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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terievv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8-05-16 14:57:24
看板 C_Chat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長)
標題 [問題] 遊戲中的武器要授權,動/漫/小說的呢?
時間 Wed May 16 13:42:36 2018



很早之前就記得

CS這類遊戲曾為了沒有取得武器授權

被迫修改槍枝名稱以規避

最近的則有EA不爽付授權金的事

那麼我們常看的動畫/漫畫/小說

需要付授權金嗎?

如果要 又能追溯多久呢?

(少女與戰車 那個要付給誰啊...)

還是說很微妙的 這些又不用?

(換個角度說 買武器拍電影應該也不用付授權金啊 為什麼做成遊戲就要)

有沒有人熟知這個領域到底是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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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63.171
※ 文章代碼(AID): #1Q-yJFwk (C_Chat)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26449359.A.EAE.html
yoyun10121: 用商標當然都要授權, 一堆小說不就都魔改公司名字1F 05/16 13:45
那如果作品中出現F-15
不就要去跟波音付錢...
wl2340167: 看有沒有人來討錢吧2F 05/16 13:45
等有人討錢不就GG了
※ 編輯: wahaha99 (1.171.63.171), 05/16/2018 13:51:40
d95272372: 也有聽過物主出錢要你用他的商品啊XD3F 05/16 13:51

那是置入性行銷啊 XD

gaym19: 給我一個不付錢的理由4F 05/16 13:51

EA的說法是「維護憲法言論自由權」

的確想想 如果寫小說要付錢
那提到任何可以辨識的型號、品牌的產品不都要付錢了

老實說以前的小說也從來沒有在付錢的

如果小說要付錢 那漫畫、動畫要不要付錢
這應該算創作自由的領域才對

很微妙

d95272372: 看誰大誰小吧 一般能不用就不用5F 05/16 13:51
gaym19: 不是版權方贊助就是砸錢買版權6F 05/16 13:51
※ 編輯: wahaha99 (1.171.63.171), 05/16/2018 13:54:32
gaym19: 沒有知會一聲直接弄上去就只是看想不想告7F 05/16 13:52
gaym19: 不然你以為把槍支名稱跟造型修改是為了什麼

繼續延伸 寫小說要付錢
那寫散文、評論、報告要不要付錢

這真的滿有事的
※ 編輯: wahaha99 (1.171.63.171), 05/16/2018 13:56:30
gaym19: 你把我的產品寫進你的創作為什麼我不能跟你討錢9F 05/16 13:56

換個角度說 為什麼可以?
我又不是copy你的產品去賣?

如果這樣可以討錢
那拍部電影 街景一掃過去都可以討錢?

準則在哪?
※ 編輯: wahaha99 (1.171.63.171), 05/16/2018 13:57:38
gaym19: 如果是拿去做盈利就可以跟你要錢 就是這麼簡單10F 05/16 13:57

不不 觸犯著作權從來也不是營利與否
不然字幕組都無罪? 哈哈
※ 編輯: wahaha99 (1.171.63.171), 05/16/2018 13:58:13
gaym19: 字幕組是直接幹別人創作來用 你拿來比11F 05/16 13:59

現在討論的都是侵害別人著作權的可能
沒什麼不能比的

如果你要講麻煩你好好引法條講
不要在那邊想當然爾的

只是我想看實務做法
※ 編輯: wahaha99 (1.171.63.171), 05/16/2018 14:00:38
yoyun10121: 討錢依據就商標相關法案呀, 你拿我專用商標怎麼不用錢12F 05/16 14:04
js850604: 小說沒關係吧,文字描述頂多寫性能13F 05/16 14:05
ithil1: 產品被寫進小說裡為什麼可以討錢?能討錢的理由是侵犯商14F 05/16 14:07
ithil1: 標權才有可能吧
※ 編輯: wahaha99 (1.171.63.171), 05/16/2018 14:07:19
kirbycopy: 那哈利波特坐火車 英國鐵路可以跟JK要錢嗎16F 05/16 14:08
ithil1: 有產品又不等於有商標,而且如果申請的商標不只有文字還17F 05/16 14:08
ithil1: 有圖像或指定顏色的話,單純小說裡提到要怎麼侵犯?
Yachaos: 只有文字應該沒關係,遊戲還有模型、聲音等詳細數據19F 05/16 14:11
ithil1: 而且以台灣的商標權的侵害要件,在小說中提到某產品(即20F 05/16 14:12
ithil1: 使有申請商標)根本也不構成侵害
yoyun10121: 所以才說依據是商標相關法案, 討錢就照法律規定走呀..22F 05/16 14:13
tonyxfg: 要討錢應該是可以討,但討不到多少不說,關鍵是那些武器23F 05/16 14:14
ithil1: 「於同一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近似於其註冊商標之商標24F 05/16 14:14
ithil1: ,有致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tonyxfg: 通常不會在別的國家有商標26F 05/16 14:14
yoyun10121: 各國商標法規定也不一樣, 拿台灣判例當標準沒什麼意義27F 05/16 14:14
yoyun10121: 至少這篇文裡提到的創作公司產品沒半個是台灣的
ithil1: 寫在小說中或動漫畫創作,要怎麼是“類似之商品或服務“29F 05/16 14:16
ithil1: ,還要“致消費者混淆”
ithil1: 因為我懶得找國外的規定(艸
tonyxfg: 話說回來,反正愛用就用吧,至少目前應該是不會有廠商特32F 05/16 14:23
tonyxfg: 地找上門來收授權費,別太過份就睜隻眼閉隻眼當沒看到,
tonyxfg: 皆大歡喜。
yoyun10121: 因為要打商標戰的不會傻到只註冊單一項目, 而是想得到35F 05/16 14:30
yoyun10121: 的領域全搶了
jimmy689: 侵犯也要看別人吉不吉啊==37F 05/16 14:30
yoyun10121: 最近有名的例子就少林寺一口氣註冊兩百多個商標, 之後38F 05/16 14:31
yoyun10121: 一堆武俠作品只好改名成僧人派
ithil1: 我懂 我只是想澄清沒有“有產品就能討錢”這麼好康的事XD40F 05/16 14:33
Vram: 如果出現熊貓就要付錢給中國政府,因為黑白熊代表大中華41F 05/16 14:52
Vram: 付錢是應該的 (舉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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