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ikaishikawa (瑞可)
118.163.88.139 (台灣)
2020-12-22 11:11:04 → auraandy: 不要再跳針超速責任大了拉,以這案例機車的行駛路徑來看任意變換車道等於跟闖紅燈的路徑類似.今天假設闖紅燈的被綠燈的撞死,是不是覺得情形很類似?
就只是簡單的路權觀念而已.另外以人反應的角度來看,一個人騎車突然間給你不按牌理出牌,你是不是會覺得難以反應, 52F 12-22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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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avan (ㄚ兵)
112.78.79.143 (台灣)
2020-12-21 22:23:42 噓 auraandy: 肇事的邏輯完全錯誤,搞不清楚何謂根因...無言...
機車任意變換車道且未依規定2段左轉,絕對是肇事主因.
但台灣的民情總是會用死者為大而顛倒是非...悲哀阿 80F 12-22 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