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niori (偉恩咖肥)標題 Re: [情報] 全國美術比賽行人帝王得特優!遭炎上秒時間 Wed Dec 13 19:17:38 2023
※ 引述《DarkHolbach (Champagne Supernova )》之銘言
: 別的不論,我就論這張圖畫的現象就好。就這張
: 所以他雖然想諷刺慢慢走的行人把自己當皇帝,但反而更證明在台灣行人根本不是皇帝,
因
: 為就連慢慢走這種本該是路人權益的事,都會被認為是「皇帝」。
供三小
你是哪來的人
什麼慢慢走是路人權益
視台灣法律為無物嗎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4條第五款:
行人穿越道路,應依下列規定:
五、行人穿越道設有行人穿越專用號誌者,應依號誌之指示迅速穿越。
慢慢走?
法規規定行人應該迅速穿越馬路
不是你在那邊亂屁的慢慢走
我倒想知道你是用哪國的規定在那邊說什麼慢慢走是路人的權益
鬼話連篇
法律規定要迅速穿越馬路
看不懂嗎
他畫的圖就是行人穿越道不能慢慢走
法律規定如此
有這麼難懂嗎
: 就這張畫來看,他沒有證明到他想講的「亂象」,反而證明他的反方講行人權益真的是有
必
: 要,我想也是他始料未及的吧。
對於無視台灣法規而隨便說出路人慢慢走是權益的
我也是始料未及
補充一下
想要新的給你們新的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78 條
行人在道路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五百元罰鍰:
四、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
阻礙交通。
看到沒~坐臥蹲立都不行啦~
迅速過就是迅速過~
人家那個牽烏龜的皇帝直接站在道路上就是罰五百啦~
別再看不懂法條了好嘛各位~
很辛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186.198 (臺灣)
※ 作者: yniori 2023-12-13 19:17:38
※ 文章代碼(AID): #1bUPBKZK (C_Chat)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02466260.A.8D4.html
※ 同主題文章:
… ×26
Re: [情報] 全國美術比賽行人帝王得特優!遭炎上秒
12-13 19:17 yniori
… ×18
→ GAOTT: 推 y哥這樣就對了 等等k哥跟a哥就要來幫你讚聲了2F 12/13 19:19
→ GAOTT: 不要怂 就是幹 讓台灣行人見識一家親的厲害6F 12/13 19:20
推 kimono03: 淦真的欸!所以走多慢會犯法?明年回台灣的時候我要注意一下!7F 12/13 19:21
→ su4vu6: 怎麼時間又循環了 這不是貼過了嗎9F 12/13 19:21
→ yniori: 我是要回這個慢慢走的莫名其妙說法!10F 12/13 19:22
→ yniori: 有夠鬼扯~13F 12/13 19:23
推 Violataf: 如何定義盡速? 他說他腳有傷你拿他一點皮條都沒阿14F 12/13 19:23
→ GAOTT: y哥我挺你 不要怂 就是幹 讓台灣行人見識正義的鐵鎚18F 12/13 19:24
→ yniori: 就說了不能慢慢走!他在那邊鬼扯什麼慢慢走是權益?權益個屁19F 12/13 19:24
→ yniori: 平常在那邊嘴什麼違法違法~結果換到這個議題就變成法律錯了~笑死人22F 12/13 19:25
推 winds1109: 嗯嗯 你見證到中華民國行政訂的規則有多麼荒謬了
過斑馬線要迅速通過 因為會有渾身板金的四輪大爺迅速魯莽的開過 走太慢還會說他上班要遲到了24F 12/13 19:25
→ GAOTT: y哥我挺你 不要怂 就是幹!27F 12/13 19:25
→ yniori: 看不懂法律還要硬凹的人比較可憐~怎麼會有這種人呢~~28F 12/13 19:26
→ GAOTT: 讓西洽鄉民都叫你爸爸29F 12/13 19:26
→ mikapauli: 就一堆人以為沒罰則就不違法,這種法條可多了31F 12/13 19:27
其實有罰則的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五百!
推 eyeter: 要讓行人能安心過馬路 就要讓他們慢慢走 嘻嘻32F 12/13 19:27
噓 CjackC: 你趕快去國外推廣這條法律33F 12/13 19:28
這裡是台灣~你守法就好
→ kase09521: 這種就古早時期的法律,沒定義什麼叫迅速是要怎麼判斷違法34F 12/13 19:28
※ 編輯: yniori (218.35.134.74 臺灣), 12/13/2023 19:32:44
→ kase09521: 真的帶烏龜散步物理意義上的慢你也不能說他違法36F 12/13 19:29
→ CjackC: 不要擋住皇上御駕要快速通過 原來四輪才是皇帝 笑死人37F 12/13 19:29
→ coollee: 法條早就被駡的要死 國外沒人敢這樣立的 XD38F 12/13 19:30
→ mikapauli: 現在又不是AI判決,很多東西都沒有明確定義的39F 12/13 19:31
→ mikapauli: 看不出來定義這個有什麼意義,中論也都告訴你很難定義了42F 12/13 19:35
→ yniori: 平常在那邊該該叫怎麼一堆不守法的,現在貼了法條又在那邊該該叫法律定錯了,雙標仔就是好笑43F 12/13 19:37
→ GAOTT: andy哥怎麼不來這邊阿 幫y哥說說話啊45F 12/13 19:37
→ kase09521: 你要說人違反迅速通行這條總要有個實例吧
你可以告訴大家多麼不夠迅速是違反法律的嗎46F 12/13 19: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