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terievv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9-26 22:25:09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新聞] 診所助理救活人反觸法
時間 Thu Sep 26 19:15:24 2013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50811/1968864
診所助理救活人反觸法 | 蘋果日報
【丁牧群╱台北報導】女子姚素珍三年前在北市中心診所當助理研究員,聽到醫院廣播說病患林鴻無心跳需急救,但值班醫師正好在急救另一病患,無暇分身;她情急下以學過的心臟救命術將林救活,卻遭林的家屬檢舉姚不是醫師,不得擅施急救;台北地檢署昨依違反《醫師法》將姚緩起訴。 ...
【丁牧群╱台北報導】女子姚素珍三年前在北市中心診所當助理研究員,聽到醫院廣播說病患林鴻無心跳需急救,但值班醫師正好在急救另一病患,無暇分身;她情急下以學過的心臟救命術將林救活,卻遭林的家屬檢舉姚不是醫師,不得擅施急救;台北地檢署昨依違反《醫師法》將姚緩起訴。 ...
2013年09月26日
【丁牧群╱台北報導】女子姚素珍三年前在北市中心診所當助理研究員,聽到醫院廣播說
病患林鴻無心跳需急救,但值班醫師正好在急救另一病患,無暇分身;她情急下以學過的
心臟救命術將林救活,卻遭林的家屬檢舉姚不是醫師,不得擅施急救;台北地檢署昨依違
反《醫師法》將姚緩起訴。
病患林鴻無心跳需急救,但值班醫師正好在急救另一病患,無暇分身;她情急下以學過的
心臟救命術將林救活,卻遭林的家屬檢舉姚不是醫師,不得擅施急救;台北地檢署昨依違
反《醫師法》將姚緩起訴。
病患林鴻死亡後,家屬指控姚素珍未具醫師資格卻替林急救。資料照片
罰捐款五萬緩起訴
檢方指出,姚素珍雖取得我國高級心臟急救術(ACLS)合格證明,但無醫師資格,當時又
無醫師指示,依法不能施行急救醫療行為,念她深表悔悟且情況急迫,因此緩起訴,罰她
捐五萬元給兒福聯盟。
無醫師指示,依法不能施行急救醫療行為,念她深表悔悟且情況急迫,因此緩起訴,罰她
捐五萬元給兒福聯盟。
中心診所公關孫小姐說:「家屬之前因懷疑林鴻被醫院看護毆打,和醫院有糾紛;儘管姚
素珍算是救命恩人,家屬仍挾怨檢舉。」孫強調,姚具有菲律賓醫師資格,只是沒有取得
中華民國醫師資格;姚在事發後已離職,林鴻也病逝。
素珍算是救命恩人,家屬仍挾怨檢舉。」孫強調,姚具有菲律賓醫師資格,只是沒有取得
中華民國醫師資格;姚在事發後已離職,林鴻也病逝。
有話要說 投稿「即時論壇」
onlineopinions@appledaily.com.tw
--
好酷ㄋㄟ,以後看到有人沒心跳了不是醫生也不能急救喔。
--
one- two- three- four- fly- fly~
/\
∠OwO OwO) ﹨OwO OwO) ㄟOwOㄏ ㄟOwO)ㄏ
) |> | ( ) M ヤ( | ( | (
∕ \ / \ ∕ \ / \ ∕\ 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62.250
推 :.....太誇張了1F 09/26 19:17
→ :一般人身分急救也不行嗎? 莫名其妙 那學CPR是要幹嘛2F 09/26 19:17
噓 :有人沒心跳關你屁事喔3F 09/26 19:17
推 :法律系真是台灣亂源4F 09/26 19:17
推 :家屬要錢吧5F 09/26 19:17
推 := =? Are you joking me?6F 09/26 19:17
推 :所以最後也得到了報應7F 09/26 19:18
推 :有夠衰...8F 09/26 19:18
推 :學CPR 是為了強健體魄 健全身心 並放在心中尊崇的9F 09/26 19:18
→ :平時開一堆心肺復甦術的宣導都白弄了嗎?10F 09/26 19:18
推 :所以有ACLS在醫療院所也不能救人的意思11F 09/26 19:18
推 :幸好我不會去救別人12F 09/26 19:18
→ :鼓勵台灣人見死不救 也好啦 省的費事還被告13F 09/26 19:18
推 :沒事不要去學急救,人家是死是活都是你的錯14F 09/26 19:18
推 :美國醫師救人無罪 鬼島刁民救或不救都有罪15F 09/26 19:18
推 :教CPR的難道沒告訴閣下不要用在親屬以外的人身上嘛?16F 09/26 19:18
推 :莫名其妙 那救生員也不能幫人cpr嗎17F 09/26 19:18
噓 :Cpr。。。18F 09/26 19:19
→ :狗蛋判決19F 09/26 19:19
推 :我看家屬根本也不想他被救活吧 根本腦袋有洞20F 09/26 19:19
推 :在台灣本來就不能隨便救人21F 09/26 19:19
推 :偉哉22F 09/26 19:19
推 :CPR適用身份:親屬限定23F 09/26 19:19
噓 :鬼島24F 09/26 19:19
噓 :幹 悔悟的點在哪啊 我錯了 我不該在鬼島救人的 讓他去投胎好!25F 09/26 19:19
噓 :鬼島家屬不意外26F 09/26 19:19
→ :放給他死就好了27F 09/26 19:20
推 :......幹他媽鬼島28F 09/26 19:20
推 :可以廢掉法律了= =29F 09/26 19:20
→ :還好錢進了慈善機構而不是家屬口袋~科科30F 09/26 19:20
→ :鬼島不意外。31F 09/26 19:20
噓 :當這麼久的鬼島人還不知道要見死不救嗎32F 09/26 19:20
→ :「林鴻」 名字兩個字就是外省人啊 外省後代在靠北啊33F 09/26 19:20
推 :放著死也會有事 直接轉交殯葬業者比較好34F 09/26 19:20
推 :真扯35F 09/26 19:20
噓 :看到前一篇氣切手術,心理就很幹。36F 09/26 19:21
→ :怎麼會有這種家屬 是希望病人快點死 所以被救活很不爽嗎37F 09/26 19:21
推 :鬼島38F 09/26 19:21
推 :哈哈哈~腦殘了~39F 09/26 19:21
推 :醫生逃,護理人員逃,以後請自救40F 09/26 19:21
→ :法那樣訂的 又不是法官訂的= = 有人告他就要依法審判阿41F 09/26 19:21
→ :這啥鳥法律~有心臟急救術合格證明 卻依法不能急救?42F 09/26 19:21
推 :那我只能說報應43F 09/26 19:21
→ :他媽的 法律系的給我出來看這判決是怎樣 還說法律很好44F 09/26 19:21
推 :表示那些家屬想他死竄奪財產很久了45F 09/26 19:21
噓 :檢察官才是毒瘤,這東西明明緩起訴or不起訴不就得了46F 09/26 19:21
推 :家屬想要遺產,擋人財路該死47F 09/26 19:22
→ : 隨便救人 告到你賠死<鬼島家屬>見死不救 這社會病了嗎48F 09/26 19:22
噓 :呵呵 鬼島阿49F 09/26 19:22
→ :要站出來的是立法委員吧 法律系又不自動變立法委員50F 09/26 19:22
推 :媽媽告訴我,千萬別救人51F 09/26 19:22
→ :酸民酸歸酸~自己投票時眼睛放亮點~不要選那些阿里不打~不52F 09/26 19:22
推 : 鬼島..........53F 09/26 19:22
→ :懂法律又沒專業能力的立委~55F 09/26 19:22
→ :死了: 幹你見死不救 告死你 救活:幹沒有醫生指示 告死你56F 09/26 19:22
推 :因為救活了 很不方便57F 09/26 19:22
噓 :醫護體系 要崩了!!! 再告阿 下次看病要去歪國了58F 09/26 19:22
→ :以後要見死不救 不然不管人有沒有死都要出事59F 09/26 19:22
噓 :鬼島60F 09/26 19:23
推 :有個問題 編預算買了一堆AED 是給誰用的?61F 09/26 19:23
噓 :沒錢 千萬不要隨便CPR62F 09/26 19:23
→ :還好這件檢察官有點腦,不然起訴後......真是偉哉鬼島63F 09/26 19:23
推 :好扯...64F 09/26 19:24
噓 :鬼島xddd65F 09/26 19:24
推 :姚小姐真是雖小...應該也很幹吧 救活人還被告66F 09/26 19:24
噓 :對比美醫師氣切救人真的很諷刺67F 09/26 19:24
→ :剛好有醫生 或有家人在旁 或自己DIY用68F 09/26 19:24
→ :[新聞] 宣導廣設AED 江宜樺籲民眾都來學69F 09/26 19:24
→ :AED大概只能拿來救外國人用吧,是台灣人絕不要救70F 09/26 19:24
噓 :智障法官71F 09/26 19:24
→ :那一堆人學CPR的意義是什麼?!72F 09/26 19:24
→ :幹你媽 果然是鬼島 操73F 09/26 19:24
噓 :鬼島鼓勵見死不救74F 09/26 19:24
→ :還有學校強迫要人學 是叫學生準備被告嘛75F 09/26 19:24
推 :AED擺著好看的啊 可以炫耀一台花了多少錢啊~~76F 09/26 19:24
→ :實行CPR需要醫師執照?77F 09/26 19:24
→ :AED就是讓人家誤用 然後家屬告人的生財工具78F 09/26 19:25
→ :那個法官是誰?! 八成是剛畢業考上的女法官~79F 09/26 19:25
→ :一堆人噓噓推推的 搞得我好亂喔.. 要噓爆還是推爆?80F 09/26 19:25
推 :救個人 薪水就飛了81F 09/26 19:25
噓 :........82F 09/26 19:25
→ :法官是白痴嗎 就是這種法官 才會讓垃圾人得逞83F 09/26 19:25
推 :拿AED去救路人 沒救活的話乾脆看能不能把自己電死84F 09/26 19:25
→ :這種法官以後一定會心臟病突發暴斃死亡! 沒有人要救85F 09/26 19:25
推 :最該死的病人家屬吧?真他媽的怪獸家屬86F 09/26 19:25
推 :為啥是緩起訴阿 不是緊急避難就不起訴就好了 還要罰5萬87F 09/26 19:26
噓 :以後大概人在旁不救也會告他應施救而未施救...88F 09/26 19:26
噓 :操你妹 讓台灣沈淪的廢物89F 09/26 19:26
推 :所以看到人倒記得跑遠一點,碰都不要碰90F 09/26 19:26
噓 :鬼島的法律91F 09/26 19:26
→ :之前不是常常有 路上發生車禍 護士去救人 順便CPR92F 09/26 19:27
→ :台灣有一堆外表看起來正常但人格扭曲的正常人93F 09/26 19:27
推 :樓上哪隻眼睛看到法官白癡?94F 09/26 19:27
推 :●●●呼籲 當法官或其家屬需急救時 千萬不要救●●●95F 09/26 19:27
→ :我看以後護士經過 不要多管閒事 以免被告 還要罰錢96F 09/26 19:27
→ :阻卻違法事由跑一遍流程 應該可以爭取到不起訴處分97F 09/26 19:27
噓 :鬼法律98F 09/26 19:27
→ :不知該說什麼了...........................99F 09/26 19:27
噓 :北蘭家屬. 怎麼都不死死算了 幹100F 09/26 19:27
推 :緊急避難是用在姚女本身受到危害吧~101F 09/26 19:27
噓 :罰三小5萬...天才法官102F 09/26 19:28
→ hermanwing …
→ :整篇文章沒有出現法官這個詞 怎一堆人罵法官?104F 09/26 19:28
→ :這檢察官是自以為很大是不是,有種亂罰就把名字公佈出來105F 09/26 19:28
推 :都救活了還想怎樣?還是放給他死家屬才爽?106F 09/26 19:28
→ :鬼島的法律最重要的貢獻就是教人要顧好自己107F 09/26 19:28
推 :一場全輸的官司...108F 09/26 19:28
推 :地檢署是檢察官啦109F 09/26 19:28
→ :不過如果沒去救~搞不好又被家屬告說有菲律賓醫師職照~卻110F 09/26 19:28
→ :不去救~~科科
→ :不去救~~科科
→ :罵法官罵習慣了!112F 09/26 19:29
噓 :該罵的是檢察官跟怪獸家屬113F 09/26 19:29
→ :檢察官至少沒起訴 不算垃圾吧114F 09/26 19:29
→ :所以才會四大皆空 要承認中國醫師來救援 馬的自找的115F 09/26 19:29
推 :可能家屬本希望他順利死掉 就能開始分財產 結果又被delay到116F 09/26 19:29
推 : ●更正是檢察官●117F 09/26 19:29
→ :地檢署是來亂的唷! 沒急救是醫院過失 急救了是違醫師法118F 09/26 19:30
推 :法官很無奈,這五萬也是捐款,而不是留給病患家屬的,夠了119F 09/26 19:30
→ :"檢念她深感悔悟" 緊急救人還需要再那邊悔悟喔120F 09/26 19:30
→ :整個體制逼我們冷漠121F 09/26 19:30
→ :。122F 09/26 19:30
推 :之前不是在宣導AED救人免責?123F 09/26 19:30
噓 :人渣家屬124F 09/26 19:30
噓 :鬼島機_家屬不意外125F 09/26 19:31
→ :悔悟自己真不該救人...嗎? 聽了好難過喔QQ126F 09/26 19:31
→ :這篇是2008的新聞 為何2013又發一模一樣的新聞?127F 09/26 19:31
→ :以後看到需要急救的人 要先手寫急救同意書 等病人簽名128F 09/26 19:31
→ :是檢察官緩起訴,以捐款代罰款129F 09/26 19:31
噓 :幹 她有救活耶 救活救活耶 家屬是是有病喔!!!130F 09/26 19:32
推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可悲鬼島131F 09/26 19:32
推 :地檢署有考慮緊急避難嗎132F 09/26 19:32
→ :133F 09/26 19:32
噓 :幹 看到當下就是幹134F 09/26 19:33
→ zzxcasd …
推 : 鬼島法律 真有趣136F 09/26 19:33
噓 :=.=137F 09/26 19:34
噓 :自 己 選 出 的 立 委 怪 誰138F 09/26 19:34
→ :
→ :
推 :後來還是有起訴吧,法官判無罪是因為證據都不見了 :)140F 09/26 19:35
噓 :幹 最好都放給他死 也難怪車禍肇逃沒人敢去救141F 09/26 19:35
→ :病歷被刪了,無法證明是護士刪的,故無罪142F 09/26 19:36
噓 :如果當時沒救活 那更慘 被家屬抓到辨子143F 09/26 19:37
推 :真的假的?那我學CPR幹麼?不懂.....144F 09/26 19:37
→ :因為沒病歷,故無法證明是主治醫生指使姚進行,主治也無罪145F 09/26 19:38
→ :哪隻眼睛看到法官判無罪146F 09/26 19:39
→ :笑點在於?147F 09/26 19:39
噓 :不不不 見死不救更會被告 摳連喔148F 09/26 19:40
噓 :鬼島149F 09/26 19:40
→ :然後當天開的藥以前也開過,無法證明是姚開的,也無罪150F 09/26 19:40
推 :CPR是學來救家人的,路上看到有陌生人倒下了,要裝作沒看見151F 09/26 19:41
推 :樓上得妳們是哪隻眼睛看到法官判案了?153F 09/26 19:44
→ :再檢察官那邊就緩起訴了案子怎麼會進法庭?
→ :不要不懂裝懂
→ :再檢察官那邊就緩起訴了案子怎麼會進法庭?
→ :不要不懂裝懂
推 :這種家屬....難怪台灣缺醫生護士~!!!!!!156F 09/26 19:46
→ :這種家屬 這種判決 難怪台灣會越來越冷漠157F 09/26 19:47
推 :真正的亂源 是人心..158F 09/26 19:50
推 :緩起訴如何? 還要罰捐5萬 這什麼道理?159F 09/26 19:51
噓 :現在CPR又要醫師才能壓啦? 白癡檢察官160F 09/26 19:51
→ :多判一點這種案 AED也可以不用設了
→ :多判一點這種案 AED也可以不用設了
噓 :baptism 救人還要被罰5萬......162F 09/26 19:52
推 :太扯了這個 真的是害人不敢救人163F 09/26 19:53
噓 :在台灣果然不能亂幫人,可悲164F 09/26 19:55
推 :學CPR時講師應該有說吧 只能救家人 救外人可能會...165F 09/26 19:55
→ :遇到很多麻煩事 所以還是打119
→ :遇到很多麻煩事 所以還是打119
推 :和之前插喉救人新聞一起看真諷刺167F 09/26 20:02
推 :鼓勵見死不救 鬼島不意外168F 09/26 20:04
推 :請問有沒有法律魔人只會在那邊審檢分立169F 09/26 20:04
→ :企圖模糊焦點的八卦啊?
→ :企圖模糊焦點的八卦啊?
噓 :以後別怪沒有人救,心臟停就讓他自己想辦法回來囉171F 09/26 20:05
推 :前幾篇還再說鬼島急救假說文 這邊就出現真實範例XDDD173F 09/26 20:09
推 :我可以解釋成為了錢家人的命不要嗎174F 09/26 20:10
→ :果然台灣真的是鬼島無誤175F 09/26 20:10
→ :如果是這樣那也不意外了176F 09/26 20:10
推 :鬼島法律 堪稱一絕177F 09/26 20:13
噓 :法律這樣定,少來這套,法官會不知道可以用什麼方式避過嗎??178F 09/26 20:13
→ :還不是想賺和解積分罷了,判無罪,家屬又上訴,和解積分就賺不
→ :還不是想賺和解積分罷了,判無罪,家屬又上訴,和解積分就賺不
→ :學校教CPR幹麻180F 09/26 20:14
→ :到了,一堆恐龍法官為了考績無所不用其極賺和解積分181F 09/26 20:15
→ :這種新聞是要宣導大家要冷漠看人死就對了是嗎 ˋ皿ˊ182F 09/26 20:15
噓 :檢方連起訴都沒有了~關法官屁事zzzz183F 09/26 20:17
噓 :幹....真是鬼島= =184F 09/26 20:18
推 :誇張,這樣也告,誰還要救人阿阿阿阿阿185F 09/26 20:22
→ :太可悲的新聞了。186F 09/26 20:24
噓 :家屬可以再忘恩負義一點,缺錢缺很大?187F 09/26 20:25
→ :以後出事死在路邊不要怪沒人要救你
→ :以後出事死在路邊不要怪沒人要救你
→ :我幹拎涼!法官!律師!家屬!你她媽有沒有腦袋!189F 09/26 20:32
推 :鬼島果然是鬼島!!190F 09/26 20:35
噓 :爛 透 了 !!!!191F 09/26 21:00
噓 :刁民192F 09/26 21:13
噓 :千萬不能救人193F 09/26 21:40
噓 :都準備領保險了 你還把人救活 被告應該!194F 09/26 21:44
--
( ̄︿ ̄)p BruceX, ro66, qwertyu255, lunaX19 說瞎!
6樓 時間: 2013-12-09 12:42:42 (台灣)
→
+2
12-09 12:42 TW
台灣什麼時候才要立《好撒馬利亞人法》(Good Samaritan law):在美國和加拿大,是給傷者、病人的自願救助者免除責任的法律,目的在於使人做好事時沒有後顧之憂。
7樓 時間: 2013-12-09 12:45:04 (台灣)
→
12-09 12:45 TW
很多人罵法官我覺得挺白癡的,案子在地檢署那邊根本只有檢察官碰到,法官表示:...。而且檢察官依職權,依照罪刑法定主義是一定要起訴的,不然就是吃案,緩起訴已經是檢察官最大的善意,這是盡職。真正的問題是立委們到底幹什麼吃的,還不趕快修法?
9樓 時間: 2013-12-09 16:36:58 (台灣)
→
+2
12-09 16:36 TW
請注意新聞文章時間 原網址是2005年08月11日 到bbs變成 2013年09月26日 PO文者故意把以前的問題 拿出來搬弄是非 用錯誤日期偽裝 存心可疑
10樓 時間: 2013-12-10 06:56:26 (台灣)
→
12-10 06:56 TW
有不少案例都是用CPR或是其他方法救人成功之後被列告的,所以一直以來我學CPR的意願相當的低!!
回列表(←)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