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Re: [問卦] 新聞抄襲PTT入厝 不用本人同意? (發錢)
時間 2024-07-30 Tue. 17:17:31
經濟部智財局:
依著作權法第52條規定,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的著作,亦即如符合該條規定,可主張合理使用,惟須注意的是,該條所謂之「引用」,係指任何人基於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以節錄或抄錄他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作為自己著作的參證或註釋使用。
媒體抄你的原文,是合理引用,不需要你的同意。
抄了你的原文,再抄幾句網友推文,就完成「自己著作」啦!
以新聞專業而言,媒體找到值得報導的貼文,應該先就內容做求證,再進行採訪擴充角度,做成有引述、有延伸的新聞。
坐在電腦前抄網文,記者或小編甚至連採訪電話都不用打,10分鐘內就可以交出業績,這種誘惑很難抗拒。
媒體主管要求KPI、不准漏新聞。媒體抄PTT的新聞給同業看到了,有的直接抄,連查對原始來源都省了。
現在就是網媒互相抄襲的時代。
--
※ 作者: marcelnew 時間: 2024-07-30 17:17:31 (台灣)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473
回列表(←)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