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illerman (air)
標題 Re: [新聞] 想修法?稱高虹安詐領助理費「問題多」 
時間 Tue Jul 30 08:17:37 2024


     修法這個議題很好啊… 至少刑期跟標準是可以

討論的..而不是法官裁量一樣的事無罪~20年都有

 舉例吧我覺得刑期應該是這樣吧

1.浮報助理費 但確實應用於聘用助理上。

    這個我覺得無罪到緩刑沒問題 至少錢用在助理上

2.浮報助理費用在公務上

    例如辦公室租金 差旅費這個我覺得緩刑或三年

  以下可以接受

3.浮報助理費 用於民代相關事務上

  例如 紅白包 花圈  這個5年以下差不多

4.浮報助理費 私用

   例如買車買房等….

  這個7年以上….

我覺得把標準訂出來 然後大家不要有意見

該去蹲的蹲 該認罪的認 不要浪費國家資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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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4.9.59 (臺灣)
※ 作者: tillerman 2024-07-30 08:17:37
※ 文章代碼(AID): #1cg34Zqy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2298659.A.D3C.html
flavorBZ 
flavorBZ: 民進黨是不是想解套1F 39.12.91.115 台灣 07/30 08:18
BlueBird5566: 第一個就錯了,根本就不該浮報,如果要用在助理身上,調高助理的薪資就好了2F 223.136.80.50 台灣 07/30 08:18
pshuang: 你要先認罪
差旅費更78 立委的交通費可以另外報5F 118.165.248.5 台灣 07/30 08:19
cs09312: 浮報都可以喔 這就是新政治7F 27.52.166.148 台灣 07/30 08:20
BlueBird5566: 而且你講的這事項,跟現在差不多啊只是現在就是看顏色,綠色就說是用在公務身上,其他顏色就說是4
把現在走的方式寫成四點貼出來到底是要幹嘛8F 223.136.80.50 台灣 07/30 08:21
ZhouGongJin: DPP還跟你修什麼法,一個阿燦市長在家就開心收500萬,歐柏立委接受某集團供養就爽翻天,DPP每個都這樣,助理也跟著爽,怎麼可能還會有問題。怪不得某助理都要寧願臥底也要送投名狀給DPP。跟著黨吃香喝辣一直爽13F 111.82.209.217 台灣 07/30 08:30
DuvetLain: 法官可以主觀認定你是不是在公務跟加班你覺得自己有加班,法官說他覺得不是你就貪污
助理的工作其實很雜不像勞工作業固定性質比較偏企業的責任制
但是公務機關沒有相應的彈性薪資制度19F 203.203.4.79 台灣 07/30 08:31
aakkssqq: 黨早想好解套方法了~加密救好
有證據請提告~加密之後你洩密 一石二鳥25F 61.216.162.228 台灣 07/30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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