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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8-03-24 16:17:12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TysonRoss (泰山螺絲)
標題 Re: [FB] 王瑞德 你們有前科 就沒辦法當保全
時間 Sat Mar 24 13:11:00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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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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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頁    本局簡介        常見問答

常見問答

擔任保全人員之資格限制為何?

(一)不得擔任保全人員之情形如下?
1、年齡未滿20歲或逾65歲者。
2、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肅清煙毒條例、麻醉藥品管理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
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貪污治罪條例、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人口販運防制法、洗
錢防制法之罪,或刑法之妨害性自主罪章、妨害風化罪章、第271條至第275條、第277條
第2項及第278條之罪、妨害自由罪章、竊盜罪章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章、侵占罪章、詐
欺背信及重利罪章、恐嚇及擄人勒贖罪章、贓物罪章之罪,經判決有罪,受刑之宣告。但
受緩刑宣告,或其刑經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易服勞役、受罰金宣告執行完畢,或判
決無罪確定者,不在此限。

3、因故意犯前款以外之罪,受有期徒刑逾六個月以上刑之宣告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
畢或執行完畢未滿五年。
4、曾受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
5、曾依檢肅流氓條例認定為流氓或裁定交付感訓。但經撤銷流氓認定、裁定不付感訓處
分確定者,不在此限。
6、若有違反前揭情形之一者,保全業於知悉時,將即予解職。

加碼(良民證=刑事證明文件)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應以書面為之,明確記載有無刑事案件紀錄。但下列各款刑事案件紀錄
,不予記載:

一 合於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者。

二 受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

三 受拘役、罰金之宣告者。

四 受免刑之判決者。

五 經免除其刑之執行者。

六 法律已廢除其刑罰者。


妨礙名譽,應該用第三款
幾句嘴炮要判到6個月以上蠻有挑戰性的
如果不幸真的6個月以上定讞
執行完畢五年後,也可以擔任保全der
另外很有可能庭上和解換取緩刑,一樣良民證ok的
如果沒判到有期徒刑,只有拘役,罰金(妨害名譽多是這樣),刑事紀錄一樣不會登記

登勒,想靠妨害名譽讓人工作困難,出國麻煩,可能需要加把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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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02.3
※ 文章代碼(AID): #1QjTtcVh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1868262.A.7EB.html
walkdog0603 
walkdog0603: 別這樣等等Red又氣pupu的發FB文1F 03/24 13:11
formatted: 他媽的叫他吃屎2F 03/24 13:12
CLV518: 名嘴說的話如果能信、屎都能吃了3F 03/24 13:12
chong17: 打臉    呵呵4F 03/24 13:12
soarling: 那出國勒?5F 03/24 13:12
看國家,有些會刁難是真的
william12tw: 呵呵6F 03/24 13:12
chong17: 一堆名嘴就台灣亂源啊!7F 03/24 13:13
socialheric: 啪啪啪 臉好痛喔 哈哈8F 03/24 13:14
yesohyes: 就說名嘴的話那能信啊?9F 03/24 13:14
※ 編輯: TysonRoss (180.217.202.3), 03/24/2018 13:14:20
maxian30201: 名嘴書讀的少 你好歹也上網查10F 03/24 13:15
qazwsx176: Google很簡單,動動手指,可以不用那麼難看11F 03/24 13:15
soarling: 專業文 再推一個啦12F 03/24 13:15
taikonkimo: %%%%%%%%%%% 網路時代好討人厭阿13F 03/24 13:16
nepenthes7: 估狗時代還有名嘴這種東西真是原始啊14F 03/24 13:18
ers545: 妨礙名譽很少超過2個月的,不過想臭罵他們的話,有去國外15F 03/24 13:18
ers545: 旅行在做就好了,在國內還是站外面一點
nepenthes7: 只有智障老人才看那種節目17F 03/24 13:19
Coldhands: 不要這樣對我們嘉義之光18F 03/24 13:20
llgod: 名器?19F 03/24 13:22
Landius: 網路世代真的很討厭,難怪Red這麼森77.20F 03/24 13:23
bruce511239: 你不要這麼認真好不好 等一下又要連環PO了21F 03/24 13:23
bruce511239: 年輕人要多讀書 誰叫你去查資料的
NowLoading: 年輕人只會聽信網路不實謠言,要多看點視報紙,懂?23F 03/24 13:26
Glucophage: 冥嘴的專長就是虎爛講幹話24F 03/24 13:28
※ 編輯: TysonRoss (180.217.202.3), 03/24/2018 13:32:48
HANAXALICE 
HANAXALICE: 嘉義之光讚25F 03/24 13:30
WeAntiTVBS: 不只保全業 現在幾乎所有行業去應徵都要求看這個26F 03/24 13:36
字看不懂?還是回錯篇?
lovekyoko: Red 你自己要不要先多念點書壓27F 03/24 13:36
REITA0122: 他到時候照著你這篇噴XDDDDDD28F 03/24 13:38
ARTORIA: 上面不用帶風向 你看不懂這篇?????29F 03/24 13:38
※ 編輯: TysonRoss (180.217.202.3), 03/24/2018 13:40:49
lovecut: 綠色的名嘴比藍色的還廢30F 03/24 13:46
chanceiam: 那時要直播被打臉啊?31F 03/24 13:49
s8800892000: 出國刁難那是看你有刑事32F 03/24 13:53
vow70: 最好應徵都要看良民證啦,我朋友前幾天才去應徵,哪要啥小33F 03/24 13:54
vow70: 良民證,騙鬼不吃水。
armedlove: 名嘴不ey35F 03/24 13:56
tim8177414: 名嘴真可悲,還活再過去自以為唬爛不會被打臉36F 03/24 14:00
feng0312s: 廢物名嘴就是這樣啊整天搬法條嚇嚇人惟恐天下不亂,你37F 03/24 14:26
feng0312s: 看那個收據紅蟻出來道歉沒?
Becuzlove: 他又在那邊展現自己智商了XD39F 03/24 14:28
cloud7515: 結論 要嘛智障 要嘛說謊當喝水40F 03/24 14:32
lhsieh: 用人單位看前科未必看判多久41F 03/24 14:51
hankwupc: 慘了 原po意圖暗示瑞德是北七法盲 準備被吉42F 03/24 15:02
woajw: 丟臉死了 禿頭悲哀 哈哈哈43F 03/24 15:20
※ 編輯: TysonRoss (180.217.202.3), 03/24/2018 15:21:46
TysonRoss: 我覺得樓上比較危險XDDD44F 03/24 15:22
TysonRoss: 樓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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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darkrise1980 說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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