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1-02-06 01:59:05
看板 HatePolitics
作者 標題 Re: [討論] 林亮君議員的看法
時間 Sat Feb 6 00:54:40 2021
※ 引述《aaa11334 (aaa11334)》之銘言:
現在每個都在用自己過去經驗討論
搞到我以為台灣不是法治國家
其實就是,有噁男,也有假女
男生普遍被假女搞過,所以遇到這種事情特別容易同情男性
女生反之,有被噁男搞的經驗
所以現在就變成大家都在用自己過去經驗帶入
連一堆政治人物也都在無腦帶入自己過去經驗
簡直就失智列車
完全無視這件事情實情是怎樣,證據講幾分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142.48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W7NXIpF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12544082.A.CCF.html
推 : 真的是失智列車 本來就是有幾分證據講幾分話= =1F 02/06 00:56
推 : 幹,我就不懂為什麼只有性騷擾案可以超越無罪推定原則2F 02/06 00:58
從這些制定法律的人嘴裡吐出這些話,感覺特別蠢
以後都不用制定法律,全體國民投票表決有沒有罪算了
※ 編輯: afacebook (111.250.142.48 臺灣), 02/06/2021 01:02:59
推 : 幹真的,雞排妹就算,議員立委大大們連就法論法都不做是3F 02/06 01:07
→ : 怎樣?在那邊什麼勇氣啥小的,噁心死了。
→ : 怎樣?在那邊什麼勇氣啥小的,噁心死了。
→ : 台灣人超愛情緒勒索法律是甚麼東西5F 02/06 01:08
推 : 因為這真的舉證困難,最後變成法官的自由心證6F 02/06 01:14
我同意舉證困難,但就是舉證困難
這些政治人物更不應該在那帶風向去偏袒其中一方
※ 編輯: afacebook (111.250.142.48 臺灣), 02/06/2021 01:17:21
→ : 那就不能判啊 男女待在旅館房間都不能直接推斷通姦了7F 02/06 01:17
→ : 她又沒有要走法律8F 02/06 01:18
推 : 吳錚挺雞排妹就算了,林亮君這則貼文老實說不要打比較好9F 02/06 01:18
→ : 通姦有明確的行為定義,不太能類比,另外現在也沒通姦10F 02/06 01:19
推 : D大你是要講通姦還是強姦?11F 02/06 01:20
推 : 林昶佐可以告陳玉珍14F 02/06 01:22
→ : 通姦通常要有『性器接合』啊,除非法官願意接受其他證據(
→ : 通姦通常要有『性器接合』啊,除非法官願意接受其他證據(
→ : 有影片就可以告16F 02/06 01:25
→ : 講通姦是強調證據的重要性 不是說想當然爾就直接推斷
→ : 講通姦是強調證據的重要性 不是說想當然爾就直接推斷
推 : 林昶佐那時候其實有說很不舒服喔18F 02/06 01:27
林昶佐可以告陳玉珍啊但跟雞排事件有啥關聯
推 : 我覺得舉強姦及強制性交為例比較適合這案子19F 02/06 01:27
※ 編輯: afacebook (111.250.142.48 臺灣), 02/06/2021 01:29:34→ : 林如果告,90%以上的勝訴20F 02/06 01:28
推 : 而且我必須說,每個女生的個性完全不同21F 02/06 01:29
→ : 但是林昶佐算是受害者,至少事後沒有對這件事情一直
→ : 放話
→ : 但是林昶佐算是受害者,至少事後沒有對這件事情一直
→ : 放話
推 : 這不一定會男方站在男方立場,女方站女方立場24F 02/06 01:31
→ : 但是我好像沒看到女性政治人物站在男方這裡25F 02/06 01:32
→ : 通常左派、女權派、年輕的政治人物會選擇站控方那邊26F 02/06 01:32
→ : 尤其是翁立友,除了李婉鈺有站出來挺他,其他沒有27F 02/06 01:33
→ : 推28F 02/06 01:33
→ : 強制性交也是需要一定的補強證據 就醫紀錄 證人證詞等等29F 02/06 01:34
→ : 聰明一點的話,民代盡量不要出來發聲明會比較好30F 02/06 01:35
→ : 因為還有其他更重要的事情值得民代去關注
→ : 因為還有其他更重要的事情值得民代去關注
推 : 法治有其限制 但不是因此可以無證據的社會公審的原因32F 02/06 01:35
→ : 法院這方面的認定會比較寬鬆 但無論如何還是需要證據33F 02/06 01:36
→ : 鼓勵被性騷擾的人立即拒絕 才是一再宣傳的方向34F 02/06 01:36
推 : 你沒聽過『越想越不對勁』嗎?35F 02/06 01:37
推 : 所以有些人低調不受訪並不是沒有原因的,因為媒體太會36F 02/06 01:38
→ : 『被性騷擾的人立即拒絕』那是你過於樂觀的想法,林舉的例37F 02/06 01:38
→ : 斷章取義,記者叫你表態就一定要表態?38F 02/06 01:39
→ : 子就是很難立即拒絕啊,她都很難了更別說其他弱勢男女39F 02/06 01:39
→ : 尤其是這件事情沒有標準答案40F 02/06 01:39
→ : 我是覺得林的內容大致沒問題。只是最後不應該只站在一邊幫41F 02/06 01:41
→ : 林議員拿自己過去的例子來推斷翁立友可能心虛42F 02/06 01:41
→ : 這點其實不太好,即便她沒有這麼說,但這件事情就是特例
→ : 這點其實不太好,即便她沒有這麼說,但這件事情就是特例
→ : 加油,應該說她不是要站邊誰,只是在講是有可能無法拒絕44F 02/06 01:42
推 : 推rw大 不過拒絕可以是直接的 也可以是軟性的45F 02/06 01:43
推 : 這件事情比統獨更沒有標準答案,基本上不表態比較好46F 02/06 01:44
→ : 拒絕才能避免受到更進一步的傷害47F 02/06 01:44
推 : C大 你講的那個太樂觀了…48F 02/06 01:44
→ : 不表態不等於說性騷擾是合理的49F 02/06 01:45
→ : 就講軍中好了,長官摸你手你敢直接拒絕嗎?50F 02/06 01:45
推 : 現在雞排妹講出來的開公司 和改歌詞 真的是蠻薄弱的51F 02/06 01:45
推 : 並阻止演變為性侵害52F 02/06 01:46
→ : 看他敘述就是前輩幫主持很爛的後輩解圍 只是梗很爛53F 02/06 01:46
→ : 你直接拒絕他,他會辯解說他沒惡意,從此開始找你麻煩54F 02/06 01:47
→ : 看過雞排妹主持 真的蠻差就是了55F 02/06 01:47
推 : 雞排妹為什麼沒說明具體時間地點人事物?56F 02/06 01:47
→ : 這不是最基本的嗎? 還是她自己也忘記何時發生的?
→ : 這不是最基本的嗎? 還是她自己也忘記何時發生的?
→ : 她不是有貼節目表嗎? 為什麼還要說明具體時間地點?58F 02/06 01:48
→ : Rw 那個不就是失智列車的範本嗎 自己腦補一堆59F 02/06 01:48
→ : 那有自己腦補一堆。 摸手的明明一堆實際例子好嗎!60F 02/06 01:48
→ : 現在軍中碰女兵被打電話很可怕的XD61F 02/06 01:49
推 : rw大說的問題 無論你拒絕或提告或像這次處理方式62F 02/06 01:49
→ : 都一樣可能會被找麻煩
→ : 都一樣可能會被找麻煩
→ : C大,我的意思是你講的那種直接拒絕太樂觀了,現實就是有64F 02/06 01:49
→ : 提告了 才有可能把找麻煩這件事歸入法律中65F 02/06 01:50
→ : 老實說 法不能解決所有問題
→ : 老實說 法不能解決所有問題
→ : 一堆無法直接拒絕。 這種通常要正義的第三方站出來才有救67F 02/06 01:50
推 : Rw你是不知道現在1985打下去多可怕嗎 現在都不敢亂來了68F 02/06 01:51
→ : 我是覺得更有效的是,每個人都要知道自己的法律權利69F 02/06 01:52
→ : lokia 我舉的是軍中,那如果是職場呢?
→ : lokia 我舉的是軍中,那如果是職場呢?
→ : 認識的軍人都很怕新兵不開心就打198571F 02/06 01:52
推 : 推 每個人都要知道自己的法律權利 這個大讚72F 02/06 01:52
→ : 我不是說C大那樣不對,就實際可能(也真的有)的狀況就是73F 02/06 01:53
→ : 真的就有不少人無法直接提出拒絕啊
→ : 真的就有不少人無法直接提出拒絕啊
推 : 職場不開心 大點的都有性平會 不然還有家暴中心的調查75F 02/06 01:54
→ : 委員會
→ : 甚至還有婦幼隊可以備案
→ : 委員會
→ : 甚至還有婦幼隊可以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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