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ipc444 ()標題 Re: [討論] 不禮貌鄉民團:破解綠營話術指控時間 Sun Dec 29 01:14:10 2024
※ 引述《tty0102 (酒精)》之銘言:
: https://youtu.be/0y7tGdEm4Ag?si=0AaZQswsOrRhisKM
: 如題,不禮貌鄉民團最新影片是針對朱亞虎
: 認罪這件事,有提到朱亞虎認罪可能是非自
: 願或對法律常識不足,還有210萬是捐給民
: 眾黨政治獻金專戶不犯法,請問這樣的說法
: 到底站不站得住腳?
原本以為是常識,不需要說明的東西。
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賄賂罪的設計上,並沒有直接列舉「什麼名義的錢是賄賂」,而
是概括性稱「不正利益」。
實務上不正利益的判斷取決于對價性。畢竟錢的名目百百種,實際上也根本不可能會有人
主動說自己這筆錢是「賄賂」吧。不管你說是貨款、勞務報酬、捐款或政治獻金,其實都
不重要,只要與違背職務行為間具對價性就會屬於不正利益。
這個不正利益也不限於金錢,可能你相對也給我一些好處,或是給車、給房、給性招待,
或假設我是開銀行好了,我給你一個無擔保的零利率超高額貸款,這都算是利益的一種。
那你說匯款到柯文哲有實質掌控權的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算不算一種利益?這個帳戶後續
還與柯文哲的選舉掛勾,換言之,對於柯文哲的選舉是有直接幫助的,這樣當然也算是一
種「利益」。
再者,如果不正利益是金錢的話,收受亦不以本人為限,否則大家都用人頭帳戶收錢不就
好了?
如果匯給民眾黨的政治獻金這種說法可以成立,陳超明、徐永明就不會有罪了。
黃國昌或民眾黨人會不知道嗎?我覺得他肯定知道啦,但他還是要唬爛支持者說,210萬名
目上是政治獻金不可能是賄賂喔。
望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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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73.180 (臺灣)
※ 作者: cipc444 2024-12-29 01:14:10
※ 文章代碼(AID): #1dS37cYa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35406054.A.8A4.html
→ timeriver235: 這幾天版上洨草不就狂洗進到政治獻金不算賄賂1F 49.216.91.210 台灣 12/29 01:15
推 ymlin0331: 人頭帳戶收錢不是死更快?3F 111.83.116.83 台灣 12/29 01:23
噓 cigaretteass: 是政治獻金還是賄款要看有沒有對價目前看起來對價關係很薄弱4F 49.216.237.25 台灣 12/29 01:28
目前就是有人證來說明對價關係阿,而且還是對向犯證人。
不然你覺得為什麼黃國昌要一直強調朱亞虎作證是為了公報私仇?
但我講一句公允的,刑事實務上,當你開始在那邊東拉西扯說證人證詞不可信,而且還是
因為他想要陷害你之類的時候,多半都要輸了。
推 fdtu0928: 重點進專戶後又被洗到木可6F 180.218.232.43 台灣 12/29 01:30
推 ericlee1024: 嗯 上百億的利益 對價關係很薄弱 呵呵7F 27.51.144.35 台灣 12/29 01:31
→ timeriver235: 捐了錢的朱亞虎還特地通知錢捐了
很薄弱?9F 49.216.91.210 台灣 12/29 01:32
→ cigaretteass: 我答應要捐政治獻金 處理完了回報很奇怪嗎?11F 49.216.237.25 台灣 12/29 01:35
誠然我們討論的是貪汙治罪條例啦。
但作為一個標榜不跟財團往來的政治人物,在被發現財團透過人頭帳戶超額捐款政治獻金
的時候,我認為政治生命就結束了。
而且也違反了政治獻金法不是嗎?
※ 編輯: cipc444 (111.249.73.180 臺灣), 12/29/2024 01:39:33
推 cigaretteass: 1.政治獻金有財團很奇怪?
2.朱認罪也有可能是想換緩刑的策略不是每個人都擔坐牢風險拼無罪
3.違反政治獻金法就行政罰啊13F 49.216.237.25 台灣 12/29 01:43
→ timeriver235: 怎麼有87分ㄉ ㄉ還在跳針 威京直接捐210合法 找人頭違法捐 腦補?17F 49.216.91.210 台灣 12/29 01:48
推 cigaretteass: 沈交辦朱處理210 朱自作聰明找7個人頭節稅 違反政治獻金法找人頭的也是朱阿 這跟對價有屁關係?
到底要多低能才會把找人頭跟對價扯在一起 明明就完全不同的事
然後圖利也很好笑 要件「明知違法」 就是因為不確定適法性所以召集都審會指定彭pm也交辦「大原則公務員不坐牢」 不就代表「明知違法」這要件從頭到尾沒有滿足嗎
你要有立場ok 但不要連基本的邏輯都丟掉了 只會讓人覺得又蠢又壞而已25F 49.216.237.25 台灣 12/29 01:52
推 kim1214: 回去重讀起訴書 看完還能得出沒有滿足明知違法要件 那我覺得你不是網軍 就是看不懂中文37F 111.250.42.120 台灣 12/29 01:58
推 ji4mp6: 就是來抬槓的40F 111.248.9.168 台灣 12/29 01:59
推 desho: 真的42F 36.239.218.212 台灣 12/29 02:01
推 ken841520: 蠢草真的廢43F 180.177.37.200 台灣 12/29 02:01
→ timeriver235: 他就沒再看起訴書內容 硬掰的44F 49.216.91.210 台灣 12/29 02:01
推 cigaretteass: 連個像樣論述都拿不出來說人硬掰 wwwww照照鏡子好嗎太廢了吧49F 49.216.237.25 台灣 12/29 02:04
推 cigaretteass: 還好意思講17條Q&A這廢到笑的玩意兒喔 圖利相關的起手都是「明知」 請問你「明知」的依據是? 沒有依據這他媽跟我說是起訴書笑死人54F 49.216.237.25 台灣 12/29 02:07
推 cigaretteass: 因為不確認適法性所以召集都審會 你覺得市議員有都市計畫專業? 你是市長要聽市議員還是都審會?63F 49.216.237.25 台灣 12/29 02:10
順著構成要件每個都抬槓 這麼晚了還不睡喔
推 EZTW0000: 秘書認罪,法物認罪,朱亞虎彭振聲
認罪,這些人在草眼中都是跟柯有仇
哈哈
昔日的扁迷今日的柯粉真好玩,歷史
就是無限輪迴XD66F 1.170.6.201 台灣 12/29 02:11
→ timeriver235: 節稅 節誰的稅阿
某人真的是智障71F 49.216.91.210 台灣 12/29 02:11
※ 編輯: cipc444 (111.249.73.180 臺灣), 12/29/2024 02:13:12
→ cigaretteass: 啊罵說這個是性病 不去看醫生確認要相信啊罵?73F 49.216.237.25 台灣 12/29 02:12
→ cigaretteass: 不管是節誰的稅都跟「賄絡」扯不上關係啊笑死 怎麼一堆智商低落的77F 49.216.237.25 台灣 12/29 02:14
→ timeriver235: 人頭七個中一半以上職位比朱還高
誰能請的動這些人頭 再來其中一個人頭張志澄收了100萬行賄獎勵81F 49.216.91.210 台灣 12/29 02:14
→ cigaretteass: 回原po 宵夜吃多了有點睡不著等消化哈哈84F 49.216.237.25 台灣 12/29 02:15
→ timeriver235: 反正某人的辯詞真的頗為低能86F 49.216.91.210 台灣 12/29 02:15
→ cigaretteass: 人頭根本就不是重點 況且人頭是朱找的 有問題的也應該是朱而不是柯啊到底在滑坡什麼www
又出大絕「跟法官說」 那他媽在這邊瞎講個毛大家睡覺就好了
喔對了還有扯人頭職務比朱高的 你知道這筆210是沈交辦朱處理的嗎 職務比朱高 那有比沈高嗎 wwwww90F 49.216.237.25 台灣 12/29 02:16
推 cigaretteass: 廢話扯到圖利的是你耶 我只是回答你而已 這邊大概只有你把圖利跟收賄搞混
侵佔背信圖利收賄每一個都不一樣 是誰分不清楚ㄏ107F 49.216.237.25 台灣 12/29 02:25
→ cigaretteass: 因為我同時在打你跟t的臉 可能你的能力比較不足看不出來
不是啊看內容就應該知道我在回誰了看不出來真的是你問題115F 49.216.237.25 台灣 12/29 02:29
→ cigaretteass: 講不出像樣的論述真的不用自曝下限沒人在意124F 49.216.237.25 台灣 12/29 02:46
推 rahim03: 人頭不就是賄款給付方式之一而已 跳針跳半天 結果根本無法合理解釋朱都認罪了 簡訊也可以直接從文字看對價性 除非有辦法突破這些啦 不然講其它的都只是在迴避核心問題
照這種跳針法 鄭文燦也是無罪啦 哈126F 218.173.85.253 台灣 12/29 03:06
→ letmesee3085: 住雅虎想也知道已經喬好了132F 36.230.180.78 台灣 12/29 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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