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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3-22 14:03:50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jenlei (大帥哥)
標題 [新聞] 林洲民下令儘速拆都更危樓 柯文哲:公共
時間 Wed Mar 22 13:12:36 2017


三立

林洲民下令儘速拆都更危樓 柯文哲:公共安全市長都不敢扛

*阿伯94狂啦~建商先偷拆,沒辦法沒辦法阿伯為了大家安全幫忙拆掉剩下的,舊題新解



內文
長安西路177巷內都更不同意戶的房子,3日遭到建商無預警拆一半,北市都更審議會20日
進行二度審議,雙方仍無共識,都發局長林洲民決議「基於公安考量,應儘速拆屋」。台
北市長柯文哲表示,畢竟公共安全連市長都不敢扛。


張姓不同意戶的房子3日遭建設公司拆除,現成搖搖欲墜成危樓,雙方訴諸媒體,建管處
日前依「建築法」開罰監造人、承造人各9萬元,都發局6日上午召開第一次都市更新及爭
議處理審議會,歷經2個多小時雙方無共識;20日中午再開都更審議會,2度審議。


對於林洲民要求儘速拆屋,柯文哲21日出席士林行動市政會議表示,「已經拆成這樣,經
過(市府)內部專業評估,真的倒下來會衝到路上,這公共安全市長都不敢扛」,對於日前
建商建商擅自拆屋表示「沒有討論就拆當然維法,但既然拆成這樣隨時會倒,就先拆掉」
,也認同局長裁示。


http://www.setn.com/m/news.aspx?newsid=235544
林洲民下令儘速拆都更危樓 柯文哲:公共安全市長都不敢扛 | 政治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圖]
長安西路177巷內都更不同意戶的房子,3日遭到建商無預警拆一半,北市都更審議會20日進行二度審議,雙方仍無共識,都發局長林洲民決議「基於公安考量,應儘速拆屋」。台北市長柯文哲表示,畢竟公共安全連市長都不敢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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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82.77.213.123
※ 文章代碼(AID): #1OqWV7vx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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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enlei (82.77.213.123), 03/22/2017 13:14:17
mithralin: ID正確1F 03/22 13:13
samuelosk: 犧牲一戶釘子戶,召喚覺青部隊        咦?啊人咧?2F 03/22 13:13
ckscks178: 先拆一半 然這說阿這樣會倒 那就全拆吧 耶3F 03/22 13:14
ckscks178: 有誰可以告訴我 這跟文林苑不同的地方在哪
taikonkimo: 該拆就拆吧 不然真給他自然倒 問題會更大條5F 03/22 13:16
ABON0828: 所以樓上鄉民覺得如何處理才洽當呢?6F 03/22 13:16
duo0518: 不然要怎麼辦 賭危樓倒下來不會壓到馬路嗎7F 03/22 13:16
znck: 先拆一半剩下柯p會代勞8F 03/22 13:16
fallheart: 日後都更建商市府合作的範本⊙_⊙9F 03/22 13:17
samuelosk: 3樓,有明顯不同喔,市長不同10F 03/22 13:17
ABON0828: 放在那裏讓雙方先打個幾年官司好了! 還是花納稅人的錢馬11F 03/22 13:17
ABON0828: 上原地重建?
ABON0828: 有說建商拆了無罪? 建商半拆的罪刑等於全拆不是嗎?
HellKitty 
HellKitty: 居住正義拿票死光逆,導演呢14F 03/22 13:19
ABON0828: 趕快提出你們的建議版本阿! 提出來讓大家酸酸~15F 03/22 13:19
ckscks178: 怎麼處理 當然是叫覺青來靜坐絕食抗議阿16F 03/22 13:19
ABON0828: 誰叫? 你叫? 柯P叫?17F 03/22 13:20
ckscks178: 果然是顏色對了 什麼都能做 笑死18F 03/22 13:21
apexclimber: 大巨蛋怎麼不敢拆19F 03/22 13:21
ABON0828: 講不出個所以然來,最終也只能扯顏色~ 也不知道誰會笑死20F 03/22 13:22
taikonkimo: 目前也上法院了 建商該負啥責就承擔 如此而已21F 03/22 13:22
ABON0828: apex簡單啊!! 你趕快開台怪手連夜把大巨蛋拆一半22F 03/22 13:22
ABON0828: 我相信這樣柯p馬上會以公安理由把大巨蛋拆掉
taikonkimo: 巨蛋拆很簡單阿 拆了不必賠比較困難而已 自己開台去拆24F 03/22 13:23
taikonkimo: 護樹會極度感謝你喔
ckscks178: 講不出所以然的柯闢粉 講不出文林苑的差別 廠廠26F 03/22 13:25
ueiueiuei: 建商研擬技巧性拆屋技術中~27F 03/22 13:25
ckscks178: 阿講出來了 市長不同XDDDDDDDDDD28F 03/22 13:26
ABON0828: 那請問跟文林苑相同的地方在哪?29F 03/22 13:26
kenro: 撐在那是能幹嘛? 真的看不懂  就只是方便釘子戶搞悲情而已30F 03/22 13:30
drcula: 文林苑賺了幾千萬爽爽住了,這還沒賺到31F 03/22 13:33
RonaldFisher: 真刁 不要拆你去路上 我房子瑤一下看你跑不跑32F 03/22 13:33
ckscks178: 相同的地方... 除了市長不同 其他都相同XDDDD33F 03/22 13:33
ABON0828: 哈哈哈~ 其他都相同???  哈哈哈~~~34F 03/22 13:35
ABON0828: 文林苑可是先打個多場官司,最高法院判決王家輸~
ABON0828: 所以建商依法委請市政府來拆除,建商基本上依循程序
ABON0828: 後續的就是法律上的見解爭議,而市政府是"當事人"
KobeRapist: 文林苑遠比這還冤勒 不過郝顏色錯了就有覺青幫護家園38F 03/22 13:37
ABON0828: 這個案件就只是建商自行違法偷拆,建商才是"當事人"39F 03/22 13:38
ABON0828: 市政府是"第三者",來處罰違法建商和維護公眾安全
KobeRapist: 一個違法偷拆 一個合法+拿法院判決去拆41F 03/22 13:39
liuyc888: 拆好拆滿 柯批爽爽拆42F 03/22 13:39
ABON0828: 要當酸民拜託先做好功課先~ 還都相同勒...43F 03/22 13:39
KobeRapist: 違法偷拆:覺青看 不過去;合法去拆:覺青 看不過去44F 03/22 13:40
ABON0828: 違法偷拆,就司法調查,該關的關,該賠的賠,覺青過去幹嘛?45F 03/22 13:42
banc: 跟文林苑的差別在於顏色啊46F 03/22 13:43
vulu04u04: 倒到馬路上壓到人請問誰要賠..釘子戶還是建商47F 03/22 13:47
infor: 以後建商偷拆 市府可以光明正大代拆,真是好辦法啊48F 03/22 13:48
ckscks178: 以後遇到釘子戶都叫建商偷拆 超方便的49F 03/22 13:49
route22: SOP已完善50F 03/22 13:53
zxcvvcxz: 大法官是709號早就說文林苑拆掉是違憲了 何來拆文林苑是51F 03/22 13:55
zxcvvcxz: 合法的說法
ABON0828: 樓上那你也得看文林苑是哪一年拆,709號文是哪一年公布53F 03/22 14:01
ABON0828: 也就是因為法院判王家輸,所以才需要動到大法官釋憲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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