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8-12-02 09:21:58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rei196 (棉花糖)
標題 Re: [新聞] 為59元乳品花1萬8驗DNA! 女大生揪賊全民
時間 Sun Dec  2 05:40:54 2018


※ 引述《rpg (rpg)》之銘言:
: 蘋果
: 為59元乳品花1萬8驗DNA! 女大生揪賊全民埋單
: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1202/1466462/
為59元乳品花1萬8驗DNA! 女大生揪賊全民埋單 | 蘋果日報
[圖]
濫用鑑識資源!台北市1名女大生不滿飲料被室友偷喝,5名室友又都不承認,女大生憤而將飲料空瓶帶到警局報案,要求警方採驗空瓶及5名同住室友的DN... ...

 
: 濫用鑑識資源!台北市1名女大生不滿飲料被室友偷喝,
: 5名室友又都不承認,女大生憤而將飲料空瓶帶到警局報案,
: 要求警方採驗空瓶及5名同住室友的DNA,欲控告室友竊盜,
: 警方最後透過DNA採驗揪出偷喝飲料的女室友,將室友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
: 但為了59元的飲料,卻花了近1萬8千元的DNA刑事檢驗成本,
: 基層警員稱,「大炮打小鳥,實在很不符合比例原則!」
: 1名就讀台北市某私立大學的女大生,平日與5名女學生在校外租屋共住,
: 月前,該女放學返回租屋處,卻發現自己冰在冰箱裡的1瓶優酪乳(市價59元)
: 被室友偷喝,空瓶還被囂張丟棄在垃圾桶內,該女氣極,
: 詢問其他5名女室友卻沒人承認,讓女子大為光火,直接將空瓶帶到警局報案,
: 控告室友竊盜,並要求警方協助找出偷乳賊。
: 警方受理報案後,
: 由鑑識小隊採集空瓶上指紋,但因優酪乳空瓶冰過有水痕,未能採得清楚指紋,
: 該女遂要求警方採驗DNA揪賊,警方根據《去氧核醣核酸採樣條例》
: 只得通知其他5名女室友到警局接受DNA採集,連空瓶在內共計採集6個樣品送驗,
: 警方私下透露,驗一次DNA需要檢驗包、藥水、檢體離心分離機器,
: 衍生的鑑識耗費至少3千元,警方採驗6個DNA樣本就花了約1萬8千元,
: 該筆費用由已編列的警方鑑識預算支出,等於是全民買單,遭疑濫用鑑識資源。
: 根據台北市政府警察局108年度預算書,
: 北市警局花用在鑑識業務上所需預算約2千2百餘萬元,
: 較107年度增加了近250萬元,其中包括指紋鞋印採集檢驗耗材、
: 生物跡證採集檢驗耗材、毒品檢驗、尿液檢驗等相關刑事鑑驗耗費,
: 北市警局鑑識中心表示,在刑事鑑識業務中又以DNA採集檢驗比對的成本最高,
: 每單項樣本採集檢驗就需約3千元,其次則是毒品檢驗費用9百元至2千2百元。
: 基層警方無奈指出,
: 民眾為保全自己的權益尋求公務機關的協助,警方依照程序正義,
: 維持公理公義,一定要幫助民眾,「只是很難有比例原則遵循,
: 牽扯到民眾的權利義務,警方還是要做。」前警大教授葉毓蘭直言,
: 「聞所未聞,這根本是浪費警察資源、浪費鑑識資源!」她指出,
: 不只該案僅涉及59元的優酪乳,還曾有民眾因便當放在機車上被拿走而報案,
: 要警方調閱監視器,勞師動眾,根本不符合比例原則,
: 建議台灣應比照國外,除了民事案件不涉入外,應設定相當價值與侵害程度,
: 若民眾堅持採樣檢驗提告,相關費用應由民眾自行負擔。
: 任職教師的民眾劉先生(30歲)表示,如此行為很浪費社會資源,
: 「我若是承辦警察就買一瓶還她,或是室友集資買一打還她,
: 有點太小心眼了,人力物力的花費太勞師動眾;另名龔先生(23歲)則認為,
: 如果女大生是花自己的錢就還好,「但花公家的錢就覺得太小題大作,
: 若是我會自負損失。」從事餐飲業的呂小姐(23歲)則表示,
: 可能該女這樣做有她的道理,但若是自己則會不再繼續住在該處。
: ===
: 都沒人檢討那個偷喝又不承認的小偷
這篇記者是智障還是智障?
該名女子報案是她的權利
而相驗的費用也早已編列在預算之內
使用有什麼不對?
全部人都不承認當然就靠相驗証據來抓小偷啊
幹你他媽下這什麼垃圾標題?
幹你娘的一堆政客沒做事坐領高薪也是全民買單你他媽怎不出來靠北?

小題大作?幹!東西被偷了報案有什麼不對
警方盡力破案是不是該鼓勵
幹你娘案子還有分大小喔?瞧不起人家的優酪乳?
你他媽智障記者下這標題是不是說以後沒超過一萬八的東西被偷都不能報案?
因為小題大作全民買單?

幹他媽的智障記者!
今天這垃圾室友敢這麼大方偷喝
明天他媽的偷室友電腦手機都做得出來
什麼叫小題大作?
把這種偷兒抓出來教訓他剛好而已
幹你娘白癡記者跟我講你住哪我每天去你家偷喝一瓶優酪乳
你他媽就不要給我靠腰
腦殘!

--
我好像聽到一個女孩在尖叫
那女孩褲子裡有超正的松鼠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5.54.13
※ 文章代碼(AID): #1S0l_jBD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3700461.A.2CD.html
chun821543: 你這篇也會被大心1F 12/02 05:42
alog: 那女孩褲子裡有2F 12/02 05:42
NEWOLD: 對,不像有的人因為想把小39歲的,就包庇她在自己公司偷東3F 12/02 05:43
NEWOLD: 西的事情
YahooTaiwan: 開放大家去偷記者的便當5F 12/02 05:43
malindorothy: 這記者不敢具名啦6F 12/02 05:47
orangesabc: 認同7F 12/02 05:48
gz: 同理 今天放任原po罵髒話 哪天原po就在外面殺人了 對吧8F 12/02 05:49
kuijun228: 樓上滑坡,滑得真溜9F 12/02 05:52
BF109Pilot: 這一萬八檢驗費 還是比不上出動檢調的人事費10F 12/02 05:53
wirecut: 推11F 12/02 05:53
gz: 順著原po滑坡看不出來嗎?12F 12/02 05:54
NEWOLD: 這新聞鼓勵大家都去便利超商偷東西?照三餐偷59,便利超13F 12/02 05:56
NEWOLD: 商也不應該找報案阿?
belucky: 還檢調人事費勒    好笑   不然他們上班是看報紙膩  上班15F 12/02 05:58
belucky: 工作不是很正常嗎
BF109Pilot: 樓上誤會啦,我的意思是,警察領薪水就是要抓賊。17F 12/02 06:05
BF109Pilot: 既然都出動檢調了,而檢調的人事成本又比一萬八檢驗費
BF109Pilot: 高,所以這一萬八不一萬八跟本就不用提了
sky0158: 要買單也是那個竊賊買單,甚至加罰五百倍都合理,違反著20F 12/02 06:07
sky0158: 作權不就這麼罰嗎?
ukif: 丁丁22F 12/02 06:08
[圖]
 
alog: 單位是千24F 12/02 06:13
alog: 按財政收支劃分法 罰款與賠償金額 指的是罰金跟罰鍰等的依法
alog: 收的收入還有包括沒收的財物/賠償
HLPT: 重點是花了一萬多去採驗,到檢察官那邊也是緩起訴27F 12/02 06:17
WaSiBird: 推28F 12/02 06:41
buddar: 如果人人都這樣,再多預算也不夠花29F 12/02 06:55
buddar: 人人都這樣可能影響了其他案件進度
tainansausag: 感謝樓上示範標準政客口吻31F 12/02 07:03
corner0111: 又找到癱瘓政府的方法了32F 12/02 07:13
saskuran: 廢物藍綠立委領幾百萬沒人拷貝33F 12/02 07:17
Nravir: 如果被偷傘我一定也森氣34F 12/02 07:27
MattOwl: 推邏輯35F 12/02 07:33
ainor: 哇 你什麼時候要殺人啊36F 12/02 08:02
darrenptt: 為什麼不先警告一次,直接告,不通人情37F 12/02 08:09
snocia: 犯人百分之百緩起訴活跳跳38F 12/02 08:11
snocia: 民事賠償大概59+精神損失200元,認真
M5D: 人情個雕 為什麼不說不先問 直接喝?40F 12/02 08:18
kansuzuri: 法律如此規定,當事人也只是利用自己的權利,有啥問題41F 12/02 08:20
kansuzuri: 鬧下去,讓犯人多個案底也爽,啥叫比例原則不值?
ComeThrough: 崩潰?43F 12/02 08:22
kansuzuri: 不值那表示全民都可以自由去偷,都不能去報案浪費資源?44F 12/02 08:22
tbiblet: 推45F 12/02 08:31
lustdaemon: 記者不讀書智障46F 12/02 08:37
xdctjh: 是47F 12/02 08:37
lustdaemon: 近你馬德人情48F 12/02 08:38
xitian81: 抓一個賊送她前科 我覺得划算49F 12/02 08:42
shukashu0816: 推50F 12/02 08:43
tom282f3: 推51F 12/02 08:44
AetherG: 推,記者腦X52F 12/02 08:59
kevin0383: 賊出啊 幹53F 12/02 09:10
syuanling: 現在新聞都這樣 標題帶風向  檢討人民 不檢討政客54F 12/02 09:20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3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496 
※ 本文也出現在看板: K_hot
作者 rei196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 ̄︶ ̄)b Kotetsu, iiillliiilll, n4tp6 說讚!
1樓 時間: 2018-12-02 09:06:08 (台灣)
+1 12-02 09:06 TW
以前不是有收廢紙的老丫婆,拿走了人家院子裏的廢紙箱,還不是照常辦.....公訴罪就是知道後必定要主動偵辦的,你想放棄追究,檢警還是得抓到人的,所以這標題下的很瞎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