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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Caress (愛撫)
標題 [新聞] 黃國昌敗訴!法官:黨主席對批評有高度容
時間 Thu Nov 30 13:44:06 2017


黃國昌敗訴!法官:黨主席對批評有高度容忍義務




2017-11-30 11:46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即時報導


台北地院審理時代力量黨主席黃國昌自訴國民黨前主席洪秀柱誹謗案,今天判洪無罪,判決
理由說,黃國昌是立法委員、是立法院第三大政黨黨主席,有很大的政治影響力,比一般人
更容易使用媒體來澄清不實的指控,對於監督他的言論,也應有較高度的容忍義務。



判決書指出,洪秀柱指黃國昌「支持毒品除罪」,對於施用毒品的人,到底是當作犯人還是
單純病人來看待,見仁見智,屬於道德中立議題,不會有「支持除罪化的人就比較低劣,反
對的人就比較高尚」的道德標準,所以洪說黃「支持毒品除罪化」縱使跟黃內心真正的想法
不同,也不成立誹謗罪。



至於洪秀柱批評黃國昌「支持核食進口」,法官認為,黃國昌是立法委員,他到底是不是支
持日本核災食品進口,跟全體國民的食品安全有關,應該儘早確定立場,來落實公共監督,
所以洪秀柱的言論有高度的公益性與時效性,也不算誹謗。



另外,有關洪秀柱說黃國昌「配合民進黨違法亂紀」等,無罪判決認為,這屬於洪秀柱的主
觀評價,沒有真實與否的問題,可以認為是洪秀柱是出於善意的評論。


判決書並指出,黃國昌是重要的政治人物,掌握較多的政治資源,應該忍受較嚴格的監督,
這也是有志於重要公職者則無旁貸的承擔與認知,因此本案判決洪秀柱無罪。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848005?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黃國昌敗訴!法官:黨主席對批評有高度容忍義務 | 法律前線 | 社會 | 聯合新聞網
[圖]
台北地院審理時代力量黨主席黃國昌自訴國民黨前主席洪秀柱誹謗案,今天判洪無罪,判決理由說,黃國昌是立法委員、是立法院第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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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iZan9991: 國民法官不意外1F 11/30 13:44
chocoball: 法院認證的 "配合民進黨違法亂紀"2F 11/30 13:45
mizar0709: 法院認證民進黨的看門狗3F 11/30 13:45
hipab: 樓下可以安心等候憲哥案宣判4F 11/30 13:46
chiang512: 照這個法官的標準我也可以用同樣的話評論國民黨而沒事5F 11/30 13:46
chiang512: 嗎?
magamanzero: .........那我也可以 XXX 支持殺人也沒關係 ???7F 11/30 13:46
koebel0521: 縱使跟黃內心真正的想法不同,也不成立誹謗罪。共三小8F 11/30 13:46
pierreqq: 果然抹屎才是政治最正確的手段9F 11/30 13:47
smallb: 抹黑抹到資進黨的的話我倒要看看法官怎麼判10F 11/30 13:47
KEYSOLIDER: 好扯11F 11/30 13:47
Oakland: 法官名字講出來,讓大家笑一下。^^12F 11/30 13:47
Mr23: 台灣法官的見解真是屢創世界新猷13F 11/30 13:48
pierreqq: 那一堆政治人物都該撤訴了... 浪費司法資源!14F 11/30 13:48
magamanzero: 雖然我也覺得這案子無罪 但這理由也太 .........15F 11/30 13:48
zebra7: 台灣法官怎麼還不快被酒駕的裝死撞死16F 11/30 13:48
WTF55665566: 幹他媽的同樣的情況如果是罵kmt馬上轉彎有罪17F 11/30 13:49
WTF55665566: 幹你娘這種狗屎司法還不改革真的可以廢了
TheNeet: 侏羅紀台灣19F 11/30 13:50
nokla2008: 意思是掛名主席的都可以亂罵就是了?20F 11/30 13:50
smallb: 明年選舉開放抹屎大戰21F 11/30 13:50
spirit119: 這理由太爛了22F 11/30 13:51
KEYSOLIDER: 難怪會有法院是有錢人開的結論23F 11/30 13:51
HANAXALICE 
HANAXALICE: 恐龍法官不意外24F 11/30 13:51
olddadwind: 哪個法官啊25F 11/30 13:52
wayne62: 來發起一個全民罵 黨主席 活動好了,法院已認證沒事26F 11/30 13:52
linhsiuwei: 哈哈,法院認證27F 11/30 13:52
a0986188522 
a0986188522: 法院認證28F 11/30 13:53
andy199113 
andy199113: 認證 ㄏㄏ29F 11/30 13:54
Myfun: 9.2遺毒還很多啦!30F 11/30 13:54
DogBe105: 法院認證XD31F 11/30 13:55
mizar0709: 6.4崩潰32F 11/30 13:56
brownbear: 所以我可以臭罵誣陷吳敦義蔡英文部會被告惹耶逼33F 11/30 13:56
DogBe105: 覺青被最愛的法律打臉34F 11/30 13:57
bboring 
bboring: 一堆覺青講得好像以前沒罵過一樣,zzzz35F 11/30 13:57
ghghfftjack: 我覺得那句出於善意的評論是想當人北七嗎????36F 11/30 13:58
ghghfftjack: 其他理由就算了 這個我真的不行
bboring 
bboring: 請問馬狗算罵馬?呵38F 11/30 13:58
hiokchi: 黨主席對批評有高度容忍義務...39F 11/30 13:59
olaqe: 以前馬囧被罵都不曾去告 怎麼國師這麼雞腸鳥肚去提告呢...40F 11/30 13:59
wayne62: "黨主席對批評有高度容忍義務"和這批評有無違法應是2回事41F 11/30 14:00
OforU: 法院認證42F 11/30 14:02
cycling: 法院認證配合民進黨違法亂紀43F 11/30 14:02
abc22826320: 以後政治就這樣胡亂抹黑,反正無罪嘛44F 11/30 14:03
shauhon: 真的是官字兩個口45F 11/30 14:03
neverli: 法院認證囉46F 11/30 14:04
waterways: 支持上訴啦  法院這樣搞47F 11/30 14:05
hiokchi: 法律認證什麼?啊不就認證黨主席可以隨便被抹黑48F 11/30 14:05
imsphzzz: 覺青和蠢吱又要靠北法院了49F 11/30 14:05
koebel0521: 這種理由還認同的人真的有病50F 11/30 14:06
hiokchi: 連話術都不知道選個合理的來用 嘖嘖~~51F 11/30 14:06
CanChange: 哈哈這法官什麼判決理由啊?52F 11/30 14:08
Dante6: 罵他容忍就算了,直接抹黑他支持毒品除罪化這樣還不算有罪53F 11/30 14:08
Dante6: ,這法官有事嗎?
ifyoutry: 這有點扯吧?沒表態都可以被認證?55F 11/30 14:09
cerberi: 「違法亂紀」 沒有真實與否的問題? ㄜ 法官在說什麼56F 11/30 14:09
cerberi: 我可以隨便說法官違法不需要證明嗎?
iam0718: 哈 被自己最愛的法官打臉58F 11/30 14:10
cerberi: 這只是善意評論嘛59F 11/30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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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 Sifox, Minyi, mickey13 說瞎!
1樓 時間: 2017-11-30 14:14:56 (台灣)
  11-30 14:14 TW
中華民國法院  是支持政治人物相互謾罵的! 但是你罵公僕 就GG了!
2樓 時間: 2017-11-30 14:33:29 (台灣)
  11-30 14:33 TW
幹,這種鬼話你說的出口,我都不好意思聽了
3樓 時間: 2017-11-30 15:03:30 (台灣)
  11-30 15:03 TW
所以舊有法官體制絕對不推「陪審團制」,現在開始打模糊戰推「參審制」,「參審制」保留法官的絕對影響力。
4樓 時間: 2017-11-30 15:20:48 (台灣)
  11-30 15:20 TW
這體制下的法官都該一起被時代洪流淘汰、吞噬掉!!
5樓 時間: 2017-11-30 17:26:41 (台灣)
  11-30 17:26 TW
所以公眾人物活該應該給人亂罵??
6樓 時間: 2017-11-30 21:31:11 (台灣)
  11-30 21:31 TW
黃國昌真的是,明知道法院是誰家開的,還敢去踩雷,不判你輸,是判誰輸?
7樓 時間: 2017-11-30 23:25:37 (台灣)
  11-30 23:25 TW
這法官??
8樓 時間: 2017-12-01 20:01:16 (台灣)
  12-01 20:01 TW
幹他媽的同樣的情況如果是罵kmt馬上轉彎有罪,幹你娘這種狗屎司法還不改革真的可以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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