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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XBUCKXMR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7-16 08:51:43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Fiesta2010 (Fiesta)
標題 Re: [爆卦]最後一爆 這次爆完連我自己都要消失
時間 Tue Jul 16 03:43:26 2013


※ 引述《ea00382 (孔雀與鷲)》之銘言:
: 標題: [爆卦]最後一爆 這次爆完連我自己都要消失
: 時間: Tue Jul 16 02:24:20 2013
: 1、消失的80
: 兩個士官可能在不正當的時間去過禁閉室、洪向兩人求饒
: 2、國防部跟我說的一樣,士官只能申戒,但國軍想說成542行政失誤
: 因為非法禁錮是刑法,地檢署會介入
其實就算想拗成行政失誤,也有刑法302條的問題呀
陸海空軍刑法並沒有私行拘禁罪的特別法,所以私行拘禁罪的管轄歸地檢署沒錯

張友驊不都向北檢告發了,北檢早就在分案調查了,
,不會因為國防部拗成疏失,北檢就把案件移送軍檢署呀
頂多檢察長叫北檢移案子給禁閉室所在地的桃檢OR服役所在地的新竹地檢署偵查而已
軍檢署染指不了
: 3、為什麼被罵也不能收押,那是因為,軍士官一收押馬上就自動撤職。這些人就領不到
: 終身俸就會說實話……
: 4、同3撤職=失去軍人身份,地檢署就會來……
這個不會發生,因為普通刑法的管轄本來就在地檢署
跟身分無關,所以私行拘禁罪不管有無軍人身分都無妨

但如果是陸海空軍刑法,比如說凌虐部屬罪,管轄在於軍檢署,
雖然依據軍審法第五條失去軍人身分後由普通法院管轄,
但公訴人仍然是軍事檢察署依據陸海空刑法起訴

國防部會怕的是鬧上普通法院不容易呼嚨而已
但如果軍檢署怠於行使公訴職權,普通法院也不容易知道自己被蒙在鼓裡
: 5、部長都道歉辭職,宙哥為何動都不動,因為總長的位子……
: 我真的該住口了~不好意思
: 信者恆信 不信者恆不信 莫忘督割
: 以後此事件~~~ 有人要寫給我爆料 我會轉由其他更具公信力鄉民爆料
: 國軍這麼黑暗 不要以為某某某很好 還不是為了官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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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82.217.227
※ 編輯: Fiesta2010      來自: 115.82.217.227       (07/16 03:45)
blueofstars:閱,好文1F 07/16 03:44
HuangJC:台灣不是法治國家,要拗就可以拗,我們請白副總示範一下轉彎2F 07/16 03:46
No9:遲來的正義加油! 可憐的台灣加油!3F 07/16 03:47
livtyler0828:台灣和對岸的差距正逐步縮小中4F 07/16 03:47
winchin:問題在於 即使交給地檢署 一堆證據我看早給軍檢掩蓋滅證了5F 07/16 03:48
angellll:錄影帶這次沒有被軍方滅證   我今年捐給紅十字會就加倍吧6F 07/16 03:49
yeswater:禁閉室在國立楊梅高中旁邊的269 所以應該是桃園地檢署7F 07/16 03:49
嗯我看太快,新竹是洪仲丘服役所在地,禁閉室在楊梅
haipis:這是否符合「私行拘禁」的要件,有疑義。8F 07/16 03:49
構成要件是否該當也不會是軍檢署偵查
所以行為人有無故意也是地檢署判斷
LeonardoChen:以前看到中國被自殺新聞都覺得頗呵,原來台灣也.....9F 07/16 03:49
angellll:你應該感謝你不是在中國  不然現在 ptt早就刪文了XD10F 07/16 03:50
winchin:關鍵證據如果都不見 就算把審判權交給地檢署也沒用11F 07/16 03:51
jil:什麼都後退.....12F 07/16 03:51
※ 編輯: Fiesta2010      來自: 115.82.217.227       (07/16 03:54)
myizumi:現役軍人犯普通刑法 程序是依軍事審判法 不是普通法院13F 07/16 03:53
95 年度台非字第122 號 軍人犯普通刑法由普通法院管轄
本案被告同時犯陸海空刑法的酒駕&普通刑法的過失傷害
台南高院就兩罪判決公訴不受理,被最高院非常上訴撤銷發回
zeumax:往好的想是有進步,以前軍隊搞死多少人,要不是現在環境不14F 07/16 03:55
zeumax:能搓掉,這件事早就河蟹了。不要妄自菲薄又想統一了
※ 編輯: Fiesta2010      來自: 115.82.217.227       (07/16 03:59)
williams7442:現在和以前有差嗎? 還不搓湯圓16F 07/16 03:56
DFIGHT:現在軍法甚至不能獨立於軍隊之外 要是同流合汙 那麼軍法17F 07/16 03:56
zeumax:搓掉了嗎?18F 07/16 03:56
williams7442:看國防部那些敗類就知道啦19F 07/16 03:56
DFIGHT:也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 因為司法還比軍法公正 軍法被權力20F 07/16 03:57
zeumax:一樣的作風,不一樣的結果了。軍方不能自行其事了。21F 07/16 03:57
williams7442:對岸都上太空了 我們還在行軍22F 07/16 03:57
DFIGHT:搞得破破爛爛 一大堆洞可以鑽 這也只有台灣小國會產生的23F 07/16 03:57
DFIGHT:有些軍人在入伍前有前科的 都還可以當志願役 軍法中他是
zeumax:小不小國是有啥差!新加坡是大到哪去!執行的態度而已,這次25F 07/16 03:59
zeumax:人民不再縱容是好事情。
DFIGHT:沒前科的 又一次新生 當兵之後爽阿 漂白了27F 07/16 03:59
williams7442:DFIGHT 你知道為什麼嗎? 那是因為義務役當完簽下去的28F 07/16 03:59
williams7442:很多都長官擔保簽下去 有些還有殺人前科
DFIGHT:所以你的意思是說看關係搂? 有前科 靠關係 就可以轉正?30F 07/16 04:01
DFIGHT:太黑暗了
zeumax:志願役其實不能有前科的喔!制度有改過,已經很久了。32F 07/16 04:01
DFIGHT:啥時改的? 我前幾年還有阿33F 07/16 04:02
zeumax:考試進去前就會身家調查了。34F 07/16 04:02
zeumax:入營簽我不知道
williams7442:義務役轉志願役有很多是為了逃法律追溯期36F 07/16 04:03
zeumax:但假設送士官班需要再送身家調查,更早以前的可能不會淘汰37F 07/16 04:04
zeumax:。
togs:看討論就愈看愈覺得軍中好可怖39F 07/16 04:13
haipis:真願意辦的話,陸海空軍刑法44條二項三項就可以辦很多人40F 07/16 04:17
haipis:但軍事審判程序是個謎啊。
nocom:軍法就只是給個說法用的吧42F 07/16 04:19
dameme:推43F 07/16 04:23
Anikk:話說 一有前科 就gg!!!44F 07/16 04:47
kickmeout:想到以前一堆冤死的..好可憐45F 07/16 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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