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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標題 Re: [新聞] 房子過戶2兒子!爸媽貸550萬養老 兒子背貸
時間 2018-04-17 Tue. 16:38:55
前文題要
上一輩稍微苦過,強制要下一輩背負他們的債務,還堅稱那是他們的養老金。
(自己存不了養老金,破產就破產,理由還這麼多,你決定窮養孩子是義務,孩子決定窮養你也是義務,但是你窮卻決定窮孩子必須富養你?憑啥?)
https://imgur.com/a/u4ihB
本文開始
曾子的大學,有句名言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做人處事都是同一個道理。
現在就是這個意思,當個人都創造污染給下一個世代背,家庭也搞房貸給下一個世代背負,國家也搞國債給下一個世代背負。根本就是相同情形。
借貸有個情況,假設說太陽能光電廠產業,20年保證收購(收入保障),20年設備不會壞(資本財保障),確保一筆大額的支出,可以多筆緩慢的全數加利息還完,這一切很美好。但是今天我們有一整世代的人,透過權力的掌握,改變了這個遊戲規則,恣意解釋了一切,還自由心證,重新詮釋了,這個借貸的遊戲規則,如高雄捷運,預估市值提升高價徵收土地,讓建置費破表,同時預估使用人數也失準,使收入遠不如預期,講白了,就是只有100萬的還款能力,去借了500萬,經營後竟然發現還款能力不變,但是經營成本每年還增加200萬,結果就是永遠都在編列預算補助捷運的維持,負債越積越多。當國家如此、地方政府也如此、其實家庭與個人應該也相覷不遠。
我們房地產因為制度混亂造成問題也不少
1.地上權與土地權分治
如慶富的大樓,大樓是向國家租地營建,土地是國家的,大樓是慶富的,現在慶富倒了,國家只能賠了200億的造艦案、這塊土地的閒置及上面的大型垃圾。
2.既存產權,先搶先贏如台糖,原本屬於製糖株式會社,有軌道有糖廠有蔗田,後來被國民黨搶占變國營事業又轉辦民營,糖也不做,地也不種,剩下的只是整片的荒地。
3.墓
土地可以埋死人,如慈湖,一個死人還要國家派憲兵守靈,整天表演給中國人看,一個在台灣的中國連結。
4.地上權與使用權分治
如王如玄軍宅案,國家出地婦聯會出錢蓋軍宅一起搞BOT,一起來賺比較少的錢,結果有群王如玄,到處買軍宅,在轉租給不是出生就是自耕農的年輕人,使他們的收入永遠低人一節。
彼此互相承認,又彼此沒關聯,結果就是,資源越來越少,物價越來越高,薪資永遠不變
除了社會新聞以外,沒人想準備更多的負債給下一代苦,不如就不婚不生。
所以我才想出了空間稅,就是為了向實際占用空間資源者,收取霸佔空間浪費國家資源的成本,讓上述這些恣意解釋的權力瓦解,重新建立新制度。創造出一個生存權不再被剝奪,公共建設不再被侵占,經濟建設不再被多餘的房地產泡沫浮編,造成年輕人必須永遠背負還不完的債。最重要的是改變世代思維,不再瞎編方向決定年輕人的未來。
我的方向是給下一代年輕人有一片原始森林可以蓋自己的家,以及下下代的年輕人也有一片原始森林可以蓋自己的家,讓每一代無論職業是7-11店員,還是科技業工程師,都可以透過努力工作,能找到屬於自己家的空間。
以下是我想的空間稅的概念,徵收的對象是個人、法人、公家單位都收,不分職業、政治、團體、宗教、特殊目的,取代徵收個人所得稅、營業稅、土地房屋稅、遺產稅等稅。
空間稅
空間稅以公式化計算年度稅金,主要以持有空間為單位,減去自然活動人與動物合理空間,乘上空間結構使用方式作為加權,最後在乘上土地市價的千分之3,再加上基礎規費
持有空間就是房屋登記的建坪,也就是你實際持有之空間(屋內加公設)
自然活動人與動物合理空間
1.每人自用合理空間10坪,凡是出生到死亡之本國自然人皆可以扣抵10坪
2.每人職業合理空間,凡是國人創業或就業(學校註冊),完整登記程序就可作為業務用空間再折抵10坪,可以自己創業1坪,其他雇主9坪,由員工(學生)與雇主(學校代表)談條件以坪為單位分配使用空間。
3.陪伴動物,凡是陪伴動物,貓、狗、兔子、經濟動物等,只要完成寵物登記(晶片、照片記錄、結紮、狂犬病疫苗),即可折抵每隻5坪。超過5隻,須有相關專業人員擔任從業人員,如獸醫、動物科學系相關畢業證書,證明妥善能照顧,方能登記。經濟動物飼育場,需有專業人員擔任從業人員每季開始養接上網登記新養頭數、離乳頭數、與出廠頭數,方能算完成登記。(完整登記者每隻5坪、未完整登記1坪)
4.交通工具,將另以其他牌照稅計之,燃料稅隨油徵收,若個人持有空間中有停車位之事實將折抵部分職業合理空間。5.店鋪空間,若店鋪設有夜間免費開放停車場,且在攝影機、消防、物產險完整下,可折抵總停車位兩倍大之空間。
6.旅館業,以住房登記人數乘以入住天數(線上登錄入住系統),除以365天再乘以10坪,依每年星等評鑑加乘。
空間結構使用方式
1.原始森林*0
2.經營森林,樹種與生態都是由人工設置*0.3。
3.農耕魚地,有種植作物每季種植皆有登記且有設定採收期限者(以收成的0.0375當作空間稅,作物包括果樹、藥用作物、特殊藥用作物及各種非外來種魚類等)
4.水泥地與草地、沙土地區,包含公寓、高爾夫球場、農場、道路等等只要土地的使用是人為保持型態,皆*15.登記為符合實際使用方式、排放廢水、廢氣未經處理致無公害*2
6.嚴重污染空間至永不得使用,或擴散到其他空間,將所有污染空間計算之並*3
基礎規費
行政院年度總預算/空間持有人口數
歡迎來討論我的缺失。
※ 編輯: kuod 時間: 2018-04-17 17:17:52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9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817
1樓 時間: 2018-04-17 17:18:07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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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17:18 TW
台灣的政府,連道路應該有人行道;市區路名應該邏輯化, 這樣簡單而明顯的事情都做不好了,你這種全盤翻新的概念,夢裡想想就好了。
路名邏輯化這是里長、議員、市長的工作,應該不需要搞到全國都為了一條中山北路搞到天翻地覆,全國不需要知道你家門口有條中山北路要改成登輝北路,只需要在導航與路標上做更正,只是預算的編列及效應,必須徵求使用者也就是當地區民同意,不然也是白搭!對我來說,層級太低了。如柯P所言,不想當市長卻要回答總統的題目。我當然是選不上,只能當話夢就好,讓大家知道還有這種方式可以改革。
3樓 時間: 2018-04-17 17:40:31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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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17:40 TW
我認為資產大於一定程度的富人死後,部分動產不動產應該被國家回收重新分配,進入社會中下階層循環,讓國家能盡量縮短貧富差距,滿足中下階層往上提升的需求,活化整個社會,而不是一直無窮盡的開發與破壞珍貴的自然資源,畢竟台灣的自然資源非常匱乏。
整個人類的法規史都是建築在開發上,這就是我這想法實施的難度。
5樓 時間: 2018-04-17 17:50:54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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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17:50 TW
地價稅:周邊公設決定地點價值,捷運、公園、學校、運動中心讓土地價值升高。 市區精華經營森林稅率*0.3,圖利建商養地。建議去Law版詢問課稅法規背後的理念。 大修改不實際, 通常以現行法條為基礎,一條一條指出缺失,修正、取代。
我不想去法律版問,他們這些自己有錯,還愛繞圈圈,只會一直拿一堆沒有邏輯與道理的方式洗腦, 如繳稅是義務,要不然不要繳,反正他們催收整你,但是為何收?收去幹嘛,毫無對應關係。 我不是要大修,我要廢他們, 因為現行法規根本造就每一代年輕人的痛苦,尤其是這些長輩, 不覺得他們有缺失,更何況相對應之取代? 必須整個換,不讓它們有上下其手的空間 像地價,如果說他們報稅的價值能讓人買到房子,我才不信。
6樓 時間: 2018-04-17 17:57:55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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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17:57 TW
sin8143:富人死後,動產不動產被國家回收。 這是非常極端的制度,民主國家不可能這樣做, 且富人會將財產轉移到其他國家,再轉給子孫, 極端制度會讓財富外流。 範例:中國高官、富商將重要資產轉移到歐美國家。
沒錯這的確是非常共產的制度,但是徹底的實施資產世襲制,也造就現在的閒置空間,貧民窩居現象。我希望的是改善大家生活的水準,不是只有我,是全部的人,凡是無法對國家與社會有益的經營,自然會換人做,或者換回森林,提供一個淨化污染的功能。
7樓 時間: 2018-04-17 18:08:13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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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18:08 TW
其實這也可以說算富人遺產稅的方式
我內容有寫要取代遺產稅及其他稅,因為目的就是取代無法經營者換人做。無論是養人還是開發
8樓 時間: 2018-04-17 18:14:56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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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18:14 TW
其實這也可以說算富人遺產稅的方式,或許可以透過限制部分資產轉移達成,適度的以此方式來侷限個人資產的膨脹極限與期間,於死亡後部分權力隨著持有人消滅,回歸國家的經濟循環,部分保障其遺族與產業的存續,我認為會是不錯的方式,可是最可怕的是或許有些貪婪的人會趁機上下其手,一切還是歸於法規與配套是否完善的問題。
9樓 時間: 2018-04-17 18:24:13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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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18:24 TW
應該很難實現, 增加稅負就很困難 都市 10 坪和山上 10 坪概價值不同 規則太多太細, 為什麼是 10 坪, 為什麼系數要 x 1 , x 0.5 ... 沒有統計數據和模型支撐 當你把 rules 展開後,一定會發現很多不合理的現象, 就成為被攻擊的熱點舉幾個例子 大樓空間計算和透天空間計算不可能一樣 現在隨便在鄉鎮裡 30 ~ 50 P 土地的透天很多 市價可能在千萬上下 假設以你的建議千分之 3 ... 意思是一般小老百姓一年要繳近 3 萬元 x M + 規費 坦白說根本是搶錢
沒錯價值不一樣,所以後面乘上市價的千分之三,所以你亂出價搞了幾千萬的房價也要繳幾十萬的房屋稅,防止炒房,沒有住人的房屋稅金就會很高,有住人就會很低,透天與大樓相同計算方式,要馬把屋頂當公設,要馬把屋頂改成斜面太陽能電板,自己決定,想省錢就是要一起經營國土,現行法規本來就是搶錢,只是改變搶的目標,從有的人手中搶。係數的出現就是以統計對環境傷害最低到對環境傷害最高做1-30分的排名平均後,加權法計算之跟你想怎麼搞無關,這樣反而非常合理,所有的地號用無人機飛過去,找一堆能高空辨識樹種的、產物的進行分析,直接定義出的你的土地使用方式,真正貴的是規費,行政院總務算除以總持有人口,今年是2兆,除以土地持有人數400萬,每人還是要繳驚人的費用,變相會仔細挑政黨,研究它們執政的預算編制,不會浮編一堆沒用的冗員,與無用的計畫。
10樓 時間: 2018-04-17 18:33:15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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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過) TW
其實我認為重點不絕對在於土地價值與面積,價值是因經濟效益而產生,而身為人基本且有限度的需求應該被公平的滿足,雖然知道很困難,因為人就是會不斷比較,永遠是別人碗裡的飯感覺比較好吃。
11樓 時間: 2018-04-17 18:48:45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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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18:48 TW
我認為財富應該如同智慧財產權有其最終期限,就像智慧財產權會先保障發明者與持有者,最終回歸為公共財,讓所有人都可自由使用,造福社會,促進發展,要說這是共產制度我並不是很同意。
以傳統定義來說,個人資產如房地產變成公家的就是共產。但是我認為房地產不是個人資產,無法塞在口袋裡這土地就在你口袋中讓你帶著跑,而是要透過政府認證許可你占用這區域,宣告其他人這區域是你佔用的,因此我使用一個曖昧的定義,空間。停車要空間,生存要空間,活動要空間,合理的空間免稅,不合理的空間加稅。就是如此讓無法經營有效利用空間的人必須把空間還給其他人也能使用。
12樓 時間: 2018-04-17 19:00:51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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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過) TW
這事情很簡單啦,父母的財產不要給子女就好啦,把子女健康養大了,就已經很好了...子女享受著父母給的財產,還要計較怎麼養? 早知道當初就射牆上算了
這應當是對等關係,家暴不養家父親就不應該要求子女奉養。就只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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