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kuod (請詳述,為何按噓?)
標題 Re: [新聞] 驚悚對話曝光!女國中生遭女同學下毒暴瘦8公斤 「可去參加喪禮」
時間 2021-03-12 Fri. 13:07:04


這就是為何我反廢死同時還支持加入鞭刑

朱學恒有句話,
寬恕是上帝的責任,
司法的工作是安排
罪大惡極者與祂見面。


我非常認同。

所以我認為司法刑度,應該是把無差別攻擊的主犯(謀),
施以死刑,而且同意警察可及時制止無差別攻擊者。

而這個無差別攻擊的定義,除了我們認定的恐攻以外,
必須包含
1.酒駕致死
2.過勞致死之雇主
3.霸凌小孩致死
4.精神疾病傷人致死


以減少其他人員的危害。

另外我也支持皮肉之刑,
罪不致死但是加害人不知錯,
不用身體去記住過錯是不行的。
如果不用鞭刑,用漆彈槍、橡膠彈都可以
就是該打到他瘀青生活不便睡覺會痛醒一周的程度。

那個習慣性搶銀行、偷竊、越獄、霸凌同學、儀器與虐待動物,
這些罪不致死,但是又不長記性的。
如果他是未成年,更應該連帶父母一起打

其他如果錢財能解決的,當然就錢財解決,
但是,很明顯這不是錢財能解決的,
是父母沒教好,當事人也不在乎!
那就只好讓他在乎。


對於社會來說,
有沒有法律上的紀錄(前科)根本不重要,
而是他會不會再造成其他人的危害才是司法應該執行的標準

--
※ 作者: kuod 時間: 2021-03-12 13:07:04 (台灣)
※ 編輯: kuod 時間: 2021-03-12 13:50:37 (台灣)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1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451 
( ̄︿ ̄)p mftd 說瞎!
1樓 時間: 2021-03-12 13:46:06 (台灣)
  03-12 13:46 TW
想想就好...
那您有什麼高見?對於這種會加毒害在你小孩飲水中的行為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