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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12-10 07:39:03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Wumbo (大大!)
標題 Re: [新聞] 遭性侵大、小腸子流出... 8歲女童救回
時間 Sun Dec 10 01:19:35 2017


※ 引述《ehon (小紅)》之銘言:
: 竹竿長達90公分而且是削尖的竹竿
: 過程中長達180公分的小腸和子宮被拖出體外壞死
: 小女孩下半身嚴重出血    送一急救雖然暫時就回一命  但女童小腸只保住8公分
: 她一輩子沒有辦法進食吸收營養   生不如死痛苦的帶著身心的巨創度過了13年
: 只能靠打靜脈營養針維生    各為鄉民可以想像嗎?  一輩子不能吃東西
: 只能打針加上滿滿被尖刺竹竿性虐待的記憶生活著
: 最後女孩在18歲的時候因為長期營養不良引發多重器官衰竭離開這個世界
: 謝振茂被逮到的時候是因為他意圖追逐另外的小女孩被逮到  被鄉民痛打
: 警方去謝某的住所搜索  當場發現沾血外套、T恤和竹竿
: 當時女童口鼻插管且戴著氧氣罩  以點頭方式指認謝振茂
: 謝垃圾在警訊及檢方偵訊兩度自白犯罪  且多次親口向女童母親道歉
: 結局卻很簡單    法院認為取證不足     謝振茂最後翻供
: 法院認定警方蒐證  指證程序犯了錯    謝振茂在2010年被最高法院判決無罪確定
: 這就是台灣

這案件的問題根本不是刑度或者是亂判

這件問題根本叫做"證據不足"


 林姓女童遭竹竿插下體性凌虐案,審理十三年遲未定讞,在於檢警辦案之初疏於蒐證,
事後現場遭破壞,致一再更審。如今女童已過世,司法仍在有罪無罪間爭議,令人感嘆。

 台中高分院行政庭長吳火川昨晚說明改判無罪在缺乏直接證據。法官私下痛批檢警辦案
草率,未蒐集微物證據,全憑被害人指認及嫌犯謝振茂自白,即斷定是謝所為,「沒強有
力的證據,很難判得下去」。


 檢警偵辦此案時,未採集毛髮、指紋,案發後沒有保全現場,法官到現場勘驗時,竟已
被整平,現場無法重建,警方最有力的事證是「被害人指認無誤」,但卻在指證過程中發
生嚴重瑕疵,無法做為證據。


 謝嫌在檢警訊問時自白犯罪,到了法庭卻否認涉案,指遭刑求逼供,他又通過測謊,自
白犯罪供詞的可信度,受到合議庭質疑。



其他相關新聞: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paper/368563
竹竿刺女童案 無罪定讞 謝振茂:犯案的不是人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記者陳建志/專訪「我的人生因這個案子完全變了樣!」被控犯下竹竿刺女童下體的謝振茂,前天獲判無罪定讞,他昨晚露面,對判決結果感到欣慰,但對於員警當年刑求逼供仍是憤恨不平,還說「犯下這件案子的嫌犯,根本不是人」。 ...

 

鄉民是法盲嗎

重點是"證據不足"


檢警辦案亂搞一通導致沒有證據,最該為此案件負責除了犯人外就是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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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ve got it set to M for Mini.
When it should be set to W for "WUM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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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5.204.149
※ 文章代碼(AID): #1QB1iheR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2839979.A.A1B.html
fragmentwing: 推你這篇1F 12/10 01:20
Syoshinsya: 法盲會無視這篇啦...2F 12/10 01:21
Sinreigensou: 鄉民就無視法律就是要證據,看記者寫故事就想判死3F 12/10 01:21
nixo: 當時警察的專業是做國民黨鷹犬。4F 12/10 01:21
早期的警察是出了名的會逼供...
Sinreigensou: 鄉民真的很好操弄5F 12/10 01:22
※ 編輯: Wumbo (140.115.204.149), 12/10/2017 01:22:56
shadeel: 八卦孫繼正們的特色: 仇女 恐同 法盲 民粹6F 12/10 01:22
muzik: 這種檢警照樣領退休金嗎?7F 12/10 01:23
scarbywind: 檢官表示:原來司法只算到法院前而已8F 12/10 01:23
Aidrux 
Aidrux: 早期警察只重視逼供,釋字出來後才慢慢改變9F 12/10 01:23
zball: 台灣法律常識跟司法教育不足 也是因為過去國民黨威權時期法10F 12/10 01:24
minoru04: 不只照領還會上街要污名反尊嚴11F 12/10 01:24
avgirl: 這款人就是殺掉9對惹!!!12F 12/10 01:25
minoru04: 然後順便酸台灣人需要被管13F 12/10 01:25
avgirl: 台灣的法條根本沒再修改,立法委員只選上來幾乎只想賺錢~14F 12/10 01:25
※ 編輯: Wumbo (140.115.204.149), 12/10/2017 01:26:00
zball: 律根本備而不用 靠警察憲兵警總就搞定了 很大影響解嚴後法15F 12/10 01:25
avgirl:            向這款該改的不改,不該改的一職改16F 12/10 01:25
minoru04: 然後我們還能看到文章寫很清楚卻故意裝不懂用奇怪的口17F 12/10 01:26
minoru04: 氣在推文帶風向的人
avgirl: 殺掉這款蘿莉控性侵犯根本是可以當神來拜! 為民除害19F 12/10 01:26
zball: 律條文跟刑責根本跟時代脫節 民眾對法陌生跟恐懼下也不習法20F 12/10 01:27
angraer: 記者的新聞就是證據啦,還需要其他證據嗎?雖然鄉民平常21F 12/10 01:27
silentence: 戒嚴時代的蒐證法則真的荼毒超久22F 12/10 01:28
angraer: 嘴記者嘴很兇,不過記者寫什麼又深信不疑,真的是很神奇23F 12/10 01:28
zball: 導致接下來選出來的立法委員效能不彰 現在才好一點24F 12/10 01:28
silentence: 證據不足?  他媽的不會揍一揍自己就會良心發現招供了25F 12/10 01:28
scarbywind: 立法委員是選來服務選區的啦,沒看到皇國昌嘛?26F 12/10 01:29
zball: 台灣記者跟新聞我現在根本不看的...一堆立場偏頗不說 有時27F 12/10 01:29
※ 編輯: Wumbo (140.115.204.149), 12/10/2017 01:30:39
zball: 連查證甚至科學法律內容都說錯的 我不知大家對記者信心哪來28F 12/10 01:30
meredith001: 阿不就早期賊頭便宜行事 法官又亂判29F 12/10 01:31
x168o: 鄉民都覺得自己是全知的神啊,看新聞就好像親眼目睹一樣,30F 12/10 01:32
x168o: 法律不重要,管你正不正當^^
s2678132: 這案超扯 血衣血型根本不一樣32F 12/10 01:32
s2678132: 沒證據+測謊通過+警察刑求 不判無罪要判啥?
meredith001: 自己學長便宜行事 搞到學弟還怪記者亂帶風向咧34F 12/10 01:35
LeonardoChen: 江國慶還有下跪認錯,結果35F 12/10 01:36
s2678132: 以前警察素質就很低 一堆回扣可以收36F 12/10 01:37
sluttervagen: 白癡條子搞出來的怪法院?37F 12/10 01:37
s2678132: 有牌流氓不是叫假的38F 12/10 01:37
hiimjack: 現在沒回扣收 素質好像也沒比較好啊39F 12/10 01:37
s2678132: 我還沒說完 雖然現在素質也沒多好40F 12/10 01:39
s2678132: 說不定那時候早就知道是誰 只是有背景 就隨便栽贓
s2678132: 順便把證據搞光光
e65947: 很多鄉民就是法盲阿43F 12/10 01:42
j9517823: 三段論法根本掉漆 鄉民靠直覺辦案又快又準 理由都不用44F 12/10 01:44
kreuzritter: 當法院要你無罪時,你拿全世界給他都沒有用45F 12/10 01:44
ts05593818: 合法流氓46F 12/10 01:44
Rrison: 那法院幹嘛沒事判他無罪 罪證不足是事實啊47F 12/10 01:45
kreuzritter: 法院所謂的證據確鑿跟本就因人而異48F 12/10 01:45
Rrison: 鄉民說你有罪就是有罪 給你全世界都沒用49F 12/10 01:46
lautomne: 問題就是證據不夠,這點讓人很難過,誰不希望能給女童一50F 12/10 01:46
lautomne: 個公道。但每次都有人罵法官真的很莫名其妙,最好人生目
lautomne: 標辛辛苦苦考到法官就是為了當恐龍啦!
dian9: @@53F 12/10 01:49
imsphzzz: 理盲濫情+民粹54F 12/10 01:56
stupideric: 鄉民大多理盲濫情的...你說這麼詳細他們也不聽的55F 12/10 01:56
lolwtfnow: 反正判決出來不管怎樣先罵恐龍就是囉 94要支持唯一死刑56F 12/10 01:57
lolwtfnow: 喇
woohyuk49: 想到韓片 殺人回憶58F 12/10 02:01
atpx: 通過測謊了不是?59F 12/10 02:11
wowilan: 扯 證據不足 也這樣..怪不得近日要推出 國民法官60F 12/10 02:13
wowilan: 補推 噓非針對原po
Cain04041015: 推這篇,有時候不是法官不想給公道,檢察官沒盡舉證62F 12/10 02:16
Cain04041015: 責任是怎麼判
kakukangen: 優質64F 12/10 02:18
WindSucker: 沒愛心65F 12/10 02:22
joy024: 推出國民法官然後呢?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判人有罪?66F 12/10 02:26
joy024: 把國民法官講的都不看證據一樣
leo125160909: 那麼當初現場怎麼會被清理掉68F 12/10 02:47
st86188go: !!!69F 12/10 03:24
syrup: 看完當你沈睡時之後很有感......70F 12/10 03:28
swgun: 本案我覺得法官只是想甩鍋給警察71F 12/10 07:05
chocoball: 無知的人真多 李昌裕的書都沒看 連美國警察一開始也是72F 12/10 07:06
chocoball: 完全不重視法證
joewu8267: 哈,遇過超多警察交通值勤自己根本違法的74F 12/10 07:06
chocoball: 逼得李大爆氣 後來美國警察隨著法院判決也才重視起來75F 12/10 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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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tsukiyumi 說讚!
1樓 時間: 2017-12-10 08:06:28 (台灣)
  12-10 08:06 TW
法官推給檢察官?
還不全都是你們司法棺!
跟法匠抱怨抗議有效,我國就不會恐龍判決氾濫了
空心菜再不落實陪審團與司法官任免的司法改革
下次選舉就讓藍綠垃圾,同時送進焚化爐!
2樓 時間: 2017-12-10 09:10:13 (台灣)
  12-10 09:10 TW
樓上,證據不足你就判人有罪嗎?你知道以前多少冤獄毀了多少無辜的家庭?!你說的陪審團與司法官任免的司法改革跟檢察體系改革無關啊,別把二件事搞混了,檢察官是行政院轄下,法官才是司法院,正常的法治國家裡,檢察官及法官是要分開來看的,台灣以前的檢察官及警察就這麼廢啊,為什麼?因為以前戒嚴時期,他們抓了誰,誰就有罪,哪裡需要搜證?只要自白就可以,自白怎麼來的,打就有了,那解嚴之後呢?這批人還是在啊,不會因為法律的修正而改變...
3樓 時間: 2017-12-10 14:02:37 (台灣)
  12-10 14:02 TW
樓上上真的是沒看內文就在帶風向,證據不足誰都能判
4樓 時間: 2017-12-10 15:23:37 (台灣)
  12-10 15:23 TW
講那麼多不就是司法官的任免制度
需要全面改革?
再不施壓空心菜,大家繼續等待哪天恐龍判決降臨自己親友身上
到時候呼天搶地有屁用?
5樓 時間: 2017-12-11 09:11:15 (台灣)
  12-11 09:11 TW
台灣的話,五權裡面,比起來司法算是我最信賴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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