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hwadaAkira (大和田常務)
123.240.51.30 (台灣)
2020-10-17 11:36:05 → TshauNiTai: 2f是不是根本沒看內文啊?跳針跳好大。 59F 10-17 12:16
作者:
srwcc (老馬)
180.217.107.145 (台灣)
2019-07-26 09:15:22 推 TshauNiTai: 產後憂鬱是一回事,不過什麼心態的人 371F 223.136.34.173 07-26 12:04
→ TshauNiTai: 說出什麼樣的話,支持提告,畢竟權利是爭取出來的,我們重視的是平權,男女雙方都有互相尊重的義務。 373F 223.136.34.173 07-26 12:04
作者:
This (這是)
111.252.15.166 (台灣)
2019-05-09 14:57:40 → TshauNiTai: 有些要求滿過頭的,通常是要保證貓咪不會被棄養跟虐待,但是要求飼主要怎麼養要吃什麼牌子的就過頭了,然後定期回傳照片還可以,但是三個月探視權…?說真的,憑什麼,怎感覺就是原飼主因故不能養然後要別人代養,然 99F 05-09 15:30
→ TshauNiTai: 後再出一堆主意,我覺得不單純。 104F 05-09 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