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kjay11111 (超大隻肥羊)標題 Re: [新聞] 男涉詐75罪判255月僅關1/10 出獄再詐4罪時間 Wed Jun 12 20:28:38 2024
判刑255個月合併執行2年
好奇想請教一下,我當初讀法律知道自己不是司法官的料,沒有特別去研究合併執行的邏輯
,最後法律變成輔修低空飛過。
有沒有法律系的可以分享一下理論上合併執行的依據或意義是什麼?合併執行在最近20年是
否有新見解,或是已經這樣很多年?
最近合併執行的落差漸漸被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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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mkjay11111 2024-06-12 20:2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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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男涉詐75罪判255月僅關1/10 出獄再詐4罪
06-12 20:28 mkjay11111
推 iam0718: 人權 教化 回歸社會可能1F 111.255.125.90 台灣 06/12 20:29
→ snow3804: 因為殺人沒死刑,怎麼可能詐騙關30年2F 111.71.213.76 台灣 06/12 20:29
推 coffee112: 監獄太滿了。你容忍3F 111.255.249.195 台灣 06/12 20:30
→ snow3804: 你知不知道死刑無期徒刑才關多久
先去google比例原則好嗎4F 111.71.213.76 台灣 06/12 20:30
推 moto000: 國外就是關到死 台灣就是2年6F 42.73.88.64 台灣 06/12 20:30
→ erisiss0: 法官爽就可以7F 27.52.195.98 台灣 06/12 20:30
→ snow3804: 死人都沒幾年了,更何況這還沒死了只是錢8F 111.71.213.76 台灣 06/12 20:31
推 tomalex: (′・ω・‵) GOOGLE 16年文章舉例說是9F 36.225.33.108 台灣 06/12 20:31
推 tchialen: 跟文組講邏輯?法官的邏輯就是沒有邏輯10F 114.40.141.177 台灣 06/12 20:31
→ tomalex: 邊際效應11F 36.225.33.108 台灣 06/12 20:31
→ mopepe5566: 沒騙到黨或法律人,刑期打一折
騙到黨或法律人,加重刑期12F 101.10.97.135 台灣 06/12 20:33
→ zoin: 法律系生財永動機 就靠這些罪犯了14F 1.163.155.107 台灣 06/12 20:35
→ erisiss0: 台灣法律人的比例原則就是反正你不管犯罪多少次,最多就是關這樣。強奸一個人和強奸一萬個按比例原則都一樣。騙幾百個和騙兩個也一樣,要做罪犯就要窮凶惡極的比例原則
懂為啥叫作犯罪天堂了吧
喔,搞變臉觸犯皇威就不用比例了。沒處死都算好的17F 27.52.195.98 台灣 06/12 20:38
→ geofran: 依據是法官爽就好25F 114.43.139.50 台灣 06/12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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