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a88281 (jimmy)
標題 [問卦] 科技執法也要取消吧
時間 Fri Mar  8 08:44:22 2024


交通部腦殘做事都一半

1200元以下微罪不舉

一堆科技執法舉發的也是微罪

只許州官放火???

好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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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40.241 (臺灣)
※ 作者: ja88281 2024-03-08 08: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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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cb2008 
xzcb2008: 應該的1F 36.232.199.65 台灣 03/08 08:44
InfocusM510: 好!!!整個城市都要讓我停到爽2F 114.137.167.20 台灣 03/08 08:47
DiMammaMia: 檢舉違規本來就是政府要做的 結果警察怕被罵 行政怠惰 開放給民眾檢舉3F 111.71.85.101 台灣 03/08 08:48
cidcheng: 你仔細看公告,科技執法也不記點了5F 114.25.34.118 台灣 03/08 08:48
VVizZ: 增加吧6F 223.136.14.107 台灣 03/08 08:51
attpp: 不記點但要罰款吧?7F 101.9.37.195 台灣 03/08 09:00
lewischung: 按黨的邏輯科技執法是做監視器用的,但檔案是對黨有好處才會有畫面
科技執法應該要取消,因為執法完全不公允8F 101.10.0.65 台灣 03/08 09:04
b2305911: 人檢舉都不舉了 憑什麼鏡頭檢舉的要舉12F 101.12.136.116 台灣 03/08 09:16
Mandara: 我認為交通法應該直接無罪13F 49.216.81.208 台灣 03/08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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