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ocoasheep (可樂綿羊OPEN啦!)標題 [請益] 土地分別持有的處理時間 Sat Dec 16 13:53:47 2023
家人大約三十年前購買了自住的小平房,
當時屋主(兼地主)的土地上有兩間,
各賣給我家人和我鄰居,
現在家人有考慮要搬家,但我發現土地權狀上是以持分記錄
註明權利範圍 59分之23 之類的
家人說這是分別共有,可以自由出售,
但是我google 查到,似乎不管是分別共有或共同共有,
出售都需要共有人同意? 而且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
我有問家人為何購買當時沒有辦理分割,
他說當時請的代書說這個地不能分割,我也是很多問號
總之想請教大家:
1. 如果想要處分這塊地,是否先辦理土地分割較好?
2. 都市計畫裡 住宅用地有不能分割的情況嗎?(我只查到農地有限制大小)
3. 鄰居算是惡鄰,實在不想跟他們多接觸,請問申請分割(分別共有)的情況
需要他們同意嗎?
4. 萬一不能分割,我想賣別人不想賣他們可以嗎 XDDD
先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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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cocoasheep 2023-12-16 13:5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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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gaussjordan: 分割一定要同意 買賣不用 但持分地一定比較不好賣
建地法定空地不得分割1F 12/16 13:55
→ cocoasheep: 謝謝樓上版友,我去google法定空地,但網站是壞的QQ看來得跑一趟地政了3F 12/16 14:13
→ keywi: 共有有分1 持份共有應該可以單獨販售 2公同用有需要一起同意 但如一樓所說持份較不好賣 同時他應該有優先購買權
但是他應該也不會買 所以你還是可以賣別人6F 12/16 14:36
→ summerair11: 就不能割,你問割的問題都是多問的
不想賣共有人當然有方法10F 12/16 16:01
→ sagarain: 理論是要解決你建物到底用了多少建蔽容積
問題就是很難講清楚12F 12/16 16:03
→ summerair11: 而且你要的明顯就是共有物分割,怎麼可能不用跟對方打交道
土地分割還可以多數決,共有物分割可不行14F 12/16 16:04
推 BrandonMai: 土地標示分割可以多數決 但你這情形需要共有物分割
不想賣共有人 那就把合約價格充高 自然不會想行使優購19F 12/16 16:45
推 rick6304: 可以 法院判決可以不受法定空地限制
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辦法第6條21F 12/16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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