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ar作者 Aqqqa (Aqqqa)標題 [新聞] 2男國3狂飆176公里?法院揪警計算方式「時間 Tue Dec 3 10:45:4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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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男國3狂飆176公里?法院揪警計算方式「匪夷所思」判無罪
2024-12-03 10:18 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台中即時報導
台中烏日警方去年抓張姓、詹姓男子在國道3號狂飆競速,經檢方起訴主張2人時速達176
公里涉犯公共危險;法院卻發現,警方非以距離除以速度方式計算速率,而用Google
Maps行車時間推算又乘上倍速差,計算方式匪夷所思,判2人無罪,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張男、詹男及李男(通緝中)2023年1月24日在彰化車聚,得知台中市區
有飆車競速活動,25日凌晨1點多分別開車進入苑裡交流道,以平均時速約176公里競速飆
駛,後又在台中龍井區中華路2段繼續來回競速,涉嫌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嫌。
台中地院審理時,張、詹均堅決否認犯行,辯稱不清楚時速多少,到中華路也只在旁邊看
沒參加競速。詹的辯護人說,詹車速雖較快但未釀道路損壞、壅塞,且檢方起訴時速176
公里計算方式與常理不符,也無競速畫面,相關新聞資料警方也說僅是噪音問題。
法院查,根據張、詹行駛國道31公里,花費14分36秒,時速約127公里,與起訴書所載時
速176公里相距甚大,且2人當時均無交通違規紀錄,是否真有飆速行為已令人存疑。
法院也發現,檢方起訴所載時速176公里,是以烏日分局警員推估計算,但警方計算方式
卻是用Google Maps顯示行車時間與3輛車行車時間,換算速度倍率得出1.605倍後,再乘
上國道3號最高速限100公里,推估其等時速達176公里。
法院疑問為何不用距離除以時間的一般速率計算方式,警方則說,以正常時間除以他們開
車的時間會有倍數差,才用最高速限110公里乘以倍速差,他們針對高速公路部分移送。
法院認為,警方無法合理說明論證基礎,又在無客觀證據下,直接用最高速限110公里計
速,令人匪夷所思,加上監視器影像也不清楚。
法院說,檢察官僅憑證詞、關聯性不明的新聞資料,還有依據不明度計算方式就起訴,實
嫌速斷,證據不足,判2人無罪。
心得
用這樣的計算方式當超速證據,真的是便宜行事
只是檢察官也起訴也是沒仔細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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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Aqqqa 2024-12-03 10:4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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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laokj: 看不懂+1、什麼倍率??2F 12/03 10:51
→ tokeep: 沒測速搶舉證,被打槍不意外3F 12/03 10:52
推 EFERO: × 1.605怎麼來的啊?6F 12/03 10:54
推 taddy0540: 簡單說,GOOGLE國道A到B要1分鐘,警用110KM來算1分鐘如果車子30秒就到,那警推論倍論會是2倍
那就是110*2=220KM7F 12/03 10:54
推 lightmei: Google查要1400秒才到的路程,他們兩個只用了876秒相差了1.6倍,所以用最高速率乘上1.6來推算時速為176。這理10F 12/03 10:58
推 eric51209e: 假設google上顯示時間是x小時,2男行駛時間是y小時,x12F 12/03 10:58
→ lightmei: 論要可行的前提是Google是用最高速率去估行車時間阿,13F 12/03 10:58
→ eric51209e: ÷y=1.605,因為距離相同,所以速率也要x1.605,只是14F 12/03 10:58
→ lightmei: 但Google早就會用實際路況來車速來推估了,這警察跟檢15F 12/03 10:58
→ sdiaa: 一樣路程 GOOGLE MAP半夜跟尖峰時間預估時間是不同的19F 12/03 11:03
推 csgod1325: 可以重修物理課嗎? 自創歪理
,不拿測速器就算了,還亂推估20F 12/03 11:03
→ sdiaa: 收費門柱不能用 不然收費門柱還可以小範圍切割更準22F 12/03 11:06
推 master32: 用推估的上法院就直接被打槍了Q_Q23F 12/03 11:08
推 higger: 警察也就算了~檢座也能接受就玄了~24F 12/03 11:09
→ raxsc: Goole不是根據路況估時間的嗎?25F 12/03 11:10
推 leo255112: 這個質疑坦白講是蠻有道理的,警察這算法根本自由心證27F 12/03 11:12
推 keigowei: 結論…亂七八糟算難怪法官要這樣判28F 12/03 11:13
推 reallocust: 用危險駕駛去扣帽子就好了,危險駕駛是警察說你危險就危險,不用明確違規行為29F 12/03 11:13
推 master32: 可是檢察官也覺得有道理所以移送,這就神奇了31F 12/03 11:16
推 ohlong: 測到的是身高吧32F 12/03 11:18
推 reallocust: 檢查官只是想把手上業務丟出去而已,丟出去實際狀況如何不干他的事33F 12/03 11:18
推 EKman: 版上開時速150的龜車們不要擋路37F 12/03 11:24
推 maksin: 這是數學老師還是物理老師的鍋??40F 12/03 11:30
推 mnb1234: 台灣警檢有沒有淘汰機制啊41F 12/03 11:31
推 lizardc1: 現在是隨便一隻雜魚都能當國道警察了嗎
難怪不敢追假牌只敢天橋爪雷射槍42F 12/03 11:33
推 cr00se: 鴿子水準嘻嘻44F 12/03 11:35
→ ga047768: 反過來民眾用這種方式舉證,完全被打槍。46F 12/03 11:42
推 alaokj: 感謝解釋、然後更不懂條子怎麼會有這個邏輯了XDD47F 12/03 11:52
推 leoz69927: 起訴的檢察官更好笑都不覺得不合理嗎
還用googlemap算速度那以後測速照相機都裁掉用算的不就好了48F 12/03 11:56
推 bjwu: 專科畢業而已
不要太不滿51F 12/03 12:00
→ v550237: 如果那個警察是剛好上下班時間用google推算 可能突破200km了53F 12/03 12:01
推 lion0208: 檢舉貼屁股的警察會說不能用時間/距離這種幾乎沒有誤差的物理學來計算速度,要用執法儀器計算速度,結果警察55F 12/03 12:02
推 lion0208: 自己自創一個誤差更大的算法?58F 12/03 12:02
推 upeo: 文組仔學渣警員 跟文組仔檢察官 悲劇60F 12/03 12:06
推 leoz69927: 法院又沒說錯,本來就不能這樣算了,那裝一堆測速照相跟攝影機的意義是什麼?你至少要有一樣站的住腳的證據才能開人家罰單啊,不然你被這樣開也會服氣乖乖吞下去61F 12/03 12:09
→ joinptt: 都是體育老師教物理的錯,害警察算速率還可以隨意加成64F 12/03 12:13
推 maplefoxs: 簡單來說就是警察沒找到證據,硬是用google map算了一個數據65F 12/03 12:16
推 SimACC: 執法人員亂舉證…巡官還給過?67F 12/03 12:24
推 willie0171: 簡單理解就是推算,沒影片沒儀器,只是推測不能直接當證據68F 12/03 12:26
→ avgirl: 現在警察就是廢!!! 檢察官更可笑 可憐70F 12/03 12:33
推 pptbleu: 市區能開176?紅牛f1 車道淨空是嗎?71F 12/03 12:34
→ korsg: 這警察跟檢察官是智障嗎? google路程預估拿來當判罰基準?79F 12/03 13:29
推 taxisy: 這是科學的盡頭是玄學的最佳應用嗎80F 12/03 13:32
推 yesyesyesyes: 這個警察根本換算
根本亂算,還好法國邏輯清楚
還好法官邏輯清楚82F 12/03 13:43
推 EddieLai: Google的數據可以當執法依據哦? 那是不是所有東西都可以推論出來你犯罪啊… 好扯的檢警…
法官查的依據應該就是etc的數據吧87F 12/03 13:47
推 iansrc: 台灣交通執法不意外91F 12/03 13:51
推 Adonis7088: 怎麼可能是用google推論開單 這警察到底在搞三小阿
檢察官跟警察應該都要記過的 超離譜的92F 12/03 14:00
噓 ultratimes: 應該要殺雞儆猴,這樣能成立,以後才會更不敢飆
推測當然能當證據,不然車禍口供駕駛的自述車速為什麼不能亂說?因為你的自述車速都是有效力的
不然我車禍說我開180 反正自己說沒科學儀器無效對吧94F 12/03 14:16
推 allen0519: 感謝樓上的法院判決書 裡面講超速是有 但直接算時速127公里 競速因為是影像不清楚 沒拍清楚車牌 原始影像過期被刪了 所以不能證明是同一台車來回競速 大家不認同的警察算法 時速176公里因為中間應該沒測速拍不到 實際上是google map算得很準 只是算法沒公開 跟有沒有超速不構成因果 也不能直接證明超速 從法律上來說不足以當證據 就算有間接證據知道他們就是在競速也不可以用這樣的證據去給他們定罪 所以這個門法官不願意開 這是我的解讀啦 私心猜警察大概覺得都知道這些人在競速 證據隨便找就有 沒有很用心的收集 才會鬧到法院時每個證據都有漏洞 為了補漏洞找些經不起推敲的說法 最終被法院打臉98F 12/03 14:26
噓 LeeFrank: 想也知道是有人po上網 破幹狗官怕新聞壓力 叫下面的隨便辦 反正有辦就好 成不成乾我屁事 警界一堆這種垃圾 專找109F 12/03 14:51
推 OhtaniHR: 這種算法被打槍怪不得法官111F 12/03 14:55
推 qq204: 台灣法官不意外阿,一堆事證明確也都輕判或無罪112F 12/03 15:20
推 airmike: google行車時間連紅綠燈都會考慮進去耶113F 12/03 15:23
推 gtoselina: 警察在算三小?不就距離跟時間有了就能算速度嗎?
不然就是可能前面飆很快一段路,後面才慢慢開114F 12/03 15:34
推 liko7676: 怎麼會有人護航 是不是真的要以三寶龜為中心?119F 12/03 17:22
推 holebro: 超好笑 白痴警察120F 12/03 18:40
推 chungj: 警察想這個出來應該還很得意122F 12/03 19:33
噓 shellhelix: 國道警察局管轄範圍單純,工作氛圍封閉,偶爾出一些奇葩怪人真的不用意外124F 12/03 23:54
→ a901922001: 裝區間測速就好了 新北市區高架郊區省道他媽裝一堆126F 12/04 00:07
→ kirkwater: 怎麼計算的根本看不出來,會讓人覺得是為了想定罪
而定罪,才會計算出這麼奇怪的速度128F 12/04 01:23
→ cocoi: 台灣一堆自己沒標準亂算的,上對下你能怎樣??
有上訴的比沒上訴的多,賺飽飽的....現這案例,亂開的人有事?撤消當沒事,下次亂開100張才撤消5張,爽賺阿....
沒付出代價的事,我都當做善事,每天做50次....131F 12/04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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