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9-02-10 15:17:30
看板 HatePolitics
作者 標題 Re: [討論] 韓:店家離譜漲價 屢勸不聽將列黑名單
時間 Sun Feb 10 10:42:02 2019
有心想要處理是很好
不過我區區升斗小民想來請問
『列黑名單』應該是行政罰
可是我搜尋了一下
連墾丁天價滷味都不能開罰了
列黑名單的法源依據是什麼?
高雄市的自治條例有沒有相關規定啊
公平交易法也沒有辦法罰這種店家
https://www.ftc.gov.tw/internet/main/doc/docDetail.aspx?uid=1215&docid=14312
違反公平交易法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
違反公平交易法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 ...
違反公平交易法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 ...
政府依法行政乃是當然,不用贅述
請問韓國瑜的依據是什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63.63
※ 文章代碼(AID): #1SNuz-iD (Hate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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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02-10 10:09 ■ [討論] 韓:店家離譜漲價 屢勸不聽將列黑名單
● 02-10 10:42 ■ Re: [討論] 韓:店家離譜漲價 屢勸不聽將列黑名單
02-10 11:41 ■ Re: [討論] 韓:店家離譜漲價 屢勸不聽將列黑名單
02-10 12:11 ■ Re: [討論] 韓:店家離譜漲價 屢勸不聽將列黑名單
推 : 自由市場罰三小1F 02/10 10:42
噓 : 開始了2F 02/10 10:43
推 : 不推薦名單3F 02/10 10:43
→ : 沒說要開罰 只是公佈店家讓人不去消費4F 02/10 10:43
推 : 做一個網站,黑店新聞就好,有很難嗎5F 02/10 10:43
你試試看政府介入市場,需要有法律依據
請問法律依據?
推 : 不用開罰,業績自然會掉...6F 02/10 10:44
※ 編輯: zsincerity (49.217.63.63), 02/10/2019 10:44:20※ 編輯: zsincerity (49.217.63.63), 02/10/2019 10:44:36
→ : 嘻嘻 喜歡7F 02/10 10:44
推 : 有說開罰??你先替泣台想新聞嗎?8F 02/10 10:44
→ : 哪有罰? 就不推薦 是罰在哪? 罰錢喔?9F 02/10 10:44
這個在行政罰法有明文規定啊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
影響名譽之處分:公布姓名或名稱、公布照片或其他相類似之處分。
→ : 網友說要來了10F 02/10 10:45
→ : 明天三立上班
→ : 明天三立上班
→ : 韓去年到旗山吃香蕉蛋糕,結果就他吃的那家生意翻好幾倍12F 02/10 10:45
→ : PTT網友質疑!!13F 02/10 10:45
推 : 抓到了!!!!傳說中的網友14F 02/10 10:46
我質疑沒錯我也不是記者
我單純就問法源依據,很難回答啊?
政府首長要有基本的法治觀念
韓粉回答不出來就不要秀下限
※ 編輯: zsincerity (49.217.63.63), 02/10/2019 10:47:43
→ : 綠腦到底在想什麼..15F 02/10 10:48
→ : 『列黑名單』應該是行政罰 敝人不才 想請問這個觀點的16F 02/10 10:49
→ : 自治條例沒有 不能自己訂喔 = =17F 02/10 10:49
就算訂了也不能溯及既往啊現在沒有禁止,就代表可以
這也是很基本的法學常識喔
※ 編輯: zsincerity (49.217.63.63), 02/10/2019 10:49:33
推 : 政府帶頭是真的要於法有據阿...18F 02/10 10:50
→ : 法源依據 啊 看到了 所以舉例來說 在PTT搬家板之前的19F 02/10 10:50
→ : 你先回去上一篇或看Youtube,把韓市長說的名詞弄正確來20F 02/10 10:50
推 : 推windnduck大 XDDD21F 02/10 10:51
※ 編輯: zsincerity (49.217.63.63), 02/10/2019 10:51:18→ : 不推薦名單 因為不是政府機關 所以沒有這樣的問題 但22F 02/10 10:51
所以政府叫民間自己列黑名單?→ : 韓國瑜是政府機關 所以有這樣的問題23F 02/10 10:52
推 : 不朔及既往沒關係阿 定好自治條例之後 往後開始實行阿24F 02/10 10:52
※ 編輯: zsincerity (49.217.63.63), 02/10/2019 10:52:45→ : 而且市長用詞精準:屢勸不聽,現在高雄店家哪個敢?25F 02/10 10:52
我等高雄市議會立法出來不過這樣也不能算韓國瑜政績
因為是議會立法,市政府只能執行
→ : 有人說政府叫民間自己列黑名單?26F 02/10 10:53
推 : 目的是店家不要借機抬價 溯及既往有意義??27F 02/10 10:53
推 : 消費者保護法的33條第1項、高雄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1828F 02/10 10:54
→ : 條第1項
你舉的法條都跟這個無關啊→ : 條第1項
※ 編輯: zsincerity (49.217.63.63), 02/10/2019 10:55:21
→ : 笑死 你就是想酸麻XD30F 02/10 10:55
→ : 要抵制不漲價店家 方法多的是 這條路不通 就走另一條31F 02/10 10:55
→ : 要試著去查法規32F 02/10 10:55
→ : 政府提出草案 請議會立法 然後這不算韓政績?33F 02/10 10:55
→ : 那所以那些行政院擬的草案 請立法院立法 全都是立法院
→ : 的政績 不是蔡政府的囉? 你的邏輯真的很好笑
你知道中央政府跟地方政府的差別嗎?→ : 那所以那些行政院擬的草案 請立法院立法 全都是立法院
→ : 的政績 不是蔡政府的囉? 你的邏輯真的很好笑
中央五院都可以提案立法沒錯
地方議會可以訂自治條例,地方政府只能訂行政規則
而能開罰的只有自治條例
噓 : 市府做個網站寫價位偏高的商家,這跟法律有啥關係?36F 02/10 10:57
別再來秀下限看看行政罰法啦
→ : 應該是消保法37條37F 02/10 10:58
損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財產跟這個案例無關好嗎
※ 編輯: zsincerity (49.217.63.63), 02/10/2019 10:58:44
推 : 誰的政績很重要嗎?重點是不讓遊客受害38F 02/10 10:58
→ : 維護好這個環境才是重要的,誰的政績人民自有公斷
你說的很好啊→ : 維護好這個環境才是重要的,誰的政績人民自有公斷
我只是善意提醒
※ 編輯: zsincerity (49.217.63.63), 02/10/2019 11:00:21
※ 編輯: zsincerity (49.217.63.63), 02/10/2019 11:00:53
→ : 之後實行就好啊!不是一定要溯及既往吧。40F 02/10 11:01
→ : 沒有法律就立法囉 公平正義回來啦41F 02/10 11:02
→ : 這跟開罰有啥關係,政府做個網站,列出商店的排名就好了42F 02/10 11:03
→ : 啊
※ 編輯: zsincerity (49.217.63.63), 02/10/2019 11:03:12→ : 啊
→ : 消費者保護法第37條應該適用44F 02/10 11:03
推 : 找鳳螺? xxxxgo45F 02/10 11:03
※ 編輯: zsincerity (49.217.63.63), 02/10/2019 11:03:56噓 : "屢勸不聽"店家才會有不推薦 我是很懷疑真的會有啦~46F 02/10 11:03
噓 : "損害消費者的財產" 你惡意漲價 不是損害我的財產? 無關?47F 02/10 11:04
你自己願意花錢買的這叫重大損害?五百元小吃跟我說重大損害?你知道什麼叫比例原則嗎?
→ : 建議再加上上網公告 讓九二共識13億3300萬全中国人民抵48F 02/10 11:04
→ : 制
你別吵→ : 制
※ 編輯: zsincerity (49.217.63.63), 02/10/2019 11:04:54
推 : 消費者保護法第33條第1項規定是公布行政調查的結果,高50F 02/10 11:05
→ : 雄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18條第1項規定是基於保護消費
→ : 者權益為必要之處置,怎麼會無關,還是你看不懂法條
調查、處置=列黑名單?→ : 雄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18條第1項規定是基於保護消費
→ : 者權益為必要之處置,怎麼會無關,還是你看不懂法條
→ : 37條應該是發生重大損害或有重大損害之虞?53F 02/10 11:05
太好了你看得懂,教教其他人好不好※ 編輯: zsincerity (49.217.63.63), 02/10/2019 11:05:16
→ : 讓惡質商家徹底消失54F 02/10 11:06
※ 編輯: zsincerity (49.217.63.63), 02/10/2019 11:06:21推 : 本意是好的就支持 只是看相關措施了55F 02/10 11:06
→ : 你說的損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財產是36條56F 02/10 11:06
→ : 發生重大損害或有重大損害之虞 這認定會有問題57F 02/10 11:06
→ gn02118620 …
→ : 我覺得今天韓市長是先丟出一個「不太柔性」勸導方案60F 02/10 11:07
→ : 一般來說,正常的店家就會尋求釐清或改善
好啊,去勸導啊→ : 一般來說,正常的店家就會尋求釐清或改善
推 : 探求當事人真意,不是每個人都學法律的,用語不可能完全62F 02/10 11:08
→ : 精準
→ : 精準
→ : 不正常的再來研究真正的處理辦法64F 02/10 11:09
※ 編輯: zsincerity (49.217.63.63), 02/10/2019 11:09:32→ gn02118620 …
→ gn02118620 …
不能回答就乖乖看,沒人會笑你
→ gn02118620 …
推 : 如果有未標示售價,或未完整標示銷售資訊,影響消費者權68F 02/10 11:11
→ : 益屬實,未何不能公布調查結果
→ : 益屬實,未何不能公布調查結果
→ : 可以由議員建議,市府貼不建議店家70F 02/10 11:11
= =再問一次,法源?
※ 編輯: zsincerity (49.217.63.63), 02/10/2019 11:11:31
→ gn02118620 …
→ : 這在各直轄市都是常見的行政措施啊73F 02/10 11:11
來那你告訴我,墾丁天價滷味有沒有被政府公告?有嗎?
→ gn02118620 …
這個詞如果傷害到你,我也只能說抱歉
但跟我質疑問題的關聯是什麼?
→ gn02118620 …
※ 編輯: zsincerity (49.217.63.63), 02/10/2019 11:14:50
※ 編輯: zsincerity (49.217.63.63), 02/10/2019 11:15:36
→ gn02118620 …
無腦韓黑還來這邊問你們啊
→ : 屏縣府不處理,現在就變成除了長假墾丁就沒人的慘狀80F 02/10 11:16
推 : 還在那邊法源,消保法去看一看啦,連特別法與普通法的適81F 02/10 11:16
→ : 用順序都搞不懂
那你就告訴我實務上的案例好不好→ : 用順序都搞不懂
→ gn02118620 …
→ : 對於願意表態處理的地方政府應該給予支持84F 02/10 11:17
→ gn02118620 …
推 : 如果公佈不好的不行 那就推薦不亂漲價的商家就好了86F 02/10 11:17
這樣也不行,你知道平等原則嗎※ 編輯: zsincerity (49.217.63.63), 02/10/2019 11:18:01
※ 編輯: zsincerity (49.217.63.63), 02/10/2019 11:18:37
→ gn02118620 …
政府首長沒有法治觀念,底下支持群眾無腦支持才可怕
※ 編輯: zsincerity (49.217.63.63), 02/10/2019 11:19:59
→ : 墾丁為何沒有? 因為屏東縣府不打算處理阿 不然呢?90F 02/10 11:20
※ 編輯: zsincerity (49.217.63.63), 02/10/2019 11:21:02→ : 屏東縣議會也可以立自治條例阿 但它們就沒想到要立91F 02/10 11:21
唉,我累了→ : 不為才是傷害最大的..92F 02/10 11:22
→ : 政府首長沒有法治觀念 是不是4年前也有個新市長被這樣說93F 02/10 11:23
→ : 但我看他後來做的不錯阿
※ 編輯: zsincerity (49.217.63.63), 02/10/2019 11:24:26→ : 但我看他後來做的不錯阿
→ : 列不推薦名單跟列推薦名單一樣,列推薦名單有違反什麼95F 02/10 11:25
→ : 法源嗎?
行政程序法第6條自己查→ : 法源嗎?
※ 編輯: zsincerity (49.217.63.63), 02/10/2019 11:26:05
推 : 台大法律系有沒有法治觀念?結果是貪汙總統呢~~顆顆97F 02/10 11:26
說實在的如果每次都要拉別人救援
那你們韓市長也不過如此
淪落到跟別人比爛
顆顆
噓 : 在八卦黑柯很爽喔98F 02/10 11:27
之前那是反串啊現在沒有了
※ 編輯: zsincerity (49.217.63.63), 02/10/2019 11:27:44
推 : 名單放在KMT高雄黨部不就可以了..99F 02/10 11:28
→ : 第六條也是有但書,又不是說完全不能執行
差別待遇的理由是什麼?→ : 第六條也是有但書,又不是說完全不能執行
退步而言,推薦99%的好店家,那還有意義嗎?
→ : 第 6 條 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101F 02/10 11:29
推 : 不當哄抬價格不算正當理由嗎?102F 02/10 11:29
※ 編輯: zsincerity (49.217.63.63), 02/10/2019 11:29:58→ : 好啦 還沒有立法之前 先放在韓個人粉專 這樣可以嗎?103F 02/10 11:30
噓 : 不懂重點喔??法治"觀念"跟實際有沒有違法是兩碼子事104F 02/10 11:30
→ : 韓用個人名義 列不推薦名單 總可以了吧?105F 02/10 11:30
要這樣做,那我是沒差= =你們韓市長敢這樣那我反而佩服,顆顆
※ 編輯: zsincerity (49.217.63.63), 02/10/2019 11:30:25
→ : 那公平交易法也可以廢了..還行政法嘞106F 02/10 11:30
→ : 結案 別再吵了 而且都還沒確定要怎麼做 你就再喊燒107F 02/10 11:30
※ 編輯: zsincerity (49.217.63.63), 02/10/2019 11:31:18推 : 好啦,先去弄一個粉絲團叫做高雄在地不推薦店家108F 02/10 11:31
這個我覺得可以,公共問題的解決方法在社區不錯
※ 編輯: zsincerity (49.217.63.63), 02/10/2019 11:32:14
→ : 韓為何不敢? 怕得罪店家嗎?有啥好怕? 惡質店家 不用怕得最109F 02/10 11:32
→ : *罪
好好好→ : *罪
等韓市長真的po了不推薦名單我立刻在這邊向各位抱歉
我說到做到,顆顆
推 : 推 windnduck大111F 02/10 11:32
→ : 那種粉絲團應該本來就有吧 彰化跟新竹我就看過阿112F 02/10 11:33
那韓粉趕快去啊善意提醒:容易變成韓粉出征喔,顆顆
※ 編輯: zsincerity (49.217.63.63), 02/10/2019 11:33:54
→ : 呃反正韓一直嘴砲先行啊,至於到底做不做得到再說113F 02/10 11:34
→ : 不過那種粉絲團的效應沒有韓總自己在自己的粉專列個表114F 02/10 11:34
→ : 來得大拉
→ : 來得大拉
推 : 所以結論就是有很多方法 然後你自己預設一個不合乎法116F 02/10 11:35
→ : 規的方案 再說政府沒依法行政
※ 編輯: zsincerity (49.217.63.63), 02/10/2019 11:35:50→ : 規的方案 再說政府沒依法行政
→ : 讚118F 02/10 11:35
韓自己講的啊我質疑不行啊?
※ 編輯: zsincerity (49.217.63.63), 02/10/2019 11:36:22
→ : 如果是衝著韓總去玩,名單當然有影響119F 02/10 11:38
那po了再說※ 編輯: zsincerity (49.217.63.63), 02/10/2019 11:39:11
推 : 幹嘛急著要人PO,有PO才不好,表示真有商家屢勸不聽120F 02/10 11:41
噓 : 你好無聊121F 02/10 11:44
噓 : 真的 很無聊122F 02/10 11:46
噓 : 你這ID根本就只想黑的123F 02/10 11:46
推 : 成立一個在地消保會粉專或外包就好了124F 02/10 11:46
我很失望我以為可以得到讓我一個心服口服的答案
問個法源依據被說無聊,顆顆
這跟人民的基本權利義務有很大的關係,人民才是國家的主人
多讀憲法好嗎
推 : 政府真要玩,做法本來就很多,哪傻傻的什麼都自己搞125F 02/10 11:48
※ 編輯: zsincerity (49.217.63.63), 02/10/2019 11:50:04噓 : 你這篇完美詮釋 惡意抬價店家為什麼可以吃定消費者126F 02/10 11:53
消費者當然可以拒絕消費啊高價店家沒人去,自然就會降價了
唉,我真的很累
※ 編輯: zsincerity (49.217.63.63), 02/10/2019 11:53:59
推 : 這不就是合法的做法? 成立非官方機構保障消費者權益127F 02/10 11:54
非官方,那是什麼?行政法人?公權力委託?行政助手?
這些都跟後續的人民救濟程序有很大的關係
※ 編輯: zsincerity (49.217.63.63), 02/10/2019 11:56:01
噓 : 好啦 很會辯 辯贏了然後呢?提個解決辦法阿 法源長128F 02/10 11:56
→ : 法源短 那我就問你所以這種店家依你最愛的法律怎麼懲
→ : 罰?
答案是無法可罰→ : 法源短 那我就問你所以這種店家依你最愛的法律怎麼懲
→ : 罰?
那怎麼做歐?
參考日韓觀光景點,利用在地觀光協會,成員彼此之間自我監督、協調
減少政府業務負擔,同時保障觀光客權益
這個方法如何?
※ 編輯: zsincerity (49.217.63.63), 02/10/2019 11:58:29
推 : 我外包一間行銷公司成立高雄店家黃頁不就好了,設五星評等131F 02/10 11:58
→ : ,一星的理由寫價格或品質疑慮之類
→ : 其實是google就能做的事,只是寫的更細+專業背書
→ : ,一星的理由寫價格或品質疑慮之類
→ : 其實是google就能做的事,只是寫的更細+專業背書
推 : 高雄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13條第1項 第6項134F 02/10 12:03
→ : 你的黃頁可能沒人去看啊 大家都是去GOOGLE135F 02/10 12:04
噓 : 結論是無法可罰XD 讚 法律果然保障人民權益 好人還是136F 02/10 12:04
→ : 壞人就不好說了
不是好人壞人的問題→ : 壞人就不好說了
是公權力介入程度的問題
→ : 感覺你的善意提醒變成唱衰啊哈哈138F 02/10 12:05
→ : 政府要介入很難啦
沒差啦,我笑罵由人→ : 政府要介入很難啦
※ 編輯: zsincerity (49.217.63.63), 02/10/2019 12:08:48
※ 編輯: zsincerity (49.217.63.63), 02/10/2019 12:09:12
推 : 出一本高雄嚴選指南書就好了啊,有疑慮的自然不用寫140F 02/10 12:12
→ : 的確是無法可罰,不要落入跟鬍鬚張事件一樣了。141F 02/10 12:13
→ : 奉勸韓市府不要跟著民眾起舞。
→ : 奉勸韓市府不要跟著民眾起舞。
噓 : 協會監督咧,又特定創一個有可能惡意勾結的東西幹嘛,而143F 02/10 12:16
→ : 且人力物力金錢你要出嗎?再來天價常發生在不良廠商拿來
→ : 騙“不知情”的消費者,讓大家“知道”當然是最有效率做
→ : 法。法律只是手法之一,做事不用這麼僵硬呆板。重點是事
→ : 情要解決,不是幻想用法律解決一切。
好好好,法律很沒效率,唉→ : 且人力物力金錢你要出嗎?再來天價常發生在不良廠商拿來
→ : 騙“不知情”的消費者,讓大家“知道”當然是最有效率做
→ : 法。法律只是手法之一,做事不用這麼僵硬呆板。重點是事
→ : 情要解決,不是幻想用法律解決一切。
※ 編輯: zsincerity (49.217.63.63), 02/10/2019 12:20:35
→ : 這邊有時光縫隙的樣子 很多幾百年前的人來發文148F 02/10 12:22
噓 : 呵呵 這不是來了嗎149F 02/10 12:24
→ : 看不要定期微服出巡好了150F 02/10 12:24
我才是活在過去的人時代已經變了,不需要法律了
我太落伍了
※ 編輯: zsincerity (49.217.63.63), 02/10/2019 12:24:53
→ : 好了 加油哦 法律哥。151F 02/10 12:34
→ : 法條精神是反面列舉,所以應該是問黑名單會違反哪一條?152F 02/10 12:35
處罰法定原則這個案子,假設店家真的因為人多而提高價格,那也是他的自由
在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情況下不能用『黑名單』來限制人民
※ 編輯: zsincerity (49.217.63.63), 02/10/2019 12:39:49
→ : 列黑名單不推薦只是不推薦,要不要參考是消費者的選擇。153F 02/10 12:41
推 : “不推薦名單”出來之後拜託你們去制裁ㄏㄏ,我看看大家154F 02/10 12:58
→ : 還可以多討厭法律人
→ : 還可以多討厭法律人
→ : 我期待市府出黑名單啦,哈哈哈,讓我看看韓市府的魄力156F 02/10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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