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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brockqq.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2-04-16 10:31:39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windcanblow (戲謔人生)
標題 Re: [新聞] 文林苑都更案延燒 贊成戶淚訴王家人說謊
時間 Thu Apr 12 17:24:14 2012


※ 引述《Kenneth1225 ()》之銘言:
: 推文裡一直說 王家一開始就反對還不是被多數決的人
: 可以來看一下mobile01上的這篇
: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54&t=2664187&p=1
重新再次檢視 此次王家都更案 - Mobile01
[圖]
起因 剛剛和一名有牌且以開業的律師前輩和兩名同樣以開業的有牌建築師老同事吃飯 正好把這件事重新拿出來... ...
 
: 根據上述文章 王家錯過了可以退出都更的黃金時間
: 所以在都更案通過後 才上訴行政法院
: 其所主打的點:
: 1. 我沒收到通知 不知道都更 所以不是我不提反對 是我根本不知道
: 2. 為啥其它地都可以不要都更 我就一定要都更阿?
: 判決書在此: http://ppt.cc/!C9Z
: 結論 一直到最高法院 法官都不採信王家說詞 認定他們一定知道都更
: 同時也清楚說明了其他地為啥可以不都更 最主要是因為建築線 與新舊

這篇我在都更板(Urban_Plan)有稍微回應
#1FURZeP8 (Urban_Plan)
其中有些理所當然的論點其實是有考慮空間的,我節錄一下

Q:為什麼建商一定要把王家的兩塊土地 畫入都更案中?
A:依據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 王家土地是為袋地,所以依法建商必需把王家
  的兩塊土地劃入都更案 不管王家同不同意參予。

法源則是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
第十四條  主管機關劃定為應實施更新之地區,其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自行劃定更
          新單元者,除應符合第十二條之規定外,並應以不造成街廓內相鄰土地無法劃
          定更新單元為原則。


簡而言之,「臺北市士林區陽明段一小段771-2地號等21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暨權利
變換計畫案」,意即文林苑,在原則上是不可以把王家排除在外,否則有違第十四條所應
遵守的事項。


為什麼法律如此規定?合理的解釋是你都更了這裡,卻導致其他住戶無法改建的話,便是
侵害對方的權益,因此都更條例的美意在此彰顯,都更的設計者必須同時考量多數與少數
,作通盤的規劃。


但是該第十四條雖以「應...」來規範此次作為設計者的樂揚,卻也在當初寫下這條文時
留下「原則」這個但書。如果這是強制性的條款,則不需也不該有後面的原則二字。

代表法條在制定時,制定者們有意會到實際上可能產生的例外。這使得第十四條條例
產生轉圜餘地,王家被納入的必要性並沒有這麼強烈。也所以中央營建署在參與協調時
,有立場提出所謂「切結書」建議,作為王家退出都更的解套。

相關的過程在這裡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66429
不過很可惜的是,營建署的意見並未被採納,一個月後市府也沒有改變拆遷的決定。
也許營建署的解套並沒有法源依據,但是建商堅持的都更條例,也並沒有他們所說的
如此不可撼動。


另外,如果你覺得mobile這篇講得很有道理,那麼你不妨翻到第20F,
或閱讀這篇 http://tinyurl.com/7mkbdhg
袋地通行權是不會產生出建築線的..... - Mobile01
[圖]
首先 最近幾天一直看到有人提出袋地通行權的法條出來 認為王家可以靠著這法條 取得免費建築線 但是... ...
 


總而言之,因為多年後王家將成為危樓而影響當地消防安全云云等理由,
將王家納入都更是屬必要的作法。從法源上來看並不是毫無可議空間,至
於法官的心證與判決為何,這並不是我們需要置喙之處。


---

很多人看到這篇MOBILE都覺得有道理,可是後面20F跟上面有轉載的另一篇
可就不是這麼說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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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247.26
sliverstream:王家再說謊嘛,鍵盤學者學生呢?1F 04/12 17:25
jarry1007:    我只知道不管沙小公共利益都不能強佔人民私產2F 04/12 17:26
innominate:接下來就是說都更條例是惡法阿,第一天來八卦版?3F 04/12 17:26
innominate:真的,沙小公共利益都不能強佔私產,我家要來生產爆竹
innominate:敢來取締就是強佔人民私產
pojohn:一下說公聽會沒反對是敗因 現在又說依法納入...6F 04/12 17:27
PECVD:八卦版強調依法行政嗎 ? 我是不是走錯了 ?7F 04/12 17:27
huchihkuei01:這違背憲法了啦8F 04/12 17:27
puec2:學生覺得是對的就是對的 質疑學生 小心把你家變休息站噢9F 04/12 17:27
nwomute:鍵盤學者學生出動嚕10F 04/12 17:27
puec2:去你家門口辦演唱會喔11F 04/12 17:28
pippenjr:王家成為危樓是哪來的說法?  不能改建嗎??????????12F 04/12 17:28
downtoearth:沙小公共利益都不能強佔私產那可以損害私產的價值嗎?13F 04/12 17:28
puec2:沒有建築線改建個屁14F 04/12 17:28
PECVD:我猜一堆人都覺得立法院不會定出傷害人民生命財產的法 ...15F 04/12 17:28
goldstein:鍵盤專家又出動護航囉 好辛苦呀16F 04/12 17:28
downtoearth:改建日後會有建築線的問題17F 04/12 17:28
pojohn:王家自己拆光當停車場行嗎?18F 04/12 17:28
downtoearth:要護航李小姐 還是護航王家 dotch?19F 04/12 17:29
ming0630:學者學生說的就是真理,與真理敵對的就是邪惡20F 04/12 17:29
nwomute:反正只有王家是人啊   其他住戶呢?21F 04/12 17:29
innominate:建築線就是政府用來壓迫台灣人民的惡法,違憲!22F 04/12 17:29
charmania:p大,那車子要王家父子用扛的扛進去嗎?23F 04/12 17:29
puec2:停車場 車子用飛的進去嗎24F 04/12 17:29
NCmuhaha:北市府不理營建署就是要拆阿~25F 04/12 17:30
innominate:依照八卦版鄉民的創造力,可以蓋一條橋跨過去停車26F 04/12 17:30
downtoearth:就說沒有建築線了 你當停車場 車怎麼進去...27F 04/12 17:30
pojohn:停玩具車你管得著嗎?28F 04/12 17:30
m303lover:昨天陳文茜有專題討論 都更29F 04/12 17:30
ansonandan:李小姐是誰 看個圖再決定30F 04/12 17:30
pojohn:管很大..你住海邊啊..31F 04/12 17:30
sdemon:必要做法就繼續做吧,看郝聾兵敢不敢32F 04/12 17:31
rezero:現在拿多年後可能怎樣來強拆合理嗎?33F 04/12 17:31
domejo:有趣的是立法委員罵得要死....不會修法嗎?34F 04/12 17:31
innominate:真的,我家要生產爆竹煙火你管得著嗎?35F 04/12 17:31
PECVD:鄉民都覺得依法行政才是正途啊 ... 哪天被賣了都不知道 ...36F 04/12 17:31
ming0630:真的,某國就是要發展核武,其他國家管得著嗎?37F 04/12 17:31
downtoearth:沒有建築線是敗訴的理由之一38F 04/12 17:31
joe2:管的着阿  公共危險罪39F 04/12 17:31
pojohn:停玩具車會危害鄰居嗎..用煙火比喻失敗..40F 04/12 17:32
downtoearth:但是 拆 不是因為建築線的關係..41F 04/12 17:32
pojohn:就用什麼都不停 空在那裡  別人管得著嗎..42F 04/12 17:32
innominate:公共危險罪侵犯到我神聖的財產權!!!違憲!!!43F 04/12 17:32
downtoearth:怎麼.. 我以為八卦板都把事情弄清楚了呢...?44F 04/12 17:32
innominate:危害到鄰居? 王家現在開始考慮鄰居啦? 科科45F 04/12 17:33
PECVD:哇 ~ 建商都更是公共利益啊 ~~~46F 04/12 17:33
lisy1991516:生產爆竹的是有危險性的,他的外部性會外溢給鄰居47F 04/12 17:33
PECVD:八卦版什麼時候有清楚過的一天 ?48F 04/12 17:33
innominate:危險又如何? 我神聖的祖厝耶,你管得著嗎?49F 04/12 17:34
lisy1991516:王家不參與都更會怎樣?他鄰居的家會被炸掉喔?50F 04/12 17:34
puec2:沒辦法 一直會有人跳針同樣的點。51F 04/12 17:34
lisy1991516:自由的前提是建立在不影響別人的自由52F 04/12 17:34
puec2:其實可以理解 早期加入共產黨被國民黨抓的。53F 04/12 17:35
PECVD:他會說依法行政 ... 哈哈~54F 04/12 17:35
innominate:說不用參與的是都不看原po的本文嗎?55F 04/12 17:35
PECVD:看過不知道幾次了 ...56F 04/12 17:35
puec2:到死都不認為自己有錯 還覺得自己只是加入而已57F 04/12 17:35
PECVD:啊你就是依法行政咩 ..58F 04/12 17:35
kenichisun:  變危樓不是很好!  到時候拆掉變綠地啊!59F 04/12 17:36
innominate:生產爆竹要拆也是按照法律,而不是因為你爽拆就拆60F 04/12 17:36
gmooshan:這些國民黨黨員住戶說的話可以信 中華民國都統治世界了61F 04/12 17:36
puec2:反正只是硬凹自己是對的就好了。都更什麼的對這些人來說62F 04/12 17:36
puec2:其實一點都不重要。
kenichisun:  我是贊成  讓王家放到變危樓  在強拆  然後沒建築線64F 04/12 17:37
PECVD:都更很重要啊 ? 挖哈哈哈 ~65F 04/12 17:37
lisy1991516:大家都知道政府跟建商都合法 一切依法行政 只是不正義66F 04/12 17:37
innominate:講爆竹只是要說明,財產權不是絕對的67F 04/12 17:37
puec2:依法律規定 這樣是瀆職 到時候王家也會提告。68F 04/12 17:37
innominate:都更是不太重要啦,來個大地震讓大自然來幫你都更吧69F 04/12 17:38
PECVD:給誰都更似乎不需要其他人操心吧 ?70F 04/12 17:38
PECVD:非得給建商都更才行 ?
PECVD:建商都更才是公共利益 ?
innominate:最好震一震都垮掉這樣大家就不用操心,也好73F 04/12 17:39
ming0630:反正某人就是覺得我得事情別人不要管,不想參加公眾行動74F 04/12 17:40
puec2:垮掉也會有人不願意重建的。75F 04/12 17:40
PECVD:哈哈 ~ 你操這心幹嘛 ?76F 04/12 17:40
innominate:不過八卦版的邏輯就是寧願死也不能給建商賺77F 04/12 17:40
Hollowcorpse:那你怎麼不給詐騙集團賺?78F 04/12 17:40
innominate:無所謂阿,讓我們大家看清楚某些人的嘴臉而已79F 04/12 17:40
puec2:比如王家在萬華還有房子,士林垮掉他們一樣老神在在80F 04/12 17:41
puec2:同樣的戲碼會再演一次。
innominate:詐騙集團給我新房子我也讓你賺阿,來啊82F 04/12 17:41
PECVD:咦 .. 現在連別人的想法都要質疑了嗎 ? 公海到了嗎 ?83F 04/12 17:41
innominate:公海是沒到啦,不過已經有人先開槍殺人了84F 04/12 17:41
PECVD:嘖嘖嘖 ... 不知道會不會有人為了公共利益去都更自己的臉85F 04/12 17:42
Hollowcorpse:全部財產先交出來啊,我再看給你個口香糖嚼一嚼86F 04/12 17:42
innominate:可以啊,給我適當的報酬我很願意更我的臉87F 04/12 17:42
PECVD:不好意思啊 ... 立個法說你不願意也就是願意 ...88F 04/12 17:43
Hollowcorpse:不是最愛權利交換了?? 全部拿出來先啊 換什麼沒得討89F 04/12 17:43
innominate:原來王家只有拿到一個口香糖?哈哈哈90F 04/12 17:43
PECVD:還給你適當報酬 ? 怎麼可能啊 ~91F 04/12 17:43
innominate:連權利變換的規則都沒搞懂就上來學人家討論都更?92F 04/12 17:43
Hollowcorpse:誰管你的意願,多數決好嗎93F 04/12 17:43
PECVD:哈哈 ~ 有人以為錢就是一切啊 ~~~94F 04/12 17:44
innominate:多數決也是按照權利變換的規則在換的,拜託去做點功課95F 04/12 17:44
innominate:有人不做功課就在腦補王家是甚麼都沒拿到
Hollowcorpse:還以為建商真的照規則換咧 沒得商量好嗎97F 04/12 17:44
PECVD:喔 ~ 立個法說你該都更你的臉就該都更啦 !98F 04/12 17:44
PECVD:權利變換 ? 口香糖給你 !
innominate:你先搞清楚都更條例吧,以為建商可以隨便調整喔...100F 04/12 17:45
ming0630:有些人就是覺得多數決可以無限上綱到取你性命101F 04/12 17:45
PECVD:不要口香糖 ? 那只好直接都更了 ....102F 04/12 17:45
innominate:趕快去做功課了解都更,不要再上來丟人現眼了103F 04/12 17:45
askey:推104F 04/12 17:45
PECVD:順便找好冰冰直接都更 ... 哈哈 ~105F 04/12 17:45
ming0630:我不知道這些人從小到大成長過程中歷經了無數多數決為什106F 04/12 17:46
PECVD:趕快去了解一下生命什麼東西重要 , 不要再上來丟人現眼啦!107F 04/12 17:46
innominate:有人以為多數決就直接腦補把你家財產搶走...lol108F 04/12 17:46
ming0630:麼還是活得好好的?109F 04/12 17:46
innominate:先去了解都更條例吧?一直跳針很難看110F 04/12 17:47
PECVD:有人不知道多數決就可以直接都更你 ...111F 04/12 17:47
PECVD:的臉 ~ 哈哈 ~
kuter:只會講別人鍵盤XX的也挺可笑 鍵盤虛文就很屌 ?113F 04/12 17:47
PECVD:是啊 ... 當自己跳著講的時候, 別人都是跳針啊 !114F 04/12 17:47
innominate:那你快來都更我的臉,快來115F 04/12 17:48
innominate:你這麼行趕快去立法,拜託
ming0630:是阿,某人要不要現在在板上開一個投票都更他的臉,然後117F 04/12 17:49
PECVD:等不及了是不是啊 ? 樓上 ?118F 04/12 17:49
ming0630:看到底能不能都更他的臉?119F 04/12 17:49
PECVD:樓樓上 ... XD120F 04/12 17:49
PECVD:糟糕 ... XD
innominate:對阿,你快叫郝龍斌來都更我的臉,拜託122F 04/12 17:49
PECVD:我來就好 ... (亮刀)123F 04/12 17:50
innominate:快來124F 04/12 17:51
PECVD:哈哈 ~ 你敗了 !125F 04/12 17:51
innominate:來啊,快來啊,只會喊喊喔?126F 04/12 17:52
PECVD:沒什麼好說了 ~127F 04/12 17:52
innominate:你快點來做,不要用說的,只剩一張嘴128F 04/12 17:52
PECVD:南無阿彌佗佛 ~ 善哉善哉 ~129F 04/12 17:53
innominate:怕了喔? 怕了就縮阿,沒關係的130F 04/12 17:53
Istari:幹 法官是神 我們連討論都不能討論 法律人腦袋壞掉131F 04/12 17:58
vincent0719:補血132F 04/12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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