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acebookig (魯蛇臉書)標題 Re: [新聞] 併排臨停暫緩記點惹議!交部悄悄撤下草時間 Tue Nov 14 20:52:40 2023
現行臺灣交通違規記點根本沒有屁用!為什麼?
就算你今天駕照吊扣、吊銷或註銷,還不是
一堆無照在路上跑,有啥屁用?
不要被警察查到,頂多再多一張罰單,有錢繳罰鍰根本不痛不癢,
最佳解決方式就是無照駕駛,警察一律移置保管車輛,
再犯直接沒入車輛銷毀或拍賣最能根治,讓你失去交通工具持續違規!
現行酒後駕駛不管有無肇事,就是吊扣號牌兩年,笑死!
現在路上一堆假號牌、偽造他車號牌,完全沒有嚇阻效力!
警察也不會去打開引擎蓋查證引擎號碼或車身號碼,吊扣號牌一樣繼續開車騎車,
最佳解決方式就是酒後駕車一律沒入車輛銷毀不准拍賣,讓你失去使用交通工具犯罪。
租車也有紀錄不會租給有酒駕紀錄的人,朋友也沒人敢借。
再來就是學日本那一套,
路邊不能停放任何車輛,
禁止劃設路邊汽車停車格避免久停阻礙交通,減少車禍發生,
像是臺北主要幹道全面劃設紅線,讓汽車臨時停車不敢久停,
現行交通部說要廣設黃線,真的是笑死!黃線劃下去就變成停車場了啦!
你去看看哪一台車停黃線3分鐘內離開的?都馬下車離開停很久了,
有哪位警察會認真去算3分鐘開罰單的啦!畫黃線是最智障的方式。
https://i.imgur.com/5Kl3HFT.png
https://i.imgur.com/JLjSHjU.png
https://i.imgur.com/FwBbHIc.png
https://i.imgur.com/E6oCAjt.png
最後,
逐步逐年跟垃圾費隨袋徵收一樣,全面逐步實施《車庫法》,
在全面設置「路外停車場」及「實體人行道」後(像是林口、北大特區、淡海等),
從某年某區開始,
購買新車一定要有汽車停車格所有權狀、租賃停車格三年以上契約書等證明,
這才是最有效的方法,迄今沒有民代敢推動!
人家日本在旁邊不抄襲不求進步,難怪臺灣街頭年死3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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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facebookig 2023-11-14 20: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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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併排臨停暫緩記點惹議!交部悄悄撤下草
11-14 20:52 facebookig
推 H2: 每年台灣人路殺的國民比阿共殺的台灣人還多2F 11/14 20:57
推 mouz: 依某些人邏輯,沒選票沒民意的事,政客鳥都不鳥,有本事就衝進交通部啊3F 11/14 21:00
※ 編輯: facebookig (220.134.137.21 臺灣), 11/14/2023 21:13:14
噓 nono520: 一般人又不知道那是假車牌5F 11/14 21:29
推 noddle: 跟你保證在你有生之年應該都看不到你所說的
移民去日本住可能比較快@@6F 11/14 21:35
→ Altair: 移民比較快+1 這第三世界不可能做得到8F 11/14 21:49
推 yofa: 現在的交通法規可以解釋為大多數民意共識,我也希望台灣機車能減半啊,但只有我這樣想有什麼用= =9F 11/14 21:54
推 kitty2000: 檢舉計點的制度才實行數月就被小黃抗議欲暫緩了,應該很有用吧11F 11/14 22:03
推 trij: 無照不入刑就是個笑話14F 11/14 22:19
推 beergap: 記點到現在都沒半年,小黃哭一下黨直接跪15F 11/14 22:43
推 sfking: 別說笑了 違規記點才不到幾個月交通部就軟了
路邊不得停車 保證百分之八十民眾跟你翻臉啦
怪官員廢人人都會怪 有沒有想過多數人民水準才是導致官員廢的原因
四輪違停是因為顯眼又擋路 台灣有多少人是拿機車當腳的 那是因為兩輪還可以停騎樓 要是也不給停騎樓你看這些車要停哪去16F 11/14 23:54
→ facebookig: 回五樓:一般民眾不知道,警察也不會知道,除非打開引擎蓋,簡單講酒後駕車吊扣號牌兩年根本沒有屁用!你們知道計程車司機一堆沒有營業登記,一堆沒有職業駕照的嗎?更不用說一堆借牌的,記點一樣沒屁用,法律漏洞太多,車輛直接銷毀最快啦!幹。
我目前希望路邊禁止任何汽車停放,機車沒有。24F 11/15 00:48
推 baw88: 國情不同,謝謝指教30F 11/15 01:52
推 eiway: 東京街道上有劃置路邊停車格呀,沒有因為日本就不能路邊停車吧?31F 11/15 03:17
推 knik119: 現有法條無效的,皆加入鞭刑34F 11/15 07:46
→ Sciarra: 不用奢望的交通部官員啦35F 11/15 07:46
→ ASKA: 大概會出現新職業。專業代買新車。然後馬上轉手36F 11/15 07:58
→ ChungLi5566: 這邊講很開心但現實是只有職業駕駛會圍交通部
那當然政策都會改成討好職業駕駛37F 11/15 08:10
推 pp20624: 真的笑死 台灣人黃線一定當白線停 到頭來還是沒地方臨停啦 87交通部39F 11/15 08:21
推 darkdark008: 你的最後一個車庫法應該要第一個實施 先把車輛開始減少 再開始做全盤規劃 政策要一步步來才有實際可能去實行 台灣的車不先減少 怎麼做都錯 而且本來就應該買車要有車位 憑甚麼佔用公有地停車41F 11/15 08:29
→ sm981512: 現在55條已經民存實亡囉 另外一種限縮檢舉46F 11/15 12:50
推 PoaPeach: 其實就是駕駛人罰的不夠重而已 不然如果車被家人無照偷開或酒駕 一定要銷毀嗎?47F 11/15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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