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hliang (亮亮)
標題 [心情] 前任鬧事到我工作的地方
時間 Fri Apr  5 20:04:48 2024


更新簡述

跟前任以結婚為前提交往
年初被我抓到早就已婚有小孩
當時就不聯絡了
今天他帶的女生(應該不是他老婆)
那個女生一口咬定我騷擾她
前任在旁邊附和說一定是妳!!!
基本上是這樣
我支持這位女生提告啊
可惜等了一天還是沒下文:(

看不懂的原文-
如題
年初和前任不算和平分手
可以搜我上篇文章
三月底已經對對方提告
目前等待接下來的司法程序中
-
今天早上八點半我剛開門
正在幫客人準備東西
一個女生(以下簡稱a女)進門走過來櫃台裡面看我
便轉身問同行的人(前男友)「是她嗎?」
之後開始對我咆哮
我詢問對方是誰 有什麼事
a女一口咬定我有傳訊息騷擾她
還把手機摔在櫃台上
我只有看到一眼是訊息紀錄 內容也不清楚
加上我有其他客人在現場
再三請對方離開 有什麼事情找警察 我並不查清楚你們之間的糾葛
如果妳覺得有被對方騷擾妳可以去報警
a女不依不撓的硬要走到我面前
當時我還在服務另外一位客人
她便大手一揮將我店內的電腦打翻
直到警察到場對方才停止咆哮
-
做完筆錄跟家人聯絡得知
前任打電話到我媽媽店裡鬧
媽媽知道我跟前任的事
因此有表明不想跟我前任講話
前任便把手機給a女
a女陳述說 她有老公了 請妳女兒不要騷擾我!
-
以上大概就是今天發生的事
a女跟我互不相識
打從前任的醜事被揭開後我都是迴避的狀態
全部在開庭以前都是低調到不能再低調
今天侵門踏戶的跑來找我?
真的是吃人夠夠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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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1.12.122 (臺灣)
※ 作者: ohliang 2024-04-05 20:04:48
※ 文章代碼(AID): #1c3-ZYRQ (Boy-Girl)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712318690.A.6DA.html
generals129: 有人看的懂這篇嗎?幫翻譯1F 04/05 20:11
※ 編輯: ohliang (220.141.12.122 臺灣), 04/05/2024 20:22:55
applerunning: 你提告前任什麼?侵佔?妨害名譽?傷害?還是妳有跟法院聲請保護令?2F 04/05 20:22
還有其他的部分可以提告求償
這部分會等庭審完再公開:)
※ 編輯: ohliang (220.141.12.122 臺灣), 04/05/2024 20:27:42
applerunning: 妳前一篇什麼都沒講啊,頂多透露妳才是第三者,既然都知道了那就分手不要聯繫了啊4F 04/05 20:25
知道他有家庭我是馬上斷捨離唷
今天直接跑來我上班的地方
總不可能換男朋友還要換工作吧
※ 編輯: ohliang (220.141.12.122 臺灣), 04/05/2024 20:30:03
ganlinlausu: 看不懂啦6F 04/05 20:29
好啦 文筆不好
還是要看監視器比較快xD
※ 編輯: ohliang (220.141.12.122 臺灣), 04/05/2024 20:31:29
newstyle: 就用跟騷法阿
	
04/05 20:37
再看看吧!有動作的是他們 我也是挺無辜的
np75: 看不懂+18F 04/05 20:44
jiading32186: 感覺被仙人跳9F 04/05 20:46
Levesque: 你標題寫清楚點啦,是前任老婆來鬧事10F 04/05 20:58
應該不是老婆= =
asf78609: 保護令 結案11F 04/05 20:58
有請律師聲請了謝謝
※ 編輯: ohliang (220.141.12.122 臺灣), 04/05/2024 21:04:27
Levesque: 明明就你前任男友的錯,結果變成兩個女人為了他而吵12F 04/05 21:02
如果今天是他老婆(可能是前妻了不確定)
我認為情有可原 可以好好談
但今天來一個我根本不知道她是誰的人
想吃瓜 但好像又是自己的瓜哈哈哈
※ 編輯: ohliang (220.141.12.122 臺灣), 04/05/2024 21:10:29
※ 編輯: ohliang (220.141.12.122 臺灣), 04/05/2024 21:17:58
applerunning: 是聲請不是申請==14F 04/05 21:16
好的呢
wynton: 報警15F 04/05 23:28
當下就報案了
※ 編輯: ohliang (220.141.12.122 臺灣), 04/05/2024 23:41:05
johnsonlin16: 前任到我工作的地方鬧事16F 04/05 23:51
c357416: 管那女的是誰,瘋成這樣送她一個公然侮辱和毀損啊17F 04/06 05:53
jerrylin: 申請保護令18F 04/06 09:05
serflygod: 作文課的重要性19F 04/06 09:07
想盡量還原當下的情況
如同看不懂文章的個位
我也看不懂這兩個來鬧的目的:)
※ 編輯: ohliang (220.141.12.122 臺灣), 04/06/2024 15:4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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