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1245963 (k1245963)標題 Re: [新聞] 吳辜戰火!新光金三角戀原來一家人 辜時間 Sun Sep 8 18:19:29 2024
這篇投書的角度比較有趣,是從
法律角度出發談這次的併購案。
https://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665008
自由廣場》金金併之我思我見 - 自由評論網
◎莊永丞新光金董事會於今年四月以十一對四的決議,重啟與台新金之合併評估,雙方並於八月十九日拜會金管會後於廿二日董事會通過合併決議。期間,中信金於八月廿日宣示將公開收購新光金股票,擬藉此入主新 ...
至今為止比較多討論都是圍繞在股價爭議上進行的,但金管會作為政府金融主管機關,依
法行政絕對是一大原則,這方面的專家意見我覺得非常重要(上網查了一下作者真的是在
金融領域長期以來建樹頗豐的法學教授)。
法律文字容易讓人看得頭痛,我仔細閱讀後節錄以下重點:
金融機構合併法第六條——金融機構合併審酌因素:
金管會須著重考量併購結果會帶來的金融風險、公共利益、經營階層穩定性、公共利益與
利害關係人權益,注意:特許金融事業,董事會的商業經營判斷標準,不同於一般營利事
業以股東利益最大化為導向,而是以利害關係人主義為方針。
投資辦法第二條第九項——事先取得目標公司的同意,雙方才是合意併購(言下之意,中
信那套合意的說詞私下來的根本不算數)。但如果金控公司符合條件,則可以進行敵意併
購。然而敵意併購的後續整併過程變數多,因此設有較高的要求。
合意併購與敵意併購同時並存的問題該怎麼處理?
從投資辦法第二條第九項的立法目的——
發揮金融機構綜合經營效益,強化金融跨業經營
之合併監理,促進金融市場健全發展,並維護公共利益出發:
敵意併購增添金融市場風險性與不確定性,原則上應以合意併購為優先,如果公司間若已
存在合意併購,就
沒有核准敵意併購之必要。
如果同意中信的併購,會引發一系列公司治理的風險。
如何共治?如何面對決策杯葛?如何因應利益衝突?如何整併?整併不成是否退場?
資本市場可能會面臨經營權爭奪和退場所造成的股價波動問題。
可見
以專業人士的立場,這次的併購風波其實非常明顯的,
中信的敵意併購擾亂秩序、應
該被阻止,且很高機率金管會確實會攔下中信。
股東權益並不大於一切,中信除了出價以外沒有提出相應配套,對於整個市場而言是弊大
於利的。看完專業的意見,我個人對於這次中信的敵意併購是越來越不看好,現在市場上
急著入手中信想賺一波的股友們,也許是時候收手了。
(另外我發現反對中信併購的投書通常都具名發表,支持的卻有很多是「不具名投顧專家
」、「不具名會計師」、「不具名前公平會委員」,是不是也顯示了有公信力的人多半不
願意為中信背書呢?)
https://imgur.com/PRiueFK
https://imgur.com/azm1euq
https://imgur.com/qCizIlB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92.213 (臺灣)
※ 作者: k1245963 2024-09-08 18:19:29
※ 文章代碼(AID): #1ctNep5y (Stock)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725790771.A.17C.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吳辜戰火!新光金三角戀原來一家人 辜
09-08 18:19 k1245963
→ yiersan: 最近好幾篇都狗狗的吧
看起來超急 嘻嘻3F 09/08 18:23
推 NCKUGB20: 何必收手 不買賠錢貨不是利多嗎6F 09/08 18:24
→ yiersan: 狗狗請一堆門神怎麼不說 嘻嘻7F 09/08 18:25
推 mico861405: 我就問 有錢就能任性隨意併購的話以後誰還敢把自己公司上市8F 09/08 18:26
推 ssarc: 至少人家敢具名10F 09/08 18:27
→ DAEVA: 學者也是收錢辦事 別想得太高尚了12F 09/08 18:29
→ cospergod: 一堆網紅出來洗了 基本定調了 韭菜哭哭13F 09/08 18:29
噓 chansexy: 要不被併就自己收購下市啊講什麼鬼話
有本事就不要用股東的錢14F 09/08 18:32
→ jack1042: 台新是不是很急啊 只能一直強調合意其他都不用考量16F 09/08 18:33
噓 ackes: 喔 可憐喔 看的出來台新超急了 應該有消息了 哭了
那個門神已經沒用了啦 台新竄進別人董事 自己賣自己 是測底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了17F 09/08 18:37
推 wj115: 覺得中信併不成更該現在買入吧 不用溢價買西瓜 股價被錯殺21F 09/08 18:42
推 ssarc: 合意優先敵意,中信如果有興趣那為什麼不先跟台新談,人家都談完才當第三者
說錯,跟新光談23F 09/08 18:42
→ sonatafm2: 只要合法 誰都可以併啊 毒西瓜也在搶,代表後面一定一堆臭不可聞的事 股價全部都給我下去26F 09/08 18:50
噓 leptoneta: 醒醒 講一堆不知所云的東西
富邦可以大併小 不代表你台新可以
更正 小併大29F 09/08 18:53
噓 benson502: 門神還是有用啦,幫忙派出網軍了 厲害32F 09/08 18:54
噓 umaga1: 帶風向沒用 下週就知道結果33F 09/08 18:55
噓 umaga1: 9/16是星期一 9/14、15是六日 我猜會在9/9-9/13之間公布36F 09/08 19:03
噓 sltsou: 如果為了金融秩序要賤賣新光,建議把所有金融業收歸國有38F 09/08 19:07
推 Merrill: 收委託書搶董事再把反對的董事都踢出董事會最合意40F 09/08 19:12
推 banmi: 怎麼會有人覺得中信沒有政商關係呢?還是金管會的審核制度乾脆廢掉好了?金融也不用是特許行業?41F 09/08 19:18
→ testutw …
推 testutw: 門神都請了 花不少錢欸47F 09/08 19:40
→ testutw: 如果門神有用台股也沒甚麼好玩的 全換美金走人了
推 gogen: 法條都沒說死吧?都是可能,優先,原則49F 09/08 19:47
噓 nutrino: 好了啦 想買不會加價嗎? 派工讀生洗板有意義嗎?51F 09/08 20:26
噓 ntnusleep: 你這篇9/3
之前還不是有學者出來扯集中度,要公平會否決中信結果電信五家變三家,集中度更高
當初怎麼不出來說公平會應該要否決電信五家變三家如果看到文章會有三合一想定的,那篇不用看
不存在三合一
再說公平會之前有說,公平會可能兩案都不禁止
你怎麼都沒看到?52F 09/08 20:27
→ banmi: 樓上,人家明明文章一開頭就講金管會了....60F 09/08 22:24
→ minemei: 當然啊,你丐幫仔用委託書送傀儡進董事會,也還是合法董事會嘛,也是所謂的合意囉。但實際是怎麼一回事,以為別人都不懂嗎?62F 09/09 08:09
→ cityport: 笑死..大阿哥跟林薄漢也是收委託書進董事會耶65F 09/09 10:50
推 jerrytseng61: 都說是特許金融事業 不應以股東利益最大化為導向
就是限制性招標的概念 懂嗎
有適合的廠商結果硬要打價格戰最後都不會有好下場66F 09/09 16:47
→ ackes: 都說是特許行業了 竄進別人董事 自己賣自己 測底擾亂金融秩序 才是更嚴重的事 懂嗎
而且台新哪裡適合 連錢都出不起 怎麼補洞 拿到把新光地狂賣掉補嗎69F 09/09 17:07
→ eztak: 那個說中信怎不去跟新光談的 中信是要怎麼跟新光談 新光董事會就一堆台新派的啊73F 09/09 1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