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uanyu1026 (StockTheorem)
標題 [閒聊] 個人因調職或非自願離職因素
時間 Sat Feb  3 09:08:51 2024


如果找認識的人聘用自己為員工
之後溝通好「非自願離職」是否就能成功只繳20%的房地合一稅
挺好奇有沒有人這樣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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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kuanyu1026 2024-02-03 09: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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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wen: 國稅局認定應該蠻嚴格的1F 02/03 09:28
CCOOGG: 賺不到還要繳稅 多多白忙一場2F 02/03 10:05
ChikanDesu: 記得你要先工作滿一年而且正常領薪水?你等於要先規劃賣房前一年先去工作並協調好薪水左手換右手
應該沒有不可以 但就是通常你朋友要分一杯羹
幫你查了一下 你要辦理戶籍登記 有實際居住而非出租3F 02/03 10:11
wang56: 最簡單就去超商打工,曠職到被非自願離職拿證明,省20%7F 02/03 12:51
junior020486: 你來我診所上班啦,做一年我讓你非自願離職啦,但是你要好好做,我正常支薪8F 02/03 13:13
tfct: 一定有這種人頭的啦
前面有個新聞找人頭作假新水炒房的 不就騙得銀行不要不要的10F 02/03 14:20
kklarinet: 依法是可以沒錯啊12F 02/03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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