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ate1114 (tohetherweareinvincible)
標題 [請益] 民425-1推定租賃與土104優購?
時間 Sun Sep  3 21:42:27 2023


這是今年的考題


https://i.imgur.com/hKp5x5B.png
[圖]

為什麼a不對?

甲先把土地賣給乙,乙變新地主。那甲出售b屋時乙應該可優購b屋啊?

依照民法425-1 土地房屋同屬一人,土地房屋轉讓後應有推定租賃關係。那應該有土104「
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購買權」

這一題不是很難,我也覺的正確答案是d沒錯。

唯獨想不通a有什麼毛病

請各位朋開導一下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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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102.232 (臺灣)
※ 作者: kate1114 2023-09-03 21:42:27
※ 文章代碼(AID): #1az8r5cq (Examination)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693748549.A.9B4.html
jjiimm: 乙是出租人,出租土地讓房子有合法權源座落於該地1F 09/03 22:06
tl20: 乙在甲出售B屋的時候,
不是土地法104條所稱的土地地上權人或承租人。2F 09/03 22:33
kate1114: 推樓上,乙不能拆屋還地我懂,但沒優購權?
這是類似題目
https://i.imgur.com/Jgn4myl.png
https://i.imgur.com/TVOidAq.png4F 09/03 22:34
[圖]
 
[圖]
kate1114: 一樣是民法425-1推定出租人,難道甲過了一手,下一手就無優先承購權?8F 09/03 22:45
dreamsletter: 你可以去提提看釋疑(但好像超過了?) 你能注意到這麼細真低厲害 目前法院見解認為土104的承租人範圍僅止於意定租賃不包含法定租賃或兩者均含者都有 可參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134號判決
看你要採物的經濟效益跟簡化法律關係最大化還是平衡兼顧出賣人的利益 基本上從64年修法的立法理由來看應該是前者比較站的住腳
登記實務可參內政部91年12月6日內授中辦地字第0910017524號函 但認為是類推適用 跟上面最高法院貌似是「直接適用」雖然不同 但結論應該一樣
另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2616號亦同此10F 09/03 22:52
lang0720: 乙為什麼不能直接用土104I後段所有人優購權?21F 09/04 00:14
share111: 真的很奇怪@@如果像樓上d大說的法定租賃不適用的話,105年經紀人那題怎麼解釋?本來就是425-1=>104 or 426-2循環啊,一早看到題目沒有滿意解答真阿雜 https://i.imgur.com/W376YJD.jpg
https://i.imgur.com/yIQyI1F.jpg22F 09/04 08:37
[圖]
 
[圖]
dreamsletter: 最高應該比較多認為包括喔27F 09/04 12:50
leptoneta: 過一手就不是425-1啊28F 09/04 13:13
gamesame7711:                繼受取得?29F 09/04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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