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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10-19 22:19:26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deathsong (林義雄快跟北極熊謝罪)
標題 [新聞] 北市將俞大維故居提國定古蹟 部長:違法
時間 Thu Oct 19 20:19:39 2017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北市將俞大維故居提國定古蹟 文化部長:北市違法

3.完整新聞內文:
台北市文化局文資審議委員會昨進行俞大維故居審議,並決議提報俞大維故居為國定古蹟
,並交由文化部審議。對此文化部長鄭麗君回應,北市府的文資審議決議違法,文化局相
當熟悉法律,卻未善盡說明之責,讓審議委員做出不符合《文資法》的決議感到相當遺憾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今天邀請文化部部長鄭麗君就「如何強化中央監督地方守護文化資
產」進行專題報告,立委吳思瑤提到,北市文化局越權指定俞大維故居為國定古蹟,違反
《文資法》第17條,作法大有問題,完全無法認可北市府球踢中央的作法。

鄭麗君表示,《文資法》第17條訂定,文資要提報為國定古蹟前,應先具備縣市定古蹟的
身分,因此若文資委員認為俞大維故居具有高度的文資價值,應先在昨天的文資審議先做
成縣市定古蹟的決議,再提報為國定古蹟,文化部也會再就提報審議。(洪德諭/台北報
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1019/1225094/
北市將俞大維故居提國定古蹟 文化部長:北市違法 | 即時新聞 | 20171019 | 蘋果日報
[圖]
台北市文化局文資審議委員會昨進行俞大維故居審議,並決議提報俞大維故居為國定古蹟,並交由文化部審議。對此文化部長鄭麗君回應,北市府的文資審議決議違法,文化局相當熟悉法律,卻未善盡說明之責,讓審議委員做出 ...

 

5.備註:

台北市文化局真的很噁心

當初自己認為沒有文化價值 擅自通過都更案

結果審議後知道是古蹟等級就報國定古蹟

想要把建商推給文化部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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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imgur.com/R0fqxos         我涼得比誰都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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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42.232
※ 文章代碼(AID): #1Pw9XW5s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8415584.A.176.html
dslite: 地下市長:沒差啊 等我們進中央他就是國定古蹟了1F 10/19 20:20
puam4444: 只好自燃了2F 10/19 20:20
EvoLancer: 就不想擔責任而已3F 10/19 20:21
trustinme: 中央出張嘴,現在又沒你的是,足球隊膩?4F 10/19 20:22
simata: 部長不敢判..好廢5F 10/19 20:22
flavorBZ 
flavorBZ: 奇怪的是中央。不給報古蹟又不准拆6F 10/19 20:22
當然不能直接報國定古蹟啊

法令就白紙黑字 國定古蹟由縣市定古蹟遴選

這樣可以 各地文化局都把責任推給文化部就好啦

預算編假的?
orinsinal: 柯粉亂護航ㄧ場7F 10/19 20:22
dxoxb: 怎麼叫推咧 做球給蔡英文當政績不好嗎?8F 10/19 20:22
※ 編輯: deathsong (118.160.42.232), 10/19/2017 20:24:16
NVIDIA: 搞不懂現在演啥?9F 10/19 20:23
YCLLZDBZM: 哈哈哈 文化部10F 10/19 20:23
NVIDIA: 所以是要台北市自己決定當市定古蹟?11F 10/19 20:23
dotZu: 就這個文化局長故意的啊12F 10/19 20:23
EvoLancer: 核定為市定古蹟 就是市府要擔都更沒成功的責任13F 10/19 20:23
jfcjjl: 這些都是上午的事了,下午北市文化局不就說要訂市定古蹟?14F 10/19 20:24
呵呵 因為這個局長沒發現新版文資法改了

當初本來就有把都更責任推給中央的居心

說真的那邊鄰近殷海光宿舍群 本來就不應該推大建案

文化局一開始失職沒介入都更 賠錢再來嘴中央XDD
NVIDIA: 踢皮球15F 10/19 20:24
※ 編輯: deathsong (118.160.42.232), 10/19/2017 20:25:52
NVIDIA: 原來劇情演到台北市決定了16F 10/19 20:24
jfcjjl: 然後再往上報成國定古蹟,昨天大概是故意的17F 10/19 20:24
NVIDIA: 俞大維故居 鍾永豐 : 盡速賦予市定古蹟身分18F 10/19 20:25
royroy666: 私自改新聞標題?19F 10/19 20:25
本來就內文提供正確標題就好 板規有寫

不然外標字數有限好嗎!
NVIDIA: 鍾永豐是什麼來頭阿20F 10/19 20:25
※ 編輯: deathsong (118.160.42.232), 10/19/2017 20:26:38
sarada: 局長超級狀況外 根本頗喝21F 10/19 20:27
kausan: 古積這種亂源隨便啦22F 10/19 20:27
jfcjjl: 局長對這些應該不是很懂,懂的應該是文資團體不愛的副局長23F 10/19 20:29
jfcjjl: 文化局長通常應該都不是這種文資相關出身的,大概都是
royroy666: 那我標題過長的 我只擷取我要的重點當標題 這樣行嗎?25F 10/19 20:30
mithralin: 改新聞標題掰掰,一個字都不能動26F 10/19 20:30
jfcjjl: 電影或是文學之類的有關文化人,跟文資這種有差27F 10/19 20:30
kausan: 因為去讀文資法律的不是餓死就是領22k28F 10/19 20:31
mithralin: 樓主可以去看看檢舉版的案例29F 10/19 20:31
kausan: 沒人想懂不意外30F 10/19 20:31
jfcjjl: 不過,我記得那個是好像90幾年被認定不具文資價值的31F 10/19 20:32
那時候是台大一百多棟一起包裹審議

根本是隨便審審 看這次聯署的大咖等級就知道

這棟怎麼可能不是古蹟XDD
royroy666: 很多人都標題黨  這樣我只要私改標題 不就容易帶風向了32F 10/19 20:32
※ 編輯: deathsong (118.160.42.232), 10/19/2017 20:33:49
processior: 柯柯又來了...利己責他主義..很糟糕阿33F 10/19 20:33
laechan: 翻譯:燙手山芋啊,直接騙說是國定古蹟然後踢給中央決定34F 10/19 20:33
jiern: 只是先報請文化部列入國家古蹟,又不是不列市定古績 國家古35F 10/19 20:34
jiern: 績及市定古績二邊程序同時進行 又不是不行
當初文化局是逕付國定古蹟審議喔 而且還提中正紀念堂的例子

殊不知文資法早修過了
※ 編輯: deathsong (118.160.42.232), 10/19/2017 20:35:16
jfcjjl: 所以我覺得你的備註一開始的寫法不太對37F 10/19 20:37
alberthead: 事實就是文化部沒種 丟給文化局38F 10/19 20:37
jfcjjl: 不管是不是包裹,當初的文資審議都應該尊重39F 10/19 20:38
jfcjjl: 至於後來再提出新事證,達到古蹟等級,那應該是後話了
alberthead: 部長自己才公開發言要台北市定為市級古蹟 現在不認帳?41F 10/19 20:39
jfcjjl: 這件事的確文化局可以直接扛起來,直接定市定古蹟42F 10/19 20:39
jfcjjl: 其實沒差啦,反正經過這些"討論"大家都知道這房子有價值
alberthead: 這個部長也很好笑 要人家定為市級古蹟 對自己要不要44F 10/19 20:40
alberthead: 定為國家古蹟就扭扭捏捏
jfcjjl: 那就定古蹟就好,給他一個身分,北市府就定市定古蹟46F 10/19 20:41
jfcjjl: 然後在往上提,看能否定為更高階的國定古蹟就好
新法就是規定 公民皆可提報啊 提報完就有責任要去重新審查

更何況這是超過50年公有建築 依新法台大本來就應該要自行重新提報
※ 編輯: deathsong (118.160.42.232), 10/19/2017 20:43:27
jfcjjl: 我覺得文化局就不要再玩了,這種事要解決又不難48F 10/19 20:42
pujos: 文資委員主持人詹添全表示,依他的見解,該老宅有多處已替49F 10/19 20:43
jfcjjl: 唯一的困難,只有那個都更而已,反正是台大的事.....50F 10/19 20:43
pujos: 換修繕,且增建部分和原屋銜接處也有更新,如果要給文資身51F 10/19 20:43
pujos: 分確實勉強
※ 編輯: deathsong (118.160.42.232), 10/19/2017 20:43:45
jfcjjl: 他們那些人覺得他有價值的部分在於當初的"人"吧53F 10/19 20:43
pujos: 北市的審議小組現在根本不同意訂,原Po造啥假54F 10/19 20:43
pujos: 可悲
jfcjjl: 我其實覺得"公民皆可提報"應該要增加一項但書56F 10/19 20:44
jfcjjl: 應該要產權所有人得同意書才可以
jfcjjl: 不然私產為甚麼要被指定為古蹟?
jfcjjl: 被指定為古蹟之後,要負責維護跟修繕,那還不如自燃
jfcjjl: 我覺得文資法這個"公民皆可提報"應該有侵害人民財產的問題
alberthead: 新法有規定要重新提報?61F 10/19 20:47
jfcjjl: 印象中好像有62F 10/19 20:47
alberthead: 要重新提報的話 全台灣玩不完了 法律真的可以溯及既往63F 10/19 20:47
jfcjjl: 所以北市府文化局不是跳出來說,新版文資法生出超多"文資"64F 10/19 20:47
jfcjjl: 不是溯及既往的問題阿,而是文資團體可以盡情的提報
jfcjjl: 那些他們認為是珍貴的"資產""歷史回憶""歷史建築、古蹟"
像迪化街那些都有容積轉移的 在台北市被指定古蹟又沒差

台灣人平常都在幹中華民國美學

中華民國美學大多是民眾自己造成的

文資法當然只好強力一點

不過國外的古城不要說拆 連招牌都限制一堆

台灣還差很多呢
※ 編輯: deathsong (118.160.42.232), 10/19/2017 20:50:41
alberthead: 已經決議不是古蹟的建築 新法規定要重新提報? 我沒看67F 10/19 20:50
The5F: 柯p要的中央敢檔小心幹爆找你碴68F 10/19 20:50
alberthead: 到這個條文 所以有疑問69F 10/19 20:50
※ 編輯: deathsong (118.160.42.232), 10/19/2017 20:52:21
naly0617: 只覺得新版文資法問題頗多.光一個侵私人產權就很能吵了70F 10/19 20:51
alberthead: 我剛剛瀏覽所有條文 沒看到有一條說要 "重新" 提報的71F 10/19 20:52
文資法第 15 條
公有建造物及附屬設施群自建造物興建完竣逾五十年者,或公有土地上所
定著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群自建造物興建完竣逾五十年者,所有或管理機
關(構)於處分前,應先由主管機關進行文化資產價值評估。
※ 編輯: deathsong (118.160.42.232), 10/19/2017 20:53:02
todao: 喔?72F 10/19 20:53
taikonkimo: 容積轉移就是犧牲其他地方的土地承受力 這值得誇耀?73F 10/19 20:53
alberthead: 條文第15條根本沒有溯及既往的精神74F 10/19 20:53
jfcjjl: 又在容積轉移,怎麼老是容積轉移,到底是要創造多少容積?75F 10/19 20:53
alberthead: 我就知道你會講第15條, 麻煩看一下立法意旨76F 10/19 20:54
alberthead: 或是重修法律通識課程
jfcjjl: 為了保留一些房子,然後又造成另一個地方的問題?78F 10/19 20:54
taikonkimo: 內湖就是被容積移轉搞到現這樣 移轉就是蓋高樓阿79F 10/19 20:54
jfcjjl: 所以那時容積會議上,大道成那些居民在講的問題可以解決嗎80F 10/19 20:55
alberthead: 看他到講容積轉移就可以轉台了啦, 當容積不用錢可以81F 10/19 20:55
alberthead: 隨便你轉隨便你生喔, 笑死人
jfcjjl: 每個保留的古積、歷史建築、xxx不是變成蚊子屋就是咖啡管83F 10/19 20:55
jfcjjl: 然後被指定的私產要自己花錢維修維護,要花幾百幾千萬
jfcjjl: 然後文資團體超滿足,因為滿城都是我的回憶、歷史建築
jfcjjl: 結果政府沒錢,也沒人力可以維護,創造可笑的"容積"來玩
jfcjjl: 級果變成文資團體的"比特幣",真的超開心
jfcjjl: 我支持文資團體去找尋合乎真正保存價值的古蹟歷史
luckdot: 偉哥有專業?人家只是發個函就跳起來89F 10/19 21:01
luckdot: 台北市還是常常給中央建議 那中央要不要也跳一跳?
jfcjjl: 但是,我覺得很多程序應該要更有計畫、及方法91F 10/19 21:01
luckdot: 還說搞公聽會很難?回局裡翻翻公聽會的紀錄吧92F 10/19 21:02
alberthead: 不過我同意你的說法, 文化局就吞下去列為市級古蹟93F 10/19 21:06
alberthead: 反正文化部就那個痞樣不理你, 你還真沒奈他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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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7-10-20 06:24:04 (加拿大)
  10-20 06:24 CA
文化部決議提報 柯文哲新竹老家為世界古蹟,並交由聯合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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