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8-06-11 10:47:26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Re: [爆卦] 沒有人理解到這條垃圾法律有多離譜喔?
時間 Sat Jun 9 21:01:21 2018
※ 引述《wahaha99 (此方不可長)》之銘言:
: 看到這種法律明確性原則跟屎一樣的法條
: 也有人挺的下去
: 台灣真的快完蛋了
: ----
黨也只是抄中國的...
2015年10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佈《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
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六)》,對適用刑法的部分罪名進行了補充或修改,就包括
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
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六)》,對適用刑法的部分罪名進行了補充或修改,就包括
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
根據《刑法修正案(九)》的規定,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中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
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
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3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
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3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黨只是提早和中國接軌,你懂什麼,你沒有台灣價值
黨是絕對正確的好嗎,任何反黨份都要捉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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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問我爸:剛接到爺爺電話,他問我聯考得如何?
可我大學畢業都好幾年了,你說爺爺是不是老年痴呆了?
我爸說:你爺爺都去世好幾年了,怎麼可能打電話給你?我看是你自己痴呆了吧?
這時我媽跑過來對我說:你一個人自言自語說什麼呢?
然後我就在孤兒院醒了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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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7.196.181
※ 文章代碼(AID): #1R6y-ZB-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8549283.A.2FE.html
→ : 我們才三天耶,謝主隆恩1F 06/09 21:02
推 : 中國還只限定 險情、疫情、災情、警情 耶 XDDDD2F 06/09 21:03
推 : 提早適應回歸祖國懷抱的生活啊.3F 06/09 21:03
推 : 黨>共,德政4F 06/09 21:04
→ : 要被統一了5F 06/09 21:04
推 : 台灣共產黨 抄 中國共產黨 的條文 何錯之有?!6F 06/09 21:05
推 : 早點適應吧!府內臥底的可能很多!7F 06/09 21:05
===你們都沒有台灣價值,今天說沒有200萬薪水的不能批510
等下不是黨色的都不能參選了...
和中國接軌哦,有選舉,提名一人,應選一人...
※ 編輯: notepad67 (118.167.196.181), 06/09/2018 21:10:05
推 : dpp也兩岸一家親阿 還在那邊罵柯p 自己也是阿8F 06/09 21:06
推 : 民進黨維護網路和諧不遺餘力9F 06/09 21:47
推 : 前兩天的新聞:吳音寧一時口誤脫口說:「總統就是我10F 06/09 21:47
→ : 們中華人民……
→ : 們中華人民……
推 :12F 06/10 08:42
推 :
推 :
推 :
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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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 時間: 2018-06-11 11:44:13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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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11:44 TW
中國還談法治勒 不爽直接消失個幾天關心一下是基本款 真要弄你判你刑是給你機會"認罪" 不認該怎麼弄就怎麼弄 台灣就算有這條法 關三天? 了不起也是付錢了事真以為能關誰喔 如果功在祖國有錢拿 三天? 三個月都有人肯做
9樓 時間: 2018-06-11 13:00:12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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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13:00 TW
你們不要醬好不好?蔡英文說民進黨是古意的黨耶,你們怎麼可以質疑一個古意的黨呢?沒台灣價值的滾一邊去啦
13樓 時間: 2018-06-11 18:11:14 (台灣)
瞎
(編輯過) TW
有人找我?9.2五毛就是邏輯混亂
拿造謠的自由來對比言論自由搞模糊化
我都懶得說了,畢竟也是浪費口水是吧?
倒是schnee還蠻會挑文章回覆呢,其他篇
屁都不敢吭一句,隱藏的特別深呢!
其他ID也都暴露了,我就笑笑看著你們
能蹦達多久
15樓 時間: 2018-06-11 20:23:17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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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20:23 TW
dispgogogo這智商!?
你怎麼改不重要你怎麼畫虎爛也不重要
,法官認為你造謠哪就是造謠跑都跑不掉
16樓 時間: 2018-06-11 20:58:53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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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20:58 TW
好笑,就算是造謠也仍然是言論自由,看看周玉蔻就說謊說到拼命道歉,這不就是他行使言論自由造謠嗎?哈哈哈哈哈,還是周罵抹黑國民黨是言論自由不是造謠?
17樓 時間: 2018-06-11 22:14:54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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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過) TW
schnee你沒料就只會打模糊戰,
周玉蔻被告到不要不要的上法院跟回家似的
這不是代表著言論自由是要負責任的?
你就不要在這邊秀你優越的智商了
18樓 時間: 2018-06-11 22:37:36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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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22:37 TW
樓上你邏輯好神:法條從1.造謠有罪 變成 2.在網路上造謠有罪,這代表以後會有更多地方的言論自由是不用負責的啊?你是不是反者反者連自己在反什麼都不知道了啊?
22樓 時間: 2018-06-11 23:17:19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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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23:17 TW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5項,本來是:五、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修法之後會是:五、未經查證於網路散播、傳遞假新聞、假消息或散佈謠言, 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秩序者於網路 於網路 於網路很重要所以講三次,不過吱障會自動無視就是了
26樓 時間: 2018-06-13 09:31:20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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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過) TW
zoohoods歐,拜託,你不是美國人嗎?美國人不是很優秀很棒很聰明的嗎?你沒懂我的意思耶,但我猜你會說你不想懂,那你回我個屁啊?沒看懂就閉嘴別回好不好?拜託!害我還要為了你這87分的美國人回很多字,你知不知道你很煩?你看不懂我寫的中文就閉嘴,很難嗎?我的意思是說,就因為言論自由,所以像周玉蔻這些名嘴,可以在電視上大放厥詞說謊造謠,周玉蔻會上法院,是因為被講的人提告了,才證明周說謊,而其他千千萬萬個沒被告的名嘴講的謠言,在言論自由下還不是沒事?只要沒被告就沒事,謠言可以繼續講,繼續騙,你看懂沒?這就是我說的就算造謠也是言論自由,傻瓜美國人有夠天真的,中文不懂還來回留言?閉嘴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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