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11-08 18:35:1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新聞] 台南男駕車未開燈拒檢 衝撞警車大暴走判4
時間 Sat Nov 7 22:42:38 2020
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邵心杰
3.完整新聞標題:
台南男駕車未開燈拒檢 衝撞警車大暴走判4月
4.完整新聞內文:
台南市簡姓男子今年6月25日晚間駕駛轎車,沿新化區中正路行駛時未開燈,員警發現按
喇叭示意停車受檢,他佯裝配合,趁員警下車靠近時加速逃逸,員警開警車按喇叭、鳴警
笛從後追逐,反而跨越雙黃線超車逆向行駛、闖紅燈,直至金華路1段與南144線路口被警
車攔下斜停在車前,他竟衝撞警車後加速逃逸,台南地院認簡犯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
品罪,處4月徒刑。
喇叭示意停車受檢,他佯裝配合,趁員警下車靠近時加速逃逸,員警開警車按喇叭、鳴警
笛從後追逐,反而跨越雙黃線超車逆向行駛、闖紅燈,直至金華路1段與南144線路口被警
車攔下斜停在車前,他竟衝撞警車後加速逃逸,台南地院認簡犯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
品罪,處4月徒刑。
檢警調查,簡前因公共危險案件,經台南地院判處3月徒刑確定,前年4月易科罰金執行完
畢。未料,今年6月25日晚間11時15分,他駕車經新化區中正路,未依規定使用燈光遭巡
邏員警攔查,竟在市區大暴走。
畢。未料,今年6月25日晚間11時15分,他駕車經新化區中正路,未依規定使用燈光遭巡
邏員警攔查,竟在市區大暴走。
黃姓、蔡姓兩警按喇叭示意簡停車受檢,他佯裝停車配合,趁員警下車靠近時,隨即加速
駕車逃逸。員警駕駛警車在後追逐,經按喇叭、鳴放警笛及大聲要求停車受檢,他仍不理
會,沿新化區台19甲線、中正路、中山路、大智路、南170線、台39線加速逃逸,期間行
經閃黃、閃紅號誌路口未減速或暫停,轉彎時未使用方向燈,甚至跨越雙黃線超車逆向行
駛,闖越紅燈,險象環生。
駕車逃逸。員警駕駛警車在後追逐,經按喇叭、鳴放警笛及大聲要求停車受檢,他仍不理
會,沿新化區台19甲線、中正路、中山路、大智路、南170線、台39線加速逃逸,期間行
經閃黃、閃紅號誌路口未減速或暫停,轉彎時未使用方向燈,甚至跨越雙黃線超車逆向行
駛,闖越紅燈,險象環生。
警車追至新化區金華路1段與南144線路口時,超越他所駕轎車大聲要求停車,把警車斜停
在簡車左前方,制止他再繼續行駛,且右前方仍有機車騎士。未料,簡仍駕車衝撞警車右
邊前保險桿處,再度加速逃逸,經調閱路口監視器錄影畫面找到人送辦。
在簡車左前方,制止他再繼續行駛,且右前方仍有機車騎士。未料,簡仍駕車衝撞警車右
邊前保險桿處,再度加速逃逸,經調閱路口監視器錄影畫面找到人送辦。
台南地院審酌,簡遇警攔檢,未遵從指示停車受檢即加速逃逸,逃逸期間屢屢違反交通規
則,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甚且駕車衝撞警車,造成執行公權力警務人員安全危害等情
,兼衡他準備程序中坦承犯行等情狀,處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則,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甚且駕車衝撞警車,造成執行公權力警務人員安全危害等情
,兼衡他準備程序中坦承犯行等情狀,處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996066?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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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南1F 11/07 22:43
→ : 您貴姓? 挖姓幹啦2F 11/07 22:43
噓 : 台南不意外3F 11/07 22:43
噓 : 又台南4F 11/07 22:43
→ : #台南5F 11/07 22:43
→ andy199113 …
推 : 嗚嗚釘得滿頭包惹Q口Q7F 11/07 22:43
推 : GTA V8F 11/07 22:44
推 : 可以上國道的四輪真的社會觀感佳素質高耶,我們檢討重機9F 11/07 22:44
推 : 重判四個月 嘻嘻10F 11/07 22:44
→ k44754 …
推 : 阿台南就爛事一堆還怕人貼喔?12F 11/07 22:46
→ : 這根本不定時炸彈吧 公共危險完又衝撞警察 一再輕判會13F 11/07 22:46
→ : 讓人食髓知味
→ : 讓人食髓知味
→ : 垃圾一堆啊!有8一7!15F 11/07 22:47
推 : 衝撞警車只判4個月還可以易科罰金,這法官真屌16F 11/07 22:47
推 : 撞警車才四個月 難怪撞死人沒在怕17F 11/07 22:48
推 : 台南 讚18F 11/07 22:48
推 : 恐怖19F 11/07 22:49
推 : 沒開車燈而已有需要追車 撞到人算誰的20F 11/07 22:50
→ : 才4個月21F 11/07 22:51
推 : 才4個月,公權力蕩然無存22F 11/07 22:51
推 : 感謝優質立委們、如此完善的法條。啊~~~真是幸福。23F 11/07 22:51
推 : 所以幹嘛跑???24F 11/07 22:53
推 : 台南台男25F 11/07 22:55
推 : 台南現在是國定殺戮市26F 11/07 22:56
推 : 挖哦 這都還能繼續開車27F 11/07 22:59
推 : 幹28F 11/07 23:00
推 : 易科罰金錢繳一繳走出法院馬上又可以囂張了29F 11/07 23:01
→ : 傻傻的,四個月超重的好嗎?再多兩個月就和警察開槍打死人30F 11/07 23:02
→ : 一樣重了
→ : 一樣重了
推 : 台灣習俗啦32F 11/07 23:08
→ : 說個笑話:ptt說臺女開車危險33F 11/07 23:12
推 : 樓上,PTT沒說錯啊,問題是PTT沒說台男開車也很危險34F 11/07 23:13
→ : 這已經算是殺人未遂了吧,才判4月35F 11/07 23:35
推 : 這樣才四個月....36F 11/07 23:36
推 : 判好輕37F 11/08 00:28
推 : 台男到底能多低能38F 11/08 00:35
推 : 這垃圾恐龍法官根本跟瀆職,四個月。幹39F 11/08 00:50
→ : 幹,才四個月,算殺人未遂了吧40F 11/08 00:54
推 : 台男又搞事了41F 11/08 01:22
→ : 台南台男42F 11/08 04:01
推 : 槍斃掉就好43F 11/08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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