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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5-12 11:21:4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IAmFreeAndU (116一起幫國民黨送終)
標題 Re: [新聞] 林奕含輕生案陷膠著 南檢:林女父母是還原真相的拼圖
時間 Fri May 12 01:39:26 2017


※ 引述《whitefang10 (醉玉月琴)》之銘言:
看完你整理出來這篇
自認"眾人皆醉我獨醒"

用訕笑言語戲謔一件可能是性侵案件的文章

我突然覺得林奕含雖然死了 但還是件可喜的事 因為至少不用看到這些不堪入目的指控

難怪這麼多性侵案 卻只有少數被害者 有勇氣說出自己被害者的經歷
因為出面指控狼師(性侵犯)
得先付出這麼大的代價

縱然我認為她的死不是死諫
(她本人還在網路社群上徵演唱會的票)

首先她的死 跟陳國星有沒有關聯?
她是自殺
陳國星沒有殺人

那她的指控 只是本小說 所以根本不足以採信
是的
上法院 這書 只是本小說 根本不可能當成證物

那林奕含小說中的遭遇
全都是她罹患憂鬱症幻想出來的?
陳國星聲明 明確自白
陳國星跟林奕含有兩個月的交往關係(不管是婚外情還是性侵)

那這是幻想嗎?

林奕含都已經走了
陳國星大可以咬死這點 撇得一乾二淨
但他的聲明在律師的指引下
有這樣做嗎?

沒有

陳國星全盤托出 律師認為現階段承認關係對他是最好的方法

那可能表示律師研判
後面如果有其他證據出現
情況可能會更嚴重
: 這件南檢到底哪裡難辦,根本鐵證如山好嗎?
: 不信的話,我舉例給大家聽
性侵案 難不難辦 你自己去問勵馨基金會吧

你眼中看到的是

母豬?
騎士團?

那這母豬得到什麼好處?
鮑鮑換包包?
一大筆她根本不缺的現金?
她換到的是一堆的冷嘲熱諷
以及她罹患憂鬱症 所說的話 不足以讓人信服

騎士團?
人都走了
騎什麼?

我真的搞不懂這案件有什麼好戰男女的? 很可悲的眼界
: 1.被害人累積了10年精華寫出的小說,字字血淚,犯案情節交代的一清二楚
你可以全盤否認 它是小說 我沒意見
: 2.被害人說這是真實經歷
所以這點有疑問?
她都說這是真實經歷
你要透過索菲亞去問個明白?
: 3.被害人父母說:這是發生在作者身上的經歷
她父母還在 等她父母的說法
: 4.被害人父母被黑道恐嚇
同上
: 5.被害人年輕貌美,又有才華,選擇輕生一定是外在因素
我也很感冒媒體都放在年輕貌美上做文章

但哪個自殺的案件不是外在因素?
就如同胡婉玲在分屍案問負責警官:這有沒有他殺的嫌疑?
前言不對後語
: 6.加害人躲了10幾天才出面
: 7.加害人住在豪宅裡
: 8.加害人找律師討論案件
: 9.加害人學歷造假,只要曾經說過謊或騙人的,他不管做/說什麼絕對不能相信
你有看過加害人的聲明嗎?
他承認兩人曾經交往過

有哪個有錢犯人會在第一時間說自己有罪 該罰?
全台灣都認為魏應充罪證確鑿
但魏應充呢?
他仍然堅稱自己無罪

林奕含的事情
直接證據都灰飛在時空之中
這樣的案件
你說告得成?

我知道你在反諷 但真的不好笑
林奕含本人也曾經上過ptt這個網站
或許有其他被性侵者
也看到了你這篇文章
你覺得她們笑得出來嗎?

還是她們會感覺"我站出來的下場就是跟這篇文章的指控一樣 粉身碎骨"

你覺得林奕含有沒有被性侵?
對照房思琪的小說以及陳國星的聲明來看
兩個人就是有過關係
這點幾乎可以確認無誤了

所以小說全都是假的? 別的言情小說可能是

但這本小說 已經透過陳國星的聲明 證明有過一段了

一個被告 選擇對他有利的說法 再正常不過
但這個有利的說法
是建立在承認小說內的師生戀(誘姦)是真實存在的

這樣稱得上有利?
人死了不會說話
只是大家還要把它當成一般言情小說來看待嗎?

重申
它(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永遠不會是證物(除非出現爆炸性的證據)
由於作者已經不在
多數人是以它為基準在"討論"

沒有人拿它來辦案 因為死老百姓也辦不了案

但你要說道德公審
沒錯
現在板上就是在道德公審!!

陳國星是算公眾人物
不能道德公審嗎?

藝人婚外情大家罵爽爽
現在鄉民對陳國星有不同標準?
沒有啊

陳國星過的了道德這一關嗎?
我可不是以德蕾莎修女的眼光來看待

而是以社會上最基本的"一個老師 一個丈夫 一個父親"的標準來看待
他根本零分
: 10.加害人的聲明一看就是小學生沒畢業的程度,連文學修辭都不會
: 11.加害人與被害人年紀相差太多,絕對不可能是師生戀
: 12.加害人長得不夠好看,對一個高中生來說根本不可能喜歡上
: 13.許多鄉民都支持被害人
有嗎?
一個什麼好處都沒拿到的被害者
還要被這樣的低等反串文章酸

這樣叫實事求是?

枉費板上還有人認為無罪推定 要保護陳國星的理性思考
但面對一個不能說話的死者 卻是如此的野蠻霸道

你想罵的是板上偏向相信房思琪一書的板友
但你最後罵到的都是林奕含本人
一個已經死去 沒辦法說話的人

這樣的水準還有人興高采烈的推文 我難以接受
: 14.加害人跟許多黑道份子,外省人權貴走再一起
黑道是事實 權貴也是事實 陳述不能說?

還是你認為那些圖片 這些人聲援都是捏造的?

他們都還活著 你可以去問他們

可是房思琪死了 林奕含也死了
: 15.衛福部假日發公文
: 16.衛福部公文發得太快
你認知的公務人員效率這麼高?
如果這麼高 反年改團體人人都說年金改革要改 還會推拖拉一整年沒版本?

衛服部
引用錯誤法條保護性侵者?
: 17.媒體不敢報導
事實 BBBBBBBBBBBBBBBBBBBBBBBBBBBBBBBBBBBBBBBBBBBBBBBBBBBBB
: 18.一堆加害人聘請的工讀生在網站上流竄
: 19.昨天新聞 5/13凱道突然被國民黨申請走 ~ 3000人遊行
謠言不多加揣測
: 20.加害人政商關係良好 而且與"國民黨"往來密切
他愛馬英九是事實啊 又不能說了?
假設他真的性侵 關國民黨屁事?
自己連結的亂七八糟...
: 21.螃蟹螃蟹螃蟹XD
這點真的不好笑...

連日本風俗這麼習以為常的國家
玩繩縛都有專業性工作者在負責

不是你老大付錢一般風俗孃就願意做的

更何況
如果這是真實的發生的話...
我很難想像對這件事採取輕蔑嘲笑的人 會是怎樣的面孔
: 22.其他受害者不出來,一定是陳興和他背後勢力威脅
看完你的這些論點

如果有人不願意出面指控
我能夠以同理心理解她的難處

她可能結婚了?
她也可能跟林奕含一樣憂鬱症了?(然後要說她的指證不足以採信)
她也可能正在被折磨中 連自己都面對不了 怎麼指證他人?

因為要活著坦承自己難堪的過往 還要被陌生人這樣的訕笑

是我 我也選擇沉默...

: 以上鐵證如山,證據確鑿,包大人快鍘他
: 不服的話,開放推噓文來打我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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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P5A7G_C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4524368.A.FCC.html
formatted: 嗯 對1F 05/12 01:40
whitehumor: 推你~ 最看不起眾人皆醉我獨醒2F 05/12 01:41
formatted: 免費大你竟然會出現在瑪板以外 嘻嘻3F 05/12 01:41
ImBBCALL: 重點是林跟你說過自己被性侵嗎?你認識他幾年4F 05/12 01:43
她說自己被誘姦 她有說她合意性交嗎?
nicolaschen2: 推,那種廢文跟垃圾一樣5F 05/12 01:43
修改錯字 無修改推噓文
whitehumor: formatted大每篇都第一推 超快XD6F 05/12 01:43
patchiang13: 林和林的父母也都沒說是陳幹的,目前也只是網友去找7F 05/12 01:44
patchiang13: 出來的,會不會陳交往過,但強暴另有其人
ImBBCALL: 他有說過自己被誘姦?被陳星誘姦?9F 05/12 01:45
陳國星有否認關係嗎? 沒有啊 你怎麼不回頭反問陳國星
女方認為是誘姦
男方認為是婚外情

我原文都說了 你要找索菲亞問清楚嗎?
而且網友的討論也只到文章透露出的蛛絲馬跡
有人越過線 去指涉陳國星 犯殺人罪?

林奕含是自殺...
fifi0828: 那他應該不會用他當原型啊10F 05/12 01:45
formatted: 嘻嘻 他的文章我看到id就很開心11F 05/12 01:46
patchiang13: 我覺得社會上重要的是避免類似的事情發生才是重點12F 05/12 01:47
bring777: 這案我賭一定無法定陳國星的罪~因為根本沒有直接證據!13F 05/12 01:48
amy93:14F 05/12 01:48
qazieru: 又一個理盲濫情...15F 05/12 01:49
bring777: 林也沒留下遺書16F 05/12 01:49
ImBBCALL: 原來小說人物100%等於林奕含,我知道了 掰17F 05/12 01:49
nagisaK: 語畢 哄堂大笑 趕快去辦朗讀遊行 加油18F 05/12 01:50
ferb: 啥是誘姦? 他們認知不同誰可信?19F 05/12 01:50
qazieru: 林案騎士團一職瘋狂的獵巫攻擊人 被諷刺也是剛好20F 05/12 01:50
qazieru: 諷那些瘋狂的人才會跳出來講道德經 你道德根本也沒多好
ferb: 是說我愛你一輩子 然後上床 結果只有倆個月嗎?22F 05/12 01:51
ferb: 那好多誘姦喔.................
qazieru: 孩真自以為能打whitefang10啊? 更讓人看不起騎士團而已24F 05/12 01:52
wmtsung: 真的,我對騎士團、小說派之類的沒啥感覺,但是很令人火25F 05/12 01:53
ferb: 是誰被誘姦? 小說人物還是林本人?26F 05/12 01:53
sali921: 推妳,台灣的良知力量已經弱化太多了,太多愛亂的人27F 05/12 01:53
wmtsung: 大的是很多人酸到最後都是酸到林身上去了,母豬、回收,28F 05/12 01:53
wmtsung: 最新的是精神分裂...
qazieru: whitefang10那篇諷刺的可是言之有物30F 05/12 01:53
我不認識他 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什麼名人 不要幻想人人都想出名
是否言之有物我不評斷

我看到的是人身攻擊 而且是對一個已死之人的人身攻擊
7
"要說明陳星無罪推定"
"不需要把林奕含打成妖魔鬼怪"

他的文章不正是對被性侵者的二度傷害嗎?
所以我才慶幸林奕含已經身亡 不用看到這類文章

朋友間可以開開笑笑 但現在這是重大的社會議題 我不認為妥當
amy93: 言之有物咧 哈哈哈31F 05/12 01:56
nonomary: 合意性交到底誰講的?觀落陰嗎公毒牲32F 05/12 01:57
sai0114: 推33F 05/12 01:57
nagisaK: 要諷刺的那麼恰到好處也是要用心關注這事件很久的34F 05/12 01:57
whitehumor: 大家都會選擇相信自己想要相信的事物啦35F 05/12 01:57
qazieru: 事情都演變成如此了...可以看看最後誰哈哈36F 05/12 01:57
nagisaK: 哪像騎士團只會一直跳針"誘姦""小說"當證據37F 05/12 01:58
到底要騎誰?
你跑去推奶圖 約砲都是你家的事

我發這篇文章 要被打成騎士團? 我要騎誰? 你告訴我?
KIDDLEE: 挖...挖...挖 好棒棒38F 05/12 01:58
qazieru: 看看像遊行多少人在哪邊憤慨 反對的都被打工讀生罵39F 05/12 01:59
qazieru: 結果呢?
demitri: 有些人對一個社會悲劇的態度只是看好戲  真冷血41F 05/12 01:59
nagisaK: 連騎士意思都不懂喔42F 05/12 02:00
nagisaK: 難怪會相信小說
qazieru: whitefang10那篇是人身攻擊? 理盲濫情成這樣...44F 05/12 02:01
ionchips: 那位列的理由不就是他認為的"騎士團"提到過的45F 05/12 02:01
nagisaK: 什麼騎誰?你腦袋在想什麼色色的東西?46F 05/12 02:01
騎士團的來源還要說明嗎?
perceval: 推,請大家不要用反串或是諷刺的方式來討論性侵,47F 05/12 02:01
ionchips: 不然怎麼拿出來諷刺?48F 05/12 02:01
qazieru: 他不是在諷林 是那諷那些瘋狂騎士團都看不出來49F 05/12 02:02
他透過林的角度超譯 怎麼不是在做人身攻擊?
林都說這是個誘姦故事 也是真實案例
他一句小說 就把它打入不可信的極端

他等於否認林生前接受採訪時所說的話
對於一個已經不能發言的人
這樣的超譯 不過分?

重申 我知道板上有一派是主張無罪推定

"要說明陳星無罪推定"
"不需要把林奕含打成妖魔鬼怪"

他認為"騎士團"都不理性 均濫情 他的這篇回文 好到哪裡去?
根本無意義的酸文 跟無罪推定有什麼關係?
就是他把自己的情緒 化做文字拿來消遣被害者不是嗎?
nagisaK: 你無限上綱護衛林就是騎士團啊50F 05/12 02:02
perceval: 這對受害者或是受害者親友都是二次傷害51F 05/12 02:02
※ 編輯: IAmFreeAndU (1.173.24.103), 05/12/2017 02:07:20
nagisaK: 騎士團不就保護公主 你到底在想什麼色色的東西?想騎誰?52F 05/12 02:02
nonomary: 是因為看了衛福部跳出認證性侵加要大家噤口,才開始關注53F 05/12 02:02
qazieru: 沒有騎士團猛秀下限的舉動  也不會有那篇文54F 05/12 02:03
nagisaK: 想騎螃蟹嗎?55F 05/12 02:03
charlly: 推56F 05/12 02:03
ionchips: 所以那位也是騎士團囉  畢竟人家都那麼關注這件事了~/57F 05/12 02:04
nagisaK: 到底想騎誰?說出你心底的願望啊58F 05/12 02:04
wmtsung: 所以不同意見的鄉民罵你工讀生,你罵死者應該?還是那些59F 05/12 02:04
qazieru: 真的是對牛談琴... 60F 05/12 02:04
wmtsung: 罵死者的他媽的晚上夢到林在罵他們工讀生?61F 05/12 02:04
nagisaK: 就是看來看去騎士團只會講這些東西要檢方辦案62F 05/12 02:04
nagisaK: 才會寫這麼中肯的諷刺啊
nagisaK: 你以為他在諷刺林?他諷刺的是你們這些證據不足還以為有
nagisaK: 十足證據要拿小說叫檢方辦案的
ionchips: 那怎麼又說騎士團指會拿"小說""誘姦"跳針呢?66F 05/12 02:05
pornstar: whitefang10哪根蔥? 怎麼上面還有迷弟衝著這個ID就護航67F 05/12 02:06
qazieru: 其實也不用多說了 他那列的真的是林案的明顯亂象68F 05/12 02:06
nagisaK: ....你在跳針嗎 騎士團就是一直再拿小說跟誘姦跳針69F 05/12 02:06
arrenwu: whitefang10 那篇真的是點出一個亂象沒錯70F 05/12 02:06
pornstar: 笑死我了~XD 現在改成whitefang10的諷刺是真理是聖經71F 05/12 02:07
nagisaK: 你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吧72F 05/12 02:07
nagisaK: 你知不知道什麼叫反串啊......
nagisaK: 喔對了,所以原po誤會騎士團是要騎某人 你是想騎誰?
arrenwu: 之前一堆人在夯林的網誌,去看一下,痾 寫三小75F 05/12 02:07
ionchips: 可是大家都認為那篇列的都是騎士團提出的論點不是嗎76F 05/12 02:07
nagisaK: 他就反串啊 你看不懂喔77F 05/12 02:08
vivitune: 必須大推78F 05/12 02:08
nagisaK: 懂不懂什麼叫反串 師爺 解釋解釋 什麼叫做反串79F 05/12 02:08
s860134: 好啦 不要說騎士團,說教徒信眾更貼切,本質有差嘛?80F 05/12 02:09
deepdish: 推推 冷嘲熱諷對於案情才是沒有幫助 不要去脈絡化81F 05/12 02:09
ionchips: 那不就超出"小說"的範圍了  畢竟都提到加害人聲明稿了82F 05/12 02:09
qazieru: 很多就是騎士團的實際作為啊...所以說沒這些脫序的人也83F 05/12 02:09
qazieru: 不會有w那篇
houseguy: 唯一解法就是找人肛他幾個月,然後寫篇優雅的詩詞送他85F 05/12 02:09
cul287: 奇文共賞86F 05/12 02:09
qazieru: 而且還得這麼多推87F 05/12 02:09
s860134: 還是說小說神教 千秋萬載 一桶漿糊88F 05/12 02:10
nonomary: 保護司本應對性侵案相關法條最熟稔的單位89F 05/12 02:10
houseguy: 然後就達到美的境界90F 05/12 02:10
nonomary: 竟然效率之高,還解釋錯誤91F 05/12 02:10
s860134: 無證據的公審 不負責任的猜測,媒體亂象出現在鄉民作為92F 05/12 02:11
陳國星承認婚外情
qazieru: 沒這麼多不理性的 也不會有這麼多反林案支持者93F 05/12 02:12
s860134: 只要訴諸輿論兩字 毀人名譽好像無足輕重的小事94F 05/12 02:12
陳國星承認婚外情 誰毀他名譽? 他自己
qazieru: 你們都沒感受到相比洪案 PTT很多人並不支持林案嗎?95F 05/12 02:12
我本來不想提洪案的
不過你提了 我說一下
洪案是只要役男都知道狗官的嘴臉 所以很自然能把自己類比成洪仲丘

但林案?
光是從性侵戰到男女 說母豬還不是被騎得爽爽
這樣的文字 屢見不鮮

這種發言 你要說有同理心?

雖然醉玉月琴的文章沒有這些下三濫的字眼
但整篇文章 他自認罵到他想罵的人
實際上 還是建立在被性侵者的痛處上

如果林奕含沒死 這篇文章的遣詞用字 評論是合適的嗎?

林奕含是他的家人 他還會用這種戲謔口吻來評論疑似性侵案件?
houseguy: 心證就應該用在這時候..不然要用在何時?人權有差這一個?96F 05/12 02:13
qazieru: 這可不是說那些人都是工讀生就能騙自己的97F 05/12 02:13
aegisWIsL: 這是不站出來的下場98F 05/12 02:13
s860134: 不過小說黨要的不是婚外情 要的是強姦、脅迫、性虐待99F 05/12 02:13
被告當然採取對他最有利的說法
ImBBCALL: 婚外情vs強姦100F 05/12 02:13
這是兩邊看法不同 推論上 應該有性交
你要選擇替活著的人發聲 還是替沒辦法說話的人發聲
我是選擇後者
因為前者還可以替自己辯白 後者呢?
aegisWIsL: 她何時真的站出來了 你下去見過她??101F 05/12 02:13
nagisaK: 我就問你一句:林父母站出來沒 沒站出來你們喊什麼燒102F 05/12 02:13
他們站不站出來都是自己選擇
原原文 不是說 林炳煌醫生 說自己家人受到脅迫?
你願意相信嗎?
s860134: 婚外情小三這種劇情根本爛大街,不符合小說神教的神諭103F 05/12 02:14
whitehumor: 冷嘲熱諷對於案情才是沒有幫助的啦104F 05/12 02:14
qazieru: 先看看誰先冷嘲熱諷吧 騎士團都攻擊這麼久了105F 05/12 02:15
騎士團是攻擊你嗎?
你是陳國星嗎?
為什麼要把自己代入陳國星的角色當中?
nagisaK: 他們就一定要塑造一個聖女被強姦的悲情故事才會有信徒啊106F 05/12 02:15
qazieru: 所以就說了w只是整理騎士團的脫序行為107F 05/12 02:15
houseguy: 換個說法..這老師就"偉大"一點..十字架給他背吧..108F 05/12 02:15
cul287: 支持你一人遊行幫弈含討公道要真相109F 05/12 02:16
nagisaK: 跟反清復明一樣 才會吸引不會思考的人來加入110F 05/12 02:16
nagisaK: 如果是合意啪啪打炮性交十年後自殺 就沒人信教了
所以你的重點還是在"騎"士團嘛...

我不推奶圖 也不是誰的騎士團

這件事不是戰男女
請你自己搞清楚
ionchips: 我是不懂那篇列出來的一些項目跟小說派教徒有什麼關係112F 05/12 02:17
nonomary: 到底為什麼工讀生派不幫衛福部說話呢?113F 05/12 02:17
nagisaK: 你不懂那你再多回去想想 你自己的問題 跟你解釋也沒用114F 05/12 02:17
ionchips: 我不相信加害人的聲明   但我也不是一昧相信小說能當證115F 05/12 02:17
qazieru: 大家都有眼啦 看看違反W列的那幾條聖經 會不會被攻擊116F 05/12 02:17
ionchips: 所以都包綑在一起嘲諷就是對的嗎117F 05/12 02:18
nagisaK: 你不相信聲明還叫他加害人 加害在哪118F 05/12 02:18
nagisaK: 說錯 不相信小說
nagisaK: ionchips你根本就看不懂那篇文章就不要來亂了
qazieru: 老實說 對  現況就是這麼可笑 你看今天也還在繼續攻擊121F 05/12 02:19
nagisaK: 你講的東西明顯表現出你根本不知道他為什麼要反串寫那篇122F 05/12 02:19
nagisaK: 來諷刺沒證據無限上綱的騎士團
qazieru: 不同意見的工讀生 讓後狂罵124F 05/12 02:20
arrenwu: 所以到底有沒有人可以看到什麼解密過的網誌內容啊?125F 05/12 02:20
arrenwu: 這個最關鍵的部分 怎麼大家都看不到?
viviya: 推127F 05/12 02:21
qazieru: 網誌內容根本就不關鍵...只有騎士團會高潮128F 05/12 02:21
qazieru: 沒有證人網誌跟小說一樣在法庭根本沒有可信度...
qazieru: 你有看過王牌大律師嗎?
joycewanga: 推一個131F 05/12 02:23
qazieru: 網誌能當證據 那布丁三姊弟的可憐也真的了132F 05/12 02:24
houseguy: 如果她的精神科醫師能證明她有妄想症,我才可能相信陳133F 05/12 02:25
qazieru: 這也是為啥"工讀生"根本不想理網誌...134F 05/12 02:25
s860134: 何必管劈腿男說甚麼,神諭又沒寫男的說甚麼135F 05/12 02:26
s860134: 神諭上面寫的是 性侵、脅迫、性虐,婚外情根本不符
所以我請你去找索菲亞
被告說是婚外情你就信了?
雖然無罪推定 如果想學其他人站在客觀角度看事情
請時時刻刻保持懷疑

而不是滿口神諭(而你口中的神諭 指的不就是房思琪的小說?)
這樣不是在攻擊林奕含 不然是在攻擊誰?

你如果看騎士團不爽? 請跳過被侵害者的自白 去戰鬥

而不是拿一個已經無法自述的亡者 用她的文字去攻擊她想傳達的體驗
fxntdsxdr: 有人也把聲明當神諭 不要自打臉喔137F 05/12 02:28
s860134: 根本不必證明陳星的聲明真假,只要證明強姦脅迫性虐待138F 05/12 02:29
s860134: 即使陳星說明天太陽西邊起來,也跟神諭一點鳥都沒關係
s860134: 證明男得滿嘴謊話,也無法增進小說的任何可信度
s860134: 就像證明馬英九有洩密與陳水扁沒貪汙一點關係都沒有
可是小說被質疑的部分(兩人的關係) 透過陳國星的聲明證實了耶...
amy93: 原PO好認真回覆142F 05/12 02:32
amy93: 真是辛苦了..
fxntdsxdr: 小說當線索不是定案證據 怎麼有人硬要當聖旨阿144F 05/12 02:33
avrw: 大家都思緒都好縝密喔,我只知道目前辦案進度是---通姦,被甩145F 05/12 02:33
avrw: ,過不了,自殺。
qazieru: 原po的想法 說穿的 誰理妳147F 05/12 02:33
s860134: 所以又相信陳星的說法了? 你再吃自助餐嗎?148F 05/12 02:34
我持開放的看法 這部分是兩者有重疊的交集處啊
只是女方認為誘姦
男方認為婚外情

這有很難懂?

如果板上不要把女方罵得那麼難聽 我可能只是默默的潛水
qazieru: 那妳怎不自己跳過whitefang10那篇??149F 05/12 02:34
whitehumor: 推推 原po150F 05/12 02:34
qazieru: 連諷那些騎士團的文都不能 妳誰啊? 看不見別人的瘋狂攻擊151F 05/12 02:35
qazieru: 還講道德經?
art1: 阿法律不是最講求要有兩方說詞的嗎?怎麼又不能跟另一方說詞153F 05/12 02:36
amy93: 怎麼會沒人理呢  Q大自己不就回得很開心~154F 05/12 02:36
art1: 對照了阿?155F 05/12 02:36
s860134: 說穿了也是相信就會看見嘛 和信教有八成像156F 05/12 02:36
你整篇文章下來已經不知道扣我多少頂帽子了
我一頂帽子都沒回送給你

晚了
我只想說 這件事 不應該像原原PO用戲謔的口吻談論
他的論調
全都建立在被害者的傷口上
hilove5566: 推157F 05/12 02:36
qazieru: 就說了相比洪案 很多人就明顯並不怎麼支持林案了158F 05/12 02:37
qazieru: 何況林家態度是這樣
KillerMoDo: 呃 這案件為什麼會吵成這樣 拿什麼當基礎? 還不是拿小160F 05/12 02:38
KillerMoDo: 說 當基礎開始吵?
sweety655633: 反過來說162F 05/12 02:39
sweety655633: 你是林奕含嗎?為什麼要把自己代入這個角色?
我從頭到尾都代表我自己 我可沒把自己代入別的角色中

只是林奕含的小說
獲得了少部分的證實無誤
陳國星並不是一個無辜的路人

而陳國星的聲明多半跟案情無關

這點在諷刺小說辦案的板友中
仍視而不見

當被視為小說的東西 少部分獲得實證 信度也多了幾分
還是你仍舊要反駁林奕含生前說過
"這是真實故事"的談話?
sweety655633: 74團不也先把陳國興打成妖魔鬼怪?164F 05/12 02:39
可是陳國星自己發了聲明承認婚外情 這點是他自己講的
這是一個好丈夫 好父親該做的事嗎?
更何況他還對自己的學生下手

你是男的女的? 你是男生的話 你希望自己是這樣的人?
              你是女生的話 你希望你老公是這樣的人?

如果不是PTT緊追不捨 你認為陳國星會出來承認他的婚外情?
KillerMoDo: 說穿了 林家父母當初就是要低調 這群人吵到有民代出來165F 05/12 02:39
art1: 部落格阿、父母聲明阿,都被忽略了呢,還有另一方的不作為166F 05/12 02:39
qazieru: 這樣還要人拿出同情? 想的也太美了吧167F 05/12 02:39
KillerMoDo: 到底是誰在拱火?168F 05/12 02:39
sweety655633: 你可以拿小說罵陳國星169F 05/12 02:40
sweety655633: 我不能拿同一本小說檢討作者逆
art1: 是從哪裡看出林家父母要低調的? 怎麼跟我看到的不一樣?171F 05/12 02:40
KillerMoDo: 說真的啦你孩子被你們所謂的"誘姦" 父母怎麼不提告?172F 05/12 02:41
KillerMoDo: 現在風向全都在林小姐定調為被害者的情況下 林家父母
art1: 最大的可能就是沒證據阿,這應該是大家都有的法律常識吧174F 05/12 02:42
KillerMoDo: 在做什麼?175F 05/12 02:42
qazieru: 說下去看來也沒用...不過如果騎士團作風還是不變 只是會176F 05/12 02:42
s860134: 我扣你甚麼帽子,你可以說,我是針對小說神教177F 05/12 02:42
KillerMoDo: 啊 你說到重點啦 沒證據是要怎麼幫林小姐說話阿?178F 05/12 02:42
art1: 更何況法律上根本沒有誘姦的罪名阿,不提告很容易理解吧179F 05/12 02:42
qazieru: 更多whitefang10而已180F 05/12 02:43
KillerMoDo: 林小姐案件之前一堆誣告 我都不知道 沒證據之前定調他181F 05/12 02:43
art1: 一定要有證據才能幫人說話,這是個人選擇囉182F 05/12 02:43
KillerMoDo: 為加害者跟被害者是在想什麼183F 05/12 02:43
CrackedVoice: 一堆仇女到病態的像9.2一直秀下限184F 05/12 02:43
jeans520: 林的父母別出現,陳星才會擔心被握有什麼證據而老實一些185F 05/12 02:44
qazieru: 看 樓上又來示範186F 05/12 02:44
qazieru: 指CrackedVoice
s860134: 我立場一直都很堅定,毀人名譽要有證據,被扣的帽子可多188F 05/12 02:45
陳國星自認婚外情(非誘姦) 那這算不算名譽損失?
證據就是自己的聲明
還是在台灣 婚外情不是"毀人名譽"?

我的論述都建立在陳國星的聲明之下喔
qazieru: 不知道高道德的原po會不會看到喔?189F 05/12 02:45
s860134: 9.2,仇女,工讀生,法匠...190F 05/12 02:45
j9517823: 要求證據就被嗆工讀生 智商低 到底誰先分化的?191F 05/12 02:45
art1: 沒有可以「法律上定罪的證據」,但其它證據就像w列的那麼多192F 05/12 02:45
j9517823: 明明很多人支持的是法治 就被人家扣上相信狼師?193F 05/12 02:46
KillerMoDo: 沒有法律可以定罪的物件 沒關係 但是可以"定調"該師194F 05/12 02:46
larailing: 就是一堆陌生人可以嘲笑被性侵的人 還可以丟石頭 難怪195F 05/12 02:46
KillerMoDo: 真的有做這件事情的物件都沒有辦法提出來196F 05/12 02:47
qazieru: 同j9517823... 這狀況還想要人拿什麼同情心喔?197F 05/12 02:47
ihsun: 推,查一下公正世界原則就知道198F 05/12 02:49
qazieru: 反觀連whitefang10那篇諷刺都爆氣 真是雙重標準199F 05/12 02:49
art1: 只能推論出兩人有性行為的機率很高,是合意還性侵,沒證據不200F 05/12 02:50
morphology: 呃......201F 05/12 02:50
nonomary: 幫補血 推202F 05/12 02:50
art1: 不知道203F 05/12 02:50
morphology: 你也太相信那份聲明了吧?204F 05/12 02:51
qazieru: nonomary: 合意性交到底誰講的?觀落陰嗎公毒牲 <-不愧205F 05/12 02:51
qazieru: 是這種水準的會幫推
morphology: 不過大部分說的好,推回:)207F 05/12 02:52
morphology: 推
s860134: 想那麼久還是在同一句,就說小說神教要的是強姦脅迫性虐209F 05/12 02:55
ihsun: 學歷都會造假還一堆人信210F 05/12 02:55
s860134: 你跟我說神星的狗屁話多屁真的沒有甚麼鳥關係211F 05/12 02:55
所以你接受有婚外情的說法?
不接受誘姦的說法?

我是不想太咄咄逼人
這樣有公允嗎? 你認為你的看法是保持中立?

在我看來 你已經偏向陳國星那一方了 不是嗎?

你不懷疑陳國星的說詞
反倒對林奕含方的說法 處處揶揄

中立? 無罪推定?
我想整篇下來 你跟你口中的神教一樣 早有定見不是?

不要汙辱那些真正堅持無罪推定的板友們
你的這些酸言酸語 就像李來希一樣降低軍公教的水準
fxntdsxdr: 這邊誰是小說教你就指名 在那罵空氣作啥212F 05/12 02:56
Rucca: 只要母豬教徒還在的一天,這個板就會這樣,放棄213F 05/12 02:57
qazieru: 那林家跟林女造假一堆也還有人信...這不是打臉?214F 05/12 02:57
funfun789016: 補血215F 05/12 02:57
antilibra: 啊  兩個月交往都自己證實惹  還要徵得配偶的原諒  這216F 05/12 02:58
antilibra: 都還不算證據  該不會真相信他說的是柏拉圖式戀愛吧?
fxntdsxdr: 本來就能選擇相信來做討論阿 要信任陳星就直講218F 05/12 02:59
fxntdsxdr: 不要質疑林女又不敢站陳星同一邊 這到底在做啥
j9517823: 交往兩個月是要證明什麼?誘姦?強姦?拍裸照恐嚇?220F 05/12 02:59
s860134: 不信神諭=信任陳星 邏輯0分下一位221F 05/12 03:00
j9517823: 質疑林女就一定要是挺陳星喔 二分法真好用呢222F 05/12 03:00
qazieru: 現在林女的幾乎都小說教吧...根本也不用指名 223F 05/12 03:01
s860134: 我從來沒把教徒當成林奕含的代言人,沒啥資格224F 05/12 03:01
j9517823: 我只想問 台灣人想要就是先預設犯罪 在舉證免刑嗎?225F 05/12 03:02
說得很好啊 可以舉證的人已經死了...
事發多年 你認為證據還在嗎?

就算證據還在 你可以請教勵馨基金會的人 性侵案有多難打

對方請的律師 會一直在你傷口撒鹽 直到你受不了 崩潰

就算有第一時間有採集 精液 奮力掙扎 也不見得會使加害人被定罪
qazieru: 陳興聲明且配合檢調了 如果林家不出面推翻 那目前的確226F 05/12 03:02
antilibra: 用那篇聲明並不代表完全相信那篇   只是聲明必然是採227F 05/12 03:02
antilibra: 取聲明者希望被認知的立場  至少兩相對照  阿星觸犯刑2
j9517823: 情侶性交 都先預設強姦 自行舉證才免除刑罰好不好?229F 05/12 03:02
antilibra: 39的可能性大了不少230F 05/12 03:02
art1: 父母聲明一直都被忽略呢,要不然就說那也是造假的231F 05/12 03:02
fxntdsxdr: 你的核心到底是啥完全不懂 還敢邏輯評分喔232F 05/12 03:03
qazieru: 是陳興說法比林家可信  再強調一次 除非林家有新證據233F 05/12 03:03
avrw: 到目前為止最該被罵的鄰家父母都沒人罵,這也蠻神奇的,目前234F 05/12 03:03
amy93: 質疑林女=挺陳星是二分法,那把站在林女這方都歸類為小說派235F 05/12 03:03
avrw: 所有的混亂皆始于此,丟根骨頭讓所有的瘋狗亂咬,這招還蠻厲236F 05/12 03:03
avrw: 害的。
art1: 配合檢調? 哪篇?238F 05/12 03:04
amy93: ,不知是什麼分法 呵呵239F 05/12 03:04
pp096127: 恩亨  乾我屁事240F 05/12 03:04
qazieru: 現在就是林家的說法完全沒辦法去證實啊...241F 05/12 03:04
art1: 怎麼會沒人罵? 看看上面不就有人在說他們造假?242F 05/12 03:04
art1: 所以陳國星的聲明就被證實了?
g6m3kimo: ㄆㄆ244F 05/12 03:05
j9517823: 分法可能就是法治跟獵巫吧?245F 05/12 03:05
qazieru: 什麼誘姦 什麼3個被害人... 有進一步的事證嗎?246F 05/12 03:05
art1: 所以陳國星的說法有進一步的事證嗎?247F 05/12 03:05
amy93: 陳興說法比林家可信-->我笑了,陳星也只是掐著林家目前248F 05/12 03:07
qazieru: 目前看到現在  我確實覺得林家跟林女一定有造假事實249F 05/12 03:07
假造事實 這是你說的 我會幫你保留下來
amy93: 沒有實證這點 說他自己想說的,把責任推得乾乾淨淨250F 05/12 03:07
art1: 恩,那些認為陳國星一定有罪的人跟你差不多251F 05/12 03:08
qazieru: 聽不懂的妳要笑就笑吧252F 05/12 03:08
fxntdsxdr: 這件事不二分法難道還有其他答案嗎 願聞其詳253F 05/12 03:08
amy93: 他自己也沒提出實質證據254F 05/12 03:08
antilibra: 可信?  一個業師  一個丈夫  一個父親在最低標準下255F 05/12 03:09
antilibra:   都極有可能違反刑239  更不用說用個兩個月交往就想
waitwind: 我看不太懂法治派是什麼?反對沒有明確證據的討論?257F 05/12 03:09
antilibra: 輕巧解釋自己拉李國華椅子坐的清白   你要相信我是尊258F 05/12 03:09
antilibra: 重啦
art1: 我以為理性派的務實做法是把造假的部分條列清楚出來打臉260F 05/12 03:09
j9517823: 兩者都不信算不算一個類型? 有證據盡量告阿261F 05/12 03:09
qazieru: 林家如果不出面就到這裡的話  確實是陳佔上風262F 05/12 03:09
s860134: 瞎猜推論高潮就是要被嗆,不用合理自己的作為263F 05/12 03:10
ImBBCALL: 林女造假?她有說過她被強姦嗎?264F 05/12 03:10
art1: 而不是一邊要求網友需要有證據才來討論,一邊說要信不信隨你265F 05/12 03:10
ImBBCALL: 我是覺得鄉民造假的機會最高啦266F 05/12 03:10
s860134: 在我看來 你已經偏向陳國星那一方了=> 又在貼標籤267F 05/12 03:10
我全文都會留著 你不用斷章取義 那些前提都在
你覺得貼標籤也罷
你不是在替陳國星說話嗎?

如果無罪推定 你怎麼又認為林奕含方的指控一定就是虛構呢?

只因為它是"出版成小說"

但我也說過 小說的某些部份 已經被陳國星的聲明證實有重疊

你不是選擇陳國星的聲明
而忽略與小說重疊的真實遭遇?(儘管男女說法不同)
一直攻擊小說是虛構的?

問題是陳國星證實了
art1: 沒證據是要告什麼,一直說要告的到底是怎樣268F 05/12 03:11
s860134: 說那麼多你還是沒聽懂,證明陳星為假無法證明神喻為真269F 05/12 03:12
qazieru: 就不要看到時是原PO消失 XDDDD270F 05/12 03:12
EVEREVER: 人都離開了還要被酸271F 05/12 03:12
fxntdsxdr: 不然你是哪一方說清楚不然很難討論272F 05/12 03:12
waitwind: 小說神教、小說辦案什麼的不也是標籤?273F 05/12 03:12
j9517823: 不告 又沒證據 那是要定什麼罪真心看不懂274F 05/12 03:12
s860134: 瞎猜推論高潮,理盲濫情腦補,這就是被嗆的點 懂嘛?275F 05/12 03:13
nick236: 紅明顯 這篇的重點到底是甚麼276F 05/12 03:13
qazieru: 啊就真的是小說辦案啊 還沒人告案嘞...277F 05/12 03:13
EVEREVER: 講母豬騎士黨的豆太過分了吧278F 05/12 03:14
art1: 輿論定罪阿,這麼多人都說了,還一堆不反智的人出來反對279F 05/12 03:14
jeanniewoo: 推280F 05/12 03:14
fxntdsxdr: 林家在辦喪事也沒說不告 怎麼一堆人定調林家不出面阿281F 05/12 03:14
qazieru: 妳看連檢方都一直呼籲被害者家庭出面跟求證據282F 05/12 03:14
waitwind: 瞎猜獵巫也就罷了,但嘗試從各種細節去推論有何不好?283F 05/12 03:15
s860134: 挖靠 你真的拿宗教的辯論出來了284F 05/12 03:15
qazieru: 因為現在就是沒出面啊... 這當然可以講到他出面285F 05/12 03:15
fxntdsxdr: 林家在辦喪事 林家在辦喪事 林家在辦喪事 有人看不懂?286F 05/12 03:15
j9517823: 是阿 公審真偉大是吧 大聲喊喊又不用負責最棒了287F 05/12 03:15
公審非公眾人物很可惡
但公眾人物在此限度內嗎?
公眾人物的道德操守不能討論?

那你去砸了全台灣 甚至美國 歐洲的報社好不好?
art1: 因為事情過去很久了,至今依舊也只有發聲明,沒證據告不了的288F 05/12 03:15
qazieru: 妳沒看我講的"強調"內容是什麼嗎?289F 05/12 03:16
art1: 可能性最大290F 05/12 03:16
s860134: "證明神不存在" 這件事情常常被教徒反駁...291F 05/12 03:16
s860134: 神諭 是教徒提出來的,他有義務要證明神諭的正確性
antilibra: free大又沒說你所謂的神諭必為真   只是若要選立場  會293F 05/12 03:16
感謝你的理解
但我想他聽不進去的
他可能把自己連結的太深入了
art1: 公審偉不偉大不知道,但只要陳國星提告,也不是真的不用負責294F 05/12 03:17
ImBBCALL: 林亦含方指控?還是鄉民指控啊?295F 05/12 03:17
qazieru: 先別說出面  林家暴這麼久了連告都不告...296F 05/12 03:17
s860134: 而不是指著別人說,你無法證明神喻為假,故神喻為真297F 05/12 03:17
antilibra: 選幫逝者多說一點的立場298F 05/12 03:17
qazieru: 這也是台灣奇案了 檢調一直求人還不要去299F 05/12 03:17
j9517823: 那公眾人物定義在哪 補教老師的家人算公眾人物?300F 05/12 03:18
我有去騷擾他女兒嗎?
還是騷擾他女兒的帳要我扛?
你剛剛還說得很有法治觀念
怎麼現在全變了調?
art1: 因為最大可能就是都沒證據了阿,沒證據幹嘛還上法院?301F 05/12 03:18
qazieru: 現在真的就是全部小說辦案...302F 05/12 03:18
※ 編輯: IAmFreeAndU (1.173.24.103), 05/12/2017 03:21:01
art1: 父母聲明又再度被忽略了303F 05/12 03:19
qazieru: art1 所以妳的說法就是小說辦案嘛...304F 05/12 03:19
qazieru: 父母聲明無法當證據 忽略的是法律喔
waitwind: 哪來的全部小說辦案,也許有人真是辦案,但也不少是討論306F 05/12 03:20
antilibra: 我也沒興趣證明你所說的神諭為真   我只對陳聲明  動作307F 05/12 03:20
antilibra: 完整性  和林作家作品  林家關聯性有點興趣
art1: 選擇相信誰的說法,關法律什麼事?309F 05/12 03:21
waitwind: 家屬目前不去的理由很正當阿,悲傷本來就不容易走出310F 05/12 03:21
fxntdsxdr: 以林生前寫作跟訪談本來也能當線索辦案 又不是拿來定罪311F 05/12 03:21
j9517823: 怪了 我有說你去騷擾你有罪? 看似理性也不怎麼樣312F 05/12 03:22
不然你問我他家人幹嘛?
是你自己扯遠的
好晚
我不想多說了

當然你可以說你沒有那個意思
但有沒有 我覺得不用多說了
qazieru: 哇...真的是宗教教徒看待聖經的思考模式耶313F 05/12 03:22
fxntdsxdr: 這些線索本來就可受大家去推測 這又沒人能定他罪314F 05/12 03:22
qazieru: 不求證不證 只求信不信315F 05/12 03:23
art1: 錯了,當法律起不到作用,當然不能繼續堅持走法律316F 05/12 03:23
avrw: 會不會到時候:我從頭到尾都沒說晨星這兩個字喔,那是你們鄉317F 05/12 03:23
avrw: 民自己肉搜出來的。
qazieru: art1的說法根本就是民粹了...319F 05/12 03:24
j9517823: 因為你講公眾人物就可以公審阿 那公眾人物定義在哪?320F 05/12 03:24
你可以公審任何人啊
只是我不會支持你公審你的鄰居朋友
公眾人物你自己知道 不知道就餵狗吧 我懶得不停的定義了
antilibra: 沒有啊   仔細看你的這篇文和回應   自然能得到那結論321F 05/12 03:24
antilibra:    最多是加一個希望能正視性侵類受害者需面對的痛苦
antilibra:   要求些同理心而已
j9517823: 有鄉民跑去公審人家女兒 那你認為ok嗎?324F 05/12 03:25
不OK 各人造業各人擔
art1: 難道要像提告派一樣堅持沒證據卻要提告嗎?325F 05/12 03:25
※ 編輯: IAmFreeAndU (1.173.24.103), 05/12/2017 03:26:49
fxntdsxdr: 有上過新聞和補習相關權益應該也符合公眾討論了326F 05/12 03:26
qazieru: art1已經一直在說笑話了 沒證據當然就無罪啊327F 05/12 03:27
qazieru: 現在還有什麼提告派分類喔? XD
fxntdsxdr: 世界上有道德審判跟法律審判 哪邊民粹阿....329F 05/12 03:28
antilibra: #1P3SlHW_ (Gossiping)  那些已經討論過了  不太懂為330F 05/12 03:29
antilibra: 何還這麼多人能夠這麼魯莽的侵犯疑似被害人
qazieru: art1妳這心態就是活脫脫的中世紀獵巫的那群民眾一模一樣332F 05/12 03:29
art1: 你要者麼想也是你的自由,反正你也沒證據333F 05/12 03:31
art1: 你沒看過前面那些理性派、提告派、不反智派的言論,他們最愛
qazieru: art1到底在回什麼啊? XD  嘛~睡覺去了335F 05/12 03:32
art1: 做的就是要人拿著小說去提告336F 05/12 03:32
fxntdsxdr: 這裡也沒在定罪 已經不知道他在回什麼了337F 05/12 03:33
qazieru: 所以妳那就是民粹 中世紀獵巫嘛338F 05/12 03:34
art1: 我認定的是當法律幫不了你的時候,就不該繼續堅信法律339F 05/12 03:35
uini: 推。有人造口業造很爽340F 05/12 03:35
art1: 你要認為這就是民粹,獵巫,只能說你沒體會過法律的極限341F 05/12 03:36
fuweick: 對啦你不信法律乾脆創個宗教算了好嗎?342F 05/12 03:37
lalasnow:343F 05/12 03:37
Tatsuya72: 鄉民沒有甚麼了不起,不會有公審還是定罪的能力,這些344F 05/12 03:37
art1: 當法律幫得上忙的時候,當然信法律阿,但幫不上忙的時候呢345F 05/12 03:37
Tatsuya72: 討論就只是輿論的一部分,有正有反也是自然不過。但某346F 05/12 03:38
kaky: 超譯林的應該是你吧...質疑你林何時說過不是小說就是索菲亞.347F 05/12 03:38
lalasnow: 你認為原po不是咖  卻一直在盧三小?348F 05/12 03:39
canappeco:349F 05/12 03:39
kaky: "可以公審任何人"? XD350F 05/12 03:39
uini: 討論區討論本來就是正常的事,失去討論熱度就沒人討論了351F 05/12 03:40
Tatsuya72: 些為反而反的論點實質上就是洩憤用途,不惜搭上失智列352F 05/12 03:40
lalasnow: 公審就是嘴砲啦 有這麼難懂喔353F 05/12 03:40
uini: 一直想要扣帽子壓下討論熱度,反而會激起更多討論354F 05/12 03:40
lalasnow: 誰能告訴擋你嘴砲 懂了沒355F 05/12 03:40
uini: 這年代任何人都有可能會被公審啊 放個打人影片上來就有了356F 05/12 03:41
Tatsuya72: 車站在劉毅(沒抓到就是合法)、陳星(只是婚外情)這一邊357F 05/12 03:41
uini: 但熱度散得也快。某種層面來說,工讀生試圖要人別討論反而358F 05/12 03:41
uini: 為討論熱度添柴火。
qazieru: uini 當初扣帽的就是騎士團吧 妳沒看現在都逆風了嗎?360F 05/12 03:42
Tatsuya72: 網路嘴砲對當事人不痛不養,稱公審也太浮誇。361F 05/12 03:43
uini: 逆風是你在說的,74團是指蘇美教徒嗎?362F 05/12 03:43
qazieru: 看看遊行之前憤慨成怎樣 現在變怎樣的笑話...XD363F 05/12 03:43
uini: 蘇美教徒始終如一啊 事件發生時蘇美還出來連發三篇想帶風向364F 05/12 03:44
uini: 算笑話嗎?我認識的家長們都很憤慨,台南人很生氣
qazieru: 又多個蘇美教了 真的是病的不輕366F 05/12 03:45
Tatsuya72: 台灣人民就缺乏"成人之美"的格調啊!一群人最見不得人好367F 05/12 03:46
qazieru: 好啦 那妳去台南辦個遊行好不好 XDDDD368F 05/12 03:46
Tatsuya72: 做對的事情往往是最痛苦、困難的決定。369F 05/12 03:46
lanmua: 推 有些人的態度真的會讓曾經有這種傷害的人心寒370F 05/12 03:47
art1: 那些人不會認為他們的態度跟發言有問題啦,只會說證據拿出來371F 05/12 03:48
qazieru: 其實這種攻擊真的打不到人...PTT上不知多少過去議題如洪372F 05/12 03:49
qazieru: 案等會上街的 這次完全看笑話
qazieru: 尤其騎士團一直在惹怒同為PTT的人
art1: 洪案之前,最有名的不就是萬人響應,一人到場嗎?375F 05/12 03:51
qazieru: 從陳興聲明後就已經很明顯的逆風了376F 05/12 03:51
qazieru: 所以妳們的遊行辦得如何啦?XD 大家都在看笑話啊
Tatsuya72: 人家有其價值判斷跟求證的思慮經過,沒證據=無罪是錯誤378F 05/12 03:52
Tatsuya72: 的見解及誤導,正如同我說鄉民並無判人有罪與否的權力
qazieru: 然後現在又還是民粹 小說辦案 380F 05/12 03:53
art1: 洪案之後,不是只有太陽花上街嗎?還有其他的?381F 05/12 03:53
Tatsuya72: 自不需要強迫自己用審判的流程檢驗事情真相,持這種說382F 05/12 03:54
Tatsuya72: 法的人我才認為有病,腦中自己開法院說只看證據...柯P
qazieru: 現在還在支持洪案的只有本來那票人而已 但這種人也越來越384F 05/12 03:55
qazieru: 少 因騎士團的舉動不滿的會越來越多
Tatsuya72: 也說過有種東西叫"常理",刻意抹除常理常識就可判斷的386F 05/12 03:56
qazieru: 講錯 支持林案387F 05/12 03:56
Tatsuya72: 真相,才是反智的行為,雖然我也知道那種人不是自己反388F 05/12 03:57
qazieru: 要講"常理" "常理"看林家真的也有鬼就是啊... XD389F 05/12 03:57
art1: 我倒不這麼認為,有媒體跟立委跟議員在那邊炒,覺得某人有罪390F 05/12 03:58
Tatsuya72: 智, 只是用盡話術、用其身分來混淆視聽試圖讓別人反智391F 05/12 03:58
art1: 的人只會比你想像的多392F 05/12 03:58
qazieru: 兩邊的常理不過同樣是各說各話393F 05/12 03:58
Tatsuya72: 在此例,覺得某人無罪的想得比覺得有罪的多更多 更歪394F 05/12 03:59
qazieru: 那妳覺得有罪又能幹嘛? 希望有人能桶他一刀? XD395F 05/12 03:59
Tatsuya72: 這沒有兩者相對等的判斷存在,你要說53歲和16歲的人性396F 05/12 04:00
qazieru: 這種民粹也同樣會誕生出反制力量 例如我們397F 05/12 04:00
Tatsuya72: 交,有可能是16歲自願或非自願,兩個情況合理程度可是398F 05/12 04:00
Tatsuya72: 天差地遠,自然不能說這是各說各話,甚至刻意抹除53歲
Tatsuya72: 的犯意與責任,若再硬扯成16歲因為"騷"所以跟53歲求愛
art1: 看不出哪裡有反制了,還不是各說各的,永遠都不會有交集401F 05/12 04:04
Tatsuya72: 就更是極為無恥的惡意言論,這說法根本不該被採信。402F 05/12 04:04
qazieru: Tatsuya72結果妳的常理還是沒說服力嘛...403F 05/12 04:06
Tatsuya72: 一看就很清楚明瞭的事情,不需要立委跟媒體來才炒得動404F 05/12 04:06
qazieru: 連作家都承認愛過對方了...405F 05/12 04:07
Tatsuya72: 是你的常理異於常人吧,我舉得例子相當清楚了 不要理盲406F 05/12 04:07
Tatsuya72: 你說她說愛過對方,是哪句話,請說。
qazieru: 理盲耶 好會套喔XDDDD408F 05/12 04:07
antilibra: 捅他一刀似乎只有一人提起   產生怎樣反制的力量都ok409F 05/12 04:07
antilibra:  只希望別產生出啥沒被抓就合法  女誘姦男等冠英歐巴
antilibra: 式說法   啊  差點忘了  還有啥  女生自己應該也很爽吧
Tatsuya72: 你說房思琪對李國華有愛讓你有這判斷,先生,這小說欸412F 05/12 04:08
qazieru: 不認同妳的就是理盲 還真有臉說啊...413F 05/12 04:08
antilibra:   類的低劣笑話414F 05/12 04:08
Tatsuya72: 沒想到你還更信小說啊...415F 05/12 04:09
qazieru: 因為妳的常理根本更不可靠啊 XDDDDDD416F 05/12 04:09
Tatsuya72: 你可以反駁說你沒要理盲啊 又不能逼你承認@@ 只說不"要417F 05/12 04:10
Tatsuya72: 你說說看不可靠之處在哪呢?
qazieru: 跟妳說 現實總比小說離奇419F 05/12 04:10
Tatsuya72: 你還是舉實例吧來驗證自己的話吧。420F 05/12 04:11
qazieru: 我自身的經驗就可以打妳臉了XD 比起陳我更沒啥長處耶421F 05/12 04:11
Tatsuya72: 我在這篇推文已講出我認為把常理加入判斷的依據與推演422F 05/12 04:12
Tatsuya72: 所以你的經驗,就是此案的"理"所在之處嗎?可以這樣嗎?
qazieru: 所以說妳的常理比小說更不可靠啊424F 05/12 04:13
antilibra: 是離奇啊   所以你相信兩個月的交往可以淬煉出十年後425F 05/12 04:13
jet22662266:426F 05/12 04:13
antilibra: 的十萬字控訴?427F 05/12 04:13
Tatsuya72: 提醒你只是把你講的話重複一遍,沒有解釋喔...428F 05/12 04:14
qazieru: 如果妳的常理成真 那台灣搞師生戀的就只有林? 429F 05/12 04:14
stussy170: 快啦 哪裡領五百啦 工讀生們都快餓死了430F 05/12 04:14
qazieru: 事實上愛上中年男的少女例子可不少431F 05/12 04:14
Tatsuya72: 你錯誤推演我所提的常理判斷了,"搞師生戀""愛上中年男432F 05/12 04:16
Tatsuya72: 是你的主觀描述,而不是客觀事實。
qazieru: 這種理盲還有臉說別人理盲...難道老師泡學生都假的?434F 05/12 04:17
Tatsuya72: 依你的說法,問題出在搞師生戀、愛上中年男的女子身上435F 05/12 04:18
Tatsuya72: 是吧? 老師和學生交往 是可能存在的情況我不否認,但是
qazieru: 所以妳是想判陳啥? 師生戀根本不會被判 女方都16歲了437F 05/12 04:18
Tatsuya72: 是否例子多到能當作為常理,我就不能認同,更何況,你438F 05/12 04:19
qazieru: 誘姦? 性侵? 說到現在還是一點證據都沒有439F 05/12 04:19
Tatsuya72: 沒有探討到妨害性自主的情況,所以你已先入為主是自由440F 05/12 04:19
Tatsuya72: 戀愛,刻意抹除探討妨害性自主存在的可能性,這就是盲
qazieru: 妳轉了一大票 結果還不是判不了陳是否性侵442F 05/12 04:21
Tatsuya72: 然後你又馬上跳回去"沒有證據"來為自己說詞開脫,不就443F 05/12 04:22
Tatsuya72: 是我說的,刻意抹除常理常識可判斷的情形,自己腦中開
qazieru: 我沒開脫啊 因為現在就是沒證據XD445F 05/12 04:23
Tatsuya72: 法院還未審先判,沒證據=無罪...你這是邏輯謬誤啊...446F 05/12 04:23
qazieru: 這樣只會傾向當初兩邊是合意的447F 05/12 04:23
Tatsuya72: 連檢視犯罪存在的可能性都不敢,那判斷還能有啥公信力448F 05/12 04:24
wkheinz: 就是趁風向假中立 惡心到我講不出話449F 05/12 04:24
qazieru: 樓上是承認現在風向確實變了嘛? XD450F 05/12 04:25
Tatsuya72: 唉,反正這類的說法就持續沒證據=無罪推定=不存在犯罪451F 05/12 04:25
qazieru: 不過我不是現在才跳出來喔 XD452F 05/12 04:25
Tatsuya72: 你還是省省吧,風向你感覺得出來才有鬼。453F 05/12 04:26
qazieru: 我要省什麼?XD 是會怕喔454F 05/12 04:27
qazieru: 我這種人只會越來越多啦
antilibra: 並不必然會傾向兩方合意    別小看了法院的智商456F 05/12 04:27
Tatsuya72: 我該說的都說完了,就留著讓別人檢視省思吧 你是沒救了457F 05/12 04:28
qazieru: 那妳是有救嗎?XD 說到都只能講氣話 458F 05/12 04:30
agow: 推459F 05/12 04:33
ims531: 推460F 05/12 04:35
alex9708hero: 推461F 05/12 04:40
ims531: 推462F 05/12 04:40
jrr771222: 堆463F 05/12 04:42
howaboutX: 同意 推464F 05/12 05:03
lecheck: 日記是關鍵465F 05/12 05:05
Lucienne1001: 推466F 05/12 05:12
[註冊] 來註冊 | PTT Web
雙和板板友名單◎ID:whitefang10◎怎麼稱呼:貓貍◎性別:男◎生日:72/10/25◎就讀學校(請盡可能寫出第幾屆或是幾年畢業,尚未就讀的就請空白)國小:永平國小國中:永和國中高中職:永平高中大專院校:台北大學研究所:◎目前(在學or工作):服役XDDD◎家住(盡可能寫詳細,用明顯地標或是 ...

 
alliao: 大推 社會風氣靠大家多點溫暖吧468F 05/12 05:18
[討論] 考上"社工師證照"是否一定要執登 | PTT Web
有先在版上爬過文,但想確認自己法律解讀上是否有問題社工師法第4條中華民國國民經社會工作師考試及格,並依本法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者,得充任社會工作師。重點在這個「得」字意即考到社工師證照的人,可以選擇自己要不要充任社工師(如果它是「應」的話,那當然沒什麼話好講)而社工師法第9條社會工作師執業,應向所在地 ...

 
RomaneeConti: 原來台北大學的社工師就這種水準啊 大開眼界470F 05/12 05:22
Orzer: 本日最中肯471F 05/12 05:38
covenant: 幫補血,某些人不先貼個標籤好像就不會主張自己的看法了472F 05/12 05:39
zox750822: 一直替陳星說話的,希望是真的認為他是對的;而不是只想473F 05/12 05:43
zox750822: 領錢
aa1052026 
aa1052026: 台灣人水準你很意外?代表百性發言的民代出軌或開房間睡475F 05/12 05:47
aa1052026: 樁腳女兒都能繼續當立委了 補習班老師出軌癡學生當然沒
aa1052026: 什麼 自己權益被外遇垃圾發聲都沒差了 還奢望幫別人講
aa1052026: 話?
joeblack0205: 推479F 05/12 05:56
Zombieslayer: 好啦 87分 你就拿這篇給法官看480F 05/12 05:57
teajimmy: 真希望多數人可以像你一樣思考481F 05/12 06:07
m850537: 同意,這是因為憂鬱症而自殺的偶發事件482F 05/12 06:10
Ruowind: 推483F 05/12 06:15
Wishmaster: 陳沒事機率高吧,林也沒想陳往死裡打,怎麼人走了484F 05/12 06:18
Moratti: 推485F 05/12 06:24
Jr0000: 推推,那些無腦酸母豬的死一死好了486F 05/12 06:28
buddar: 陳星的聲名是事實?還是林俊憲爆料是事實?可以測謊看看,487F 05/12 06:39
buddar: 檢調在這些事突然不靈光
truth0930: 中肯489F 05/12 06:41
hydracarina: 工讀生很多490F 05/12 06:43
Koibito: 邏輯正確491F 05/12 06:46
hkai: 台灣這種檢討被害人的風氣...難怪沒人敢站出來492F 05/12 06:55
kk520you: 工讀生便當是不是吃不用錢啊,可以幫訂嗎?493F 05/12 07:03
event1408472: l494F 05/12 07:05
graykawi: 推495F 05/12 07:07
AbbeyJien: 推496F 05/12 07:09
lydia227: 事實上我們的社會真的缺少包容力,訕笑被害者真的不應該497F 05/12 07:10
lydia227: ……
kenlin0105: 反串自以為有趣499F 05/12 07:13
cms6384: 工作室上工囉500F 05/12 07:14
cindycincia: 回那些廢文辛苦了501F 05/12 07:18
lhsieh: 我沒唸啥書沒辦法像原po把這些想法具體寫出來502F 05/12 07:22
elibra01: 推503F 05/12 07:26
notfound0407: 大家只關心右肩 狼師 完全不想知道林女真正的困難504F 05/12 07:27
StuLeo: 那種廢物  真的自以為幽默、瀆星505F 05/12 07:29
flux: 有些人是靠那樣增加自己的存在感的…506F 05/12 07:31
nfish: 你憑什麼說這是性侵案件???507F 05/12 07:37
DarkerDuck: 推,酸宅護航陳星本來就是一件極其奇怪的事情,唯一可能508F 05/12 07:40
loveseawind: 這篇還真是一堆畜牲509F 05/12 07:40
euka: 推510F 05/12 07:41
flare5566: 別說有錢人不缺錢 你看那個蓋什麼都變百貨公司的老頭511F 05/12 07:49
areosmith: 眾人皆醉我獨醒,不就你嗎?以後小三統統告始亂終棄性侵512F 05/12 07:56
bc007004: 有錢人缺錢會用這種賣肉的方式去賺?你在說笑話嗎?513F 05/12 07:56
RAY1203: 垃圾榔屍BJ4514F 05/12 07:58
nickle: 工讀生多到可怕……515F 05/12 08:02
Wand 
Wand: 推516F 05/12 08:02
repast: 推517F 05/12 08:05
hohohoha: 只能說檢調不積極到有點可怕...518F 05/12 08:07
johnlin35: 推519F 05/12 08:07
zombieguy: 工讀生收了多少錢啊520F 05/12 08:10
king181239: 笑死 沒有什麼證據就說是性侵 台灣真的要完蛋了521F 05/12 08:12
king181239: 然後小說迷一直強調其他等證據的是工讀生 更慘
kazekaze: 推523F 05/12 08:14
truth0930: 推524F 05/12 08:18
Freezebreeze: 推525F 05/12 08:18
namtad: 推526F 05/12 08:19
hohohoha: 照林講的就是性侵阿 至於定不定罪 抓不抓得道那是後話了527F 05/12 08:20
makapaka: 9.2很喜歡說台灣完蛋了,聽起來超耳熟528F 05/12 08:21
timebreak: 推 完全理解為何受害人不敢出來529F 05/12 08:22
winnerdinner: 工讀生非常的噁530F 05/12 08:22
hohohoha: 難道當小三被性侵就合法?更何況 小三還是某人自己說的531F 05/12 08:24
jauruyu: 推 一堆白癡仇女宅 耍智障習慣了 毫無節制毫無上限532F 05/12 08:24
sheepbear: 其實我覺得現在目的已經達到了,雖然在起訴、定罪上都533F 05/12 08:24
sheepbear: 拿加害人沒辦法,但社會輿論已經給了他公評,他這輩子
sheepbear: 都會活在被控為性侵惡狼的陰影中,而鄉民們關心的補教
befly10015: 11111111111536F 05/12 08:25
sheepbear: 業實名登記、課稅,相關部門也都在研議討論,社會已經537F 05/12 08:25
sheepbear: 因此前進一大步了,希望大家可以更關心制度上改革的進
befly10015: 1111111539F 05/12 08:25
sheepbear: 度,那才是奕含對這個社會,對更多受害人真正的貢獻。540F 05/12 08:25
makapaka: Whitefang10居然是社工師????太可怕了吧,萬一他幫541F 05/12 08:25
makapaka: 助的對象有性侵受害者,他會用什麼惡意眼光來看待?
jauruyu: Whitefang10說是幫他朋友問 不知真的假的 確實很恐怖543F 05/12 08:27
jauruyu: 媽的這種仇女宅真當上社工師 這社會才是病了
makapaka: 往前爬推文,居然有人說這次「反林案支持者」很多,我545F 05/12 08:29
makapaka: 笑了,你們連在現實生活甚至fb都不敢具名支持陳國星,就
makapaka: 像陳國星那兩個律師一樣隱姓埋名,只剩下匿名的ptt可以
makapaka: 噴骯髒口水而已,還敢拿洪仲丘比?洪仲丘案反對的人也
makapaka: 敢具名反對的,自己像老鼠一樣躲,然後自以為人數眾多?
makapaka: 如果很有道理,你去你上班上課的地方大聲講你的言論啊!
ahyang98: 希望原文真551F 05/12 08:35
ahyang98: 的只是收錢辦事才發那篇文
elesai0956: 偶爾當個理盲很好 不然這個社會真的很冷漠553F 05/12 08:37
isscc2014: QQ 要查標案和背後政商關係 能壓著媒體衛福部 推實名制554F 05/12 08:39
elijah2012: 幫你補血555F 05/12 08:43
jeyang: 推 從沒看反串看得如此想吐556F 05/12 08:46
maxlaw: 惻隱之心人,人皆有之!一群很特別的人種,一講著非人的話!557F 05/12 08:49
clubee: 推558F 05/12 08:49
ymib: 腦補559F 05/12 08:51
Sinkage: 推560F 05/12 08:54
v50503030: 連騎士團都不知道是啥意思561F 05/12 09:00
lodestar: 推562F 05/12 09:00
gn00173389: 沒有銅鋰鋅不行喔?563F 05/12 09:04
ShinXXXXX: 一個學生 一個明知有妻子 一個小三 女方也是零分564F 05/12 09:05
Weezer: 崩潰噓565F 05/12 09:05
fransice7: 這篇應該m566F 05/12 09:05
abasqoo: 推567F 05/12 09:07
tikan: 注意右肩事件的確是沒啥意義,還不如注意陳國興後面那間568F 05/12 09:16
tikan: 公司今後又要用什麼手法賺納稅人錢比較重要
david624: 腦補570F 05/12 09:17
annefocus: 推!不該訕笑被害者571F 05/12 09:20
aragorn747: 看到她說是真實經歷就end了,怎沒看到她也說有改編?572F 05/12 09:22
lingling0000: 推573F 05/12 09:24
jach1023: 推574F 05/12 09:24
f124: 又變性侵了 快拿小說去找證據拉XDDDDDDD575F 05/12 09:26
gogopa: 樓上 作者明明有說根據真人真事改編576F 05/12 09:27
XIICAT: 所以你會觀落陰嗎  沒看到又沒證據要審個屁577F 05/12 09:28
kissross: 推~一定會有其他受害者出面的578F 05/12 09:28
XIICAT: 就算日記有證明力  被告在法律上就是有對質詰問權阿579F 05/12 09:29
XIICAT: 不然難不成我自殺寫個馬小九害我  他就要被起訴??
f124: 檢察官應該去拘提林家人吧 敢放話又不拿證據581F 05/12 09:31
f124: 林家人叫的那麼大聲傳喚他們連個屁都不敢放 你想講什麼?
whiterM: 怕有人為了錢亂噓,趕快推~583F 05/12 09:33
elesai0956: 陳星都沒被拘提了 笑死584F 05/12 09:34
csb0913: 推585F 05/12 09:41
chbh: 那群李姓中壢真的令人作嘔586F 05/12 09:43
pommpomm: 推587F 05/12 09:45
doroarien: 有些人一直在諷刺別人濫情 卻也不斷在攻擊立場相反的人588F 05/12 09:47
doroarien: 所作所為沒比亂喊工讀生的人好到哪裡去
blahblah: ㄊ590F 05/12 09:52
blahblah: 推
darkmaze: 反正有鄉民還要法院幹嘛 趕快把法院廢一廢吧592F 05/12 10:05
darkmaze: 判決沒出來前你閉上嘴消停一會很難嗎?
water878979: 推,有人以為站在理性位置上實質是只站在某一方而不594F 05/12 10:06
shrines: 現在有些人思維已經不是理性,而是人渣境界595F 05/12 10:06
water878979: 自知。這樣也就算了,別人問幾句就酸言酸語亂咬人,596F 05/12 10:06
water878979: 只准自己有立場別人不可以呢!林的小說不能當證據=
water878979: 豪無參考價值?本篇對照陳的聲明指出兩者有重疊=騎士
water878979: 、小說判案?  看到黑影就開槍,就承認自己只是想要
water878979: 戰別人吧
windaria: 推!601F 05/12 10:06
YALEMY: 推啊 有些人就是為反而反 好像我腦子最清醒一樣 結果自己602F 05/12 10:08
YALEMY: 也拿不出證據 只能拿聲明在那裡high
chong17: 好文604F 05/12 10:08
nsaids: 看完了,來去噓北七605F 05/12 10:08
Beakhsu: 那種人如果是工讀生,拿錢辦事,也只能說放棄人格賺髒錢606F 05/12 10:09
Beakhsu: 如果不是工讀生,那,我們怎麼期待其他被害者出來?
m4tl6: 自己要隱忍就不要哭訴委屈,你的隱忍造就了後續無數的受害608F 05/12 10:10
m4tl6: 者
Beakhsu: 明明是被害者,卻要被那些自認理性中立的碾壓,誰敢?610F 05/12 10:11
ganbastar: 一個會自殺的人會去考慮好處?只是想做甚麼就做而已611F 05/12 10:12
gta1999: 我可以理解性侵受害者要站出來是要多麼有勇氣了612F 05/12 10:13
plmokn: 推613F 05/12 10:13
Cishang: 眾人皆工讀生唯小說是真理614F 05/12 10:13
plmokn: 我相信被害人看到網路上對此事件的言論 只會更不敢站出來615F 05/12 10:13
hito80686: 工讀生只會講:證據呢?616F 05/12 10:15
plmokn: 一堆嘲諷的言論 沒想到可能有同樣經歷的人正在螢幕前看著617F 05/12 10:15
ganbastar: 如果有其他被害者,我猜陳星都打點好了,不然哪敢出來618F 05/12 10:15
plmokn: 一個要自殺的人根本沒想什麼別的,只想解決他無法逃脫的痛619F 05/12 10:16
plmokn: 苦而已
YALEMY: 聲明是真理的沒資格酸人小說是真理啦,人家至少立委都敢621F 05/12 10:16
YALEMY: 站出來追了,反觀
euka: 推 某些推文真的太冷血了吧623F 05/12 10:20
hito80686: 工讀生千萬不要鐵齒 當你拍桌著要證據 同時就有一群人624F 05/12 10:20
hito80686: 就正在蒐證 高手在民間
f124: 扯那麼多幹洨 立委證據也不拿出來只會在那吠 一刀斃命哩626F 05/12 10:20
Asce: 強姦犯的朋友很多627F 05/12 10:29
hohohoha: 014也是一刀斃命阿 有關到漏尿嘛?628F 05/12 10:30
junynyi: 推629F 05/12 10:37
Innnn: 推630F 05/12 10:42
iAmPtt: 會嘲笑螃蟹這種事情 人格真的有夠下流無恥631F 05/12 10:43
m1224t: 加油632F 05/12 10:46
tn950811: 沒有證據就只能戰禮貌戰態度了嗎?633F 05/12 10:47
shadowpriest: 他在反諷啊 這也看不出來喔 自以為是的正義魔人634F 05/12 10:48
moonwoman: 推 某些推文真的很呵呵635F 05/12 10:53
longgnol: 一想到鄉民選擇性辦案就覺得噁心  跟性侵犯沒兩樣636F 05/12 10:55
repast: 看到噓文急了 推就是了ww637F 05/12 10:59
stw0975: 推638F 05/12 11:01
conundrum: 佩服你花那麼多時間跟他們講道理639F 05/12 11:01
artistshell: 辛苦了~跟費物實在不用說那麼多640F 05/12 11:11
hyunn: 推641F 05/12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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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7-05-12 04:44:52 (台灣)
  05-12 04:44 TW
一個人的全世界跟年齡經歷有所差別,有人覺得小眾、有人覺得腥膳...當然也有人會對號入座,重點作者已經說過"房思齊"....就是要"房思齊",也道出司法及現實無奈,只有自我防護要加強,好比州官放火百姓不許點燈的社會情境。
2樓 時間: 2017-05-12 04:56:29 (台灣)
  05-12 04:56 TW
看到 "陳國星全盤托出 律師認為現階段承認關係對他是最好的方法"
就直接end了 太蝦了 還全盤托出 根本撇得一乾二淨 我還伊能靜二省電哩
3樓 時間: 2017-05-12 06:29:45 (台灣)
  05-12 06:29 TW
···
我越來越絕得菲律賓總統的做法很實際 毒品案就殺.雖然如此殘忍才能杜絕非法行為.如果"性侵"案,男的剁老2 女的縫起來 這樣也可以杜絕犯罪.誣告性侵 女的送印度 男的送伊斯蘭
4樓 時間: 2017-05-12 08:33:58 (台灣)
     (編輯過) TW
總之 如果真有部落格跟日記 FB 是可以起訴的這律師已經證明
再來 部落格跟日記 還有FB 已經證明 陳說謊
陳的聲明稿 就是謊言一張
對上所有時間跟順序 怎看都是林這邊蹟證合理 加上陳聲名稿 說謊被抓到 為何要說謊? 要信那邊有頭腦都知道
還有陳也是單方面說詞阿 所以有些人再帶風向就很奇怪 選擇性忽略林小姐這邊的各種證據但選擇相信一張聲明稿?
工讀生們 導風向 也是共犯知道嗎 不要以為你們只是工作 幫助隱藏忽略這件事就是共犯 我希望有報應跟歷史共業在你們身上 因為你們助紂為摰
還有檢調為何不查查這些工讀生 如果陳有接觸廣告公司或寫手公司 哪些以台灣警察能力我不相信查不出來應該很好查而且都會有開會紀錄之類的
5樓 時間: 2017-05-12 09:23:33 (台灣)
  05-12 09:23 TW
···
慰藉亡故受害者,唯有狼師去死
6樓 時間: 2017-05-12 09:30:53 (台灣)
  05-12 09:30 TW
其實上方推文那兩隻反駁最兇的不是什麼工讀生...應該說他們連當工讀生賺黑錢的資格都沒有--只是成天常駐女板刷存在感的其中兩個ˍˍˍˍ罷了。
其中一個以前在巴哈之類的網站上傳一些自己畫的H圖引人注意,卻因為好戰愛跳針最後被轟走...基本上這種人的網路生態和最近很愛去煩李茂生某市長有些類似,可以的話用JPTT之類的看文然後將這種id設推文黑名單比較省事www
7樓 時間: 2017-05-12 09:48:43 (台灣)
  05-12 09:48 TW
可以起訴和可以當證據是兩回事,他已經躲了兩個禮拜,這些東西他也看的到,有心要串證是可以的,如果南檢的偵辦沒辦法在這邊突破,又無新事證的情形下,其他人也幫不上忙,既然已經開始偵辦了就等待吧,想想以前搞軌案也是弄得群情激憤,然後真相出來所有人被狠狠打臉,沒有確切證據上來放話的,在我看來都是在帶風向,用你的理論,加害者也可以找警察查你IP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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