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ar作者 Dershowitz (Alan)標題 Re: [討論] 最高速限可佔用內車道,何必切回去時間 Wed Mar 22 12:00:35 2023
若從法律觀點,應該是「內線最高速限定速巡航」(下稱巡航派)獲勝。
整理一下目前為止的交鋒:
Q1:巡航派佔著,是否剝奪其他車輛「內線超車」的權利?
A:不論依照兩個條文的體系解釋,或主管機關解釋,「內線超車」的法律都不保障
「違規超速超車」的權利;既然沒有這種權利,就沒有剝奪的問題。
Q2:就算用內線超速超車違規,也是超車者自己承擔,巡航派有何權利阻擋?
A:這是循環論證。如果內線超速超車是違規的,巡航派就不算「阻擋」。難道
等紅綠燈的後車想闖紅燈(也是自己承擔違規責任),前車就要讓開?再說,
既然前提已經設定後車「寧願違規也要超速超車」,那又何必非用內線超車,
任何車道都可以超速超車,不是嗎?反正都是違規。
Q3:若包含內線,每一線都是巡航派併排,後車怎麼辦?
A:不怎麼辦,大不了各線後車也併排最高速巡航。除非修法廢除最高速限。
Q4:巡航派錶不準,憑什麼說自己維持在最高速限?
A:這是假議題,因為除非事後諸葛或警察開罰,否則當下後車認為前車只有105,怎麼知
道不是後車自己的錶就慢了?要設定「錶不準」這個變數,就要前後車一律套用。
Q5:如果不是只差幾公里,很明顯巡航派沒用最高速限霸佔內線?
A:檢舉他。明顯未達最高速的,本來就不是討論核心的巡航派。
Q6:法律只是道德最低限度,明明就可以讓別人超車方便,為何只死咬法規?
A:法律不是「最低」道德,是「最明確」道德。如果脫離法律,每個人道德觀、
價值觀都不同,要以誰為準?訴諸多數決,決意範圍如何劃定?是PTT汽車板、
PTT全站、有上過國道的車主、全體車主、全體國民?你認為的「多數意見」
與我認為的「多數意見」不一致時,以誰的觀察為準?最後還是要回歸法律,
因為不管法律是好是壞,至少表彰最大範圍的民意基礎;超出法律之外,誰有
客觀把握「自己的道德比別人的道德,更具多數代表性」?
Q7:「10公里誤差不罰」怎麼處理?
A:不用處理,因為與巡航派爭點無關。只要前後車的標準一樣(適用就一起適用、
不適用就都不適用),不管幾公里不罰都不影響上面各題答案。
Q8:所以到底「內線道是超車道」這條法律有什麼意義?什麼情況下可以拿來超車?
A:當非內線車道的前車車速低於最高限速時,後車可以用內線以最高速限超車;超車
成功後,如果有把握一直維持最高速限,那可以維持在內線;但若無法或不想維持
最高速限,超完車就要回原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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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Dershowitz 2023-03-22 12: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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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最高速限可佔用內車道,何必切回去
03-22 12:00 Dershowi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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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oydoop: 沒意義啦,我就不相信那些上國道說自己不超速的人沒2F 03/22 12:04
→ shamanlin: 其實兩邊都是巡航派,只是一個守法規速度巡航,另一3F 03/22 12:04
→ boydoop: 有違停買東西或接人過,反正都是違規仔大家一家親4F 03/22 12:04
→ RealWill: 除非明顯比中外車道慢 不然內線速限巡航就合法啊5F 03/22 12:04
→ shamanlin: 個想要超速巡航。 在內線用最高速限排隊都會路怒的6F 03/22 12:04
噓 i386: 你Q1邏輯就錯了,一般民眾沒有能認定對方違規超速的7F 03/22 12:04
→ shamanlin: 垃圾上網後宣稱他超完車就會回更慢的中外線排隊
這種笑話只有飆仔自己信8F 03/22 12:05
→ i386: 權力,既然你不能認定對方超速,那你擋住不讓內線超車10F 03/22 12:05
→ peehs: 扣別人都超速的帽子 認真打了整篇廢話11F 03/22 12:05
→ i386: 反而才是剝奪對方內線超車的權力12F 03/22 12:05
回覆i386:照你的邏輯,後車一樣不能認定前車低於最高速限,所以後車硬要前車讓道,
也剝奪了前車最高速巡航內線的權利。這種「不是前車說了算,也不是後車說了算」的
問題,是取決實際個案的舉證,不是法律解釋的問題。
→ shamanlin: 飆仔:你的錶一定是錯的但我的錶一定是對的13F 03/22 12:06
→ shamanlin: 定速限+10就好了,定119如果你車沒太爛在北部會拍15F 03/22 12:11
→ RealWill: 內線速限行駛就合法啊 你也沒辦法認定對方低速
那前車也沒有擋住別人超車的道理16F 03/22 12:11
→ shamanlin: 內線超速巡航的飆仔本身要求不合理,硬掰出來的理由18F 03/22 12:12
→ i386: 你是不是忘了前提是不堵塞後車,你就擋住後車就是堵19F 03/22 12:13
→ i386: 塞後車,那本來就失去了一直開內線的權力阿21F 03/22 12:13
回覆i386:條文是「不堵塞行車」,你確定「前、後車都以最高速限往前進」的情形,
構成「堵塞行車」?
→ shamanlin: 看到沒有,超速飆仔覺得擋住他超速叫堵塞呢22F 03/22 12:13
→ RealWill: 內線巡航沒比中外車道慢 就不算堵塞車流23F 03/22 12:13
→ shamanlin: 難怪飆仔會鬧出全線開110被他認為是交通阻塞的笑話24F 03/22 12:14
→ shamanlin: 垃圾飆仔的各種歪理都會直接忽略最大前提 - 不超速其實我那一篇都講完了,不過垃圾飆仔還是會蔓延各處繼續重複跳針他們的歪理26F 03/22 12:15
→ peehs: 我看賴線龜個個都有把握車速可以控在"最"高速限耶29F 03/22 12:19
→ Sighman: 站著茅坑不拉屎犯法了嗎? 哪條法律規定他不能佔茅坑內線就是高風險車道 喜歡的就給他去吃金幣吃到爽
對面飛車過來,內線還能替我擋
真要解決內線最高速並排巡航,就只能交通部出來改速32F 03/22 12:23
回覆Sighman:沒錯,而且最有效的是「廢除最高速限」,否則只要有速限,就會有合法的
巡航,差別只是現在的110巡航變180巡航。
→ Sighman: 限,超車道速限比中道高,這樣還能併行就是鬼36F 03/22 12:27
推 j198811: 假設你我都是110速表誤差正負5,那我們之間的速差就是10,這是一個後車可以逼近前車的速差37F 03/22 12:28
→ Sighman: 但期待交通部改速限,還是洗洗睡39F 03/22 12:28
→ j198811: 這時你阻塞後車行駛則失去巡航的條件,納是不是應該切回中線車道40F 03/22 12:29
推 oxoxx: 內線維持最高速一路超車中線沒錯啊
說錶速不準的,誰家錶出廠沒符合法規42F 03/22 12:29
推 peehs: 只要開到龜仔前面比他更龜 讓他知道是自己人就會乖乖離開內線了44F 03/22 12:31
→ j198811: 所以說在雙方符合法規誤差的狀況下是有可能發生後車快於前車切明顯逼近的狀況啊46F 03/22 12:31
→ Sighman: 樓上p大說的不會哦,通常只要有機會馬上就回內48F 03/22 12:35
回覆j198811:重點是你的「假設」只能從「上帝視角」或「警察第三方觀點」才能確定,
在行車當下的前後車,誰也無法客觀斷定屬於「後車還沒到最高速限,就被前車擋住」。
所以現實操作就會變成,如果後車真有把握前車沒到最高速限,那就檢舉,用事後觀點賭
後車的「速感」是否正確。但就算後車賭對了,那就代表「前車沒到最高速限」,也就不
符合「最高速巡航」的定義,而不在核心討論範圍。
推 KCKCLIN: 有不少垃圾路隊長只有自己的表才是絕對,你擋到他前面就是龜仔會按你喇叭/閃大燈
剛開始開車會在垃圾面前鬆油門比他稍慢同樣方法回敬49F 03/22 12:38
→ rect: 都知道沒辦法客觀斷定了 巡航仔也是堅持自己一定
巡航再剛好11052F 03/22 12:43
推 howdie5566: 現在的acc都蠻準的了,不準也可以對神盾的速度54F 03/22 12:45
→ shamanlin: 飆仔別裝了,你們也是內線巡航仔,只是超速巡航而已55F 03/22 12:46
推 Sighman: 變成無限速高,這跳躍太大,不覺得我們國道路的素質56F 03/22 12:47
→ howdie5566: 行車記錄器不也有時速可以看,交叉比對理直氣壯57F 03/22 12:48
→ Sighman: 有到那麼優秀的程度,包含坡度/平整度等等58F 03/22 12:48
→ shamanlin: 要滿足飆仔必須無限速才行,不然到時候只會從開110是龜車變成只開130是龜車或只開150是龜車59F 03/22 12:49
推 xyz30317: 飆仔:我的錶就是對的 我就是要超車64F 03/22 13:13
→ i386: 是不是不知道你的表速甚至GPS都只是參考值而已,你今天被拍一張121km超速1km的罰單,你拿GPS說我整路都開120km去申訴你覺得會銷的掉罰單嗎
"得以最高速行駛"就是一個邏輯陷阱,甚至是有沒有超速,都是執法機關認定的事情,邏輯錯誤就是把自己當執法者來看65F 03/22 13:17
→ TRYING: 你不滿意前方車速 1.檢舉 2.撞上去 就這樣囉
老是在那邊自己的錶速 別人的錶速 是在幹嘛71F 03/22 13:26
推 Maninck: 照你的邏輯 也不存在前車要讓這種事 你在超車前方也正在超車 再怎麼樣也是排隊 不是叫前方車讓開
有版友就直接點出來了 叫前方讓開的 自己也是占用仔73F 03/22 13:28
→ Sighman: 前車正在超車的話,就跟著一起超阿,有甚麼好怒
而且正在超車是要怎麼讓,叫他按跳躍鍵跳起來嗎76F 03/22 13:32
推 howdie5566: 被拍一張121超速的罰單,表示有超速違規事實,就把罰單繳掉,好好修正自己行為阿,不就是這樣而已78F 03/22 13:32
推 Maninck: 因此才不存在 後車叫前車讓開這種事80F 03/22 13:35
推 Sighman: 本來就不存在,應該要自主性讓開才對
大家都自主性讓開的話 高速公路才真的是高速公路
否則也只是另一個互相折磨的環境,跟公司87%像82F 03/22 13:38
推 re340: 一堆人都可以用眼睛幫機車測速了 你講一堆都沒用85F 03/22 13:40
推 pinkyho: 說真的扣除給別人10左右的寬限值外 只有警察有權利決定誰是剛好110誰超過或少於110 很計較時速5以內差距的建議換個好一點的行車記錄器去跟警察檢舉 前車或後車是超速還是龜速比較實在 我的話假如對方不讓就自己繞走方便多了86F 03/22 13:41
→ pinkyho: 堵塞妨礙超車 最明顯的就是中線車速大於內線 假如真的要考慮比較實際的檢舉方式 就是先按喇叭或閃燈一次 當作影片開頭 然後要照到地上標線跟前方無車 還有隔壁車道有更快車通過 且對應標線無明顯超速 中間有2-3次以上4秒空檔 可以考慮這樣設計檢舉佔用 不過是我寧可稱那2-3次空檔自己走中線就好了
不然後車說 我比你快你就要讓我 超速是我跟警察的事 前車說我自認最高速不讓你說我表不準那也是我跟警察的事 就互相檢舉看警察受理那個啦92F 03/22 13:46
→ XXPLUS: 算沒意義也會一直講,第一講到你們煩,第二吸引所有管不住右腳的一起跟他站隊,而且是愈新手愈好,這樣才可以趕在他們看到高公局行文解釋什麼是超車道時先洗腦超車就是超速道,速度愈快享受的福利愈多,然後等這些人日後再看到高公局的解釋內容就會本能反射政府在胡說八道,明明他先吸收到的就是一般人要常常讓飆仔,飆仔只要偶爾讓更飆的仔,而最飆的仔就可以一路通行無阻,內線這麼好玩怎容高公局亂講話胡搞?所以他們會一輩子講下去,多講幾次就會有新人加入,絕對有意義啊243F 03/23 23:12
推 Brouly: 看到滿滿的大家文有夠膩253F 03/23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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