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eihigh (weihigh)標題 [閒聊] 離職10天忽然被要求交接??時間 Thu Aug 10 13:17:36 2023
如題
7月底剛離職,因爲覺得溝通不良,我只做了兩個月,所以我在7/31提離職後隔天就沒去了。
由於我的職位是直接對老闆負責,剛好老闆一家那幾天去旅遊不在,所以我離開前還特意在下班後留下來,把手上的事情,已完成、進行中、未完成的事都分別做了清單,整理好了也有在群組裡面告知。
從7/31離開到昨天,我都沒有收到過任何來自老闆的訊息或者是電話。
但就在今天,8/10是發薪日,我們是領現的所以要親自去公司一趟,但我被會計告知,老闆要我明天再領而且順便做交接。
還有這種事???看不懂是什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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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weihigh 2023-08-10 13: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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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離職10天忽然被要求交接??
08-10 13:17 weihigh
→ kevinmeng2: 當時有留下什麼文字證明離職日嗎?
然後配合扣發薪水的訊息,直接告到資方升天3F 08/10 14:08
推 ttc768160: 交接不是義務,如果真的要你回去、叫他給錢5F 08/10 14:58
推 yudofu: 所以你趁老闆不在家的時候自己留張字條隔天就沒來了嗎?12F 08/10 16:13
→ kevinmeng2: 樓上,人家工作未滿三個月,你是打算要多少天預告?13F 08/10 17:02
推 purplebfly: 看你要直接檢舉多跑兩趟再拿薪水,或是隔天見面交接拿薪水,選擇權在你14F 08/10 17:02
推 yudofu: 我說的東西重點在預告天數嗎?中文閱讀能力麻煩加強一下17F 08/10 18:08
推 gv390: 理論上可以不用理他啦。人比較好點就九點過去,然後領完現金後,說下午有事情,只能交接一個早上,後面你就知道怎麼處理了
版上給建議都是勞工局見,跑勞工局的不是版友當然這樣建議XD
當然你也可以不交接,看他給不給你錢,不給就勞工局見。一個早上可以打發掉的問題,要拖到跑勞工局,我自己是沒那麼勤勞18F 08/10 18:12
→ al623al: 不是離職前就該交接了嗎?26F 08/10 18:35
推 sazabijiang: 勞工照規定未滿三個月所以提了辭呈立刻走,公司也
可以勞工局見,有人在意對錯,有人在意流逝的時間。27F 08/10 18:37
推 Eoamberf: 最快速的方法: 用手機打1955檢舉, 記得說要具名申訴, 可以告訴老闆檢舉人姓名。 勞檢員就會去查了, 老闆恭喜拿到一張20000塊的罰單, 只要他沒有在8月10號付款... 這時候他就會求你去領錢, 然後寫和解書給他了。
手機打1955還是免付費電話呢, 24小時都可以打
檢舉的名目是: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未全額給付工資。 政府都給你電話了,也不用你提供證據或者是東跑西跑的, 打通電話的時間都沒有?29F 08/10 18:41
推 papapapa5566: 花錢買員工時間不是常識?在花錢的上班時間不叫員工做,員工走了,想知道更多就只好再花錢請人來做啊。你就直接勞工局網站檢舉公司欠薪就好了,看d能公司要不要被多罰一筆,其他事情用顧問費報價38F 08/10 19:10
推 westhaown: 1.勞基法離職當天就要結清薪水 2.勞檢 消防 衛生
一次檢舉到位 垃圾雇主不必心軟 才能改善就業環境42F 08/10 19:28
推 fim: 推1955,免付費一通電話讓慣老闆爽歪歪45F 08/10 20:01
→ kevinmeng2: 有人犯蠢,預告期0日…可憐啊
當然可以留下離職文字申請就離開了46F 08/10 22:22
推 leptoneta: 勞基法施行細則沒有約束力 不用離職當下發薪
在約定的日期發薪即可48F 08/10 23:05
→ gv390: 勞基法沒規定離職當天要結清薪水....50F 08/10 23:30
推 baychi999: 領完錢就可以閃了 要交接就回那是貴公司的問題51F 08/10 23:42
推 es9988770: 交接算日薪 一天給兩千 謝謝。什麼!不給?那就請
掰掰囉52F 08/11 07:43
→ revens2: 離職這麼久還交接啥54F 08/11 09:32
推 YJM1106: 我以為結清是把帳算好而已 錢一樣是約定時間付55F 08/11 10:13
推 zzz076: 叫她匯款 其他自己處理 不給就勞資調解見56F 08/11 10:33
推 vulurn: 領現欸,有勞保跟報所得嗎?58F 08/11 13:21
推 UCCUplz: 這是你第一份工作嗎?
除非和公司或老闆交惡,不然就過去講一下你已經做好的交接文件,隨便聊聊天一下就好了不是嗎?
從你的文中看不出來有什麼特別被老闆刁難59F 08/11 13:53
→ dog377436: 扣發薪資不叫刁難喔
喔對因為叫違法不叫刁難63F 08/11 14:31
推 koyosky: 覺得問心無愧就直接報警65F 08/11 15:22
→ power7: 關警察什麼事
民事糾紛不要找警察好嗎66F 08/11 15:31
→ gv390: 我認真覺得,很多給建議都給的一知半解,好可怕= =68F 08/11 17:10
推 johnsnow: 重點就預告天數,其他不重要的東西要在意幹嘛,某人自己腦袋才該加強一下吧
還要其他人加強中文閱讀能力真是笑死人70F 08/11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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