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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7-30 12:25:36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jotea (sugar town)
標題 Re: [問卦] 女生捷運偷拍可以很大方承認?
時間 Thu Jul 30 06:34:56 2020



有網友問碰到案例中的警察該如何應對?
我先簡單回一下碰到這種情狀警察正常的作法。

一、警察可以合法盤查身分、對此原po有配合義務:

在此階段僅為行政調查手段而非犯罪偵查,因此強度不高,僅是調查並了解
當時現場狀況。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
有犯罪之虞」依據現場男女的供述,警察可以合法查證原po身分。

如果不配合身分查證,本法也授權警察可以帶回派出所或警察駐地查證,
再不配合就可以使用強制力。(實務上很少發生)

二、警察可以要求出示手機內容,但沒有強制性

調查完身分沒問題,接著就是處理報案男女所稱偷拍的手機了。

這部分比較複雜,也是我認為比較有爭議的部分,
因為還不確定原po是否真的是有偷拍行為,
用現行犯處理也不是不行,但如果在還沒確定偷拍事實前認定是現行犯,
那就要當場逮捕或是事後請原po來製作筆錄函送給檢察官。
(補充:有網友提到刑法第315-1妨害秘密罪屬告訴乃論,被害人沒有提告不能逮捕。
但告訴只是檢察官起訴條件,在偵查端還是可以逮捕、調查並函送地檢署)
手機部分則依刑事訴訟法得為證據之物而扣押。

另外一定有人會問,原po就沒有偷拍也沒有證據證明他偷拍,還是可以用現行犯處理?

其實是可以的,因為當下狀況不明,無法排除原po有偷拍嫌疑的情況下,
如果報案男女願意指認並製作筆錄,依據刑事訴訟法第88條和第230、231條
就賦予司法警察逮捕和調查權,警察不會有任何法律責任,
只是這樣的做法太粗糙,而且送過去很有可能會被檢察官痛罵一頓。

所以如果現場狀況不急迫而且不是攸關被害人生命、身體健康的權利下,我會傾向
先確認是否真的有偷拍事實,而不是一開始就直接就用犯罪嫌疑人來偵辦。

因此,同現場警察的處理方式,我也會希望原po把手機內容出示給我,讓我確認,
如果確實有偷拍那就走上面現行犯的流程,如果沒有,那就謝謝配合各自離開。

但不管是走哪種流程,在這當下警察都沒有權力用強制力打開你的手機看裡面的內容,
這已經構成搜索行為所以要有搜索票才是合法程序。除非原po自己同意出示裡面的內容。


三、我就是不交出手機可以嗎?

可以,但警察現場可以請示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131條第2項指揮警察逕行搜索,
事後再陳報法院。還是可以據此強制你交出手機出示內容。

比起這樣,是不是自己先拿給警察看比較簡單呢?


四、原po沒有妨害公務的問題

妨害公務中又有分強度較高的刑事犯罪(刑法第135條)及行政罰性質(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85條)

有興趣可以去看看這兩條的要件,性質都屬結果犯而且以積極作為為必要
(不處罰消極不配合的情況)

原po沒有以強暴脅迫方式妨害警察執行公務、也沒有出言辱罵警察,而若只是單純不配合
調查不出示手機內容等消極作為,是不會構成妨害公務的。

警察會這麼說只是希望給你製造壓力,讓你自願性出示手機內容。


五、報案男女有無誣告或其他法律責任?

民事權利侵害的賠償我比較不熟,再請高人補充,但刑事部分,他們的懷疑如果
合情合理而且與事實相符,那就不會有誣告罪的問題。

誣告罪的要件是,意圖他人受刑事處罰並「虛構事實」而向警察申告。

因此,只要報案人陳述的是事實並且據此合理懷疑而為的犯罪向警察報案,就不會
構成誣告。


最後,我也很同情原po遇到這樣的事,真的是一肚子委屈,但如果能還自己清白
誰會想要繼續被警察纏著?出門難免就會碰到一些衰事,只能看開一點了


※ 引述《jack85110326 (Poseidon)》之銘言:
: ※ 引述《cherrywo (小木偶)》之銘言:
: : 講真的,現在這個社會男女不平等是事實
: : 尤其女生只要正一點身材,好一點社會的待遇完全不一樣
: : 像肥宅我好幾年前,曾經在搭手扶梯時
: : 因為當天在等一個重要的電話,所以將手機拿在手上
: : 沒想到搭了兩層樓突然後面有一個帥哥
: : 握住我的手,說我偷拍前面正妹的裙底
: : 當下眞的是有嚇到,連忙解釋我手機是黑的沒有再偷拍
: : 當然正妹和這位正義哥完全不信,一直叫我交出手機給他們檢查
: : 說實在的當下很火大,明明沒做為什麼手機要讓你們檢查
: : 後來保全和警察都來了
: : 警察一來就一臉看你的長相就是一副偷拍的肥宅樣
: : 因此警察就好說歹說的表示手機拿出來大家看看
: : 看完沒有的話你就可以走拉,不用浪費大家時間
: : 當然當時真的有氣到,因此完全不想配合
: : 警察一樣就表示,你是現行犯,拿出來大家看看
: : 不然就逮捕回警察局,一樣可以檢查你的手機
: : 在加上辦你一條妨害公務
: : 萬般無奈下我只好拿出手機給他們看
: : 當然手機裡什麼都沒有
: : 他們看完手機後,就露出一副,你早點拿出來就好阿
: : 浪費大家時間阿的表情,一句道歉也沒有的各自離開
: : 所以說,男女在這個女權的時代,根本不可能平等
: 幹原po這遭遇讓人看了真的是心有戚戚焉的很不爽
: 無關乎肥宅也無關乎女權
: 純粹就像是古代冤獄一樣沒有任何訴苦的空間
: 不懂法律又不會吵架的濫好人真的很常被狗咬
: 看了這篇怒到睡不著
: 有沒有人能提供一套這種遇到垃圾人加垃圾警察的sop啊?
: 歸納推文
: 1. 不給看,約好賠償或道歉才給看
: 2. 釐清之後提出妨害名譽民事
: 3. 跟警察周旋之後去泡茶,然後提告
: *不要被妨害公務嚇倒
: *垃圾警察的話聽一半,好警察的話思考一下再聽
: 幫忙補充一下感恩,最完整我給500P意思一下
: 幫原po肥宅討公道,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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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V8VcIAT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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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efey: 推1F 07/30 06:36
iljie: 告誣告跟偽證可以拿多少錢2F 07/30 06:36
brefey: 人帥真好,人醜性騷擾3F 07/30 06:38
chh1470: 還好我不出門4F 07/30 06:39
redmi2: 原原po放心吧 做一個肥宅倒霉的事絕不只這樣5F 07/30 06:40
anper: 專家推6F 07/30 06:43
hawls: 該名男子欲向女子有所表現,故作檢舉之行為(?7F 07/30 06:44
mxr: 條子不意外8F 07/30 06:44
PTTHappy:          請問台女換成指控旁人偷她東西吃進肚子呢?????9F 07/30 06:46
PTTHappy: 台女如果事後說沒有誣告犯意 只是記錯 就可先成功指控?
PTTHappy: 然後倒楣的被指控者就只能被留置警局偵訊 耽誤時間?
rinatwo: 樓上真的八卦仇女的標竿...12F 07/30 06:48
riker729: 說穿了! 長的醜肥就是你的錯! 請離女生遠一點!13F 07/30 06:49
koster: 你把肚子剖開看有沒有多一碗涼粉就知道了14F 07/30 06:49
ESRI99: 不能接受...難道法律鼓勵大家亂指認?誣陷他人都不用代價15F 07/30 06:52
Wishmaster: 偷拍只要沒拍到你露點老實說好像不會怎樣...16F 07/30 06:52
Wishmaster: 之前有人不是上新聞,只拍腿也沒事...
aasdqwe: 亂講什麼18F 07/30 06:53
BITMajo: 公共場合只要不是拍私密部位就沒限制吧,不然一堆妓者...19F 07/30 06:53
jotea: 有請樓上指教20F 07/30 06:54
amethystboy: 人醜真的要自知21F 07/30 06:56
springman: 感謝解說!22F 07/30 06:56
PTTHappy:     請jotea設想自身休假趕自己行程時 被指控竊餅吃進肚23F 07/30 07:02
PTTHappy: 所以指控者就可輕易耽誤jotea時間(還需查肚中有無餅)?
PTTHappy: 台灣檢警難道縱容對於疑神疑鬼於是隨意指控的這類事?
roxcido: 推26F 07/30 07:05
winiS: 他能盤查你,你能申訴他,叫他留下姓名警號27F 07/30 07:13
gogoyamaha: 推28F 07/30 07:13
winiS: 警察想要比較簡單,那錯抓了就不要怪民眾搞他29F 07/30 07:14
riker729: 以前不是有個長像兇惡的教授 三不五時就被盤查30F 07/30 07:14
ok7242003: 申訴警察,和對男女提妨礙名譽不知道行不行31F 07/30 07:16
Guoplus: 警員名字記下來 蘋果 督察室 民代 三管齊下32F 07/30 07:20
PTTHappy:             此外 "合理懷疑"v."臆測" 警察知怎麼區分?33F 07/30 07:24
PTTHappy: 事實:指控者身上的餅乾確實不見了 且只有你在她身邊
PTTHappy: 所以此位白爛公主向警察指控該人竊餅 屬合理懷疑非誣告?
PTTHappy: 因為指控者並未捏造情節-指控者身上的餅乾確實不見了..
menshuei: 肥宅如我早就看開了37F 07/30 07:30
AlianF: 推解說38F 07/30 07:33
LOUISGRAY: 有個臉書朋友說他長得像外勞,臉又紅紅的,基本上警察39F 07/30 07:35
LOUISGRAY: 遇到就是臨檢他
jotea: 回P大,縱容前提是有犯罪行為或違序行為,檢警依法應予以處41F 07/30 07:39
jotea: 理而未處理,請問你所謂的隨意指控是法律規定禁止的犯罪行
jotea: 為或違序行為?如果法律沒有處罰何來縱容?如果你覺得這樣
jotea: 很不合理請陳情給立委請他們推動修法或立一部法律管制這種
jotea: 隨意檢舉的行為,我也支持,因為現行法律就是沒有禁止民眾
jotea: 在有事實根據的前提下隨意檢舉,就是沒有,因為這是憲法保
jotea: 障的權利。法律有其極限性,執法也是,在人權保障的大旗下
jotea: ,逾越法律授權做出侵害人民權益的事是不被允許的,縱使我
jotea: 也覺得這不道德,這不合理,但你就不能說他不合法,不是嗎
jotea: ?
drph: 警察跟原原po提妨礙公務是否有詐欺和恐嚇的嫌疑?51F 07/30 07:44
fcz973: 其實可以成立準現行犯但你要先逮捕附帶搜索52F 07/30 07:45
Carrarese: 遇到機掰人只能自己退讓的意思53F 07/30 07:45
yarnt: 社會生活難以避免的風險54F 07/30 07:47
ISNAKEI: 只能加大注碼 讓他們也浪費時間去做筆錄 然後說要告妨害55F 07/30 07:48
ISNAKEI: 名譽了 這個跟法律無關 是博弈的部分
s51007john: 說了這麼多 還是沒辦法避免被母豬或騎士誣告的可能性Q57F 07/30 07:51
s51007john: Q
vviiccttoorr: 所以鴿子可以脅迫看任何人手機內容嗎?59F 07/30 07:57
z635066: 對賭三千照片有無最快啦,都不敢賭的指證有效力嗎60F 07/30 07:58
siluro: 想看手機內容就照正常程序來,沒強制力是在說三小61F 07/30 08:02
kidd0: 警察虎你妨礙公務,你可以現場嗆如果沒找到要提誣告跟通知62F 07/30 08:03
kidd0: 記者跟投訴,這樣他們沒把握也容易放棄搜索你。
bearkitten: 人醜就不要出門了,或是離群,像我一樣64F 07/30 08:11
siluro: 第一點寫完就可以滾了,後面都在幫警察講話。你哪個分局65F 07/30 08:18
doubleperson: 推推66F 07/30 08:20
nanozako: 推67F 07/30 08:20
jotea: 回33F:  主要還是看有沒有一個客觀可驗證的事實,有的話就68F 07/30 08:21
jotea: 是合理懷疑,沒有就是臆測。你舉的例子是合理懷疑無誤
sameday: 肥宅真的可憐70F 07/30 08:22
KudanAkito: 所以肥宅被懷疑合情合理 別妄想用誣告賺零用錢了 QQ71F 07/30 08:26
jotea: 回51F:有些警察處理事情的方式其實都遊走在法律邊緣...你知72F 07/30 08:26
jotea: 道的,至於有沒有構成犯罪還是要個案認定啦,但這確實是實
jotea: 務上常用的手法
winiS: 沒啥合理不合理的啦,肚子切開沒餅乾就換警察切啊75F 07/30 08:32
t1520061217: 居然要人自己吞下去??76F 07/30 08:33
mraznice: 遇到這種的 我會先臭幹他們一頓77F 07/30 08:34
cloud7515: 肥宅還是開手遊玩就好 被質疑偷拍你就開遊戲畫面說這樣78F 07/30 08:34
cloud7515: 是能拍個屁啦
zxc1020305: 結論: 肥宅就是活該被懷疑80F 07/30 08:39
dobe: 推81F 07/30 08:43
JayceYen: 台女真的垃圾82F 07/30 08:46
egghard29: 遇到就先報警告他們強制罪 順便恐嚇取財加搶奪83F 07/30 08:46
qwas65166516: 結果結論是遇到就乖乖跪下謝主隆恩?84F 07/30 08:47
egghard29: 威脅把手機交給他 誰知道他們是真要檢查還是要搶手機85F 07/30 08:47
daye2012: 碰到這個,走檢察官的流程,再順便告妨礙名譽86F 07/30 08:52
Zeroyeu: 真的被嚇到應該很難反應,目前也沒有合理解決辦法87F 07/30 08:54
jotea: 回65F:理性討論分析狀況而已,有問題請指正,情緒性發言就88F 07/30 09:01
jotea: 免了吧?
iAmPtt: 某6x樓就刁民啊 自己有事喊警察 別人事就罵警察 真正畜牲90F 07/30 09:04
laputaca: 推專業分享91F 07/30 09:05
ZAXUS: 哇靠亂指控人真的無敵喔 妨礙名譽 誹謗 公然侮辱都不能92F 07/30 09:07
ZAXUS: 嗎?
siluro: 最大的問題就是你把錯誤的觀念當成「正常」(這兩個字是你94F 07/30 09:08
siluro: 自己寫的)
FuwafuwaCAT: 推96F 07/30 09:08
vi000246: 還是要吞下去啊....97F 07/30 09:09
notneme159: 幫高調98F 07/30 09:10
iAmPtt: 最大問題就是刁民有被害妄想症 以為自己觀念才是對的 噁心99F 07/30 09:11
siluro: 你自己都知道這是遊走法律邊緣100F 07/30 09:11
bire: 幹....看到最後一段....結論就是肥宅自己吞了101F 07/30 09:11
TF00207374: 結論就是自求多福102F 07/30 09:16
iam1vol: 推說明103F 07/30 09:17
jotea: 我知道啊,所以我個人不會這樣做,我也覺得這樣不適當,所104F 07/30 09:17
iam1vol: 但是只能自己吞QQ105F 07/30 09:17
jotea: 以呢?我沒說這樣正常啊106F 07/30 09:17
AGATELINK: 看手機沒有妨礙秘密的問題嗎?假設手機沒有偷拍但是有107F 07/30 09:18
AGATELINK: 私密照
AGATELINK: 推回來
moneypack3: 但別人這樣做是正常的110F 07/30 09:23
jotea: 沒有。在法律評價上屬民法151條自助行為可以阻卻違法111F 07/30 09:23
AGATELINK: 刑法妨害秘密 你用民法阻卻違法?112F 07/30 09:26
moneypack3: 所以原原po當場也可以懷疑對方是偷拍犯要求交出手機嗎113F 07/30 09:27
AGATELINK: 151提到押收、沒有授權你查看內容吧?114F 07/30 09:28
huatou: 所以結論就是算你雖小 遇到這種事?115F 07/30 09:29
je321654: 人醜就是罪 嗚嗚嗚116F 07/30 09:29
jotea: 民法151是屬於依法令之行為,並參照刑法第21條你就知道為什117F 07/30 09:31
jotea: 麼可以阻卻違法了
bobyhsu: 好奇問一下,所以我可以閒著沒事整天去捷運手扶梯看到肥119F 07/30 09:33
bobyhsu: 宅拿著手機就抓住他大喊他偷拍嗎? 反正他手上拿著手機
bobyhsu: 前面有女的 我都是正常合理懷疑 不算誣告是吧?
suckme: 推122F 07/30 09:33
Jongkook: 講一堆還不是縮了123F 07/30 09:39
jotea: 是的,不算,但事情都會有代價,可能是有形或無形的,不犯124F 07/30 09:39
jotea: 法不代表你做了這件事就不用付出其他代價,也不代表法律鼓
jotea: 勵你去做,這是兩個層次的問題
FishYBoy: 這樣可以告誹謗ㄇ 什麼事都沒做 卻被當成變態一樣127F 07/30 09:40
TenGaKu1809: 通篇要肥宅自己吞 噁心128F 07/30 09:40
AGATELINK: 刑21依法令行為不罰,但查看手機內容的行為是依哪條法129F 07/30 09:44
AGATELINK: 律?繞來繞去還是用民法151阻卻違法,但民151只有押收
AGATELINK: ,它讓你保全證物、避免照片被刪除,沒有授權你查看內
AGATELINK: 容啊?
DSDOM: 好文推!133F 07/30 09:45
chichung: 所以就是叫對方做筆錄然後再提誣告這樣嗎134F 07/30 09:46
aaaaaz22: 推135F 07/30 09:49
bobyhsu: 呃...但法律本來就不是用來鼓勵人的阿.. 「法律是道德的136F 07/30 09:49
bobyhsu: 最後底線」 理組智障如我都記得這句話 很多法條都是因為
bobyhsu: 先有事件 才去做立法防治 還是你有什麼法律鼓勵人做的事
bobyhsu: 情可以提出來討論看看?
night0805: 推140F 07/30 09:50
chaobii: 結果最後就是拿那兩個男女一點辦法也沒有是怎樣?141F 07/30 09:53
vul81320: 警察就是自以為守法的狗142F 07/30 09:55
bobyhsu: 樓上錯了 搜尋 警察職權行使法 的相關新聞就會發現並不是143F 07/30 09:59
bobyhsu: 自以為守法而是知法犯法
murderedward: 警察來鬼扯?145F 07/30 10:00
abbag: 遇到直接開錄影存證 以後要幹嘛也比較方便146F 07/30 10:01
AGATELINK: 難道肥肥我在路上站到女生手機鏡頭前面,指控她偷拍就147F 07/30 10:01
AGATELINK: 能查看她私人相簿?整篇文有很多值得學習的地方,但深
AGATELINK: 入看完就像是警察為了快點解決這種事,隨意解讀法律
AGATELINK: 戕害他人隱私
DKPCOFGS: 推151F 07/30 10:08
thechen: 好ㄅ,但這樣就算被誤會也只能自己吞,還告不成別人毀謗152F 07/30 10:10
babyMclaren: 你可以反告女的偷拍啊153F 07/30 10:12
babyMclaren: 因為這樣也不構成誣告不是嗎
babyMclaren: 告他剛剛站在車上想拍你衣服裡面的乳頭
jotea: 謝謝A大提醒,在這種情況下用151確實比較牽強,或許被害人156F 07/30 10:16
jotea: 先報警再等警察來查看而不是自己查看比較適合
kersihi: 供三小 警察出來洗地哦158F 07/30 10:20
jinjinsun: 推159F 07/30 10:22
cherrywo: 看來肥宅只能自己吞了,淚推160F 07/30 10:24
xhung: 推 法律真的太多眉角了 沒做虧心事還是配合就好161F 07/30 10:36
kkb512sk: 亂講三小直接錄影po爆料公社妓者來抄比較肥仔就錯了錯在162F 07/30 10:51
kkb512sk: 長太醜喔?阿不就很正義po爆料公社上新聞讓你紅阿,台灣
kkb512sk: 縱容這種只會變成日本鹹豬手事件簿,到時候變成沒犯罪也
kkb512sk: 要逃跑被抓到就算沒拍人生也毀了,我去日本電車混雜雙
eric2057: 我也遇過這種事 我是直接嗆說要檢查可以166F 07/30 10:56
eric2057: 我們直接進警局
kkb512sk: 手沒拿東西絕對舉高,媽咧就一堆自以為正義像啥檢舉達人168F 07/30 10:56
kkb512sk: 阿阿是不會檢舉自己違規喔?還是從來都不違規的那去跟駕
kkb512sk: 訓班開課賺錢還比較快,這麼喜歡正義不會去當警察喔像
kkb512sk: 個小學糾察隊長一樣笑死
jialin6666: 上警察局檢查呀!時間多的事172F 07/30 11:17
hcgcgh911399: 以後做手扶梯看到一個男的拿手機站女生後面就直接173F 07/30 11:23
hcgcgh911399: 檢舉,反正無罪
hcgcgh911399: 各位肥宅以後搭手扶梯最好立正站好,手機收到包包
hcgcgh911399: 裡,免得被告
Kazetachinu: 肥宅最好離女森遠點 太危險ㄌㄏㄏ177F 07/30 11:45
SWS7983: 1還在行政調查到3就突然開始偵查???178F 07/30 11:48
tomwu770926: 難得專業文179F 07/30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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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20-07-30 11:06:32 (台灣)
  07-30 11:06 TW
結論:人帥真好 冤枉他人都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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