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uco330 (看到尼哥就開槍)標題 [閒談] 新長官不同意先把文存查時間 Wed Jan 3 15:04:50 2024
只是閒聊,大家都知道來函收文掛號之後會有限辦期限
通常是六天,但也有速件或最速件一收到就是黃燈起跳
但是自己創號則沒有期限,所以我們之前的習慣是
不管收到什麼文,先簽文陳閱後存查續辦,三層決
然後再自己創一個號去辦這個文需要辦的事
但是去年底原本的科長榮調中央之後,新來的科長不願意給存
因為這個作法會有個風險,之前她待的科也真的有發生過
就是承辦人把文存掉之後,一忙起來自己也忘了有這回事了(或業務交接漏掉)
後來過了大半年,中央來提醒說記得要如期報部核結喔
那時承辦才嚇了一跳,後來直接報部展延+保留經費,還好有准
所以科長意思是說這個文掛在系統上,就是提醒承辦要記得簽辦
不然科長也不可能幫每個人記得你手上的計畫辦到哪了...
不過依照正常限辦日期,其實時間還滿趕的
舉例收到中央的核定函要掣據去請款,要會財政主計,然後領據要一層蓋章再監印關防
會財政通常要一天,主計三天,縣長室一天,也就是收文之後當天就要上簽
才有機會照著流程如期跑完,不然就是要持會...
但是有的案子不是只有領據和請撥單,還要有計畫書,還要收下級單位的概算
所以又不太可能當天簽得出來,也沒有時間每一案都在那邊持會...
然後就開始有逾期公文被列管,就算在系統上申請線上展期也一樣算逾期
最後解決辦法是發email請中央承辦寬限,然後讓登記桌做成限期公文
不過這就是搞得大家很困擾,對新長官的管理方式都感到不滿
我是覺得頂多來函存掉之後,馬上在公文系統創一個簽掛著,也能有提醒效果
長官的方式感覺把簡單的東西搞複雜了,不知道大家的單位都是怎麼管的?
(另外我真的覺得限辦日期訂得太短了,有些案子明明沒那麼急,趕那個反而影響到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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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uco330 2024-01-03 15: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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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談] 新長官不同意先把文存查
01-03 15:04 uco330
推 icpedslt: 我怎麼記得先存後辦是明示的錯誤態樣
我們之前都是 逾期就逾期 長官問就說明一下 一般都能諒解1F 01/03 15:33
→ eglaibls: 你們可以做個線上列管表 讓他隨時看 安心+信任=ok4F 01/03 16:09
→ nolag: 其實新長官這樣是對的5F 01/03 16:22
→ globejoy: 重要事情被決掉又忘記做會出事吧6F 01/03 16:33
→ berne: 逾期就逾期,考績別看太重,長官都不急了幹嘛幫他急,一直展延就好了啊,學學老屁股,慢慢來,責任心太重在公部門很吃虧啦8F 01/03 16:37
→ uco330: 正常來說6天辦不完呀 會辦別的局處人家也要時間看11F 01/03 16:47
推 NkmjeQ: 我們之前檢討過,工程案件的公文要工程完工才能歸檔
我們說工程要會勘、要發包、要預算編列......12F 01/03 16:59
→ uco330: 很多事明明就不急 為了那個燈號硬是要6天內決行 很沒意義我現在每個都持會 主計也覺得很煩 一直叫我先回去14F 01/03 17:00
→ NkmjeQ: 工程最快要1年才能完工 不含驗收
但是公文檢核單位卻說那請於7天內將工程完工再公文歸檔
@@ 厲害了
後來這案子鬧到最高層總工程司那邊,這笑話才結束16F 01/03 17:01
推 liubr: 以前單位就是搞先存後續辦方式,因為公文考核有時效性,但長官考量也是對的,因為碰到忘了續辦也是常有的事20F 01/03 17:10
噓 kaichun: 反正公文逾期又不是我在緊張的22F 01/03 17:11
推 VNA2014: 改限期件不就好了?直接指定辦結日期阿~23F 01/03 17:36
→ segio: 錯誤態樣竟然上來抱怨..當你長官也是倒楣了...24F 01/03 17:36
推 luismars: 延展公文另有規定,只是大多不懂所以先存後辦先騙騙系統25F 01/03 17:45
推 awihcinok: 逾期真的沒什麼,中央機關會銜公文至少都要辦一個月XD27F 01/03 18:03
推 jeross: 就申請展期呀,以貴機關這樣搞,應該不會不同意展期吧28F 01/03 18:09
推 sayin: 地方政府就管考瘋了,各種不同意展期,因為算績效30F 01/03 18:19
噓 za755029: 你先了解一下正常的公文流程31F 01/03 18:20
噓 wakke: 真期待研考有一天把原po的公文全部調出來,做你長官真衰+132F 01/03 18:27
推 bt4567: 不准展期+137F 01/03 18:50
推 EEERRIICC: 理論上不行先存後辦,但就是會有這種時限問題
加班處理吧,政府操死員工呵呵38F 01/03 18:51
噓 pk0943: 錯誤態樣還來閒聊?40F 01/03 18:57
推 turtledove: 我反而喜歡這樣的長官欸
但不要逼迫參加變態公文時效比賽就好42F 01/03 19:04
推 milerful: 你科長的流程才是對的 你心裡其實也知道他是對的 只是你不想這麼被逼著簽公文而已
公文展延真的是小事,該辦而未辦才是最嚴重的 支持科長44F 01/03 19:32
噓 ashiafal: 能辦就先辦掉 哪有全部都先存後半的....48F 01/03 19:45
推 emmaloa: 公文時效就很目標錯置壓,一堆研考在管在釘,真的很好笑49F 01/03 19:47
→ ezmantalk: 我覺得很奇怪為什麼不用限期公文的概念或以SOP的作業時間來設公文到期日 這樣就是兩全其美不是嗎?像你講的 你的那些公文一定有何時報部的時間 就拿這個直接按來丈時間改限期公文 展期只是經長官同意的逾期 本質上還是逾期還是承辦的錯 只是這根本不是啊 來文機關為什麼給你六天以上的時間不就因為覺得你要六日完成並陳文回復是一件困難的事嗎?50F 01/03 19:51
→ fcz973: 展期也是會被催辦,時笑蠢的地方在不管文的性質期限都一樣58F 01/03 20:15
噓 Muratlo: 啊!!!! 這什麼單位??? 可以這樣搞喔????59F 01/03 20:16
→ angst: 無腦存之後再另辦的我只聽過公所會這樣搞60F 01/03 20:39
推 luismars: "大院"來的都是3天...然後層轉到小機關都已經過1天了61F 01/03 21:27
推 WTF1111: 看過無腦先存後辦,公文時效平均不到半天,還沾沾自喜62F 01/03 21:45
→ uco330: 中央的公文沒有壓期限 其實我這些113年內任何一天報部都行但是收文標準期限就是6天 改限期公文必須有中央同意email我們現在一堆廢文也跟人家紅皮持會 反而拖到急案的審核...63F 01/03 21:51
推 justeat: 就等公文過期多到被上面盯,他就會叫你們先存了66F 01/03 21:58
推 oneday9708: 你科長作法才是對的,一般機關普遍都這樣做,我也
真的看過先存結果壓了三個月民眾來查才發現遲遲沒
辦,最後被記懲戒的
反倒是我遇過系統公文明明給大家都是6天,結果某研
考搞出大家的平均辦結時效報表,長官為了怕比不過
別單位,硬要求大家3天內要辦完的咧67F 01/03 22:02
噓 busgoer: 積非成是還敢上來怪新長官73F 01/03 22:14
推 staraurora11: 但是中央很多單位都在搞公文時效比賽,像交通部底下都被壓1.5天的限制,超過1.5天的承辦都要被檢討,給我感覺完全失去普通件、速件、最速件的意義了,導致有些機關不得不先存後辦,否則平均超過1.5天又會被修理74F 01/03 22:42
推 jaky11: 市長請假的單位都這樣玩 因為光超過三天沒發文跟殺人父母一樣嚴重 更何況逾期 長官要被叫去釘79F 01/03 22:49
推 GOOD2: 不改善效率 在那比一堆無意義的數字81F 01/03 22:51
→ EEERRIICC: 機關發文均1.7天,單位「兩件」超過2天被highlight82F 01/03 22:55
噓 TsaoJJ: 本來就不能先存後辦83F 01/03 23:27
推 ma1ma: 先存後辦就是不當存查84F 01/03 23:45
推 cossin: 文存續辦是錯誤態樣,能展延就展演吧85F 01/03 23:51
推 cue: 她是對的88F 01/04 00:49
推 b7061334: 本來的做法才奇怪,表示小單位公文量很少 公文多的地方這樣搞,沒幾個月一定漏掉89F 01/04 02:22
→ clps96051142: 新科長是對的,他沒義務為你們的不滿擔保,還要被你們嫌,真衰92F 01/04 06:31
噓 pk0943: 新科長說不定看到這篇,呵94F 01/04 06:39
推 mildred19: 逾期就逾期 長官都不擔心了你擔心啥95F 01/04 06:55
→ maiico: 那就讓他逾期吧96F 01/04 07:43
推 Pojin: bro,本來就不應該先存後辦喔,辛苦新科長了97F 01/04 08:39
噓 Tochter: 新長官才是對的,佩服他有大刀闊斧改革的勇氣,不然像你們這種人積非成是已久,還嫌長官難搞,以為全天下都跟你們一樣以自己做事方便為最優先呢!98F 01/04 08:42
推 abcrr123: 要嘛展期要嘛就逾期,長官問就直說現況,我這是沒問題101F 01/04 08:51
→ akizut: 長官怎麼說就怎麼做,做不來是長官要負責102F 01/04 09:07
推 airlow: 沒辦法,之前是給方便,現在只是回歸規定
該展就展呀,展習慣了就好 XD104F 01/04 10:02
推 askker: 先存後辦是錯誤態樣,正確應該是展期或改速別106F 01/04 12:13
→ dhp816: 三層決?貴單位分層負責這樣訂的?108F 01/04 12:34
→ Enaj: S市教育局的公文時效是2天,規定若連續3個月超過2天還得填公文辦理速度改善策略檢核表,秘書室會上陳至局層。2天,不先存後辦要怎麼達到2天的時效?!110F 01/04 12:49
→ akizut: 樓上,所以時效就是不合理阿,現在不改以後就是一直不合理113F 01/04 12:54
推 okgogo: 哪個單位這麼爽還能先存後辦
我們規定不能先存後辦,也不能逾期
如果來文是急件,不急頂多改成普件六天115F 01/04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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