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viable (隱士灰原I)
112.105.148.224 (台灣)
2011-07-17 14:20:04 → atst2: idoz5沒說錯,不過這是因為板規11目前看來有不夠完善的地方如果版主有在看,建議排除推文者自行要求修正的情況。
回到原Po的程式來看,其實要如何做,有很大的一部分取決於你每一段code的內容,是否有用到同樣的變數?是否有重覆的邏輯? 若光只有迴圈,判斷式等結構,大概能給的建議就只有將每一區塊,獨立成另一method。先讓程式的邏輯看起來更清楚。 8F 07-17 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