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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1-09-29 17:18:04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wild2012 (我做人坦蕩蕩)
標題 Re: [問卦] 爆料屏東徒手挖店員的眼睛
時間 Wed Sep 29 07:47:32 2021


這時候又要看法匠們表演"超譯"了

刑法第 19 條
1.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
  行為之能力者,不罰。
2.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
  者,得減輕其刑。
3.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

這精神病患鐵定沒有按時吃藥 控制病情

那麼 明知有攻擊傾向 還故意不吃藥 導致傷害人的行為
484適用 19-3呢?

還是法匠們一定要扯 他沒有故意要傷害人 而忽略掉因為不吃藥而造成的原因

精神病患-->吃藥-->傷害人-->減輕其刑  合理

精神病患-->不吃藥>傷害人-->無罪      WTF???

這就是台灣司法
只要你心裡沒有想著要傷害人,你就不是故意的

法官都是神,知道對方心理想什麼!
每個都是有修練"他心通"大成境界的隱世得道高手
所以脫罪的藉口一定是"我不是故意的"(就算心裡想的是 就要弄死你)

明明就是一個很明顯的、可以預見的行為邏輯
法匠們卻偏偏要扯到對方的心理狀態

這是整個法律界的基本觀念問題
我就很想問 各大院校的老師 是怎樣教出這樣的法律見解?
完全忽略了邏輯與因果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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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5.224.67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XKwcMrf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32872854.A.D69.html
hikaru77613: 直接打了啊,還讓他發神經嗎?家屬1F 110.30.169.159 台灣 09/29 07:49
hikaru77613: 一句我沒法管就沒事了?告死他啊
sanshin: 蔡英文目標,完全保護神經病犯罪權利3F 101.9.98.93 台灣 09/29 07:49
j21802: 可悲的是廢物法匠都是站在加害人的角度4F 42.75.101.224 台灣 09/29 07:49
j21802: 去看怎樣可以把加害人的刑罰降到最低
junnn: 塔綠司改大成功 歹徒一定爽的啊6F 42.72.41.232 台灣 09/29 07:50
酒駕撞死人 也是一樣的邏輯,明知酒駕容易出事 還要酒駕 484故意的?
※ 編輯: wild2012 (118.165.224.67 臺灣), 09/29/2021 07:52:14
milleniue: 啊人民也喜歡選法匠執政啊XDDD7F 219.68.237.245 台灣 09/29 07:51
RLAPH: 人權啦人權 你反對保護加害人就是歧視人權8F 110.28.195.218 台灣 09/29 07:51
RLAPH: 哦
b85040312: 台灣價值阿10F 111.251.71.147 台灣 09/29 07:52
nautasechs: 二公約 謝謝11F 39.9.128.116 台灣 09/29 07:52
kkjjrtlym: 政大搖搖哥阿ㄏ 不能強制送醫唷^^12F 114.44.26.144 台灣 09/29 07:55
polyasia: 所以你不是法官啊13F 125.224.206.70 台灣 09/29 07:56
smallpum: 你要證明他沒吃藥就很難了...14F 140.96.46.94 台灣 09/29 07:56
smallpum: 你的問題在於他只要說有吃藥 沒皮條
有沒有吃藥驗血就知道,再加上有沒有按時回去拿藥,就很容易判斷了
※ 編輯: wild2012 (118.165.224.67 臺灣), 09/29/2021 07:58:19
albertfeng: 這種直接烙人打死算了,靠台灣司法得16F 42.76.181.35 台灣 09/29 07:58
albertfeng: 不到正義
kkjjrtlym: 之前有正義磨人打死瘋子阿 被關惹ㄏ18F 114.44.26.144 台灣 09/29 08:00
p1227426: 不是殺到法律人 基本上QQ19F 111.71.214.71 台灣 09/29 08:01
VVVV5555: 希望有人處理他20F 101.9.64.208 台灣 09/29 08:02
Ajilisigg: 可以修法的那群人,昨天可忙著呢......21F 218.35.166.127 台灣 09/29 08:02
CCNK: 自由心證就是上帝視角22F 220.138.45.205 台灣 09/29 08:02
junnn: 塔綠 司改+護甲大成功 路上都妖魔鬼怪23F 42.72.41.232 台灣 09/29 08:03
Hitimothy: 立委修法呀。精障殺人直接死刑24F 114.45.78.21 台灣 09/29 08:04
edwinrw: 有人開團購免死金牌的嗎25F 1.200.27.21 台灣 09/29 08:04
eterbless: 話說最近那些會出來酸人的法匠都消失了26F 180.29.102.240 日本 09/29 08:06
ohrring: 無罪啦哪次不是無罪27F 223.136.58.224 台灣 09/29 08:06
跟一群法盲 有什麼好說的???他們根本就不懂我們法律人的偉大
※ 編輯: wild2012 (118.165.224.67 臺灣), 09/29/2021 08:07:13
lee85313xd: 舉酒駕做啥 酒駕是抽象危險犯捏28F 101.10.93.98 台灣 09/29 08:06
chunfo: 先殺光廢死才有正義29F 220.141.201.74 台灣 09/29 08:06
alonli: 你可以喝酒開車去撞他 對決看看30F 114.27.246.84 台灣 09/29 08:06
當你說出這樣的話就表示你是故意的 殺人未遂罪 跑不掉
※ 編輯: wild2012 (118.165.224.67 臺灣), 09/29/2021 08:08:46
headcase: 智障文組法官:你就讓他挖啊 挖完他就康31F 39.12.230.139 台灣 09/29 08:08
headcase: 復了
s0920151048: 推測心理狀態執法真的好棒棒,左膠33F 223.137.241.131 台灣 09/29 08:10
s0920151048: 誤國從司法做起
kerkerson: 無病識感應該是他生病的一部份35F 180.92.12.19 台灣 09/29 08:12
kerkerson: 要怎麼認定是故意不吃藥
junnn: 塔綠+廢死惡搞台灣 百姓受虐 百年不投塔綠37F 42.72.41.232 台灣 09/29 08:13
daye2012: 哎唷,跟浪狗咬死人無罪,人打死浪狗有38F 39.8.2.247 台灣 09/29 08:13
daye2012: 罪一樣啊,政府也是放著讓浪狗咬人,也
daye2012: 沒在管啊
bingreen: 鬼島法律,都是保護犯人權貴+精神病41F 115.43.235.85 台灣 09/29 08:15
bingreen: 馬的,被害人都沒有人權
zangif: 平常不是都嗆反對者:「不是可以離開台灣43F 1.200.14.67 台灣 09/29 08:30
zangif: 」嗎
zangif: 不爽
frzqp3814396: 回35樓,看來你沒遇過精神病患吧?46F 110.30.41.227 台灣 09/29 08:33
frzqp3814396: 很多都是認為自己被逼去看醫生拿藥
frzqp3814396: ,拿完根本沒在吃,因為他們認為自
frzqp3814396: 己沒病,所以這樣不算故意不吃藥?
JackTheRippe: 法界一堆挺甲又廢死的,超噁50F 223.139.44.14 台灣 09/29 08:33
iam0718: 台灣很多例子證明 法律人沒出事不會進步51F 111.255.91.72 台灣 09/29 08:34
ownwei: 三審豬腳麵線52F 223.137.161.146 台灣 09/29 08:41
michaelwu: 不吃藥跟酒駕一樣應該公共危險53F 1.164.216.35 台灣 09/29 08:45
kerkerson: 他不認為自己有病就是他生病的一部份54F 180.92.12.19 台灣 09/29 08:45
kerkerson: 因為幻聽幻視在患者的角度是真實的
kerkerson: 他覺得是真的當然不覺得自己生病
phage1807: 所以走在路上自己小心被沒病識感沒吃57F 114.46.172.125 台灣 09/29 09:05
phage1807: 藥的神經病攻擊
elwyn: 直接摘他視網膜賠啊不然咧59F 120.22.239.35 澳大利亞 09/29 09:05
ABA0525: 謝謝小英保護殺人犯60F 42.77.210.215 台灣 09/29 09:06
p597fg: 反正就繼續輕判放人,演變成私刑弄死神經61F 110.30.73.219 台灣 09/29 09:16
p597fg: 病才是法匠想看的吧
jackyoyo: 感謝法律人63F 42.73.120.43 台灣 09/29 09:29
WO0820: 扯酒駕幹嘛  我就真的覺得不會出事阿64F 124.107.253.239 菲律賓 09/29 10:00
s01714: 法律人真的都該下地獄65F 42.72.11.71 台灣 09/29 10:02
xixixxiixxii: 要問審考卷的人吧,是他們讓這種人66F 39.8.166.125 台灣 09/29 10:09
xixixxiixxii: 考上法官律師的
geeg: 善心人士應該把這種人移居到司法新村附近,68F 114.137.88.52 台灣 09/29 10:14
geeg: 法官才會感同身受啦。
enjoyyou: 來推動修掉這條法律算了 現代社會不需要70F 60.249.146.33 台灣 09/29 10:17
enjoyyou: 不然就是應該加但書 行為人須受約束
rickyshiter: 不管啦你法盲72F 61.227.135.28 台灣 09/29 12:49
n0su06: 法官縱放人犯 輕判假釋出獄再傷人 有哪個73F 223.139.109.15 台灣 09/29 15:55
n0su06: 法律人有被追究責任嗎?沒有 法匠每個都人
n0su06: 權鬥士
yoyo4nima: 吸毒撞死人罪比較輕 不吃藥傷害人 當76F 180.217.208.118 台灣 09/29 16:37
yoyo4nima: 然也比較輕 合理吧
yoyo4nima: 沒事吸一口 降低對周遭事物的判斷 萬
yoyo4nima: 一怎麼樣 你也是不得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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