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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標題 [新聞] 可怕!他拍違規停車遭毆打 還被迫交手機
時間 Thu May 23 17:45:22 2019
1.媒體來源: 自 由 時報
2.記者署名
3.完整新聞標題: 可怕!他拍違規停車遭毆打 還被迫交手機刪照片
4.完整新聞內文:
2019-05-23 17:08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22歲廖姓男子及21歲夏姓男子,去年因違規停車被徐姓
民眾拍下,竟上前搶手機,還揮拳毆打,逼徐某以指紋解開手機密碼鎖,再刪除違
規停車照片,徐某報警處理,新北地院依無故刪除他人電腦或相關設備電磁紀錄罪
,判2人各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可上訴。
民眾拍下,竟上前搶手機,還揮拳毆打,逼徐某以指紋解開手機密碼鎖,再刪除違
規停車照片,徐某報警處理,新北地院依無故刪除他人電腦或相關設備電磁紀錄罪
,判2人各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可上訴。
檢警調查,廖、夏2人於去年6月3日凌晨1點半,把汽車臨停在新北市板橋區新月一
街與環河西路口的新月橋下,徐姓民眾騎自行車經過發現違規,立即拿出手機拍照。
不料,廖男發現後當場質問「為何拍我的車?」命令徐男交出手機被拒絕後,伸手
硬搶手機,交給夏男刪除照片,由於夏男解不開手機密碼鎖,廖男隨即揮拳毆打徐
男(傷害部分,被害者未提告),徐男被迫以指紋解開手機密碼鎖並交出手機,由
夏男刪除違規照。
硬搶手機,交給夏男刪除照片,由於夏男解不開手機密碼鎖,廖男隨即揮拳毆打徐
男(傷害部分,被害者未提告),徐男被迫以指紋解開手機密碼鎖並交出手機,由
夏男刪除違規照。
被害者報警處理,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揪出2人涉案,檢方認為2人所為觸犯強制、
恐嚇及無故刪除他人電腦相關設備電磁紀錄罪嫌,請法院從一重以無故刪除他人電腦
相關設備電磁紀錄罪嫌處斷;法官審酌2人坦承犯行,但迄今均未與被害者達成和解
或取得諒解,判拘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
相關設備電磁紀錄罪嫌處斷;法官審酌2人坦承犯行,但迄今均未與被害者達成和解
或取得諒解,判拘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799862
可怕!他拍違規停車遭毆打 還被迫交手機刪照片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22歲廖姓男子及21歲夏姓男子,去年因違規停車被徐姓民眾拍下,竟上前搶手機,還揮拳毆打,逼徐某以指紋解開手機密碼鎖,再刪除違規停車照片,徐某報警處理,新北地院依無故刪除他人電腦或相關設備電磁紀錄罪,判2人各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可上訴。檢警調查,廖、夏2人於去年6月3日凌晨1點半,把汽車臨停 ...
22歲廖姓男子及21歲夏姓男子,去年因違規停車被徐姓民眾拍下,竟上前搶手機,還揮拳毆打,逼徐某以指紋解開手機密碼鎖,再刪除違規停車照片,徐某報警處理,新北地院依無故刪除他人電腦或相關設備電磁紀錄罪,判2人各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可上訴。檢警調查,廖、夏2人於去年6月3日凌晨1點半,把汽車臨停 ...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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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人 一 家 代,公媽隨人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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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SvckuBI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8604728.A.2D2.html
推 : 溫馨1F 05/23 17:46
(傷害部分,被害者未提告)溫馨吧推 : 安居樂業2F 05/23 17:46
(傷害部分,被害者未提告)難怪安居樂業,樂死打人者→ : 傻傻的3F 05/23 17:46
→ : 違停才多少錢,搞到四萬解決XDDD4F 05/23 17:46
推 : 笨嫂5F 05/23 17:46
推 : 新北6F 05/23 17:47
推 : (傷害部分,被害者未提告)...都報警了怎麼不順便告傷害7F 05/23 17:48
推 : 一定是8+98F 05/23 17:48
→ : 有傷不告 至少醫藥費要賺打平阿9F 05/23 17:48
推 : 這不是無故,是滅證罪10F 05/23 17:49
推 : 笑死還能被告傷害罪賠更多違停才多少錢11F 05/23 17:49
推 : 搶人手機算搶劫嗎?12F 05/23 17:49
推 : 安居樂業13F 05/23 17:50
推 : 告個搶劫判更重14F 05/23 17:50
推 : 絕對是8+915F 05/23 17:51
推 : 四萬停車費16F 05/23 17:52
推 : 新北17F 05/23 17:52
推 : 在台灣違法都反而比較兇..羞恥心這塊嚴重不足18F 05/23 17:52
推 : 傷害不提告真的黑肥問號19F 05/23 17:53
→ : 搶手機算搶奪罪20F 05/23 17:53
→ : 強制跟傷害不告 挑個最輕的起訴?21F 05/23 17:53
推 : 擋人財路如殺人父母22F 05/23 17:53
推 : 新北不意外23F 05/23 17:53
推 : 安居樂業24F 05/23 17:53
→ : 在台灣,竊盜、搶奪、強盜三者定義和刑度均有差異25F 05/23 17:53
推 : 垃圾8+9不意外 900元變40000元 潮爽的26F 05/23 17:54
推 : 怎麼不告 刑事民事都有得玩27F 05/23 17:54
推 : 罰金是繳國庫又不是給受害人28F 05/23 17:55
推 : 不告傷害是在幹嘛29F 05/23 17:55
推 : 怕做太絕被跟蹤吧XD30F 05/23 17:55
→ ryan0714123 …
推 : 風向怪怪的 這裡不是鄙視檢舉達人嗎?32F 05/23 17:55
→ : 沒告傷害?33F 05/23 17:56
→ : 恐嚇搶劫呢?
→ : 恐嚇搶劫呢?
推 : 傷害不 ?35F 05/23 17:56
推 : 台灣罰金真便宜 太看不起人了36F 05/23 17:57
推 : 笑死,罰金從900變成4000037F 05/23 17:57
→ : 白癡!結果越罰越多38F 05/23 17:57
推 : 應該是8萬 2個人各4萬39F 05/23 17:57
推 : 比高雄還落後40F 05/23 17:59
推 : 告爆才對41F 05/23 17:59
→ : 4萬... 打人才4萬...42F 05/23 17:59
→ : 台灣人民善良,熱情,又富有人情味43F 05/23 18:01
推 : 應該只是恐嚇跟動手 沒什麼傷吧44F 05/23 18:01
推 : 看到違停繳出4萬 94爽 就算不是給被害人也 爽啦45F 05/23 18:02
→ : 不知為何 感覺2邊都出事就很爽 不論8+9或正義魔人46F 05/23 18:02
推 : 違停雖有錯,但是否也可以主張自己的車不給拍?47F 05/23 18:02
呵..台灣人民善良,所以大家一起違停不怕被拍照推 : 一個月薪水入手,快點多找幾個8+9拍照,月入百萬不是夢48F 05/23 18:02
推 : 台灣人真ㄉ很善良49F 05/23 18:04
→ : 傷害也要拿一筆啊 都動手了還跟他客氣50F 05/23 18:04
推 : 想起新聞有人因為不想被開單,動手襲警,根本不知道在想啥51F 05/23 18:04
→ : 揍人一頓四萬 算不算貴啊52F 05/23 18:05
推 : 正義魔人跟違規8+9兩邊互相傷害,覺得溫馨53F 05/23 18:06
→ ljxc …
→ : 怎麼不連傷害一起告下去....55F 05/23 18:08
推 : 安 居 樂 業56F 05/23 18:08
推 : 以後不知道還敢不敢檢舉57F 05/23 18:10
推 : 傷害為什麼不是非告訴乃論啊58F 05/23 18:12
推 : 他手機有還 算搶劫嗎59F 05/23 18:13
※ 編輯: buildcar78 (106.104.77.20), 05/23/2019 18:16:18推 : 傻傻的60F 05/23 18:13
推 : 可能沒什麼傷能驗61F 05/23 18:14
推 : 告的話 天天到你家鬧 你敢告 一堆說風涼話ㄉ62F 05/23 18:15
推 : 有羞恥心幹嘛 人家有槍屌就大了63F 05/23 18:17
推 : 應該要告他強盗罪 手機屬財物 這判比較重64F 05/23 18:17
→ : 台灣就是講個黑道 就怕要死??
→ : 台灣就是講個黑道 就怕要死??
推 : 車子不給拍的你是依據什麼?66F 05/23 18:18
推 : 車停在路上不給拍?67F 05/23 18:19
→ : 傷害 強盜 強制罪內???68F 05/23 18:20
推 : 幫車子套上女性內褲就不可以拍了69F 05/23 18:20
→ : 得易科罰金 蹲一蹲連4萬都省了70F 05/23 18:21
推 : 新北71F 05/23 18:25
推 : 這個以刑逼民應該還有得賺72F 05/23 18:26
→ : 車不給拍 那大家都不用檢舉啦 行車紀錄器收起來喔
→ : 車不給拍 那大家都不用檢舉啦 行車紀錄器收起來喔
噓 : 支那省新北區不意外74F 05/23 18:28
推 : 比台中的警察勇敢75F 05/23 18:29
推 : 落後國家76F 05/23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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