作者:
a101987 (碰)
60.250.33.251 (台灣)
2011-12-01 16:39:15 → g76857: 如果是我不至於影響到工作沒做就算了,畢竟書總會讀完(他也大三了),真的看不下去就直接和老爸說 38F 12-01 17:10
作者:
ashugh (hugh)
114.44.65.147 (台灣)
2011-11-27 01:02:17 → g76857: 推樓上,現在女方可能不覺得破局是她想要的,過幾年就慶幸而且其實女方都說想分手了,如果不是氣話,巴不得破局勒 310F 11-27 09:01
作者:
chen0914 (無)
114.24.132.111 (台灣)
2011-10-30 21:15:26 噓 g76857: 請問去他家是義務嗎?講難聽一點結婚了也不見得要去他家啦自我感覺良好到極致
幹麻一直逼別人去自己家
你還是個人的話和你女友一起讓他們兩個分手,他 不 配
改?前後差別只是以前用暴怒的態度強迫你女朋友,現在用騙得等女朋友生氣在道歉,但本質都在強迫女朋友做不願意做的事而且以自己與自己家為中心,幹麻去你家是法律上的義務阿原PO是被友情蒙蔽雙眼還怎樣?你朋友改在哪裡,不要害好女孩 430F 10-31 18:09
噓 g76857: 越想越令人生氣,居然還想勸和,良心被啃啦,男女行為倒過來你還會勸和?護短到很沒品 447F 10-31 19:56
作者:
harpe (小風)
61.218.78.46 (台灣)
2011-10-31 15:02:29 → g76857: 如果你的付出會讓你不甘心想鎖討回報,可以減少你的付出而不是要求退方一定要怎樣對你好 199F 10-31 17:41
作者:
GaryPayton (手套)
114.27.63.188 (台灣)
2011-10-07 13:11:56 → g76857: 原PO也沒說不該給孝親費吧,如果多一個領薪水再當孝親費還回去的動作就能讓她安心不是很簡單嗎,你有沒有需要這麼懶 176F 10-07 14:32
→ g76857: 雖然最後能花的錢一樣,但是會讓她明顯感覺到你領得是薪水不是零用錢 181F 10-07 14:34
作者:
Prairies (恰似飛鴻踏雪泥)
110.24.70.93 (台灣)
2011-10-06 14:32:07 → g76857: 重點是他自己幻想一切都是假的,事後才在那邊自己崩潰 23F 10-06 15:36
作者:
bigeyeG (文兒ˊ)
61.230.197.98 (台灣)
2011-07-11 22:59:48 → g76857: 我某次也是忘記收起來放包包,才隔五分鐘回去拿,居然一群國中小女生拿起來傳閱"試用"超怒……(和文中不同產品),當下很想飆髒話 20F 114.32.169.181 (台灣) 07-14 15:57
作者:
sdfsonic (S音)
111.250.65.210 (台灣)
2011-07-12 20:18:53 → g76857: 撞到和停下來好像是不同的兩輛列車 6F 07-12 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