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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sck921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7-25 07:24:10
看板 marriage
作者 CCCVBCVB (好想你)
標題 Re: [求助] 太太留停屆期卻不想回職場
時間 Fri Jul 18 11:38:20 2014


原文恕刪喔!!!

雖然已經有回信給原PO,想一想還是再回一篇



既然原PO已經決定順從太太的意思讓太太繼續育嬰留停

那麼對於是否該繼續留停就沒甚麼好說的了



我想說的是原PO第一篇文說生雙胞胎,太太育嬰留停9個月

第二篇說育嬰津貼已經領完

其實生雙胞胎夫妻可以各領12個月的育嬰留職津貼喔!!!


不多說,勞保局的網址自己看一看

http://www.bli.gov.tw/sub.aspx?a=Y0A9GSus81k=




另外,按照原PO說的薪水

我想夫妻雙方的綜合所的稅稅率應該未達20%吧!!

那麼如果今天太太想申請育嬰留停兩年

領完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後還能領

"內政部0-2歲父母未就業育兒津貼"

這個部分,每名兒童每月2500元,也就是雙胞胎一個月可以領5000元

http://glrs.moi.gov.tw/NewsContent.aspx?id=1398



既然家計不夠多,那麼有一些福利的部分就要自己去查去申請

希望以上對原PO有幫助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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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1.222.1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arriage/M.1405654703.A.D7D.html
saapf222:推1F 07/18 12:01
yonyon:推2F 07/18 12:06
g8330330:這種才是有用的建議3F 07/18 12:15
camellia4799:我記得這兩個好像不能都領,只能擇一0.0a4F 07/18 12:16
saapf222:這兩個都能領哦 並不相衝突喲5F 07/18 12:17
bb101:應該是不能同時領兩個 但育嬰津貼領完還可以領育嬰津貼6F 07/18 12:24
ALENDA:推7F 07/18 12:25
camellia4799:噢噢,之前有上勞保粉絲團看過,是說不能都領,剛剛8F 07/18 12:27
camellia4799:又去查了一下,發現原來是只要父母一方最近一年薪資
camellia4799:不得超過每個月基本薪資*12就可以申請。
camellia4799:但是非雙寶的就變成有六個月的空窗期了…
iiiivy:我也是覺得說已經領完怪怪的... 明明應該又六成薪六個月*212F 07/18 12:43
AlphaGhost:這才是真正能幫助人的回文,越優越應越謙遜。13F 07/18 12:43
iiiivy:阿! 可以各領12個月代表如果兩人薪水差不多...到小孩兩歲前14F 07/18 12:44
iiiivy:換老公請也是一種方法...
ggiioo:推實用文16F 07/18 13:02
Spell16:實用!!17F 07/18 15:05
rumsouffle:好棒,推實用文~18F 07/18 15:23
carlos159357:整串文裡唯一對家庭經濟最有幫助的建議,其他根本...19F 07/18 15:39
Spell16:樓上你自己回的那篇也根本沒有實質建議啊,頗呵20F 07/18 16:11
barcode:推!21F 07/18 16:28
kitten631:實用文22F 07/18 18:20
sylviawang7:推~實用23F 07/18 18:34
poo1989:實用24F 07/18 19:33
SJTang:讚25F 07/18 21:48
hunterkirr:推實用文~~26F 07/18 23:01
imfeather:推實用27F 07/18 23:19
yiro:推 由此可知原原PO完全沒做任何功課...28F 07/19 00:09
Grosjean7412:兩個不能都申請 我的未就業育兒津貼不能過就是因為29F 07/19 09:36
Grosjean7412:我已經申請六成薪的育嬰假補助 但不知道不同縣市標
Grosjean7412:準是否不同(我在桃園)
兩個不能一起同時申請~~但是可以都申請

因為我自己申請過 我確定喔!!!

來個補充一下

http://www.chiayi.gov.tw/web/social/allpage.asp?sn=20061116092449

Q2. A2
77.未領取因照顧【該名兒童】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或保母托育費用補助。
(指同月份同兒童,應以擇優領取為原則)

所以他是同一個月份 只能請領一種!並不是不能都領喔!!

我是建議原PO先請完育嬰津貼"後"再來請未就業育兒喔!!

※ 編輯: CCCVBCVB (125.231.222.11), 07/19/2014 20:24:33
Grosjean7412:我沒一起申請耶 我的育嬰停留在一月底領完最後一次32F 07/19 20:31
Grosjean7412: 三月才再申請育兒補助 不過下來的公文上就清楚表示
Grosjean7412:我因領過育嬰停留不能再領育兒補助 而且項目上規定
Grosjean7412:父+母的薪資不能超過20% 並不是父or母 所以感覺還滿
Grosjean7412:難申請過的
Grosjean7412:http://ppt.cc/kXX4 附上公文部分

我去申請的時候也有一樣的問題

而且我的還是兩項不合格

1.申請人收入超過基本工資(因為我是101年3月申請的~所以他查的稅務資料是99年)

2.100/09~101/02 有請育嬰津貼


然後我有去再詢問喔!!

我忘記他要我補什麼資料了

但是他是告訴我 第二項不符合的意思是~~那一段時間內不會發未就業育兒津貼

後來我還是有領到喔!!!

另外桃園的查起來也是一樣的喔

http://www.taocity.gov.tw/social/youthWelfare.aspx?forewordTypeID=612

請看下方的"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申請相關疑義問答集"

所以應該是你要再去做申復喔!!!
※ 編輯: CCCVBCVB (125.231.222.11), 07/19/2014 21:11:22
Grosjean7412:那看來我來不及了 5月底的公文 我沒有再去問 要問剛38F 07/19 21:16
Grosjean7412:好碰到週末就沒即時 然後就疏忽了 超過一個月了。。
Grosjean7412:。應該打個電話才對 囧 不過如果很多人都遇到這樣的
Grosjean7412:情況政府是不是查的時候直接篩選薪資時間就好 每個人
Grosjean7412:都復查一次 他們是時間太多嗎orz
iiiivy:我一直想去問公所的那個...因為之前有看到Q&A他說留職停薪43F 07/20 11:49
iiiivy:補助跟公所的不能同時申請,但又說如果家中小孩一個已經申
iiiivy:請了留停的補助,另一個未滿兩歲的就可以請領公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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