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kann (PTT和平大使)
標題 Re: [閒聊] 台灣國道速限太不合理
時間 Sun Jan  5 14:13:23 2025



※ 引述《Dontco (東摳)》之銘言:
: google map抓台一線起點到墾丁也就451公里
: 換算下來平均每2.27公里就會有一個取締
: 等等
: 你先別急著嗆我飆仔崩潰
: 我沒有不支持測速
: 但你不覺得這種密度很不合理嗎?
: 我倒是覺得台灣一直沒打算改善行車環境
: 廣設測速應該算是一種政府偷懶 + 促進經濟的方法
: 反正哪邊車禍高 我就插一根相機
: 急煞導致車流稍微卡住或是駕駛開車不順又如何?

其實我認為如果速限訂在那 那應該就是要全程低於速限

先不考慮寬限值+9的問題

假設這條路速限70 那應該就是在這條路上的車 都應該是<70速度行駛

而不是在照相機前<70 不在照相機範圍=德國無速限公路

這根本就不合邏輯 也違反設照相機的本意


當然廣設照相機是一法 按照數學來看 照相機密度如果密到趨近連續

那車流速度應該就能控在<70了 畢竟取樣越多點 那瞬時速率自然會越來越接近平均速率

但是這樣浪費行政資源

第二種解法就是 區間測速 or 隨機照相

其實我覺得隨機照相才是最合理

區間測速終究仍然是平均值 無法解決前面開30後面飆100平均65的問題

為了避免那區間可能也是要分得很密 那就跟廣設照相機差不多 意義不大


而道路規定70那本來就說明你應該在任何一個地段都不該超過70

那在整條路上隨意放置不定點相機拍攝 於法來說也沒什麼問題

反而也許會是較好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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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8.65.196 (臺灣)
※ 作者: yokann 2025-01-05 14:13:23
※ 文章代碼(AID): #1dUYC5Pe (c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736057605.A.668.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閒聊] 台灣國道速限太不合理
01-05 14:13 yokann
alittleghost: "我認為"怎樣,一點都不重要啊1F 01/05 14:15
rojin: …2F 01/05 14:17
ultratimes: 早就建議過,應該改成有速限牌就能取締了,不用擺警52有速限牌提醒過還超速,那就根本是活該
而且應該多在有工地的地方擺攤,像國1有好幾段施工中速限降到80還是70的,誰還在用100 110開的就直接抓了而且如果取消警52預告制的話,工地速限就可以隨處抓因為一般來說不太會在工地速限牌前面擺警52
另一個可以抓的點在匝道,可以直接擺攤在速限牌後方你覺得從110降到40很危險那你家的事,速限在那就給我乖乖遵守,會危險那你自己想辦法處理
警方應該多在這種地方取締,完全合法謝謝指教3F 01/05 14:18
hcshin: 把第一句的「我認為」拿掉就好了,不然速限是訂好玩的嗎?這樣有重要嗎?13F 01/05 14:26
chi17: 速限真的是定好玩的,樓上你阿里山全程開30嗎15F 01/05 14:27
alittleghost: 你認為我認為他認為一點都不重要,只要認罰單就好了16F 01/05 14:28
hcshin: 沒錯,台灣交通和法規水準的確就這樣而已,自己玩自己的反正交通部也不重視,政府愛理不理,繼續違停,當行人地獄繼續違規超速,或當飆仔,或當龜車,或不保持安全距離,反正都沒差啊,不要被開罰單就沒事了。就算被開罰單,繳錢了事,還是一樣沒事17F 01/05 14:30
nicejeffery: 會有誤差好嗎22F 01/05 14:55
kazami: 工地限速20、25請先好好遵守~23F 01/05 15:03
WeiRaymond: 確實 但多數人都參考而已 甚至按喇叭24F 01/05 15:06
dieorrun: 交通總有離峰吧 怎麼可能插一隻就全部通用
台灣插測速就是懶而已 其他都多講的25F 01/05 15:28
zx2751206: 超速立刻通知直系親屬,需自費上課至少100小時,上完考試才能領回駕照27F 01/05 15:29
CowboyBebop: 把速限當聖旨的只有龜仔而已29F 01/05 15:58
TCdogmeat: 等你小孩拿到駕照記得也跟他說只有龜仔看速限喔30F 01/05 16:12
kingkinggod: 笑死,飆仔開個車跟當賊一樣不覺得很可悲嗎?31F 01/05 16:34
sing60905: 那市民大道平面的機車族大概沒駕照可以用了XD32F 01/05 16:41
LinuxKernel: 飆仔崩潰33F 01/05 16:41
Seattle995: 新竹系統限速60,每台都開100,好怕34F 01/05 16:46
leocs: 你覺得整段路都訂一樣的速限是合理的嗎?說穿了只是訂速限的人便宜行事罷了35F 01/05 17:21
lain2002 
lain2002: ETC全區間就解決了37F 01/05 18:01
maniaque: 樓上,法源呢????
Etag 設備是民間的財產....只有遠通可以檢舉用路人違規那,當你被遠通檢舉超速, 你不幹死遠通告翻業者啊 ???不知道遠通如果濫用資料,可是可以用違反個資法告
你的通行紀錄可被視為"個資"的一種,遠通不能濫用於檢舉38F 01/05 18:20
LeeFrank: 23樓有理 龜仔最好是在工地也好好遵守速限43F 01/05 18:29
gainsborough: 台灣最大的問題就是速限亂訂44F 01/05 18:32
Sciarra: 你學校工地停車場有遵守10 20再來說
鍵盤車手很會說 上路有那麼乖再來45F 01/05 18:37
tidalwave00: 越來越多人照速限開交通會更好?47F 01/05 19:16
ultratimes: 就立法強制遠通提供就好,沒遠通拒絕的份啦48F 01/05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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