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Re: [問卦] 為什麼台灣的工廠常常火災?
時間 2023-09-30 Sat. 13:39:14
這題目應該是我這幾年當社畜的心得吧!
因為,"打發"主管機關對老闆來說是成本支出。
尤其政府找來的委員滿多都有智商缺陷。
舉個案例吧!黎巴嫩(貝魯特)前陣子港口出現蘑菇雲,
原因是施工失火,擴散至旁邊肥料硝酸銨倉庫,
給予完整爆炸的條件。火、燃料、氧氣(由硝酸銨提供)等於爆炸。
於是,硝酸銨被列為關注化學物質,甚至明年幾乎所有硝酸鹽都被列管,
硝酸鹽在生活中是用來幹嘛?
中性沐浴乳的主要成分,種菜確保營養的肥料,
都是一些比汽油更基礎的生活必需品,
對環境中的污染,這是肥料,直接用在土壤上的算污染?
以下是主管機關對硝酸銨的管理要求
1.洩漏要比照對環境毒物處以"技術除污",
也就是要花30分鐘穿防護衣,拿一捲2250元的抗化膠帶封口,
還要組除污站,花個一次演練成本2-3萬元的裝備,
處理1包數百元的肥料。
2.由於這物質加上易燃液體或氣體點個火就是炸彈,
於是主管機關要求業者要裝哈利柏克艦的火控監視器,
沒錯!你聽到的就是美軍軍艦的火控系統,
來監管1包數百元的肥料。跪求政府送我一套,
地球上有這東西,你知我知,但是地方政府都買不到時,
憑甚麼開出這種買不到的設備?尤其是不符合5年攤提。
現實中,這種肥料洩漏,一般都是拿掃把畚箕掃一掃,
整袋換一包包裝,撒在地上的,就隨手拿去施在我的小盆栽上,
五分鐘能解決的事硬要演成2小時只為了主管機關面子。
如果這種東西遇上火災,還不如直接在廠區入口與鄰近三個消防分局,
建檔,以疏散鄰居為唯一優先事務,廠區內等他爆燒完,再說。
能救多少是多少,其他人來不及的只能求他就地掩蔽。
尤其抄回來的參考文件上都寫著要疏散至1.6公里以外。
但是,這種直接影響房價的說明對於地方政府來說,
是不能寫出來在預防計畫裡的。
唯一能寫的格式是就是要進去救,任何災害都是要進去救。
這就是消防員與化工廠員工可憐的地方。
言歸正傳,為何台灣工廠常常失火,
我有幾個答案,
有保火災險,像那些回收廠、農地工廠,根本就是故意燒一燒,
把多餘的事業廢棄物消失,請領保險費比較沒損失。
雇主在設計動線時,採生產取向,也就是說,
假如製程是A+B+C混和後等於D,
那ABC的易燃物都會集中大量放在容易加入製程的某一側,
成品放在另一側,而整個產線可能就在鐵皮裡,絲毫沒有實牆或防火設備,
當然燒起來爆炸起來,就是全部都一起。
更多工廠其實就是一個辦公室+一個倉庫同在一個鐵皮下面。
另外員工也難找,一個生產線要10個好員工,
這對老闆來說會破產,他寧可要1個好員工配9個外勞或街友,
尤其是化工廠,如果這些作業員都知道自己做的內容物是什麼?
這麼危險就直接拒絕了,最好就是不要讓他知道這是甚麼?
這樣才便宜。甚至連運輸物流業者也是。
我總結一下吧!
1.答案就是老闆根本不顧員工死活。
2.只要工廠能持續出貨賺錢,增加成本的他都不願意。
3.失火對老闆來說有保險不算損失。
4.行政院的專家程度不現實,對化學物質的特性與應用不熟。
5.心態問題,員工、消防員的生命損失,都是預期中的事,
宛如打仗訓練士兵會死亡一樣。
實際上,其實這需要創造雇主與員工平權,
消防與化學署清醒了解自己轄區的每個廠的性質與需求,
還需要建立評分地方政府找來的委員機制。
以精進這些學術專家們的本來就該具備的專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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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kuod 時間: 2023-09-30 13:39:14 (台灣)
※ 編輯: kuod 時間: 2023-09-30 13:40:20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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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u225234, jack608, shinra0815, absolutist, et79210 說讚!
1樓 時間: 2023-09-30 14:20:17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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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4:20 TW
公司工廠都沒有消防檢查??話說 我住的社區大樓 普遍觀念就是消防設施是應付消防檢查時可以過關就好了.. 所以 在平時消防設施故障不會主動去檢修..更不用說什麼保養了 故障就直接關掉 等到消防安檢沒通過的時候再去做檢修 如果 安檢時沒被發現..那就更不用花錢去修
2樓 時間: 2023-09-30 14:21:24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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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4:21 TW
然後就是發生事故大火時候 再把相關人等全部都送上法院.. 經過幾年的踢皮球...社區的消防安檢還是相同的處理方式...
3樓 時間: 2023-09-30 15:37:56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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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5:37 TW
給推,主管機關根本不管分類制度或是堆積物品達到甚麼層級需要管制 下屬單位需要處理的日常事務又多又雜又要應付一堆"標準"規格檢驗 中層管理不願意與上層單位溝通某些事情並沒有急迫需求只配合上位者 上位者只認為出事了就必須要修正修改,但是卻不願意爭取足夠的資源與 執行單位協調,只用了"命令"而非"正式文件"要求現場執行。
5樓 時間: 2023-09-30 16:31:39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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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6:31 TW
這事我幾年前就回過一次了,只要將公司負責人.廠地負責及相關管理人員列為刑事追責人就好了! 這東西沒什麼好談的,現行措施就是出事了公司賠點錢,保險公司在賠點錢就沒事了,不會有人上心的嘛!
6樓 時間: 2023-09-30 17:08:35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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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7:08 TW
消防設備有花下去 火災保險也保了 出人命的 就真的是意外
我不認同你說的消防設備花下去,要花設備也是要花在刀口上, 屏東這場火,如果在接獲通知時,也就是接到電話, 馬上有人拿出廠家放在消防局的平面圖,特殊化學物質放哪? 在消防員前往的路上以無線電通知相關資訊, 大概就知道到現場的工作是疏散,而不是救火。 兩者的意義不同。
9樓 時間: 2023-10-02 10:42:13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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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10:42 TW
我都笑了 [廠地負責及相關管理人員列為刑事追責人]? 有些東西喔 我真的建議經過腦子再說啦 今天出了人命 你覺得是廠地負責跟相關人員的事情? 我先撇開勞工都按照SOP來走好了啦 工廠整個環境是廠地負責及相關管理人員說了算嗎? 你認為今天有問題 這些人沒往上報過或者是跟公司負責人提過? 要知道今天所有事情講白了 是公司負責人說了算 這些人哪怕名知道有問題 去跟負責人講 有多少負責人會丟下一句[出了事情再說] 然後你說把這些人列為刑事追責人?
其實法規一直都有這種條列,並不是第一天才有,但是對我來說,這次事故明顯消防員剛到,才下車走進去就爆了,這種是無法反應的,答案應該是直接疏散鄰居,裡面已經來不及了。
10樓 時間: 2023-10-02 11:40:21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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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11:40 TW
這案我同事還參與過,建設公司收工了。 所以變我同事, 地下停車場不算上面覆土重量, 這建築師事務所到市政府到勞檢, 開出建築許可的都有逃不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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