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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XBUCKXMR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4-28 14:53:31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divina (callas)
標題 Re: [新聞] 出版社證實林奕含父母聲明!驚爆「補習班
時間 Fri Apr 28 14:11:09 2017



有一些教育界的慣犯都很聰明,知道怎麼設陷阱,然後逃避刑責。

好比這則報導,我想可能很多人碰到類似的事,包括自殺的作家。

https://womany.net/read/article/13122
全校包庇的教室性侵案:曾經強暴我的老師,成了育幼院院長 | 女人迷 Womany | 最給妳和你力量的媒體社群
[圖]
她猶豫了好久,鼓起勇氣到法院揭穿鍾老師的犯行,一次次描述那些讓她噁心和憤怒的細節。負責的女檢察官語氣平淡地說:「科學辦案需要證據,妳又沒有證據;如果出庭的話,妳可能會受到二度傷害⋯⋯事情都過了那麼久了,妳要不要再考慮一下?」 ...

 

『全校包庇的教室性侵案:曾經強暴我的老師,成了育幼院院長』

晚上接近 11 點鐘,張萍才剛結束工作回到家,全家人已經都睡了。

她從廚房拿了杯水,坐下來,小狗皮蛋搖頭晃腦地走過來,親暱地依偎在她腳邊。

她摸摸皮蛋的頭,脫下鞋子,把冰涼的杯子靠在額頭上。

都已經 12 月了,天氣卻反常地熱,真是古怪極了。

她坐在廚房的桌旁,一面喝著冰水,一面漫無目的地滑著手機,

看看臉書上面朋友轉發的文章。不知道為什麼,

頓時腦海裡冒出一個既熟悉、又陌生的面孔。

她一直把那張臉深埋在心裡,有時只要閉上眼,那男人的模樣便鮮明地映在眼底。

他多次性侵自己學生,光是人本南部辦公室經手的個案就有 3 件,

其它不知道還有多少人受害。東窗事發之後,他被迫離開教育界,

默默改了名字,沒有人知道他的下落。


這類校園性侵案,張萍已經處理過太多、太多了,多到連自己都數不清。

她傾聽過飽受創傷、無法平復的學生的聲音,

也見識過死不悔改、慣性犯案的老師的遁詞。

她一直很擔心這個經驗老道、手法高明的男人就算離開杏壇,

仍躲在某個不知名的地方,繼續欺負無辜的孩子。

她四處打探他的行蹤,始終遍尋不著。但她從來沒有放棄,

只要有一點線索,便試著打聽看看。

她不希望再有任何孩子暗自躲在角落裡哭泣。

在這個 12 月悶熱的夜裡,她突然想起那個男人,

順手在 google 搜尋引擎輸入他的新名字,按下 enter 鍵,

一則 2 個月前的地方新聞映入眼簾:

「中秋佳節將屆,台南市議會代理議長郭信良昨天率隊前往

玉井區德蘭啟智中心及關廟區天宮育幼院致贈中秋慰問金,

代表市議會祝院童及工作人員佳節愉快,


希望達到拋磚引玉效果,社會各界一起來關懷協助弱勢兒童。

天宮育幼院院長鍾○○,對於郭信良等一行人的到訪表示感謝──」

(2016.09.10《自由時報》)

她感到某種奇妙的感覺,那是種揉和了興奮、哀傷與憤怒的情緒。

「鍾○○,你終於被我找到了!」

像是往事甦醒了一般,記憶在她胃裡像流水般攪動翻滾。

一個有性侵前科的老師,怎麼可以去育幼院擔任院長?

這顯然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81 條:

「有性騷擾、性侵害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者,

不能擔任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或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及中心之負責人或工作人員」

的規定。是什麼原因讓他成為漏網之魚?育幼院是否知情?

是否又有孩子遭到毒手?

這個出乎意外、又讓人震驚的消息,讓她心神不安。

她打開窗,讓夜風吹進屋裡。她覺得好累。

一切,都要從 10 年前開始說起。


2007 年 1 月,人本基金會南部辦公室收到一封由當事人朋友代轉的信,
它以簡短唐突的「您好」兩個字開場,接下來說的,是個極其哀傷的故事:

我今年 23 歲,畢業於高雄縣某國立高中。在高二的時候,

在校內被自己的老師性侵害。老師利用課後輔導的機會,

強暴了我。由於當時我懵懂無知,不懂得任何保護自己的措施,

所以沒有留下直接證據(回想起來,他非常小心,手法很老練)。

而且,由於過於害怕,所以沒有告訴父母。

6 年後,我從大學同學的口中,無意得知,原來這個老師還性侵過其他女學生,

有女學生的家長至校理論,老師一律稱你情我願。

我得知了這件事,很想將此事揭發出來,可是我很害怕我的家人會知道這件事。

這件事使我的心理受到極大的創傷,覺得自己很髒。每當我和異性交往,

當對方知道這件事,沒有人能接受我,使我長期生活在悲傷中。

好幾次,我都想結束自己的生命。

可是,當我得知有這麼多受害者時,我心中的憤怒是無法形容的。

原來,這種教師是性侵的累犯,利用少女情竇初開,年少無知,

不斷性侵女學生,而且現在還在學校任教,不知道有多少女學生受害。

其實,學校當局也略知此事,卻一再姑息養奸,一再讓這名教師侵害學生,

實在天理不容,讓我們這些可憐的受害女學生,一生的幸褔毀於一旦

受害者總是習慣隱藏真相,這是他們保護自己的唯一方式。

受害的女子小薰(化名)願意打破沉默,訴說無人傾聽的冤屈,

人本南辦的秘書陳素慧立刻與代轉信件的友人連繫,

在瞭解事情原委之後,認為這明顯是老師誘姦與性侵,

請北部辦公室的法務人員蕭逸民協助評估是否可以提告。

逸民花了點時間鑽研此案,每個細節都再三查證,認為雖然直接證據並不足,

也不是沒有打贏官司的可能。他善意提醒若真要提告,小薰必須親自出庭,

在法院與鍾老師對質,也可能必須面對媒體的詢問。

他不確定小薰是否已做好這樣的心理準備。

過了幾天,朋友回覆說,小薰擔心身份曝光,決定放棄提告,

案子也就這麼擱置了下來。

2009 年 2 月 11 日,人本南辦接到民眾投訴,高雄縣某國立高中鍾姓體育組長在

2004 年與 2008 年分別強制猥褻女學生,校方未依法通報——三全國婦幼保護專線,

只是將他調離體育組長一職;學校教評會則以「老師已提出和解」、

「老師疑似罹患精神疾病,才會欺負學生」為由,

僅做出「停聘 2 年、接受 36 次心理輔導」的處分。

最匪夷所思的是,這位老師仍在學校任教!

那時張萍剛接任人本南辦主任一職,她與夥伴、副主任黃俐雅接獲消息,

立刻查閱基金會舊有檔案,赫然驚覺這位鍾老師,就是當年性侵小薰的人!

她們隨即展開密集訪談,包括已經離開或在職的師生,

才得知這位人稱「發哥」的鍾老師前科累累,人盡皆知,他不只對學生動手,

也對女老師毛手毛腳。有人看不慣他的劣跡敗行,

用噴漆在學校牆壁寫下「鍾○○色狼」的字樣,引起軒然大波。

線民私下透露,曾有女學生到保健室休息時,被鍾老師一把抱住上下其手,

經過導師向職業科的主任舉報,科主任再向校長報告,校長承諾會處理,

然後,就沒有下文了

「後來,(職業科)主任要求不要讓他教職業科,校長也說好,結果,

就輪到普通科的學生倒楣了。」線民搖搖頭,一臉無奈。

早在人本接獲投訴前,署名「痛心的○○高中老師」已投書各大媒體,

控訴鍾老師的惡行:

教育部法令明白規定:只要犯了「強制猥褻」的老師,

只能就「解聘」、「不續聘」二者做出處置。但是○○高中教評會的人,

很多都是鍾老師的好朋友、同鄉,大家礙於情面,置女學生的權益不顧,

枉顧教育部的法令(因為他們認為教育部又不能怎麼樣)。


讓人痛心的是:鍾老師已經是累犯    學生權益何在?天理何在?

教育部無能?一個累犯又可以在校園橫行,情節一次比一次嚴重,


處罰一次比一次輕微,甚至還給予獎勵.    求求你們救救○○高中的學生!


只可惜痛心老師的控訴,僅在少數媒體出現有如豆腐乾大小的新聞。

沒有人注意,也沒有人在意。

像鍾老師這樣的案子並非特例。那陣子,人本陸續接獲來自台中市、台南縣、

高雄市、高雄縣幾所學校的申訴案,犯案老師幾乎都在教評會護航下,

僅遭到停聘的處份。根據《教師法》規定,停聘的老師不必上班,

每個月可坐領 2、3 萬元的半薪,2 年期滿可將剩下的半薪一次領回,

還可以繼續返校任職。這種不明是非、一逕向教師權利傾斜的法令,

簡直是荒唐透頂。

2009 年 2 月 25 日,人本基金會在高雄市召開記者會,

針對近日收到校園性侵案一事,呼籲立法院立即修正《教師法》,

明訂涉及性侵及性騷擾案的教師一律停聘靜候調查,不得繼續留在學校任教,

造成學生恐慌。此外,凡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

性騷擾行為的教職人員,教評會應立即解聘或不續聘。

記者會當天,高師大性別教育研究所所長蔡麗玲教授氣憤指出,

校園性侵不是個案老師的問題,而是教評會總是不分青紅皂白,


盲目選擇力挺同事,這樣的做法,「難道是在鼓勵老師性侵學生,放假領半薪嗎?」


勵馨基金會的張乃千也感歎,他長期擔任性平會調查委員,

發現教評會經常礙於關係,昧於事實,不顧專業委員的建議縱容狼師,

他感到十分無奈。高雄市議員周玲妏亦指出,目前當務之急是修改《教師法》,

規定性侵學生的老師應被解聘,但她也坦言「修法的最大阻力,來自於教師團體」。


第二天,高雄市教育局立刻發布新聞稿,落落長說了一堆,表示他們已經做了很多,

但「礙於相關法令的規定,該局只能依法行政,在司法還沒判決定讞前,

依法需保障教師的工作權,但若教師聘約期滿,校方仍可召開教評會,

決定是否予以續聘。」

這樣的說詞,只要與公家機關打過交道的人肯定都不陌生。

「依法行政」有如卸責的尚方寶劍,這是所有公部門均深諳的道理。

張萍與俐雅想起了小薰,心想或可透過她的經歷,

更瞭解鍾老師的底細與校方的處理模式。俐雅透過管道與小薰連絡上,

問她是否願意聊聊,她猶豫了很久,最後還是答應了。

張萍為此特地北上,兩人約在火車站附近見面。

張萍坐在咖啡廳等候時,一眼就認出了遠遠走過來、未曾謀面的小薰。

或許,是那雙驚惶失措又哀傷至極的眼睛吧。她忍不住想到「眼睛是靈魂之窗」這句話。

年紀輕輕就有如此憂傷的靈魂,那女孩一定就是小薰了。


小薰拘謹地坐著,極力維持冷靜的模樣。張萍知道,她正處於焦慮的狀態,

不是她讓對方驚恐,而是她的出現,讓小薰回想起痛苦的過去。

「有件事,我想先確定一下    」小薰躊躇問道:「如果我跟妳說了,

身份會不會曝光?我不希望任何人知道,包括我爸媽,他們到現在都不知道。」

小薰說,這事她一個字也沒對別人提過,一旦說出來了,爸媽肯定會擔心,

她不想造成他們的負擔,等到年紀漸長,也愈來愈說不出口了。

張萍瞭解她的疑慮,這是所有受害者都擔心的事。她告訴小薰,


人本經手過很多類似個案,知道怎麼保護案主,絕對會保密到底。


接下來是一陣沉默。不知過了多久,小薰咬咬嘴唇,以低微的聲音,娓娓說出她的遭遇。

那是發生在她高二那年的事。她是田徑隊的選手,趁著寒假到學校做重量訓練。


傍晚時分,隊上其它夥伴都離開了,負責指導的鍾老師走過來,先是噓寒問暖了一番,

問問她家裡狀況,爸媽從事什麼行業,然後伸手把她拉近自己:

「最近進步很多喔,來,抱一下。」

驚嚇讓小薰的思緒變慢,腦子還來不及思考,人已經躺在對方懷裡了。

老師又說:「我可不可以親你?」不由分說地親她額頭、鼻子及嘴唇,


還伸出手掌說:「妳看,我好緊張,手一直在抖    」她想叫卻叫不出來,


想抵抗卻一點力氣都沒有。事後鍾老師特別交代,不可以跟別人說喔,

這是我們之間的秘密,還跟她用小手指打勾勾,便離開了。

小薰緊張得幾天吃不下飯,也睡不著覺。她不懂,為什麼老師要這麼做?

他是對每個人都這樣?還是對我特別?是我想太多了嗎?嗯,或許是吧,

畢竟老師向來給人活潑開朗的印象,應該是自己多慮了。


此後只要四下無人,鍾老師就會去找小薰,摸摸她,抱抱她,她想要掙脫,

總被身強體壯的老師緊緊壓住,無法動彈。小薰問他:「你為什麼要這樣?」

老師說:「因為妳很乖呀!」

罪惡感有如大浪般席捲而來,小薰感到痛苦極了。她寫了封語氣委婉的信,

告訴老師這樣做不對,最後不知怎麼加了句:「老師,你是不是喜歡我,才會這樣?」

老師沒有回信,卻在碰面時柔情說道:「當然是喜歡妳,才會這麼做呀!」

在撲朔迷離的空氣裡,小薰懵懵懂懂的以為,這就是愛了。

日子一天天過去,老師身體也一步步逼近。半年多以後,

小薰在體育館的辦公室被老師侵犯了,還說:「我一直在等你滿十六歲    」

原來鍾老師為了逃避刑責(註一),處心積慮,早就計畫好了。

在同學心目中,鍾老師樂觀而爽朗,喜歡跟大家打成一片,小薰不明白,

他怎麼會做出這種事?他不是最值得信任的人嗎?他不是應該像父親一樣保護我嗎?

為什麼他要傷害我,讓我這麼痛苦?

她就像誤闖煙囪的小鳥,再也飛不出去。她的成績一落千丈,師長對她失望,

同學覺得她整個人變了樣。旁人驚訝、關懷及困惑的反應,讓她的心攪得亂成一團,

什麼都不敢說,也說不出口,痛不欲生的苦楚,只能獨自承擔。

「因為被老師強暴,讓我覺得我自己髒了,永遠永遠我都不會乾淨了

我已經不再是個純潔的女孩,我覺得和誰上床都無所謂,因為我已經不值得愛了,

我很恨他,因為他一時的獸慾,徹徹底底毀了我的人生。

直到現在,我都不敢和其它男生交往    」小薰臉色蒼白,嗓音疲倦且顫抖,

「後來我才知道,還有其它同學跟我一樣!」

「妳是怎麼知道的?」張萍問道。

小薰說,她以前聽同學說過,鍾老師跟女學生走得很近,鍾老師還單身,

小薰覺得那就是師生戀嘛,沒什麼大不了的。有天她無意撞見某老師警告鍾老師:

「請不要接近我的學生!」她只覺得怪,並沒有想太多,直到自己被欺負了,

把整件事從頭至尾、仔仔細細想了一遍又一遍,才發現他根本是欺負學生的慣犯!

可小薰也不明白,明明自己是被迫的,內心有時又會產生期待,這樣的念頭糾纏著她,

讓她感到痛苦。她問老師:「我們是什麼關係?」對方竟說:

「我跟妳只是一時的,我只是想要妳的第一次。」

她就像火熱的太陽被扔進冰水裡,所有的感受瞬間都結成了冰。她知道自己是被玩弄了。

(後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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