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iangdapang (蔣大胖)
標題 [討論] 刑法早已刪除侮辱公署罪,藍白變相復活?
時間 Wed May 22 20:52:11 2024


2021/12/28 14:07(12/28 19:19 更新)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8日電)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刑法部分條文,除刪除侮辱
公署罪,也將侮辱公務員的刑度提高,改為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10萬元以下
罰金。


本案完成立法程序後,律師出身的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發言指出,感謝各黨團支持刪除侮
辱公署罪,但將侮辱公務員的刑度提高至一年,時力對這樣的修法非常保留,希望法官未
來使用這項條文要非常謹慎,要考量憲法對於言論自由的保障。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112280163.aspx
立院三讀 刪除侮辱公署罪加重侮辱公務員罰則 | 政治 | 中央社 CNA
[圖]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刑法部分條文,除刪除侮辱公署罪,也將侮辱公務員的刑度提高,改為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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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刑法140條第2項侮辱公署罪,在兩年多前已經刪除了,結果藍白立委又把這東西以另
一種形式復活了?
(如果這次藍營連總統都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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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憲法法庭辯論時,張嘉尹教授曾認為:由立法沿革觀之,系爭規定之立法目的是為
了保護公職威嚴,然而現今在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下,公權力正當性來自人民授權與依法行
政,公職威嚴能否構成國家法益,並非無疑……立法者刪除侮辱公署罪之真正理由,乃在
於公職威嚴之舊思維並不適合作為國家法益,該規定無法達成預期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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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當年時力邱顯智在修正案後感謝各黨團的發言,再看到現在叛黨出走的國昌種種作為
,不勝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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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chiangdapang 2024-05-22 20: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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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gobar 
gogobar: 綠狗官完全沒把民意授權的立委放在眼裡1F 220.133.218.212 台灣 05/22 20:52
※ 編輯: chiangdapang (27.51.64.238 臺灣), 05/22/2024 20:53:50
brella 
brella: 殺光共畜剛好而已2F 118.171.134.210 台灣 05/22 20:53
peienliudao: 不說謊不會當官3F 101.12.27.162 台灣 05/22 20:53
Aidrux 
Aidrux: 看看現在那8隻狗,突然覺得邱顯智非常適4F 114.44.31.89 台灣 05/22 20:53
Aidrux: 任立委
a089851583: 當官一定要說謊 一定要貪污 不然不會6F 223.140.91.220 台灣 05/22 20:54
jid: 藐視議會罪準備好了 各縣市政府動起來8F 172.56.208.188 美國 05/22 20:55
ramirez: 所以為什麼當官要說謊!???9F 223.139.181.211 台灣 05/22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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