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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1-02-24 17:56:04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shamanlin (佐藤必須死)
標題 Re: [新聞] 李承翰命案逆轉/刺死鐵路警察一審判無罪
時間 Wed Feb 24 10:10:54 2021


※ 引述《cake10414 (Peter)》之銘言:

結論,正義又回來了

然後法匠又可以吹說他們法官沒錯不會錯


幫大家回憶一下關鍵點

: 一審判決認為,鄭自2001年起,開始前往奇美醫院精神科門診,2010年被醫生診斷罹有思
: 覺失調症,但鄭於2107年2月3日看診後失聯。
: 案發前2日,鄭思覺失調症已發作,妄想遭朋友設計要和女兒一起謀害他,藉此詐領保險
: 金,並於案發當天搭乘火車前,陸續前往2處派出所、台南市府社會局、保險公司、議員
: 服務處等地四處陳述有人要殺他,以牟取保險金,在嘉義火車站被列車長要求下車時,還
: 妄想有人要害他,語無倫次,認鄭精神狀況極度不穩,嚴重影響其認知及理解能力,隨即
: 持刀刺殺前來處理的員警。
: 因此,一審認定鄭行為時有精神障礙,不能辨識行為違法,判他無罪,並應令入相當處所
: 監護5年。
一審時,律師、醫師、法官同一鼻孔出氣

認定殺人犯行兇時喪失判斷能力,所以殺人無罪 <= 重點

: 李家委任律師許雅芬說,死者家屬請求法官判無期的理由,包括鄭僅為發洩憤怒不滿情緒
: 就殺死被害人,且犯案手段凶殘,持利刃殺人,手段非常凶殘,鄭對社會危害重大,持刀
: 在火車車廂內行凶,引起公眾恐慌,當時許多乘客都表示,如果不是李承翰英勇上前制伏
: 鄭,可能會有許多人會被殺死,是李救了乘客。

然而在一審時的資料,就已經可以明確得知

殺人犯在行兇當下

1. 清楚的認識到對方是警察
2. 他知道殺警察是不對的

殺人犯之所以去殺警察,是因為他覺得有人要害他,警察被人騙才會過來叫他下車

所以他要殺警察,他覺得警察在針對他,要捅一捅告訴他什麼叫天理


然後法官覺得正常人不會殺警察,當然無罪

...........按照這種法官邏輯,正常人不殺人,殺人都不正常

乾脆以後殺人都無罪好了


事實上殺人犯是有思覺失調沒錯

但他是在能明確認知對方是警察以及殺人不對的情況下行兇

減刑也就算了,直接判無罪真的是喔....大概一審法官永遠不搭大眾運輸

: 許雅芬也說,李父李增文在一審時每次都出庭,但一審判凶嫌無罪,李父抑鬱而終,無法
: 為兒子討公道。
一審法官、律師、醫生,慘死的不能算在他們頭上,但附贈的另一條命呢?

真不知道他們晚上睡覺安不安穩?

: 台南高分檢檢察官林志峯認為,鄭在刺死李後,被帶到派出所做筆錄,要求請來法律扶助
: 會律師,還拒絕夜間詢問,是有辨識能力的;他建議判處凶嫌無期徒刑,以建構友善的執
: 法環境,如果判凶嫌有期徒刑,需入處所監護。
: 鄭的律師陳偉仁及陳明,則以台中榮民醫院嘉義分院醫師沈正哲精神鑑定結果,認為鄭在
: 案發時思覺失調症病發,行為時沒有辨識能力,建議維持一審無罪判決。鄭出庭表示,他
: 中了邪,自己被人整了。
真的建議大家把這串法官、律師、醫師的名字都記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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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51.173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WDRMnUe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4132657.A.7A8.html
DIDIMIN: 印象中有人宣稱自己是全台權威,案件最後都送他手上1F 02/24 10:12
sali921: 記下來,追殺到底2F 02/24 10:13
ABA0525: 最好笑當時一推罵法盲,這樣誰才是法盲3F 02/24 10:13
neoa01 
neoa01: 可是司改是小英民進黨一直在推a,小英睡得香的話,沒道理4F 02/24 10:13
neoa01: 這些人睡不安穩啊
f77928: 權威:病識感我說了算,不尊重專業的鍵盤俠閉嘴6F 02/24 10:13
DIDIMIN: 之後就法官把責任踢給醫師、醫師又踢回法官的無限循環7F 02/24 10:13
luben: 狗屁病識感.法官說有就有,說沒有就沒有,精神科洗洗睡8F 02/24 10:14
DIDIMIN: 法官:我相信醫師      醫師:我只提供參考9F 02/24 10:14
lacoste1113: 當然是二審法官法盲不尊重專業,都說思覺失調了還判10F 02/24 10:14
lacoste1113: 17年?有沒有法律常識啊?
法匠表示:法官沒錯不會錯

如果出現完全逆轉的判決,表示兩個法官都是對的

對,不矛盾,因為法官都是根據庭上材料做出最佳判決

如果判決逆轉也只是判斷的材料不一樣

所以法官沒錯不會錯,如果錯了也一定是你誤會搞錯
※ 編輯: shamanlin (122.116.51.173 臺灣), 02/24/2021 10:16:52
tommy421: 所以我說 那個 社會安全網呢12F 02/24 10:16
你是說那個只有選舉前才會喊一喊的社會安全網?

ilanese: 同一個案件,法官最後判的結果天差地遠。13F 02/24 10:17
ilanese: 現在是要說一審法官還是二審法官是恐龍?
法官沒錯不會錯

如果判決天差地遠那一定是檢察官提供的證據材料不同

法官是不會錯的,如果你覺得法官錯了,那就是你的錯
※ 編輯: shamanlin (122.116.51.173 臺灣), 02/24/2021 10:20:01
morichi: 文組還是會堅稱他們很有邏輯15F 02/24 10:19
asdf70044: 反正說到底法律人都是對的 不能質疑16F 02/24 10:19
morichi: 0=1717F 02/24 10:19
gn01693664: 大法匠/大覺青們,可以出來解釋一下嗎?還是又是萬用18F 02/24 10:19
gn01693664: 之時空背景不同之術?
neilisme: 當時八卦一堆覺青在護航 結果現在被打臉了 真慘耶20F 02/24 10:21
SeaForest: 睡得可香嘍! 還好小英執政 有夠幸福21F 02/24 10:22
luben: 法官是神,本來就不會有錯  這在台灣已經是常識了22F 02/24 10:22
baiya: 法匠不會錯 錯的都是立委 無罪->17年 心證無敵23F 02/24 10:29
rswa: 時空背景不同之術又要發動了..QQ24F 02/24 10:29
iamgodisme: 台灣啟示錄有上下兩集深入報導 家屬、嫌犯各一集25F 02/24 10:29
iamgodisme: 有空可以去看看 嫌犯當時被列車長查票的時候 覺得列
iamgodisme: 車掌是同夥 後來帶來警察所以也認為警察是同夥要害他
根據判決書

1. 兇手明確認知到對方是警察
2. 兇手明確認知到對方在值勤,堅守崗位
3. 兇手覺得要拿刀捅人肚子讓他知道什麼叫天理

「我拰懶叫啦!誰要下去?你現在給拰爸叫警察!沒政府」
「幹你娘機掰啦」

捅捅捅

4. 兇手自承:因為我殺人,我是壞人,他們才把我壓在地上
5. 兇手自承:我知道殺人是天理不容,不對的事情

iamgodisme: 當時搭車先南下再北上是因為要躲避追殺他的人28F 02/24 10:31
iamgodisme: 北上原因是要上台北找記者投訴有人要殺他
iamgodisme: 辯論的點家屬覺得當下犯嫌有判斷是非能力
f77928: 鐵路警察家庭的部分可以分享一下嗎?31F 02/24 10:34
iamgodisme: 犯嫌這邊律師覺得 當時他在列車上影片 是在對空氣講話32F 02/24 10:34
SinPerson: 也因為這樣才有做精神鑑定不是嗎?33F 02/24 10:35
iamgodisme: 我是覺得厚 有法定思覺失調就能無罪很扯 但這是我們34F 02/24 10:35
iamgodisme: 立法立出來的
iamgodisme: 影片中也有說 台灣社福機構人手嚴重不足 一人要照顧
iamgodisme: 400~500個這種人 你各位就保佑路上不會遇到突然發瘋
iamgodisme: 看到這種最好離遠點 被捅真的只能算你衰
iamgodisme: 整體從法律到底層社福都有問題 這你能怎麼辦?
iamgodisme: 影片去youtube搜尋"我們與惡的距離有多遠"
magamanzero: 樓上認真了XD41F 02/24 10:39
dakulake: 白色恐怖時代遺毒42F 02/24 10:40
magamanzero: 真的要說 精神病本來就難處理43F 02/24 10:40
知道為什麼難處理嗎?

現在有精神病出來捅人的時候,這群人權爆炸的人會跳出來說只是精神病,無罪無罪

但如果要立法把這種妄想症會沒事捅人都抓進去強制治療的話

會有同樣一群人跳出來高喊人權,不要歧視精神病,他們很乖不會捅人

然後轉頭跟廢死一起跑去拍與惡之間的距離,沒事就叫你去看看

pierreqq: 法官每個都能回到犯罪那moment  你行你來當!44F 02/24 10:40
magamanzero: 你送監獄他們也怕 送治療誰要付錢45F 02/24 10:41
magamanzero: 更何況我們願意花堆錢蓋蚊子建設 不願意花錢補個網
※ 編輯: shamanlin (122.116.51.173 臺灣), 02/24/2021 10:51:41
iamgodisme: 說到底就是大家都不重視 這部分就弱勢到不行47F 02/24 10:43
SinPerson: 刑法第19條並沒有寫死,現在的問題是為何兩審的法官針48F 02/24 10:43
SinPerson: 對第19條的適用會有這麼大的差異
iamgodisme: 出事了一堆人才出來馬後炮開始噴 最後還是什麼都沒辦50F 02/24 10:43
iamgodisme: 改變
NCUking: 放心,那些人晚上睡得可安穩了 還順便嘲笑理盲法盲52F 02/24 10:44
magamanzero: 不能說大家都不重視 而是到了選舉 就只剩下...m...53F 02/24 10:46
magamanzero: 其實看看農地工廠 人民重不重視不是重點
magamanzero: 以過去的歷史看來 會不會影響到某些人才是重點XD
darkdeacon: 這些人名子記下來 放到各大網站來給大家回味一下56F 02/24 10:48
magamanzero: 就像ptt常說的 認真就輸了 實際問題點大家都清楚57F 02/24 10:48
magamanzero: 到了選舉還是先把對手幹死再說 什麼公平正義 去一邊
iamgodisme: 原PO貼的判決書都是事後了吧 辯論點是"當下"犯嫌有沒59F 02/24 10:54
iamgodisme: 有行為辨識能力 所以才會請精神科醫師
兇手一被抓到後就問了,兇手非常明確的表示他能清楚認知到對方是警察,殺人不對

所謂精神科醫師也只是看故事事後通靈而已,你要不要去看看判決書怎麼說的?

一個兇手被抓後立刻坦承知道殺警察了,一個精神科醫師事後通靈說兇手不知道殺警察

你信哪個?
※ 編輯: shamanlin (122.116.51.173 臺灣), 02/24/2021 11:00:27
SinPerson: 二審送成大鑑定用來反駁一審的鑑定,所以一審如果一開61F 02/24 11:10
SinPerson: 始找成大鑑定就會有不同的結果嗎
swgun: 把人的異常行為極盡可能地往精神病解套 就是現代刑事法的63F 02/24 11:16
swgun: 潮流  你以為這些大師高在哪?看面相還沒巷口的準
iam0718: 法律人 一審是世界潮流 二審是啥65F 02/24 11:24
godofsex 
godofsex:  https://i.imgur.com/hlvpCWC.jpg66F 02/24 11:28
abacada: 正義沒有回來啊 又沒一命償一命67F 02/24 11:57
crowley: 更何況這個案子也不只一命68F 02/24 12:09
allan0926: 台灣缺少像普丁一樣的總統69F 02/24 12:31
eayterrr: 他們只會嘲笑法盲吧 不可能為受害者設身處地 爛死70F 02/24 12:50
haha98: 不是有個號稱權威的在麥當勞做測試71F 02/24 13:44
rswa: 在麥當勞真的很誇張..XD72F 02/24 14:38
hodj: 操他媽一審法官是誰啊,名字貼出來啊73F 02/24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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