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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11-25 09:26:26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標題 Re: [新聞] 馬國女大生家屬要台國賠:蔡英文承認有
時間 Tue Nov 24 08:22:39 2020


說真的,見此事時,我已經感到心寒了……



在前幾天的時候,馬來西亞(下稱「境內」)方面還有引述稱:(節錄一段)

「一名網友在影音平台YouTube 下留言,指『馬來西亞來台灣讀書的都是弱勢、強暴一個
 殺一個,弄死一個明天還會來十個』,『來一個女馬來華人,當然要綁起來強暴棄濕(
 屍)之後我也要跟著做、讓馬來女學生都成為我的受害者』,冷血評論隨即引起撻伐,
 也引來台灣警方關注。」



雖然該謝姓男子已經被逮捕

但從在台灣的留學生的角度看待的話,已經足以構成「嚴重恐嚇、威脅」了。


而因為根據馬來西亞的《刑事法典》第302 條,「殺人者,處死刑」,且是唯一的罰則、
毫無商量空間可言

(除非用第304 條的「誤殺」罪,但也要有證據表明「非出於故意而殘害人命」)

因此家屬有這樣的反應,實屬正常。



雖然個人希望案件可以根據「屬地主義」原則,案件在哪裡發生,就該在哪裡審理(即:
訊問、檢控等作業應在台灣繼續進行)

但假如無法保障被害者權益的話,引渡到馬來西亞審訊也是沒辦法的事了。

(嘆息)



至於聲請「國家賠償」的部分,這部分還是尊重家屬心中所想,這邊不多說什麼了吧。

--

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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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134.120.192 (馬來西亞)
※ 文章代碼(AID): #1Vl59In4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6177362.A.C44.html
SilentBob: 民進仔司法改革已成國際笑話1F 11/24 08:23
fantasyth: 科科,憲政危機,蔡政府應該處理不來2F 11/24 08:23
lpbrother: 馬來西亞是依照伊斯蘭教的法律吧3F 11/24 08:24

沒有這回事喔,多數法律都根據世俗法而定

※ 編輯: laptic (115.134.120.192 馬來西亞), 11/24/2020 08:25:59
phix: 有錢有勢的受害人家屬才讓總統道歉  沒錢沒勢政府幫你養犯人4F 11/24 08:25
A816: 馬來人的智商意外嗎?5F 11/24 08:25
dly: 台灣又一揚名國際啦6F 11/24 08:26
Lailungsheng: 馬來西亞這條法律還不錯7F 11/24 08:26
kidd085: 這事在馬國報很大嗎?8F 11/24 08:27
GLUESTICK: 所以馬來人在自己國內被殺有國賠?9F 11/24 08:27
douCai: 不然你要跟習近平低頭嗎?10F 11/24 08:27
junnn: 817支持的菸黨 司法大成功 反對的是4%?11F 11/24 08:28
bighorse0: 來台灣念書這麼弱勢 是誰強迫他來的12F 11/24 08:29
peterwu4: 習慣而以,以後慢慢就改去對岸念了13F 11/24 08:30
peterwu4: 馬來華人來台念書(學中文)是當年對岸搞文革我們這邊就搞
peterwu4: 維護中華文化這些東西的產物~ 現在政府早就不認這些東西
yehpi: 引渡吧 有夠丟臉16F 11/24 08:32
peterwu4: 了,那些(馬人來台念書)也是習慣而以,習慣可以慢慢改的17F 11/24 08:33
belucky: 可教化真的是台灣法律之恥   法律人都該蒙羞18F 11/24 08:34
belucky: 桶屍案證明  沒有可教化的
access7310: 對自己人就霸氣  對外國人就洩氣20F 11/24 08:37
herro760920: 共三小,那以後都給受害家屬判決就好21F 11/24 08:37
worm2005: 支持馬台簽引渡條約,對受害人家屬好交代22F 11/24 08:38
kitune: 空投過去好了 然後以違法扔東西的名義賠一大筆錢 winwin23F 11/24 08:39
coaxa: 國賠個屌喔24F 11/24 08:41
sina1: 馬來人真是野蠻,到處判死,難怪歐盟都懶得嘴25F 11/24 08:42
diyaworld 
diyaworld: 不管屬地還屬人,都是中華民國的權力,看看之前陳桐佳26F 11/24 08:44
diyaworld: 還有那個歐洲籍殺岳母的案子
soria: hello 引渡是雙向的 請問一下大馬政府有要收嗎!28F 11/24 08:45
diyaworld 
diyaworld: 如果今天是台灣人在馬來西亞殺了馬人,馬來西亞政府才29F 11/24 08:45
diyaworld: 有資格説要引渡審判
soria: 大馬刑法應該也有屬地主義 他們要如何審判這個案子?31F 11/24 08:46
soria: 請不要講這麼無知的話 枉費你的學費
diyaworld 
diyaworld: 那換個說法,如果穆斯林在外國被殺,那些伊斯蘭國家可33F 11/24 08:47
diyaworld: 以要求引渡嗎?似乎不行吧
soria: 犯案地跟犯案者都是台灣 馬國司法根本不可能審理這個案子35F 11/24 08:48
soria: 提這個可笑要求之前 麻煩你們自己先查查自己國家的刑法
soria: 不是我要笑你 這要求看起來真的很沒常識
diyaworld 
diyaworld: 孫安佐算是幸運了,在美國犯案,不知道他父母花了多少38F 11/24 08:51
diyaworld: 錢才把人引渡回臺灣受審,可能也因為沒死人,所以美國
diyaworld: 司法才同意引渡審理
YumingHuang: 不行引渡啊,你在台灣被殺高機率兇手不會被判死刑喔41F 11/24 08:52
YumingHuang: ~啾咪
soria: 這個送給大馬司法體系他們也不會理啦 笑死人 又不是他們的43F 11/24 08:53
soria: 管轄權
jdklas: 廢死表示45F 11/24 08:54
soria: 人不是他們的國民犯案地也不在大馬 誰理你啊 這實在很無知46F 11/24 08:54
coffee112: 今天如果死的是第一個逃掉的台女 民進黨就會裝死到底了47F 11/24 09:03
tn907915 
tn907915: 希望馬來西亞能興起反台灣運動,不然垃圾法官問題無解。48F 11/24 09:03
talkdiary: 台灣法官爛要靠別國反對喔?要不要自己搬家比較快?49F 11/24 09:04
soria: 逼立委馬上訂法官淘汰法才是你們的希望啦 幹50F 11/24 09:06
soria: btw孫安佐沒有被引渡 他是服刑完被美國直接驅逐出境
diyaworld 
diyaworld: 那這樣就有問題了,如果孫服完刑,為什麼臺灣司法還要52F 11/24 09:10
diyaworld: 審判一次,這説不過去耶
tteeccddyy: 唯一死刑 難怪馬來西亞治安差成這樣54F 11/24 09:10
soria: 因為台灣是屬人主義啊 你在國外犯案我們也要管!55F 11/24 09:11
soria: 台灣的調查跟美國是完全沒關係的
diyaworld 
diyaworld: 不是吧,如果人在國外服完刑了,回臺灣就不需要再被審57F 11/24 09:13
diyaworld: 判了,除非沒服完中間交由臺灣司法判決(引渡審判)才説
diyaworld: 的過去
soria: 胡說八道 誰說在國外服完回來就不用審60F 11/24 09:16
soria: 頂多抵刑期吧 無言
soria: 你可不可以自己查一下刑法啊
soria: 還有你去查一下孫安佐是不是刑滿被驅逐出境
wsx26997785: 真心建議馬來西亞人去中國讀書    姦殺中國馬上死刑64F 11/24 09:19
wsx26997785: 台灣犯罪島 加上繁體字  不適合馬來西亞學生來台
diyaworld 
diyaworld: 好吧,我一直以為孫是被引渡回台的66F 11/24 09:20
jerrylin: 引渡是不可能的  除非他是在馬來西亞犯罪逃來台灣67F 11/24 10:19
StevoWu: 引渡?有簽司法互助引渡條約嗎?沒有你嘆息個啥?68F 11/24 12:41
StevoWu: 引渡很好啊。照規矩來於法有據。馬來西亞法律很讚啊。來
StevoWu: 簽條約啊。
ulamong: 馬國死刑開始執行了?不是還有一千多個死刑犯尚未執行?71F 11/24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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