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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9-07-11 23:00:20
看板 HatePolitics
作者 mithralin (工口)
標題 Re: [新聞] 大彎北解禁 北市府擬全區「住商混合」
時間 Thu Jul 11 21:00:02 2019


果然新聞跟實際狀況就是有貓膩在

給不想看的人懶人包
1.全區有條件開放放寬住宅使用,但是該繳的回饋金還是要繳
2.中山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案公告前的違規住宅,可以以戶為單位繳交回饋金
  不再以棟為單位,也不需要獲得全棟所有人同意
  但是一樓依舊不能住人
  回饋金公式改變,公告五年內申請者繳交的回饋金打六折(約為一開始處罰時的1/3)
3.公告後想要蓋住宅的商業區建築,三樓以上才能開放住宅,而且由高樓層往下連續設置
  不得超過法定容積(50%),且都更的獎勵容積不得作為住宅容積
4.最重要一點,通過後案子仍需送至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通過公告後才可能施行。
  大概需要一兩年的時間

http://bit.ly/2JtDz4f

大彎北段地區有條件住宅使用放寬經都委會審議通過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秘書處媒體事務組

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8年7月11日召開第751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中山區都市計畫
通盤檢討案」有關大直生活圈之計畫內容。其中,眾多大彎北段居民十餘年來未獲解決的
違規住宅議題,市府展現解決歷史問題的強烈決心,經多次與在地居民、民意代表、業界
代表與專家溝通後,提出有條件放寬住宅使用規定及配套回饋金機制,經委員會議審議通
過。


市府為健全都市發展基礎,於105年啟動全市12個行政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作業,本次提
會審議之中山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案,面積約1,368.21公頃,以民國132年為計畫目標年
,計畫人口推估為308,000人,全案分為「建國南京」、「建國民權」、「圓山」、「中
山」、「大直」等五大生活圈進行檢討,共提出6項主要計畫變更、9處細部計畫調整。全
案經市府自107年10月1日起至107年11月9日止公開展覽40天,其中,十餘年懸而未決的大
彎北段違規住宅議題,自計畫公展迄今,本會接獲百餘件、近兩千人次之公民團體陳情意
見,民眾表達希望市府能正視居民居住需要,對此長年未決的問題提出解決方案。


大彎北段地區自81年公告實施都市計畫,規劃為臺北市商業娛樂中心,然自90年迄今十餘
年間,該地區商業區、娛樂區部分街廓陸續出現違規住宅使用,經監察院105年提出糾正
,市府進行稽查列管戶數達1678戶並同步進行勸導改善。都市發展局黃局長表示經檢討大
彎北段地區作為全市副都心之定位須調整,但作為地區商業中心之發展目標仍須維持,然
考量該等既有違規住宅短期已無回復之可能性,基於發展歷程、產業發展環境變遷以及公
共設施公平負擔等因素考量,市府於本次通盤檢討案內提出住宅使用之許可機制。


本案經提本會108年3月7日第743次委員會議組成專案小組,並召開2次專案小組會議討論
大直生活圈議題。惟專案小組會議召開後,關於大彎北段都市計畫內容,因民眾仍有不同
意見,市府都市發展局爰於108年5月16日召開「大彎北段地區都市計畫檢討市政顧問及產
業界諮詢會議」、108年6月4日再召開地區座談會,經綜合參採各方意見後,市府再作檢
討提出修正方案提請本次委員會審議。


委員會聽取市府簡報說明及民眾陳情發言,對於市府勇於面對地區長年以來的違規議題,
在多次與在地居民溝通、衡酌目前產業發展環境,並掌握大彎北段地區都市計畫核心價值
所提出之折衷解決方案,委員會認為是面對問題,且兼顧法、民情與產業環境變遷較務實
的作法,故原則支持市府所提有條件放寬住宅使用之規範。關於大彎北段地區現存違規住
宅處理及住宅使用放寬,本次會議審議通過重點包括:


全區(包括商業區、娛樂區)有條件放寬住宅使用,非限於既有違規住宅。

本通檢計畫案公開展覽(107年10月1日)前領得使用執照之既有建築,1樓仍應維持商業使
用,開放2樓以上得作住宅使用,以戶為單元申請並繳交回饋金,取得住宅使用許可;回
饋金得分期繳納,以1年為1期,最多5期。其中,商業區(供觀光旅館使用)之既有建築,
得在小於50%法定容積比例下,繳交回饋金作住宅使用。


其餘包括商業區、娛樂區現有空地及尚未領得使照建築基地,開放得在3樓以上且小於50%
法定容積比例下,住宅由高樓層往下連續設置為原則,於領得使用執照前繳交回饋金,取
得住宅使用許可。


本案回饋金經市府先以107年土地價值進行估算,1坪約8.68萬元。惟考量既有違規住宅之
形成,除建商外,部分亦源於政府之稽查實有法未明定致力有未逮之處,基於客觀公平的
考量,同時為鼓勵既有違規住宅使用儘速完成合法使用申請,故訂定計畫公告實施5年內
申請者,既有建築回饋金得以6折繳交,估算1坪約為5.21萬元。


市府代表說明,無論是限制開發近46年的社子島、爭議不斷的大巨蛋工程,抑或大彎北段
地區長達十餘年懸而未決的違規住宅歷史課題,市府都會負起政府的責任面對問題妥為善
後,實事求是地提出務實解決之道。同時表示信義計畫地區自69年開始規劃,陸續投注建
設發展迄今,始成就今日商業中心榮景,因此對基於長遠發展所規劃之大彎北段地區商業
中心,市府仍深具信心,未來將陸續投注捷運北環段與東環段等重大交通建設,讓擁有三
條捷運線匯聚優勢的大彎北段地區,能成為更優質的住、商及產業發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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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T9pBLEQ (Hate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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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ninaka: 看來跟工輔法差很多1F 218.164.107.61 台灣 07/11 21:00
ILOVEHobr: 新聞真可笑2F 27.147.51.83 台灣 07/11 21:02
Tiphareth: 以後看政府新聞稿還比較正確3F 61.223.167.107 台灣 07/11 21:03
mithralin: 阿對了,那些違規的還是不滿意就是4F 118.160.51.47 台灣 07/11 21:03
chen31502: 這個已經打完了  柯黑不會去管它5F 114.36.188.225 台灣 07/11 21:03
dxoxb: 對民進黨有利的就不會卡6F 223.136.25.113 台灣 07/11 21:05
Orisinal: 1.回饋金有打折 2.放寬公告後申請開放7F 134.41.16.223 加拿大 07/11 21:07
Orisinal: 其實就是全面棄守了 頂多留下一些措施
Orisinal: 意思意思一下表示我們還有在管制
mithralin: 其實那些東西你有跟的話去年市府就有提10F 118.160.51.47 台灣 07/11 21:10
mithralin: 了,另外你可以去看通檢案公告劃分的範
mithralin: 圍,再去算改成住宅合不合
mithralin: 還有樓上你跟orinsinal有關係嗎
Orisinal: 沒有14F 134.41.16.223 加拿大 07/11 21:13
Orisinal: 50%法定容積比例根據為何...??
mithralin: 記得是根據商業區住商混合分區使用規定16F 118.160.51.47 台灣 07/11 21:16
mithralin: 然後這個案子過了之後,有兩個議員的票
mithralin: 可以說穩了
Orisinal: 我覺得不是 我覺得是都審會的方案19F 134.41.16.223 加拿大 07/11 21:20
Orisinal: 一般使用規定只會寫容積率 不是容積比例
Orisinal: 簡單來說我覺得都審會怕被說就地合法
Orisinal: 所以就放寬一點機制 讓以後的人也可以
Orisinal: 申請,但機制用得很鳥 50%比例卡得完全
Orisinal: 沒有經濟效益
Orisinal: 但是這種半調子作法很爛 理論上就土地
Orisinal: 使用區分而言 後面的申請應該要完全禁止
Orisinal: 而不是開個很爛的小門 進退失據
mithralin: 接下來還有內政部這關要跑,看內政部怎28F 118.160.51.47 台灣 07/11 21:25
mithralin: 麼看吧
keydata: 純商業區開發不起來,台北市值錢的還是住30F 114.136.250.88 台灣 07/11 21:42
keydata: 宅
rtsai: 到時候卡就是推給中央卡,不關師傅的事32F 220.136.156.162 台灣 07/11 21:44
victoryman: 這篇內容可以貼在八卦嗎33F 1.175.63.25 台灣 07/11 21:47
mithralin: 自己貼市府新聞稿吧,我不想轉文34F 118.160.51.47 台灣 07/11 21:49
victoryman: 好吧 謝謝35F 1.175.63.25 台灣 07/11 21:51
ila9970: …剛剛才看到這篇,新聞稿跟製造業的內36F 220.136.177.71 台灣 07/11 22:25
ila9970: 容差距頗大
kan8634: 推,這篇較完整38F 49.215.208.178 台灣 07/11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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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darkrise1980 說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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