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9-02-03 09:13:29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wahahajohn (JFC)
標題 Re: [新聞] 台中酒駕累犯奪2命 逆向狂衝1公里連撞8車
時間 Sat Feb  2 10:13:41 2019



幹 看新聞畫面這根本是恐怖攻擊吧

直接逆向高速衝撞好幾名機車騎士

連停在路邊的休旅車都直接被撞飛

累犯三次分明是蓄意殺人該用殺人罪起訴了吧




#支持酒駕致死用殺人罪起訴

※ 引述《miisoo4u (鬼島津⊕)》之銘言:
: 台中酒駕累犯奪2命!逆向狂衝1公里連撞8車 雙載男女不治
: ETTODAY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 台中又傳酒駕奪命!今(2)日凌晨台中市國光路一位休旅車駕駛酒駕逆向連撞8車,當場造
: 成一對男女死亡。更可惡的是,肇事駕駛不僅是酒駕累犯,在現場還發現,休旅車駕駛座
: 成一對男女死亡。更可惡的是,肇事駕駛不僅是酒駕累犯,在現場還發現,休旅車駕駛座
: 上掉下一瓶高粱酒,讓人感到氣憤。
: 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國光路二段一位49歲男子駕駛休旅車,酒駕逆向行駛一公里、
: 連撞5車3機車,並直接將一對雙載男女撞死。警方到場後進行酒側,男子酒側值0.81毫克
: ,以公共危險罪肇事過失致人於死罪移送。
: 台中市近期酒駕意外頻傳,1月23日大里區一位劉姓計程車司機載3名乘客行經國光路、環
: 中東路口時,被一輛白色廂型車攔腰撞上,整車翻覆後波及另輛黑色休旅車造成三死三傷
: 。警方調查後發現,廂型車駕駛酒測值達1.39。
: 另外,1月31日凌晨4點多一位林姓駕駛酒駕後先撞路燈桿後,路燈桿倒下後壓到一旁路邊
: 停車,另外一根路旁標誌桿也無辜遭撞飛30公尺外;警方表示,林男酒測值達0.88毫克,
: 訊後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202/1372105.htm#ixzz5eKYC3OjC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233.71
※ 文章代碼(AID): #1SLFpNkN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9073623.A.B97.html
headbreak: 瘋狂射精1F 02/02 10:13
prpllark: 犯後態度良好2F 02/02 10:15
良好你媽喇 犯人對警察表示撞到就撞到不然要怎樣
meredith001: 台中人怎麼變那麼溫和 以前老胡時代是直接開槍的3F 02/02 10:15
meredith001: 那部車撞第一台就爆胎了
tony15899: 可以當總統府發言人5F 02/02 10:16
phix: 台灣凌晨真的不要出門 太恐怖了6F 02/02 10:16

※ 編輯: wahahajohn (36.226.233.71), 02/02/2019 10:17:35
phix: 一堆喝完酒要回家的7F 02/02 10:16
C13H16ClNO: 反正不會是最後一個  過年往外跑請先燒香8F 02/02 10:17
galusx: 強制開車裝酒測鎖9F 02/02 10:19
sturmpionier: 用酒駕當發言人已經說明酒駕是民進黨價值之一 懂嗎10F 02/02 10:19
sturmpionier: 菜趕快嘴一下習大大就沒事了
LoveMakeLove: 台灣治安很好沒錯,因為都酒駕過失殺人12F 02/02 10:19
RealGeforce: 除非撞到法官、檢察官、律師等人或家屬親人才有可能13F 02/02 10:19
creepy: 刁民檢討一下自己 要不然超商全面禁止賣酒就好 保證下降14F 02/02 10:20
noir: 酒駕可當發言人 有台灣價值15F 02/02 10:23
trumpete: 酒駕沒致死也應該要判刑法預謀殺人16F 02/02 10:24
t81511270: 計程車 好險閃超快 不然他是下一個17F 02/02 10:27
s359999: 酒駕說:喝免費花酒的都當室長役長了,有啥不可? 但酒駕18F 02/02 10:28
s359999: 去死吧
ebod221: 是殺人罪沒錯啊,只不過是用過失致死20F 02/02 10:29
JamesForrest: 很多酒駕的都可以罰好幾次都不怕啦,還有罰七次的咧21F 02/02 10:30
JamesForrest: 出事就找立委民代出來橋,法院根本只是擺好看的
JamesForrest: 脫產的啦、開朋友車的啦、公務員一堆都自己人
Kobelephants 
Kobelephants: 台灣這種垃圾法律還不准人動私刑?24F 02/02 10:35
MIOAAZO: 紅明顯 不是大哥...刑法第13.14條有規範的故意過失概念25F 02/02 10:36
MIOAAZO: 酒駕只有可能論過失不可能論故意(除非是借酒壯膽)論故意
MIOAAZO: 是會被世界笑的啊 該做調整的是盡量讓故意與過失犯罪所規
muzik: 大不了抄佛經嘛28F 02/02 10:37
MIOAAZO: 範的刑度相貼近 故意犯的下限貼緊甚至與過失犯上限的一部29F 02/02 10:37
MIOAAZO: 分重疊 才是正確的修法方向
mko00kimo: 一定有教化的可能31F 02/02 10:53
k70113: 狗黑雞當市長,酒駕都回來了32F 02/02 10:53
wuheroin: 殺人三小?人家是男森欸33F 02/02 10:56
yeay: 刑罰最重就幾年,犯後態度不好也沒差34F 02/02 11:02
qa1122z: 發言人:幹,不要學我,我背後很斜(台語35F 02/02 11:54
mow1982: 蔡政府不處理酒駕,虐童,幹36F 02/02 12:06
kyt976: 在那邊嗆政府不處理?酒是總統喝的?還是行政院長喝的?37F 02/02 12:13
selfhu: ky可以下來了,你的戰功太遜38F 02/02 12:17
linyap: 我覺得喝酒還開車根本是蓄意無差別謀殺了吧39F 02/02 12:26
linyap: 應該要從嚴判刑 這種垃圾最好死刑
ssdog: ky真的反效果 沒錢領喔!41F 02/02 12:48
Dethklok 
Dethklok: 藉機罵DPP發言人的華毒吉娃娃,韓國瑜酒駕撞死人,滿分呢!42F 02/02 14:06
Uzak: 呵 在這邊喊一喊就會修法?43F 02/02 14:39
Ct730d: 可以當發言人44F 02/02 15:01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09 
作者 wahahajohn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