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Re: [新聞] 雞排伯輕生 菜鳥稅務員哭一下午。。。國家制度又逼死人了
時間 2018-03-28 Wed. 00:25:12
前文題要
一位在雲林賣雞排的伯伯,月營業額5萬,但是租金2萬八千,慘遭查稅。國稅局派了兩個人去,希望輔導阿伯做營利事業登記。結果阿伯在自殺了。
網友A解釋,大概是溝通不良,所以,阿伯以為他逃漏稅。
網友B解釋,應該是房東租屋給阿伯,房東有額外的收入沒有繳稅,現在因為阿伯要做營利事業登記,換他要被徵房屋營業稅,要馬就是馬上漲房租,要馬就是阿伯必須馬上搬走。寧可空屋不租人也不要被課稅。
所以,阿伯被逼上絕路。
本文開始
台灣大多數的徵稅原因根本就是不合理的,但是合法。我在此要討論幾個觀念,
1.財產與權力該怎麼劃分?
2.哪一種該被課稅?
3.課稅的理由是?
我認為房地居住營業空間是一種權力,不是財產。因為要擁有房地居住營業空間,以前必須靠拳頭大,原住戶認同接受你的使用,井水不犯河水的生活,現在則是透過公權力的認可轉讓登記房契,通知其他人必須認同你的使用。這些居住營業空間也不會是你隨手裝進口袋中,就能帶走的財物,所以我認為這是一種權力。
財產,就像你剛剛買的消夜,商人將商品的物體轉讓給你,你將口袋裡的等同價值轉讓給他,從此他有等同價值,而你有商品,請問這部分有公權力必須介入的部分嗎?
使用者付費道理,公權力有被使用就應該被課稅。我買車,這是財產不應該被課稅,但是我買車開上路,就應該繳交牌照稅,向國家承租路權,我想這部分大家都能接受,但是為何我國的燃料稅是依牌照汽車登記之引擎汽缸容量為基準呢?怎麼不依排放二氧化碳的最終排放量作為基準?如同隨油價徵收?那勞工也是會上馬路行走,也會放屁排出甲烷、吐氣排放二氧化碳,是不是應該領牌照繳燃料稅呢?這樣反而不合理吧!所以我認為二氧化碳排放的燃料稅,應該要定義生物排放之二氧化碳濃度不計,但是化學排放的燃料稅必須計算之,而種植樹木可以抵二氧化碳的濃度,大概就是這種燃料稅的計算方法。而空間也是同理。
----------------------------------------------------------------------------------------------空間稅
空間稅以公式化計算年度稅金,主要以持有空間為單位,減去自然活動人與動物合理空間,乘上空間結構使用方式作為加權,最後在乘上土地市價的千分之3,再加上基礎規費
持有空間就是房屋登記的建坪,也就是你實際持有之空間(屋內加公設)
自然活動人與動物合理空間
1.每人自用合理空間10坪,凡是出生到死亡之本國自然人皆可以扣抵10坪
2.每人職業合理空間,凡是國人創業或就業(學校註冊),完整登記程序就可作為業務用空間再折抵10坪,可以自己創業1坪,其他雇主9坪,由員工(學生)與雇主(學校代表)談條件以坪為單位分配使用空間。
3.陪伴動物,凡是陪伴動物,貓、狗、兔子、經濟動物等,只要完成寵物登記(晶片、照片記錄、結紮、狂犬病疫苗),即可折抵每隻5坪。超過5隻,須有相關專業人員擔任從業人員,如獸醫、動物科學系相關畢業證書,證明妥善能照顧,方能登記。經濟動物飼育場,需有專業人員擔任從業人員每季開始養接上網登記新養頭數、離乳頭數、與出廠頭數,方能算完成登記。(完整登記者每隻5坪、未完整登記1坪)
4.交通工具,將另以其他牌照稅計之,燃料稅隨油徵收,若個人持有空間中有停車位之事實將折抵部分職業合理空間。5.店鋪空間,若店鋪設有夜間免費開放停車場,且在攝影機、消防、物產險完整下,可折抵總停車位兩倍大之空間。
6.旅館業,以住房登記人數乘以入住天數(線上登錄入住系統),除以365天再乘以10坪,依每年星等評鑑加乘。
空間結構使用方式
1.原始森林*0
2.經營森林,樹種與生態都是由人工設置*0.3。
3.農耕地,有種植作物每季種植皆有登記且有設定採收期限者(以收成的0.0375當作空間稅,作物包括果樹、藥用作物、特殊藥用作物等)
4.水泥地與草地、沙土地區,包含公寓、高爾夫球場、農場、道路等等只要土地的使用是人為保持型態,皆*1
5.登記為符合實際使用方式、排放廢水、廢氣未經處理致無公害*2
6.嚴重污染空間至永不得使用,或擴散到其他空間,將所有污染空間計算之並*3
基礎規費
行政院年度總預算/空間持有人口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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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間稅目的就是為了大幅地減稅使之合理化,然後再談合法,當然這稅的目的就是要取消1.營業稅2.消費稅3.個人所得稅4.土地稅5.房屋稅6.贈與稅7.遺產稅。這些不會因為大量持有財產而課增稅,或者持有物件就有罪,必須被課稅的稅制。而是回歸政府為了維護個人權力,執行公權力而付出成本,而課稅。同時這個空間稅可以協助政府回收社會的各類資訊,預測未來資源維護情形,也能使閒置空間能有新主人,人與人之間更加緊密,森林與人為開發區能回到平衡。
已經有兩次無知的人,很愛靠北我,畸形變態養殖動物的漏洞,我在綠色的部分,第三條,必須完成寵物登記的部分,原則上,幼犬幼貓不能打晶片無法完成寵物登記,請養大再來,而且還要打疫苗。超過五隻你要有足夠的專業,否則也是無法折抵。。。。等等。我隨便想的都比你完善,請靠北者多鑽研各類專業書籍,能提點好建議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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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kuod 時間: 2018-03-28 00:25:12
※ 編輯: kuod 時間: 2018-03-28 09:01:26
※ 同主題文章:
03-27 16:20 ■ [新聞] 雞排伯輕生 菜鳥稅務員哭一下午無法上班
03-27 17:53 ■ Re: [新聞] 雞排伯輕生 菜鳥稅務員哭一下午無法上班
● 03-28 00:24 Re [新聞] 雞排伯輕生 菜鳥稅務員哭一下午。。。國家制度又逼死人了
03-29 09:03 ■ Re: [新聞] 雞排伯輕生 菜鳥稅務員哭一下午無法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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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8-03-28 00:31:30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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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00:31 TW
本來就是國稅局逼死的,賣個雞排還營登?
依照現行的法規,都要營登,但是營登後,明明就沒有使用比較多的電與水,也沒排放污染,卻要繳高額的稅與費。但是在我的制度裡,空屋稅金最高,任何營業都可能抵空間,進而降低稅金。房東應該恨不得趕緊租人。不管是早餐店還是雞排攤,都能夠安穩地做生意面對世人對口味的挑戰。
2樓 時間: 2018-03-28 02:17:11 (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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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02:17 US
看不懂 網友B:“房東有額外的收入沒有繳稅” 不知道這個是怎麽推論出來的 房東要漲房租可能是營業用的房屋稅比住家用的貴 所以要把多的轉嫁給房客講到燃料稅,現行的制度也是挺奇怪的 使用者付費,沒錯,但是這個跟汽車引擎大小有什麽關係? 爲什麽不是隨油徵收,而是隨引擎? 車開的多,用油越多,對環境的影響越大 本來就應該隨油徵收比較合理台灣的地下經濟規模一向很大 網紅,網拍,夜市,小吃。。。。有多少是根本沒繳稅的 太多人不遵守游戲規則,變成稅負由遵守規則或沒法避掉的人承擔大家要有守法繳稅的觀念,營業登記是應該的 但是在一定的規模下,應該要有免稅的空間就是一些拉拉雜雜的想法 引擎大的車比較耗油,多開就多加油,多繳稅,不開就只要交牌照稅
我是認為營業稅本來就可以廢除,創業也是人權的一種,你不能因為"營業稅"變成門檻,使小家小業的無法支付而收攤。所有的產業都應該是自最小經營模式到成為企業,應受到保障,不被特定條件受到限制。繳稅並不是義務,而是國家應該告訴你,他收你費的原因,與使用目的。
5樓 時間: 2018-03-28 09:25:51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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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09:25 TW
很多房東逃漏稅 沒事 阿貝賣個雞排 有事! 我想檢舉房東逃漏稅 還要具名 不然不受理! 這個政府 死要錢 又不負責任!
這跟政府無關,而是公務員的問題,不想承擔維持平衡的義務,所以故意讓提出問題的人給人打,就看似沒有問題了。死要錢是因為怕改變後收入不足,不負責看財政部與金管會就知道,有關係就沒關係的隨意借款,現在還不了,也是有關係就沒關係的不用還,也不用求償,全民買單,200億也我只要百分之一就好,人生就輕鬆很多。
7樓 時間: 2018-03-28 10:30:21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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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10:30 TW
你知道有一種書是改朝換代就要銷毀的嗎? 對!叫作稅法! 不管好不好,都要銷毀!
歡迎您的到來,感謝您不再論藍綠,看電影"明天過後"就知道,稅法就是燃料。
9樓 時間: 2018-03-28 11:22:37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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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11:22 TW
輕稅、簡政、便民~才是台灣的未來方向!重稅、左派觀點~只會掐死台灣的經商環境,沒好的經商環境,就沒新的投資,連帶沒新的工作機會~低薪只會繼續下去。阿伯有營業收入本來就該扣稅,但是官員太狂~喜歡拿雞毛當令箭!請回歸國家「租稅法定」原則,不該給稅務官員那麼大的職權彈性,依法訂條件認定賦稅,不是職權、行政命令,完善救濟制度,取消稅務獎金。那個稅務獎金制度,根本是黨國體制下的餘毒~官員沒獎金就不執行公務了?那國家還付他們薪水和退休金幹嘛~直接論件計酬,按抽稅比例給付薪金就好嘍。
請告訴我租稅法定原則是?我不是學法律與稅務的,我只是覺得那是垃圾,限制人民發展的理由,何為營業?何為自用?本來就有模糊就跟家裡居住房子一樣,租賃汽車是不是營業?租車行有營業登記,那租屋呢?房東有營業登記嗎?從頭到尾就是稅法不合理,收稅沒有邏輯,有啥好談。
10樓 時間: 2018-03-28 11:42:51 (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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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11:42 US
營業稅的廢除實際上是不太可能的 强者如 美國 各地也有自己的營業稅 以 洛杉磯 為例,每年營業額在十萬鎂以下的小型企業是免營業稅的營業稅在台灣稅收所占比例僅次於所得稅,所以要廢掉,難 依使用者付費的概念,拿掉或大幅降低營業稅,是不是要用銷售稅替代失去的部分?空間稅很有創意,但是想要取代的稅種太多了各種名目的稅收基本上還是要隨著經濟而起舞 所以繞不開“所得”,“消費”與“財產” 如果太單純的執著在持有空間(只是財產的一種) 那就失去社會正義的平等性(財稅最基本的原則之一)。。。。 還有其它幾個最基本的原則稅源不完整是不可能取代閣下想要抹去的那七種稅的,但是如果能完善些 (空間有長寬高,不是平面的建坪而已。。。。) 空間稅或許能成爲一種導引社會資源與抑制土地兼并的手段 不過,我們目前的立法院有可能讓它通過嗎 加油,我看好你 XD
所以我才定義"房地產"並不是財產,而是"權力",因為財產是不會受到公權力影響你的持有的才是財產,而政府不應該因為你持有而跟你收稅,而是因為他必須保障你的權力影響他人的權利,而跟你收取費用。各國的稅金成立都有莫名其妙的理由,如關稅,為了保障自己的產業,故意讓進口品貴一點,但是當國產依然貴於進口品,關稅還有意義嗎?就只是自己的產業無競爭力與存在價值的證明。我國有件事很擅長,就是法條抄一半,還要參考他人,絲毫沒有自己的想法,結果就是迫害到台灣國民,只能說大部分的立委程度不足。當然,我們的立法院經過了100年才開始稍微有點素質,也許還要在幾十年,才會覺得這可行。 不過,感謝您的看好。
11樓 時間: 2018-03-28 16:47:16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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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16:47 TW
根據我以往營業的經驗,國稅局「絕對」不可能只是勸導開發票,基本上能開你逃漏稅就不會輕開你漏開發票,人都死了,怎麼幹話嘴砲都可以。 我不相信做營利事業登記會把人逼死,這些「公務員」為了業績都是有多嚴重就報多嚴重,出事情找一個菜鳥頂鍋,然後大事化小再把它搓掉...
有肥羊上門絕對不會只要一根毛當過路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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